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十一1】「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馬利亞和她姐姐馬大的村莊。」
原文字義 「拉撒路」神是我的幫助;「伯大尼」無花果之家,苦楚之家;「馬利亞」背叛者,苦;「馬大」太太,貴婦。
文意注解 「住在伯大尼,」此『伯大尼』乃在猶太境內,位于橄欖山東側,距耶路撒冷約三公裡處的小村莊(參18節);不同于本書別處所提約但河東的伯大尼(參一28;十40)。
靈意注解 『伯大尼之家』象徵典型的教會,具有三項特點︰(1)主複活生命的顯彰──拉撒路(參43~44節);(2)愛的奉獻──馬利亞(參2節);(3)事奉的實際──馬大(參十二2;路十40)。
【約十一2】「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發擦 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
文意注解 「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發擦 腳的,」全部詳情記載于十二章一至八節。
話中之光 聖靈看重馬利亞對主耶穌的愛和奉獻。主喜愛屬 的人將愛傾倒在 身上。
【約十一3】「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
文意注解 「你所愛的人,」由這句話可知,主耶穌與他們三姊弟相交甚深。
靈意注解 「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這句話表徵信徒所該有的禱告︰(1)禱告是將情形和需要告訴主,但不是指令主如何應付;(2)禱告是基于主對我們的愛── 愛我們,所以關心我們的情況;(3)禱告是一種的交托,主來不來是 的事,事情將如何演變也是 的事。
話中之光 (一)「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可見主所愛的人有時也會生病;信徒患病不一定是壞事,有時也是為著我們的造就。
(二)凡是主所愛的人,主向他所要求的也比別人多,主要他學的功課也比別人難;主在他身上所作的事也比別人大。
(三)信徒有急難時,並不是『求告無門』,我們可以來到這位愛我們的主面前,向 傾訴,從 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參來四16)。
(四)我們可以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所要的告訴主(參腓四6),並交托給主,但千萬不要替主出主意。
【約十一4】「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于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
文意注解 「這病不至于死,」意思不是說他不會死,而是說死亡並不是這病的最終結局。
「乃是為神的榮耀,」意即藉此事叫人看見神的榮耀(參40節);也就是人因看見了神行奇妙的大事,便稱贊神、相信神、敬畏神。
「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因神聽 的禱告,叫人相信是神差 來的(參42節)。
主若單單治好了拉撒路的病,像其他的人一樣,神所得的榮耀就很少;但是主讓拉撒路經歷了死,卻不永遠留在死裡而被死所拘留,這就大大顯出神的榮耀來。
話中之光 (一)「這病不至于死,」這是說出複活的基督乃是超越過事實的。死亡的事實雖擺在 眼前(參14節),但 的眼光卻超越過了事實,而看到了死亡之后的複活。我們在基督裡面看事物,也應當具有超越的眼光。
(二)信徒的患難不是毫無意義,患難常是神化裝的祝福,藉著患難增長我們的信心,透過患難彰顯神的作為,使神得著榮耀。
(三)死在人看來是一條絕路;然而就是從這條人認為的絕路上,才能真正的顯出神的榮耀來。所以信徒碰到死路一條的情況時,切記︰這正是為著神榮耀的絕佳境遇。
【約十一5】「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
原文字義 「愛」神聖的愛(agapao)。
文意注解 「耶穌素來愛...」原文的時式表明主的愛,不但是已往曾經愛過,並且現在仍繼續不斷的愛。
話中之光 信徒家中若有甚么不好的遭遇(例如生病),不要以為是因為主不喜歡我們;相反的,乃是因為 愛我們,所以叫我們經歷一些管教(參來十二6)。
【約十一6】「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
文意注解 「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主耶穌的行止,並非任性而為,而有 特別的用意。『仍住了兩天』乃是特意要等到適當的時機才去;因為早去了,對 所作之事的效果,就會打折扣。
話中之光 (一)主的『停留』兩天,並不是『延誤』兩天,主作事,都有 的時間;時間未到, 就不作事。
(二)主的行動總是按照神的旨意,並不是按照我們人的期望;所以我們信徒有事固然應該向主禱告,但不要期待主會照我們所祈求的來答應我們。
(三)若我們的禱告沒有立刻得到回答,也許主是在教導我們學習等待。若我們耐心等候,就會發覺主答應我們的禱告,往往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參弗三20)。
【約十一7】「然后對門徒說︰『我們再往猶太去罷。』」
