約翰福音第十三章


【約十三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 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原文字義 「離」離開,轉移;「愛」神聖的愛(agapao)。

  文意注解 「逾越節以前,」就是快要接近吃逾越節筵席的時候;按猶太人的計日法,逾越節是從那天黃昏日落時分才開始算起的(參出十二6)。

「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是父神賞賜給 ,相信、接待 的人(參十七2;一12~13)

「就愛他們到底,」『到底』在原文有兩個意思︰(1)指時間上的到底,即恆久不斷;(2)指程度上的到底,即達到極點,故也可譯為『到最完全的地步』。主耶穌對我們的愛,兼含這兩個意思。

  話中之光 (一)信徒雖然處在世間(參十七11),卻不屬世界(參十七16),乃是屬主的人。

(二)主已經用重價買了我們,所以我們不再是屬自己的人(參林前六19~20),乃是屬主的人了。

(三)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

(四)主耶穌愛我們愛到極處,甚至為我們舍己(參弗五25)。

(五)主對我們的愛,乃是愛「到底」的愛; 既然愛了我們,就絕不至于中途改變,不再愛我們了。

(六)主的愛比死堅強(參歌八6),所以任何人、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參羅八35)。

(七)我們熱心、剛強時,容易覺得主是何等愛我們;但在軟弱、下沉時,往往會懷疑主到底還愛不愛我們,甚至不敢來親近主。但是主的話是說︰「愛他們到底」,所以我們大可不必再顧慮自己的情形如何,只管靠著 到底的愛,時刻坦然無懼的來親近 、享受 。


【約十三2】「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

  原文字義 「賣」交付,交給;「放在」拋擲;「心」心腸,心懷。

  文意注解 「吃晚飯的時候,」即吃逾越節筵席的時候(參太廿六19~20;可十四16~18;路廿二13~14)。

「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意指猶大在此刻以前,就已經存心出賣主耶穌(參路廿二3~6)。

  話中之光 (一)魔鬼一直在人的身上作工,要破壞人與主耶穌的關系︰(1)若是可能,它要阻止人成為基督徒;(2)人即便是已經成了基督徒,它仍可使他們的心裡對主冷淡,甚至離棄主(賣耶穌)。

(二)魔鬼在充滿一個人之先,是先把一種意念往人的心懷裡送,直到那個意念成為他自己的意志之后,這個人就成了魔鬼的奴仆。

(三)魔鬼雖常會將一種惡意射進人的心裡,但是此時人若加以拒絕,不隨從它的引誘,它就無法將人陷在罪裡(參雅四7)。


【約十三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 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

  文意注解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 手裡,」『萬有』意指一切受造之物,在此處特別重在指『門徒』,就是屬 自己的人(參1節)。主『知道』父已將門徒賜給 ,這是說明主洗門徒的腳(參4~5節)的第一個原因。

「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這是第二個『知道』,也是主洗門徒的腳的第二個原因。主『從神出來』,將神表明給 的門徒(參一18),使門徒得以與神建立一個正常的交通關系;主現在『要歸到神那裡去』,留下門徒在地上,今后如何維持神與門徒之間正常的交通關系,成了主離世之前的一個最重要的課題,所以就在下面示范了洗腳的舉動,藉以向 門徒啟示『維持與神交通』的秘訣。

  話中之光 (一)感謝神, 已經將我們信徒賜給了主耶穌,誰也不能從主的手裡把我們奪去(參十28~29)。

(二)《約翰福音》一至十三章,乃記述主耶穌「從神出來」,如何在肉身裡,使人認識神而得著神;十四至廿一章,則記述 要「歸到神那裡去」,如何藉著死而複活,將人帶到神面前。

(三)主耶穌知道自己的權柄何等無限,自己的源頭何等神聖,並自己的去向何等榮耀,但仍然謙卑自己;今天有多少人明知自己算不了甚么,卻仍自高自大。

(四)我們若真的能知道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也知道自己從何而來,往何而去,我們在生活和事奉上的態度就會完全改觀,也就會更多為神並為別人著想。


【約十三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

  原文字義 「脫了」放在一邊,丟棄一旁,舍棄;「衣服」外袍(複數)。

  背景注解 古時猶太人外出,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只要走一段路,腳上就免不了沾染灰塵,所以一進門后,就要脫鞋並洗腳,否則便會覺得很不舒服。最低微的奴隸,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並提鞋,然后拿盆水來替他們洗腳。

在吃逾越節筵席(參1~2節)的時候,主的門徒們曾彼此爭論誰為大(參路廿二24)。他們發生爭論的原因,很可能是想要得出一個結論,誰是最小的,誰就要作眾人的奴仆,替大家脫鞋並洗腳。

  文意注解 「就離席站起來,」表明主耶穌與 門徒的想法完全相反,不是為大的坐席,為小的服事人;乃是為大的、為首的倒要服事人(參路廿二25~27)。 『離席站起來』,就是站在服事人的地位上,準備有所行動。

「拿一條手巾束腰,」『手巾』指一種亞麻布作的手巾。

  靈意注解 「就離席站起來,」『離席』象徵離開尊榮的地位。

「脫了衣服,」『衣服』象徵行事為人;脫除衣服,意即除去榮耀的外表,也就是降卑、倒空自己。

「拿一條手巾束腰,」有兩個象徵性的意思︰(1)表示 以謙卑束腰(參彼前五5);(2)表徵 取了奴仆的形像(參腓二7)。

  話中之光 (一)在教會中服事主的第一先決條件,就是要從自己的寶座上下來;凡一味地矜持身分與地位的人,不能作好主的仆人。

(二)驕傲的人眼中沒有別人;目中無人的人,沒有人愿意接受他的幫助。

(三)謙卑乃是愛的另一種形式表現;驕傲的人愛自己,惟有謙卑的人能愛別人。人若愛自己太多,就不能愛別人;所以愛就是謙卑,謙卑就是樂意舍棄自己、拒絕自己、把自己倒空。