文意注解 『再』字使此行與上次的危機連接起來(參8節;十31~39)。
【約十一8】「門徒說︰『拉比,猶太人近來要拿石頭打你,你還往那裡去么?』」
原文直譯 「...猶太人現在正在尋找要用石頭打你...」
文意注解 本節表示前往猶太明顯會有危險。
文意注解 (一)主耶穌是明知有危險,但因著 所愛的人,仍是要去;我們為所愛的主作工,也不可因為有危險而不肯去作。
(二)主作事從不以自己的安危為念,卻處處關心神的榮耀(參4節)和人的信心(參15節)。
【約十一9】「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么?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
背景注解 按羅馬計時法,白天從日出到日落分為十二個小時;夜晚則分為四更,每更三個小時。
文意注解 「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么?」意即有足夠的時間,可供人們行動和工作。
「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人若趁著『白日』有光的時候行動,便不會因看不清楚路況而跌倒。
靈意注解 「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么?」主耶穌以『白日』譬喻父神指派 在世工作的時日(參九4)。
「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意即在父神所定規的時日未結束以前, 乃是這世上的光,故當趁此機會有所行動,必不至于遭遇甚么危險。
話中之光 (一)「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么?」每一個信徒都有他的白日,我們總會有足夠的時間去作必須作的事,但卻沒有時間可供我們浪費。
(二)「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主這話告訴我們︰(1)信徒若與 這世上的光同行,就不會遭害;(2)我們一離開了主,不行在 的光中,就有跌倒的可能。
(三)信徒若與主同行,作 所吩咐我們去作的事,世上便沒有任何勢力能在神所定的時候滿足以先加害我們。
【約十一10】「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
原文直譯 「...因為他裡面沒有光。」
靈意注解 「若在黑夜走路,」『黑夜』指失去主的同在,因此也就沒有了那引導的『光』(參約壹二10~11)。
本節對主耶穌自己而言,是指當神所定規給 作工的時間過后, 受苦的『黑夜』就要來臨了。
話中之光 (一)信徒蒙保守的訣要乃在于行在光中,所以我們應當竭力持守這光。
(二)信徒若要不失去光,便須︰(1)愛慕主的話,因為 的話就是光(參詩一百十九105);(2)常與主交通,自然就在光明中(參約壹一5~6);(3)跟從主而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參八12)。
【約十一11】「耶穌說了這話,隨后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
靈意注解 「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睡了』意即『死了』;在基督裡的人雖然肉身會死,但靈魂並不是死了,乃是睡了(參林前十五18)。
「我去叫醒他,」意即去叫他從死裡複活。當基督再來時,號筒要吹響,在主裡死了的人要先複活(參帖前四16)。
附注 拉撒路這一次的複活,是肉身的複活,后來仍會再死;這與我們信徒將來的複活不同,我們將來複活之后,會改變成為不朽壞的(參林前十五52)。
話中之光 (一)「我們的朋友,」主的朋友也就是我們信徒的朋友;我們應當以主的心意為心意,以主的喜愛為喜愛。
(二)許多時候,我們因為主的遲延(參6節),就以為 不理我們了,其實 正顧念我們,並未忘卻我們。
【約十一12】「門徒說︰『主阿,他若睡了,就必好了。』」
原文字義 「就必好」得拯救,得痊愈。
文意注解 門徒們誤解主耶穌的話,以為 說的是拉撒路照常『睡了』(參13節);若是這樣,就表示他的病情已經渡過了危險期,他們也就不必去猶太了。
【約十一13】「耶穌這話是指著他死說的;他們卻以為是說照常睡了。」
原文字義 「照常」安然,安靜地。
文意注解 「耶穌這話,」指 在十一節所說的話。
【約十一14】「耶穌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
原文字義 「明明的」放膽的,公開的,明白的,坦然地。
靈意注解 「拉撒路死了,」這個光景豫表︰(1)以色列人因為背逆神,在神面前的光景如同死人;(2)世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參弗二1)。
【約十一15】「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裡去罷。』」
文意注解 「我沒有在那裡就歡喜,」指當拉撒路死的時候,主耶穌沒有在場, 為此而歡喜;主歡喜的理由,不是因為拉撒路死了,乃是因為如此一來,對所有屬主的人會有更大的益處。
「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主耶穌沒有及時趕去醫治拉撒路的病,是為顯明 能叫人從死裡複活,使 的門徒們相信 是神的兒子。其實, 的門徒早就相信了(參二11;六68~69;太十六16),但他們的信心還不夠堅固(參西二7),仍須被加強。
「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裡去罷,」注意,主的話顯示, 仍舊看待拉撒路好像是一個活著的人。
話中之光 「好叫你們相信,」信徒雖然已經相信了主,但我們的信心仍舊須要不斷的被加增,被造就。
【約十一16】「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 同死罷。』」
原文字義 「多馬」雙生的;「低土馬」雙生子(亞蘭語)。
文意注解 「多馬,又稱為低土馬,」有不少解經家認為他可能是馬太的雙胞胎兄弟(參太十3;可三18;路六15)。
「我們也去和 同死罷,」指陪伴主耶穌進到危機四伏的猶太境域。
【約十一17】「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
原文字義 「知道」發現,發覺(find)。
文意注解 「已經四天了,」從這句話可以推定兩件事︰(1)伯大尼距離主耶穌當時所在的地方(參十40),至少有一天以上的路程,這樣,報信的人在路上花了一天的時間,主聆訊后仍舊停留了兩天(參6節),再加上主動身來到伯大尼也用了一天,所以總共『四天』;(2)拉撒路大概是在報信的人離開伯大尼后不久就死去了。
【約十一18】「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裡路。」
文意注解 「約有六裡路,」原文是『相距約十五司他狄亞』(stadion),每一司他狄亞約等于一百八十五公尺,故總距離約折合三公裡,或二英哩路。
【約十一19】「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他們的兄弟安慰他們。」
背景注解 古時猶太人的習俗,喪家在安葬死人之后,哀喪期有的長達三十天之久,通常鄰舍與親友會來探望並慰問喪家。起初的三天最為哀痛,除家人以外,還僱有婦女幫同哀哭。三天之后,哀悼的氣氛逐漸減少。
文意注解 「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猶太人』在此指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由此可見,馬大和馬利亞一家極可能是望族。
話中之光 人的安慰往往無濟于事,惟獨主耶穌的安慰,真能安慰憂傷之人的心(參太十一28;林后一4)。
【約十一20】「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 ;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
文意注解 「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裡,」因她還不知道主耶穌來了(參28~29節)。
【約十一21】「馬大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
文意注解 馬大似乎相信主若是在場的話,就能夠醫治她的兄弟,叫他免死;但這話也暗示了她的兩個想法︰(1)主必須在場,才能醫治;(2)人既死了,主就無能為力了。其實,這兩個想法都是錯誤的(參路七7,14~15)。
話中之光 (一)我們對主的信心,多少總是受我們觀念的限製;我們常只相信 能作我們認為可能的事,而不敢相信 會作我們所認為不可能的事。
(二)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參太十九26);信徒即使是處在完全不可能的情況中,也應當敢于相信神。
(三)信徒在悲傷時,也常會像馬大般的說糊涂話,譬如︰如果某種藥物早被發現,我們所愛的人就不至于死了。但我們應當相信,凡事發生在我們身上,都有 的美意(參羅八28)。
【約十一22】「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甚么,神也必賜給你。』」
文意注解 「你無論向神求甚么,」這裡馬大所用的『求』字,通常是用來形容受造者向創造的主『求告』;由此可見,馬大此時對主耶穌的認識仍不夠充分,只以為 是神所差遣一位偉大先知或神人而已。
【約十一23】「耶穌說︰『你兄弟必然複活。』」
文意注解 主耶穌的意思是, 將叫他立刻複活過來(參11節)。
【約十一24】「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複活的時候,他必複活。』」
文意注解 馬大所認識的複活,不是主所指『現時的複活』(參23節),而是『末日的複活』。『末日』乃指基督再來之日(參六39)。
話中之光 老舊的知識和先入為主的觀念,往往會成為我們的遮蔽,叫我們不能了解主嶄新的啟示。
【約十一25】「耶穌對她說︰『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
原文直譯 「耶穌對她說,我就是那複活,就是那生命;信入我的人,即使是死了,也必活過來。」
文意注解 主不是說『我應許』或『我賞賜』人複活和生命,主乃是說『我就是』(原文)複活和生命。複活和生命並不是一種在主之外的事物,所以不能把它們與主分割;我們乃是得著了主,而附帶得著了複活和生命。
有解經家認為,當主再來的時候,有兩類的信徒︰一類是已經死了的信徒,另一類是那時還活著的信徒。因此,『複活』是為著已死的信徒,叫他們複活;『生命』是為著尚存活的信徒,叫他們永遠不死(參26節)。
話中之光 (一)「我就是複活」(原文)。複活不單是末日要發生的事,複活就是主自己;我們經歷了主,也就有了複活的經歷。