(四)真正偉大的人,就是能把自己的榮耀放下的人;一個人越是尊大,就越沒有自己;一個人越是『有』,就越看自己為無有。

(五)凡因害怕自己的尊嚴受損,而不肯服事人的人,只不過顯明他並沒有甚么尊嚴;凡不顧自己的尊嚴,樂于服事人的人,反而多有尊嚴。

(六)人的自己始終是屬靈的事上的大難處;主耶穌在此有意讓 的門徒明白自己的缺欠,學習降卑,學習愛弟兄過于愛自己。

(七)「拿一條手巾束腰,」我們心中的腰也要束上──即失去自由。我們越甘心為別人受到束縛,我們就越能服事別人。


【約十三5】「隨后把水倒在盆裡,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靈意注解 「把水倒在盆裡,」『水』表徵︰(1)聖靈(參多三5);(2)生命(參十九34);(3)神的話(參十五3;弗五26)。

『倒在盆裡』表徵基督藉著釘死十字架,將 生命傾倒出來(參賽五十三12)。

「洗門徒的腳,」『腳』乃是人走路時與地面接觸的部分;基督徒走在世界上,難免會沾染屬地的污穢。主耶穌洗門徒的腳,象徵 藉著聖靈的更新、生命的供應和話中的水,在靈性上洗滌我們,除去我們身上所沾染屬地的污穢。

「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表徵基督的服事無微不至。

  話中之光 (一)主今天也常洗我們的腳。每次當我們親近主時,就深深覺得,一切屬世的污穢,自然而然都被主的生命洗淨,全人立覺輕松舒適,正如洗過腳那樣暢快。

(二)舊約聖經裡面,在祭壇和會幕之間有洗濯盆;信徒每一次要進到神面前,必須先被主洗滌我們的手腳(參出卅18~21)。

(三)創造宇宙萬有的手,竟然也是洗滌我們污腳的手﹗反過來說,甘心樂意替人洗腳的手,乃是宇宙間最尊貴的手。親愛的信徒們,切勿將替人洗腳當作是一件卑下的事。

(四)沒有水就沒有洗滌;我們若要洗別人的腳,就必須「把水倒在盆裡」──把主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參西三16),得著更豐盛的生命(參十10),並且被聖靈充滿(參弗五18)。

(五)惟有供應靈與生命給別人,才能除去別人身上屬地的玷污。洗腳的重點,還不在于消極的除去,乃在于積極的供應。

(六)洗了腳以后,若不用手巾擦乾,就仍未完成任務。我們作任何主的工作,都必須有始有終。


【約十三6】「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 說︰『主阿,你洗我的腳么?』」

  文意注解 「主阿,你洗我的腳么?」這話的意思是說,『你』竟然要洗『我』的腳,這種事太不合宜,我不配受,我也不敢當。


【約十三7】「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后來必明白。』」

  文意注解 「你如今不知道,」『知道』指裡面主觀的知覺。

「后來必明白,」『后來』是指主耶穌死而複活之后;『明白』指外面客觀的認識。

  話中之光 (一)信徒對臨到他們的事,往往當時不明白其所以然,等到事過境遷,從經歷上學取一些屬靈的功課,才發覺萬事都是為著他們的益處(參羅八28)。

(二)可惜有更多的信徒,由于當時不明白主的旨意,而心生疑慮和抗拒,以致不能領受該得的教訓,白白受苦,卻失去了神賜恩典的機會。

(三)在教會中所發生的許多事件,在真相大白之前,最好不要妄下斷語(參林前四2~5)。

(四)主作事的法則,不是根據人的明白不明白,而是根據神所定的旨意;主作事永遠不受人的限製。


【約十三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文意注解 「你永不可洗我的腳,」『永不可』含有『無論如何也不可以』的意思;他說這話,是因認為這種事乃大逆不道。

  靈意注解 「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指彼得若不接受『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就無法與主相交(參約壹一6~10)。

『無分』在此不是指在救恩上無分,而是指在靈性的交通上發生難處,彼此無法保持聯結。

  話中之光 (一)屬血氣的人不領會屬靈的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神深奧的事(參林前二14)。

(二)有些不信的人,他們憑著自己天然的觀念,認為主的救恩太不合邏輯,罪人豈可白白領受恩典,因而不肯接受救恩。

(三)謙卑固然是一種美德,但出自天然的謙卑,並不能給信徒帶來屬靈的益處,反而往往有害。

(四)「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我們能否享用主,全在乎讓不讓主來潔淨我們生活上的污點;因為那些污點若得不到潔淨,就會阻塞我們與主之間的管道,叫主的豐富不能輸送到我們身上來。

(五)信徒身上屬地的玷污愈被潔淨,與主之間的交通就愈加通暢,生命的享受也就愈加豐富,結果屬靈的敏感度提高了,與世界分別的效果也就更好。

(六)信徒的難處常在于我們的『腳』──我們常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參林前三3),所以我們理應被主『洗腳』──照主所行的去行(參約壹二6)。


【約十三9】「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

  文意注解 彼得的反應趨向另一個極端,剛才是完全不肯讓主洗腳(參8節),現在反過來,卻要讓主洗全身;兩種反應都是錯誤的。

  話中之光 (一)過猶不及;信徒在屬靈的事上,應當看得合乎中道(參羅十二3)。

(二)我們對神的話不可隨意加添或刪減(參啟廿二18~19);神所沒有說的,不要擅自追加;神所說過的,不要擅自削減。


【約十三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背景注解 「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古時猶太人赴宴時,先在自己家裡洗澡,抵達主人家后只須洗掉腳上的灰塵,便全然乾淨了。

  文意注解 「然而不都是乾淨的,」指猶大存心出賣主,所以他在主面前是污穢、有罪的(參11節;太廿七4)。

  靈意注解 「凡洗過澡的人,」『洗澡』象徵重生時的洗滌(參三5;多三5);信徒的罪惡在重生時已被主的寶血所清洗,故『洗過澡的人』指因信主而蒙神赦罪的人,亦即已經得救蒙重生的人。

「只要把腳一洗,」信徒日常生活行走在地上,由于腳部須與地接觸,難免沾染污穢,故須經常洗腳。『洗腳』象徵生命的活水除去我們日常的失敗、軟弱、虧欠。

「全身就乾淨了,」『全身』指全人,包括靈、魂、體;『乾淨』指罪過蒙神赦免,洗淨一切的不義(參約壹一9)。

  話中之光 (一)在基督徒生命的經歷中,開始時只有一次重生的洗澡,但此后的洗腳乃是多次不斷繼續的。

(二)一次的洗澡,叫我們得著生命;多次的洗腳,叫我們恢複生命的新鮮,並且滿有生命。

(三)血的洗,叫我們在神面前能站立得住;水的洗,叫我們裡面覺得新鮮、舒暢、有精神。

(四)零碎的對付(洗腳),必須根據十字架基本的拆毀(洗澡);必須先有十字架基本的認識,然后枝節的潔淨,才有屬靈的價值,而不是人工的。

(五)信徒得救以前所有的過犯,在得救之時已經完全得著赦免;得救以后若有甚么過犯,只需要針對那一個過犯認罪悔改就夠了,不需要念念不忘舊罪,再三承認同一個罪。


【約十三11】「耶穌原知道要賣 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文意注解 「耶穌原知道要賣 的是誰,」主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要出賣 (參六64,70~71)。


【約十三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么?」

  文意注解 「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他們』包括猶大在內。


【約十三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

  文意注解 「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夫子』指教導別人的人;『主』指擁有主權可以指揮和使用別人的人。

  話中之光 基督是我們的「夫子」,我們理當注意、明白並領受 的教訓;基督是我們的「主」,我們理當順服、聽從並遵行 的命令。


【約十三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文意注解 「尚且洗你們的腳,」『尚且』表明我們沒有理由不照樣去作。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彼此洗腳』有時也可以指是一項按著字面去作的實際舉動(參提前五10)。在聖徒們中間,如果真有主的感動,可以因著愛心和謙卑的緣故,有彼此洗腳的事,但千萬不要把它當作一項儀式,像有些教派所作的,對我們並沒有真正的益處。

  靈意注解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主這個命令,應是著重在『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參10節注解)。在教會中,我們若發現弟兄姊妹有沾染污穢之處,應當本著愛心,以謙卑的態度,彼此有所對付(參太十八15)。

  問題改正 聖徒『彼此洗腳』這事,我們原有主耶穌的榜樣、解釋、教訓和補充例証,按理,應當能夠被實行得好。但是綜觀教會二千年來的歷史,它竟被許多教派和信徒個人誤解和誤用,而成了一項最不容易實行的真理,其原因如下︰

(一)誤以『實事』當作『虛禮』,結果僅有洗腳的動作,卻無洗腳的意義。

(二)主耶穌替門徒洗腳的動機是 『愛到底』(參1節)的愛,缺乏這個『極度之愛』的洗腳,只有形式,而無內容。

(三)主耶穌替門徒洗腳所顯的榜樣,乃是從『最尊高』(參3節)降為『最卑下』(參4節),凡不能從自己心中的寶座上下來的,必然實行不好。

(四)洗腳所用的『水』(參5節上)出了問題︰(1)不純,加添了人意;(2)太熱,直言定罪,使人難于忍受;(3)太涼,不切實際,使人難于幡然悔悟。

(五)洗腳時的『動作』(參5節中)出了問題︰(1)沒有下跪,不肯遷就人;(2)潦草敷衍了事,不夠周全細致。

(六)洗腳后沒有用手巾擦,或擦而未乾(參5節下)︰沒有成全到底。

(七)洗腳的目的是叫別人恢複與主的正常關系(參8節),但許多人卻由于看不慣別人而給他洗腳,結果變成洗腳是為叫自己心裡覺得痛快、舒服。

(八)洗腳的部分是『腳』,不是『全身』(參10節),但許多時候卻在不知不覺中擴大洗的范圍,變成了數人罪狀,挖人瘡疤。

(九)認真地說,本章所謂的洗腳,並不是以罪為主要的對象,而是以生命和能力為對象,目的是為恢複生命的新鮮。

(十)『彼此洗腳』必須是『彼此相愛』的表現(參34~35節),但許多人常常舍本逐末,舍棄了愛人、要得著人的本意,而去追求事情的對付乾淨,結果事情不但沒有處理得好,反而叫洗腳的對象受到傷害。

(十一)由本章中所舉兩個被主洗腳之門徒的事例來看,洗腳對于下列兩種情形,似乎並無助益︰(1)裡面被撒但所占有──猶大(參11,18節);(2)天然的己生命很強──彼得(參38節)。

  話中之光 (一)「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彼此洗腳就是在教會中彼此用生命供應其他的肢體。洗腳的工作,是教會應當繼續執行的。在基督徒互相的幫助中,沒有一件事比彼此洗腳更寶貴,沒有一件事比以生命供應別的肢體更緊要。

(二)「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洗腳是彼此的。我們在主面前要學習供應別人,同時也要學習從別人身上得著供應。