(二)主自己就是複活,因為 自己就是生命,生命吞滅死亡(參林后五4);信徒甚么時候靠主活著,甚么時候就活在複活的境界裡。
【約十一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么?』」
文意注解 「必永遠不死,」不是指肉身不死,乃是指靈魂必不死,長遠活著。死對于信徒是無能為力的,因為他的生命系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參西三1,3)。
「你信這話么?」要在靈性上鑒識複活的神跡,必須相信這項真理。
話中之光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須趁活著的時候相信主,等到死后才信就太遲了(參路十六22~26)。
【約十一27】「馬大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文意注解 「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一個信心的宣告,正是每一個信徒所該有的(參廿31)。
「那要臨到世界的,」指猶太人所期待的,神所要差來的拯救者。
馬大的承認,很實在地表現了她對彌賽亞職事的了解程度,然而按耶穌所說那些關乎 自己的話來審度,馬大的認識仍有未逮之處。
話中之光 馬大的信心是屬于原則性的;她沒有現實的、生活的、得勝的信心。
【約十一28】「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的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
原文字義 「暗暗的」秘密地。
【約十一29】「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裡去。」
【約十一30】「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 的地方。」
【約十一31】「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裡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裡去哭。」
【約十一32】「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裡,看見 ,就俯伏在 腳前,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
文意注解 馬利亞的一生,聖經記載她作了『兩件』美事(參十二3;路十39,42),說了『一句』錯話。馬利亞這次若是僅僅『俯伏在 腳前』,只聽不說,該是多么的完美﹗
話中之光 (一)信徒遭遇難處,應當多多「俯伏在 腳前」。
(二)信徒應當謹慎言語,以免不小心說了不該說的話。
【約十一33】「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裡悲嘆,又甚憂愁;」
原文直譯 「...就靈裡受義憤激動,自己難受起來。」
原文字義 「哭」哀聲痛哭,嚎啕大哭,哭號,放聲大哭。
文意注解 「就心裡悲嘆,」原文表示情緒上極度的波動,並且似乎含有不悅甚或忿怒的成分。關于主耶穌此刻所流露出的情感,有三種看法︰(1) 對人間的疾苦,感同身受,故在此與人們表同情(參來四15);(2) 面對死這個仇敵(參林前十五26)甚感忿怒,特別是對那躲在死的背后掌死權的魔鬼(參來二14);(3) 對那些『職業哭手』的偽造哀慟和猶太人假惺惺的安慰大大地反感。
【約十一34】「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那裡?』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
【約十一35】「耶穌哭了。」
原文字義 「哭」無聲飲泣。
文意注解 此處的『哭』指流淚,有別于33節提到的嚎啕大哭。兩者哭的『情況』不同,並且哭的『動機』也有別︰世人是為人肉身的死而哭,主是為人靈魂的死(對于罪惡麻木不仁)而哭。
話中之光 基督徒在看見心愛的人離世時悲哭,並不為過;但基督徒的悲傷,與那些沒有希望的世人是不同的。
【約十一36】「猶太人就說︰『你看 愛這人是何等懇切。』」
【約十一37】「其中有人說︰『 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么?』」
文意注解 「 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這是指第九章的事說的(參九1~7)。
【約十一38】「耶穌又心裡悲嘆,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洞,有一塊石頭擋著。」
背景注解 猶太人的墳墓有兩種︰一種是墓穴鑿在山岩中,洞口用巨石擋住;一種是墓穴掘在地面下,其上蓋覆石板。此處拉撒路的墳墓,顯然是屬前者。
文意注解 「耶穌又心裡悲嘆,」猶太人那種譏誚式的懷疑態度(參37節),又重新激起 的義憤。
【約十一39】「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 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背景注解 「他死了已經四天了,」據說一般猶太人相信,人死后靈魂會停留在身體附近三天,故三天之內,還有靈魂還殼複蘇的希望;到了第四天,靈魂遠離,身體開始腐壞,已全無複蘇的可能。
靈意注解 「你們把石頭挪開,」『你們』代表信從主話的人;『石頭』表徵一切天然的阻礙,特別是指本章所載各種人的意見。
話中之光 (一)主喜歡和我們同工, 要我們學習並參與 的工作;而且與主同工的第一步,就是學習順服主的話。
(二)我們若要經歷主複活的大能,便須除去一切天然的觀念和意見(「把石頭挪開」)。
【約十一40】「耶穌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么?』」
話中之光 (一)世人是先看見,然后相信;但我們信徒乃是先相信,然后才看見(參林后五7;來十一1)。
(二)眼見的事實並不是真正的結局,必須是在信心裡所看見的,才是真實的。
(三)我們常受環境的限製,但神超越過一切的環境,只要我們有信心去接受神所要作的工,「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在神沒有難成的事(參耶卅二17),人的信心一發出,神的榮耀也就立刻顯出。
【約十一41】「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阿,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
靈意注解 擋在墳墓門口的『石頭』象徵人天然的宗教觀念,顯在本章中各種各樣『人的意見』裡;它們若不被挪開,就不能經歷主複活的大能。
話中之光 (一)「他們就把石頭挪開,」人必須以信心的行動,表達對主的順服;我們若能信而順服主的話, 的大能就要顯明出來。
(二)「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我們尚未禱告以前,神已經知道我們的所需(參詩六十五2~4);我們還未說出來,神已經聽了。
【約十一42】「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話中之光 我們在大眾面前的禱告,不僅是向神禱告,同時也是禱告給人聽的,目的是叫別人受勉勵,更加相信主。
【約十一43】「說了這話,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
文意注解 「拉撒路出來﹗」若不指名,則所有的死人都會起來的。
【約十一44】「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背景注解 猶太人殯殮的習俗,是將尸身以長條細麻布加香料纏裹,頭部另用裹頭巾包好。
文意注解 「手腳裹著布,」『布』原文是布條。
靈意注解 「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裹尸布』和『裹頭巾』象徵死在人身上的拘禁;信徒在初步經歷主複活的大能時,仍有一些與死亡有關的事物尚未完全脫除。
話中之光 (一)「解開,叫他走,」主生命的拯救,不僅能叫人活,並且使人完全脫離一切的捆綁。
(二)「解開,叫他走,」凡是想要在信徒身上加上一些道理上的拘束的,都是不順從主的命令,主必向他問罪。
(三)凡經歷基督複活之供應的人,必定從一切罪惡、世界、道德、宗教、字句、規條等等捆綁中,得到榮耀的釋放──「解開」,而在複活大能中往前邁進──「行走」。
(四)生命是不帶任何死亡的氣味的,複活也不會使人留著死的印記。
【約十一45】「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作的事,就多有信 的。」
【約十一46】「但其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作的事告訴他們。」
文意注解 主耶穌的作為總是將世人劃分為信與不信兩類; 這次叫拉撒路複活的后果也不例外,猶太人有的相信 (45節),也有的不懷好意的去把這件事報告給法利賽人。
話中之光 (一)同樣的事,人們卻有兩樣的反應︰有的相信(參45節),有的當作新聞而已。主是否能作我們個人的救主,全看我們對 的存心如何。
(二)人若不愿意悔改,就是有最大的神跡,也難感動他的心(參路十六30~31)。
【約十一47】「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跡,我們怎么辦呢?」
文意注解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法利賽人在主耶穌三年半的傳道事工中,一直扮演著反對 的主要角色,但他們在政治上並沒有力量;就在主即將被釘十字架之前,祭司長在此加進來,與法利賽人合作,顯然是出于神主權的安排。
「聚集公會,」原文顯示這可能不是公會正式的聚集,而是臨時的會議。
「這人行好些神跡,我們怎么辦呢?」『這人』含有輕看藐視的口氣;他們並未否認主耶穌所行神跡的真實性,但不明白其中的意義,因為他們不信。
【約十一48】「若這樣由著 ,人人都要信 ;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
文意注解 「若這樣由著 ,人人都要信 ,」意指如果任由 這樣講道、行神跡,百姓都會信奉 為彌賽亞,以致起來反抗羅馬帝國。
「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地土』直譯是『地方』,可能指耶路撒冷,或當中的聖殿(參徒廿一28);它們乃猶太人認同的中心。也有解經家把『地土』解作他們的『職分』或『地位』。
「和我們的百姓,」『百姓』指猶太民族。