(三)一般說來,人都喜歡得著別人的服事,而不大喜歡去服事人,但是主在這裡乃是要我們「彼此」服事。

(四)我們如果要在主的面前好好走前面的路,就要有受別人洗腳的經歷,也要有為別人洗腳的經歷。

(五)聖徒們應當時常藉著聚會、唱詩、禱告、交通,流出基督生命的活水,彼此洗除身上屬世的污穢。

(六)我們若要洗別人的腳,自己先得是新鮮的。如果神在我們身上常有新的作為,我們對于別人就能常常有新的供應。

(七)如果我們是活在主面前,摸著了生命,那么,每一次我們碰著人的時候,就能用生命供應別人,不知不覺就有生命的水流到別人身上,叫他們的腳被洗淨了,彼此之間就有甜美的交通。

(八)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六1)。


【約十三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文意注解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榜樣』不僅是指所作的事,並且也指作事的人,特別是作事之人的存心與態度。

「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主在此絕不是設立一項『洗腳』的儀式,叫我們定期舉行洗腳的禮儀。


【約十三16】「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

  原文字義 「仆人」家奴,奴隸;「差人」被差遣的人,使徒。

  話中之光 (一)我們是主的奴仆,理當凡事順服 。

(二)主的腳蹤乃是事奉主者追隨的榜樣;事奉主的人必須走十字架的道路,這是注定不可避免的。


【約十三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文意注解 注意本節的三個次序︰(1)知道;(2)去行;(3)有福。

  話中之光 (一)信徒「知道」屬靈事物的目的,乃為著『遵行』,這樣,才能帶來『祝福』;『知』而不「去行」,就必多受責打(參路十二47~48)。

(二)「知道」而不能「去行」,等于不知;能付諸實行的知,才是真知。

(三)人最大的福氣,就是在『知行合一』中,既叫別人得福,也叫自己得福。


【約十三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

  原文直譯 「...與我一同吃餅的人,提起他的腳跟反對我。」

  原文字義 「吃」咀嚼。

  背景注解 「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按當時的習俗,與人同席吃飯,也就等于宣告說︰『你是我的朋友,我絕不會作任何傷害你的事。』

  文意注解 「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這話』就是指第十七節的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意思是『不是全指你們所有的人』,亦即猶大並不在內,因為他不會去行,也不會得這福。

「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經上的話』指詩四十一9。

「同我吃飯的人,」即關系密切的人。

「用腳踢我,」原文是『提起他的腳跟反對我』,有兩種的解釋︰(1)形容一匹桀驁不馴的馬,提起腳跟準備踢人;(2)形容一個懷有敵意的人,提起腳跟準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參路九5)。

  話中之光 我們的『腳』,究竟是被主所用,為主奔跑前程呢?或是被魔鬼所用,『用腳踢主』,踢弟兄姊妹呢?


【約十三19】「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原文字義 「如今」從現在起,從今以后;「成就」發生,變成。

  文意注解 「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事情』指猶大將要出賣 的事。

「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主耶穌事先告訴門徒的動機,乃是為門徒著想,而不是為 自己。

「可以信我是基督,」原文沒有『基督』二字;『信我是』意即『信耶穌是神』。


【約十三20】「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文意注解 當信徒真實地相信並遵行主的話,他就可以在人面前代表主。人接待他,就是接待 自己;接待主,就是接待神。

  話中之光 信徒一方面是主所差遣的,何等榮耀的身分﹗所以有資格被人接待;另一方面也應當學習接待被主差遣的人,因為接待他們,就是接待主。


【約十三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裡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原文字義 「心裡」靈裡;「憂愁」攪擾,困惑,煩惱。

  文意注解 「心裡憂愁,」表明主為猶大而心裡傷痛。

  話中之光 (一)信徒行事,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參弗四30)。

(二)主耶穌不但實際地洗猶大的腳,而且還再三用暗示的言語提醒猶大(參10,18節);主這種當面的指點,也就是洗他的腳。今天在教會中,經常看見背后的批評,卻少看見當面用愛心說誠實話(參弗四15)。


【約十三22】「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

  文意注解 「猜不透所說的是誰,」這話一面表明門徒們對人心的險惡完全無知,另一面也表明猶大的善于做作,叫人看不出來。


【約十三23】「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

  背景注解 古時猶太人坐席的姿勢乃是側身斜臥,左手肘支撐著身體,頭部靠近桌子,腳部伸向后邊。

  文意注解 「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一般解經家均相信,這個主所愛的門徒就是使徒約翰。這話並不表示主不愛其他的門徒(參1節),乃是說主對他的愛顯得比較特殊。

「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這話顯示,約翰原就斜臥在主耶穌的右邊,他將身子稍向后挪移,便有如挨近主的懷裡。


【約十三24】「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

  文意注解 「點頭對他說,」『點頭』即如作手勢、用動作表示;全句乃指『向他示意』。


【約十三25】「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 說︰『主阿,是誰呢?』」


【約十三26】「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背景注解 「蘸了一點餅,」猶太人的逾越節大餐,是大家團聚,共享羊肉、餅、苦菜等食物;吃時,有一盤用水果、醋等熬成的調味醬,各人拿一小塊餅(或夾肉)蘸著盤裡的調味醬吃。

  文意注解 「我蘸一點餅給誰,」蘸餅遞給別人,是友好及尊敬的表示。主或許是在作最后的努力,盼望對方能夠明白 的大愛,幡然悔悟,及時懸崖勒馬。

  話中之光 (一)猶大蓄意賣主,主早已知道;但是主不但沒有責備或仇視他,反而直到最后,仍是對他滿了恩情,為他洗腳(參12節),並且蘸餅給他。這是說出,基督直到死地,還向敵對 的人滿有生命(水和餅)的供應。

(二)主只把心事告訴約翰,而不告訴別人,乃因約翰不會性急而憑血氣行事,因此不至于把事情弄壞。能蒙主說悄悄話的人,乃是一個安靜能勒住自己的人。


【約十三27】「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罷。』」

  原文字義 「心」(原文無此字)。

  文意注解 「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猶大接受主耶穌遞給他的餅,卻絲毫不為所動,從此他便完全受製于撒但。