本節的意思是︰如果百姓接受主耶穌為彌賽亞,群起暴亂,羅馬人必采取鎮壓手段,會來毀壞聖殿,趕散猶太人,使整個民族與宗教慘遭厄運。注意,他們所害怕的是,他們將會甚么也得不著──得不著群眾,也得不到地土、名譽、地位、權柄,尤其是聖處和聖殿都不屬他們了。
他們這些顧慮,在主后七十年竟真的成為事實,但不是因為猶太人接受主耶穌,而是因為猶太人拒絕了 。
【約十一49】「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甚么。」
文意注解 「名叫該亞法,」該亞法于主后十八年至三十六年任大祭司,共達十八年之久。
「本年作大祭司,」大祭司並不是一年一任,而屬終身製;故本句可解作︰『當時正值他任期內的一年』。『本年』的『本』字原文含有強調之意,可能在指出這年是值得紀念的一年,因為是救主在十字架完成救贖大工的一年。
「你們不知道甚么,」這話相當不禮貌;據說這就是撒都該人典型的說話方式(祭司長和大祭司多屬撒都該人)。
【約十一50】「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
文意注解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意即與其讓百姓遭殃,不如叫一個人去死;他乃是在此提議要把主耶穌交付羅馬政府當局,使 替百姓被處死。
「免得通國滅亡,」如此可以不致被羅馬政府派軍討伐,免得猶太全國陷入被毀滅的危機。在該亞法看來,猶太民族要保全大局,耶穌就非死不可。
「就是你們的益處,」這項提議對于全民來說,乃是有益無損的佳策。但這個計謀,終究歸于無用,因為主耶穌之死,並不是為挽救猶太民族被滅于羅馬。所以就在主后七十年,羅馬軍兵仍舊毀了耶路撒冷城。
【約十一51】「他這話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豫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
文意注解 「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大祭司』意味著在眾百姓面前代表神,故常常在無意之間被神使用,說出具有深意的話來。
「豫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豫言』乃指在聖靈感動之下,說出神計劃中將要實現的事。該亞法的話表明主耶穌一人之死,可以免除猶太全國的毀滅,但他沒有料到這句話正吻合神所定的救贖計劃,只是在無意之中為神說了豫言。
話中之光 (一)錯誤的人也能說正確的話,所以我們不要『因人廢言』,也不必『因言信人』。
(二)在教會中不但要聽其言,也要觀其行;許多傳道人在台上能講得『頭頭是道』,在台下生活卻沒有見証。
【約十一52】「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
文意注解 「神四散的子民,」指外邦信徒(參十16;十七21)。
話中之光 (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拆毀了人中間隔斷的牆,使我們得以同歸于一(參弗二14~18)。
(二)信徒惟有將我們天然的生命置之于死地,才可能與別人有真正的合一。
【約十一53】「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文意注解 「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意即議定處死主耶穌,但必須不引起百姓生亂(參太廿六4~5)。
【約十一54】「所以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就離開那裡往靠近曠野的地方去;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就在那裡和門徒同住。」
文意注解 「就離開那裡,」雖然主知道 將要被釘死十字架,但在神所定規的時間未到以前, 決不鹵莽行事;所以主既洞悉反對者計劃殺 ,因此就離開他們。
「到了一座城,名叫以法蓮,」一般解經家認為這座城乃在耶路撒冷北面,距伯特利東北約七、八公裡處(參撒下十三23)。
【約十一55】「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有許多人從鄉下上耶路撒冷去,要在節前潔淨自己。」
文意注解 「要在節前潔淨自己,」猶太人若不潔淨,就不能守逾越節(參十八28)。
【約十一56】「他們就尋找耶穌,站在殿裡彼此說︰『你們的意思如何, 不來過節么?』」
文意注解 「 不來過節么?」按照猶太人慣用語法,這樣的問話乃是預期一個否定的答案。
【約十一57】「那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早已吩咐說︰『若有人知道耶穌在那裡,就要報明,好去拿 。』」
第十一章 信心•複活•榮耀神
伯大尼的馬利亞、拉撒路、馬大一家人是正常教會生活的小小縮影。那個家能使耶穌得安息。所以四福音都記載有關這個家的事(太二十一17,二十六6~13;可十一11,十四3~9;路十38~42;約十一,十二1~11)。所以本章的記載,就是述說教會生活中的經歷。
壹 拉撒路的病死
在第十章記載,猶太人逼迫耶穌,想要殺害 ,所以耶穌就離開猶太地,往約但河外去,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裡(約十40)。該地和拉撒路所在的伯大尼,相距大約有二十六英裡之遠。大約是步行兩天的距離。
一 禱告祈求