「你所作的快作罷,」主耶穌的話表明 掌管一切, 乃是按著自己主動的策劃而死,而非出于反對 者的計謀。

  話中之光 先是撒但把賣主的意思放在猶大的心裡(參2節),如今是撒但自己進入了他的裡面(原文);人若不拒絕撒但的試探,最后必然全人被撒但所得著。


【約十三28】「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甚么對他說這話。」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在對猶大的指點提醒之中,仍為他保留顏面,沒讓其他的門徒知道;我們在指責別人的時候,也應當學習主的態度。

(二)如果有弟兄得罪了你,要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不要隨意大事張揚,讓別人知道對方得罪你的事(參太十八15)。


【約十三29】「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么 濟窮人。」

  文意注解 「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此時正值逾越節期,接下去乃長達七天的無酵節(參利廿三5~6)。


【約十三30】「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

  文意注解 「那時候是夜間了,」這個細節的描述,不但是在交代當時的時間,也在描繪猶大心靈的黑暗──黑暗在他裡面掌權,使他成為黑暗之子。

  話中之光 (一)離開主是一件頂危險的事,我們甚么時候沒有了主,甚么時候就是屬靈的黑夜。

(二)跟從主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參八12)。我們跟從主,雖然前程如何,常不得而知,但我們盡管放心跟隨,因為 就是世界的光。


【約十三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

  文意注解 「他既出去,」原文的口氣表示他的出去是自動的。

「如今人子得了榮耀,」『榮耀』乃指神的彰顯(參出四十34);這裡指藉著死而複活,神聖的成分得以從主身上完全釋放出來。主說這話時, 知道受難的時刻將近,死而複活的景象正展現在 眼前。

「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表明父的榮耀與子的榮耀密切連在一起;神的自己藉著主耶穌的釘十字架而得以彰顯。

  話中之光 (一)猶大是自動出去的,他是自己趕逐自己出去。神允許我們人有選擇的自由;所以任何人的墮落與滅亡,不能怪神不愛他們。

(二)只有看見前面榮耀的人,才能坦然奔走十字架的道路;因為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參林后四17)。


【約十三32】「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 。」

  原文直譯 「神既在 (人子)身上得了榮耀,神也要在自己身上榮耀 ,並且要立刻榮耀 。」

  文意注解 「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指神自己因從耶穌得著榮耀,故此也讓神子耶穌分享天父的榮耀。


【約十三33】「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后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

  文意注解 「小子們,」這個稱呼含有親切、體恤、矜憫、掛懷的意思。


【約十三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原文字義 「命令」誡命;「愛」神聖的愛(agapao)。

  文意注解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舊約已有『要愛人如己』的命令(參利十九18),主這個命令的所以『新』,是因為︰(1)新范圍──『你們彼此』指新約的信徒;(2)新源頭──『我怎樣愛』指主的愛;(3)新程度──『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指像主的愛一樣;(4)新效果──『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參35節)指這愛是新約信徒的標記。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本節的『命令』︰(1)命令的由來──主所賜;(2)命令的數字──一條;(3)命令的性質──新的;(4)命令的內容──彼此相愛;(5)命令的標準──主怎樣愛我們;(6)命令的功用──使眾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參35節)。

「我怎樣愛你們,」『怎樣』的意思包括基督之愛的性質、度量、樣式和目的(參十五12;約壹四11)。

  話中之光 (一)「彼此相愛」是主給我們的「一條新命令」。命令不需要我們贊成、擁護,也不需要我們研究、分析;除了我們絕對順服之外,沒有其他要求了。所以我們若不能彼此相愛,那就是抗拒主的命令了,那就是背叛主了。

(二)主要我們奉獻,只是以神的慈悲來勸我們(參羅十二1);主要我們愛 ,只是以 自己的愛來激勵我們(參林后五14);主要我們跟隨 ,走上十字架的窄路, 容許我們自己選擇,自己計算代價(參路十四27~33);惟獨主要我們「彼此相愛」, 不是勸我們,不是激勵我們,不是聽憑我們自決, 只是用「命令」來吩咐我們。信徒「彼此相愛」,在主看來是何等重要的一回事﹗

(三)主耶穌在與門徒分離之前,才特別賜給他們這條「彼此相愛」的命令,表明他們此刻還沒有學好這一個愛的功課,留待最后才一面示范,一面諄諄勉勵。

(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主對我們的大愛,乃是我們彼此相愛的根源。

(五)本節原文所用的「愛」字,都是指『神聖的愛』(agapao),也就是『舍己犧牲的愛』;信徒之間的「彼此相愛」,並不是因對方的情況可愛,也不是因對方先愛我們,我們才以愛回報,乃全然是因主耶穌愛對方,所以我們也愛對方。

(六)我們對信徒的愛,不是以人的愛來愛,乃是以基督的愛來愛。人的愛只能愛他所認為可愛的人,人的愛只能愛那些愛他的人;但是基督的愛是廣大無邊的,包括仇敵也在內(參太五44)。


【約十三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文意注解 「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表示這種愛有別于世人的愛,乃是基督徒的獨特標志(參約壹三23;四7~8,11~12,19~21)。

  話中之光 (一)「彼此相愛」不只是主要我們遵守的一條『命令』(參34節),也是主與我們維持的一個『見証』。基督徒中間,如果真有「彼此相愛」,那么,四周的眾人就要認出他們是基督的門徒,並且也羨慕作一個基督徒了。

(二)我們不但要『口裡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參羅十9~10),我們也要藉著「彼此相愛」活出基督徒的見証。

(三)基督的本質就是愛;流露愛,也就是流露基督。所以我們若是「彼此相愛」,就能彰顯基督的形像。

(四)基督徒的標志,不是在頸項上或衣領上掛一個十字架的飾物,而是在心裡面存有對其他基督徒的愛。

(五)愛是基督徒最好的記號。基督徒若沒有愛,恐怕他的得救有問題。


【約十三36】「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那裡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后來卻要跟我去。』」

  文意注解 「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地方』不是指主釘十字架的各各他,因為那裡門徒們也跟著去觀看(參十九25~27),而是指 藉死進榮耀的路徑;彼得當時的屬靈情況尚未達到可以與主同死的地步,甚至曾三次不認主(參38節;十八17,25~27)。

「后來卻要跟我去,」據初期教會的傳說,使徒彼得到了年老時,確曾為主殉道(參廿一18~19),他不但也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甚且是被『頭下腳上』顛倒過來釘。

  話中之光 與主同釘十字架,並非每一個信徒都有此經歷;必須生命成長到某種程度,才有可能開始學習與主同死的功課。


【約十三37】「彼得說︰『主阿,我為甚么現在不能跟你去?我愿意為你舍命。』」

  原文字義 「命」魂,魂生命。

  文意注解 「我愿意為你舍命,」彼得確實有與主同死的心愿,只是他因為不認識自己的軟弱,才會說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話。

  話中之光 (一)太過于自信,往往是我們信徒失敗的根源(參36節),因為自信叫我們疏于防范。

(二)許多時候,我們心靈固然愿意,肉體卻軟弱了,所以總要儆醒禱告(參可十四38)。

(三)『心有余而力不足』──光有心愿而沒有能力,仍舊不能成事;信徒作事,千萬不可靠血氣之勇。


【約十三38】「耶穌說︰『你愿意為我舍命么?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文意注解 「雞叫以先,」意即今晚三更以前(參可十三35)。

  話中之光 (一)環境是神最佳的工具,用來顯明我們的『己』;主有時會量給我們一些黑暗的環境(「雞叫以先」),容許我們經歷一些挫折、跌倒(「你要三次不認我」),使我們能認識自己。

(二)失敗的經歷,對我們未嘗沒有好處──能叫我們不敢再靠自己,而完全依靠 (參林后一9)。

(三)彼得的失敗,是我們信徒的鑒戒。凡自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參林前十12)。

(四)人最大的意愿,最強的心志,仍不足以叫人有力量面對十字架的苦難,所以切勿對自己太過自信。

 

第十三章 愛到底的主

 

壹 不可愛的門徒


逾越節晚餐之前的背景乃是,在他們動身上耶路撒冷之前,主耶穌先指示門徒說, 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複活(太十六21,十七22~23,二十18~19)。按常理來說,門徒們的關心,應該是集中在他們親愛的主即將受難,受苦的事上。不該集中在「誰為大」的問題上。

只因出發之前,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 一件事。她說︰愿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的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這個要求使那些聽見這話的其他十個門徒,心中不平,因而惱怒他們弟兄(太二十20~24;可十35~41)。所以他們整個注意力就從即將要受難受死的主身上,轉移到他們的利害關系上,主的左右若是被雅各,約翰二兄弟占去了,那么其余的人,只好靠邊站了。誰也不甘心,自認是不重要的小人物。所以他們一路上爭論誰為大。

那時候的中東既沒有柏油路,也沒有環境衛生的措施。路是滿了垃圾灰塵,人腳上所穿的是簡陋的、只有底、上空的拖鞋,容易沾染污穢,幾乎是和赤腳差不多。

他們到了客店時,一定滿腳是灰塵,既骯臟又臭氣難聞。所以當時的客店都有豫備了裝滿水的石缸。通常在就餐桌之前,旅客都會先洗腳,弄乾淨之后,才會就席。但是他們因心中不平,誰也不愿意去作替人洗腳的事。若是作了等于承認別人比你大,而你是最小的。

連他們的主,就是他們素來所承認「是基督,是神的兒子」的夫子,正坐在他們面前,卻沒有一個人伺候 ,洗 的腳。

你看,他們實在是不可愛,甚至達到可棄絕的地步。


貳 愛到底的主


「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 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十三1)。

「就愛他們到底」說出,主那長闊高深的愛,永不改變的愛,遠超過了門徒們,雖然他們落到了丑惡底點的光景。主那愛到底的愛,完全遮蓋了不可愛的門徒們之缺點,綽綽有余,絲毫不受他們的影響。


 一 耶穌知道


「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 手裡,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裡去」(約十三3)。

一個人所以會灰心、軟弱、失敗,迷失了方向,是因為不知道神將要為我們成就的,是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因此就無法忍受這至暫至輕的苦楚;常發怨言,常軟弱,常失敗。

但是耶穌知道; 知道 所作的是甚么,所以 不氣餒,不灰心。我們該知道,耶穌雖然是「神的兒子」,但 也是「人子」。照著 的神性來說, 是神的兒子,是太初的神;當然 是無所不能,也是無所不知。可是按著 的人性來說,既有血肉之體,就有人性的軟弱,會受試探(來二14,四15),會憂愁、憂傷、難過(太二十六37~38),甚至也會驚恐起來(可十四33)。 若非看見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無法輕看羞辱,忍受苦難(來十二2)。所以這裡所說的知道,是在 的人性裡知道父神在 身上的旨意, 將要成功的救恩,知道萬有,特別是知道誰是父所賜給 的人(約十七6),這些人是永遠屬于 的。 知道 是從神出來,把神性帶給人,又要歸到神那裡去,把 所揀選的人帶到神性裡,帶到榮耀裡,叫他們與神合而為一(約十七23,參照十四20)。耶穌知道,所以愛他們到底;因為知道,所以替他們洗腳。


 二 虛己


「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約十三4)。

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成為人子,本來就是虛己。 為此離天庭,撇棄寶座和榮冕。 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腓二6~7)。現在為著 的門徒們爭奪誰為大,更是虛己, 離席,放下了主人的地位;脫了衣服,脫棄了自己的體面、尊嚴、身分;用手巾束腰,以謙卑約束了自己。


 三 用水洗門徒的腳(約十三5~12)

1、水所表徵的屬靈意義


經上用水表徵神的話(約十五3;弗五26;來十22),或是表徵聖靈(約七38~39;林前六11),或是生命(約十九39;多三5;啟二十二1)。


2、對付罪的洗


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的「洗」,不是對付罪的「洗」,贖罪是只有主自己能贖,其他的人,沒有一個人能有分于神的救贖,因此不能用「彼此洗腳」來解決罪的問題。我們所犯的罪行,需要認罪,取用主寶血的遮蓋,才能蒙主赦免(太二十六28;弗一7;啟一5;約壹一7;啟七14),洗淨一切的不義。我們的良心是因著寶血的洗淨(來九14),才得以活過來,恢複正常的功用。至于那住在我們肉體中的罪性,是因信和主同釘十字架,叫我們的舊人死了,才從罪的轄製得著釋放(羅六6)。這一切全都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一次永遠成功的救贖果效。


3、除去污穢的洗


約翰福音所說的用水洗,所著重的是對付魂生命,除去污穢的洗;無論是洗腳的洗(約十三5),或是洗過澡的洗(約十三10),修理乾淨的洗(約十五2~3),都是生命的洗。生命的洗是開始于重生的洗(多三5),洗過澡的洗(約十三10),然后不斷的活在生命的交通中蒙洗滌(約十七17;弗五26),才得以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4,五27)。洗腳的洗也是屬于生命交通中,不斷洗滌污穢之洗。門徒們因著長期跟從主,也因著聽 所講的話已經乾淨了(約十五3)。但是在主離開他們之后,他們還需要繼續留在這世上好一段時間。雖然他們不屬于世界(約十五19),是客旅(來十一9,13),但卻在世上(約十七11),生活行走在這寄居之地。腳乃是行走時和大地接觸的部分。它表徵當信徒還生活在這寄居的世上時,難免沾染這世上的污穢,所以需要在生命中時時洗滌,保持乾淨。主要信徒們藉著真理成聖;而神的話就是真理(約十七17),聖靈就是真理(約壹五7),主就是真理(約十四6), 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我們要在生命的水中蒙洗滌,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參 榜樣(約十三12~17)


「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約十七15)。

當門徒們爭論誰為大的時候,主耶穌曾再三的告誡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愿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愿為首,必作你們的仆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6~28;可十43~45)。但是那些被雅各和約翰兩兄弟冒犯,而惱怒的門徒們,根本聽聽不進這些話。


 一、污穢的來源


撒但原是天使長之一。他因心中高傲,想要高舉自己與至上者同等(參照賽十四12~14;結二十八12~17),因著墮落被摔在地上(啟十二3~4),成為魔鬼,成為這世界的王(約十四30,十六11)。它把驕傲、自高自大的毒素種在墮落的人類中,以此污穢人。逾越節晚餐之前,門徒們受了最大的污染,以致彼此爭論誰為大。他們忘記了尊主為大。


二、以謙卑的生命水,洗去自高自大的污穢


主本是門徒們的主,他們的夫子(約十三13~14), 卻自己卑微,甘愿作他們的用人,作他們的仆人; 站在最小的地位上,以謙卑作生命水,洗去門徒們「愿為大」的污穢。 是以生命吞滅死亡,以謙卑勝過自高自大。


 三、榜樣的真理


主替門徒洗腳乃是無聲之言,也是榜樣的真理。 這個榜樣,勝過千言萬語,征服了門徒的心(賣主的猶大除外), 用大能大力,洗淨了他們的污穢。


 四、要門徒也要作榜樣


主不只作了門徒的榜樣,更把那作榜樣的生命,賜給了所有因信接受 作生命的信徒們。我們因信 而活,讓 在我們身上顯大,我們就能活出主那超乎萬人之上的美德。這就是主所說︰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我們若是這樣去行,去操練敬虔,教會中就會有更多的作榜樣者出現。彼得是一個好榜樣,他不但自己作群羊的好榜樣,也勸與他同作長老的,也作群羊的榜樣(彼前五1~4)。毫無疑問,保羅也是一個好榜樣(參照徒二十35)。他能對腓立比的信徒們說︰「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會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腓四9)。他也勸提摩太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在教會中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林前四15)。說教容易,身教難。甚么時候好榜樣多,甚么時候就有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肆 主給教會的命令

 一、彼此洗腳(約十三14)


不錯,「當彼此洗腳」是主的吩咐;凡是主所吩咐的,不管有沒有「命令」這樣的字眼,就都是 的命令,我們都要遵守。但是這是很容易被誤解的話。所以「洗腳」就成了宗教儀式之一。猶太教如何把飲食規條、節期、月朔、安息日、割禮,變成為宗教儀式,羅馬天主教也把它們變成另一套宗教儀式。教皇、大主教、神父們如何端起一盆水,施行洗腳儀式,基督教的牧師,長老們也不甘落后,依樣畫葫蘆,照作不誤。若是有必要,我並不反對用實際的水替人洗腳。特別是對那些生病的、行動不便的老弱殘障,作這樣的服事,也是很甜美的。但是千萬不要已宗教儀式,取代了屬靈的實際。

在主再來之前,也就是我們這必朽壞的身體尚未得贖,尚未改變成為不朽壞、榮耀的身體,尚未經歷完全的救恩之前,我們這些還留在這世上的信徒們,實際是生活、接觸在撒但作王的這個世界上。因有接觸,所以容易沾染到這世界的污穢。因此我們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后七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后二21)。但是我們都在追求的過程中,不是說,已經完全了,有時難免有疏忽;一不小心,沾染了污穢,未能及時發覺。但是旁邊的弟兄姊妹若是看見了,就當用愛心說誠實話(弗四15;參照25),只要隨時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四29)。我們若是這樣彼此教導,彼此勸戒(西三16),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帖前五14),這就是彼此洗腳了。彼此洗腳並不是彼此論斷,也不是彼此定罪,乃是彼此相愛(約十三34;約壹三11,23,四12),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來十24),蒙光照(弗五14),蒙洗淨(弗五26),蒙聖靈更新(多三5),在光明中彼此相交(約壹一7)。惟有如此行,才有正常的教會生活和彰顯。


 二 彼此相愛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35)。

主在說你們要「彼此相愛」之前,已先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參照31~32)。在約翰福音裡,我們多次的看見,我們的主要得著榮耀,好叫 能夠榮耀神(約七39;八50,54;十二28;十三31~32;十四13;十五8;十七1,4~5)。我們若仔細查看就會發現,這個榮耀是指著 要經過死而複活,升天等的過程,成為賜生命的靈,產生教會說的。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弗五25)。 的道成肉身,受苦,舍命流血,都是為要得著教會,可以獻給自己;又洗淨她,使她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7)。為這個榮耀, 愛那些世間屬自己的人,愛他們到底。替他們洗腳,吩咐他們要彼此洗腳,要彼此相愛。教會從本質來看,她乃是從基督那一粒麥子落在地裡死了之后所結出的許多子粒之總合。基督如何是愛的主(約十三1,34),愛的神(約壹四8,16),照樣,教會有這一位愛的主是他們的生命(西三4);因為有愛的生命,主才命令他們要彼此相愛。另一面,教會的見証及教會的彰顯,乃是從愛的生命之交通而有的。所以信徒們的生活,不是個別的,而是團體的。所有的信徒是神家裡的人,也是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弗一23)。千千萬萬的信徒,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參照羅十二;林前十二)。所以在教會生活中,甚么都是彼此的。在經上一再地強調,彼此親熱,彼此推讓,彼此相顧,彼此聯絡,互相寬容,彼此相助,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彼此勸勉,彼此洗腳等等,不勝枚舉;而彼此相愛,就是這些彼此的總結。教會的見証與彰顯,若是不夠剛強,不夠正常,問題不是出于生命的本身,而是信徒缺少生命正常的交通。主是智慧的神, 針對門徒們互相「爭論誰為大」的病症,對症下了最有效、最正確的藥,那就是彼此洗腳,彼此相愛。我深信,我們若是愛主,就會遵守 的命令,活在彼此洗腳,彼此相愛的實際裡。在主愛中蒙生命的洗滌,保持交通,叫世人因此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叫神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


伍 賣主的猶大──放棄救恩的人


「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約十三2)。

「我知道我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約十三18)。

「耶穌說了這話,心裡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他吃了以后,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約十三21~27)。

有人說,賣主的猶大是神為要成功 的計劃,所豫定和利用的人。他是一個豫定該下火湖的人。但是我個人並不如此認同。以撒但為例,神本來所創造的,都是光明的天使,並沒有創造魔鬼。魔鬼原是神所造的一個完美,尊高的天使長。是他自己高傲,敗壞了自己,頂撞神,自甘墮落,才變作一個邪惡的魔鬼(參照賽十四;結二十八)。照樣地,神也沒有豫定猶大要出賣主。是他貪愛瑪門,過于愛主,才會被魔鬼趁機敗壞他的心。主曾經點明,十二個門徒中間有一個已是被魔鬼收買了,他后來要出賣 (約六70~71)。這樣的點明,是給猶大一個悔改的機會。但他始終貪愛瑪門。他對主的估價還不如三十兩銀子(約十二4~6)。所以逾越節晚餐以前,他就已經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要如何把耶穌交給他們,並約定出賣主的銀子(路二十二3~6)。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 當然也知道猶大將要出賣 的事。 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在這個愛到底的愛裡面,主仍然給猶大有悔改的機會,所以 也洗了他的腳。猶大本來該受這樣愛到底的愛感動,拾回他的良心才對。他若尚有殘留的一點良心,就會痛哭流涕的悔改。可是他仍然無動于衷,不只沒有說,不可洗我的腳,更是麻木地接受了主的服事。后來主又給他一次最后悔改的機會,他卻硬了心,面不改色的接了蘸醋的餅吃了。是他自己把他的良心完全賣給撒但,放棄了最后一次悔改的機會。人若喪盡了良心,即使一再聽到能洗滌他的生命的話(約十五3),洗滌他污穢的生命水,仍然無法改變這樣的人。


陸 三次不認主


彼得雖然蒙了生命水的洗滌,也受了主的服事,洗去污穢,但在主完成了救贖的工作,賜給他生命之靈作生命之前,他雖愿意為主舍命(約十三37),但因缺少能力,有所不能行的,所以他失敗了。后來他軟弱到一個地步,三次不認主。

很多人因此責怪彼得,其實他所表現的軟弱是代表所有門徒的軟弱。他的失敗是在眾門徒失敗之后才發生的。當「門徒都離開 逃走了」(可十四50)之后,彼得還遠遠的跟著耶穌(可十四54)。可是漫長寒冷的黑夜把彼得天然的勇氣和心愿都耗盡了。彼得無法再逞下去了,他才變得軟弱。但是這樣的彼得,在接受聖靈作生命及能力之后,所表現的是何等剛強有力的新人。所以主告訴他,「你回頭以后,要堅固你的弟兄」(路二十二32)。可見主悅納了彼得的存心。──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