「有一個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她姊妹兩個就打發人去見耶穌說,主阿,你所愛的人病了」(約十一1~3)。
告訴主就是禱告、祈求,這是很正常的舉動。我們應該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生病了,需要醫治,所以告訴主。
二 主聽見了
「耶穌聽見就說,這病不至于死,乃是為神的榮耀,叫神的兒子因此得榮耀」(約十一4)。
人只關心自己的病得醫治,並不關心神的旨意及神的榮耀。不錯,神是憐憫,慈愛的神; 憐憫人,樂意醫治人,拯救人脫離苦境。但神要藉著蒙拯救的人,叫 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贊(弗一12)。僅僅使病得醫治,並不是神的主要目的;病得蒙醫治以后,人必須好好經歷主,把生命的道表明出來(腓二16),叫世人看見信徒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他們在天上的父(太五16),這才是神拯救人的真正目的。在拉撒路之前,曾經有十個長大麻瘋的人,蒙醫治得潔淨了。內中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么?那九個在那裡呢?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么(路十七15~18)?主一定會聽見我們的禱告、祈求的。但除了求病得醫治外,我們更該求神因此得榮耀(參照太六9~13)。
三 照 的時候
「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約十一6)。
門徒也許在他們心中責怪 ,因為耶穌聽見之后,沒有立刻隨報信的人趕去。卻未想到人的時候常是方便的,但是 的時候還沒有到(約七6)。 的時候就是父神要 作的時候,是叫神因此得榮耀的時候。
四 拉撒路死了
「拉撒路睡了,我去叫醒他」(約十一11)。
「耶穌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拉撒路死了」(約十一14)。
「死」對于世人而言,是人生的結束。「病」了還有醫好的一線希望;但死了,就是了了,是絕望,是結束。但是對于神,生命的主而言,死只不過是睡了。主曾經說過︰「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5)。
魔鬼雖然是掌死權的(來二14),但是他不能勝過主。主比萬有都大, 是生命, 是複活(約十一25), 是那叫死人複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其實在那報信的人尚未抵達之前,拉撒路可能已經死了。因為「耶穌到了,就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裡,已經四天了」(約十一17),那意思就是說,即使耶穌一聽到了消息之后,就立刻動身,他也是在墳墓裡已經兩天了。 故意仍住兩天,為的是要更加顯明神的榮耀。在神的兒子而言,拉撒路的死,只不過是睡了。 不是去醫治他,而是去叫醒他。所以當信徒走完了今生路程時,不是死了,乃是在主裡安睡了。
貳 有信心,但信不足
「多馬,又稱為抵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罷」(約十一16)。
「馬大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約十一21)。
「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裡,看見 ,就俯伏在 腳前,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約十一32)。
「其中有人說, 既然開了瞎子的眼睛,豈不能叫這人不死么」(約十一37)。
「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那死人的姐姐馬大對 說,主阿,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約十一39)。
無論是主的門徒,或是馬大,馬利亞,甚至死人的朋友猶太人,他們都是跟過主的,即或不然,他們也必看過主所行的神跡,因此他們都相信,主若及時在場,必能醫好拉撒路的病。但是他們的信心僅止于此,他們需要更大的信心,就是「在神凡事都能」的信心。
一 需要認識耶穌,是超時間,超空間的神
在四福音書裡,可以看到耶穌曾經叫一位大臣的兒子活了(約四46~54);憑 一句話,就醫好了百夫長害癱瘓的仆人(太八5~13;路七2~10);醫好被鬼附之迦南婦人的女兒(太十五22~28;可七24~30)。這些人都不是被帶到主的面前,而是因著他們的親人有信心,替他們代求而得蒙醫治的。只要我們能信,在神凡事都能;我們的主是用 權能的話,創造萬有,托住萬有的權能者。 的能力, 的膀臂不是縮短,豈會受距離的限製,而有來不及醫治拉撒路之理。
二 需要認識耶穌,是叫死人複活的神
世上最高明的醫生,只能醫治活人,不能醫治死人。死亡並不能攔阻生命的主。我們必須認識 是生命, 是複活,信 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約十一25)。
三 對于今世信徒的教訓
他們所缺乏的信心,也是今世普遍的信徒所缺乏的。我們雖然在道理上知道主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但是我們缺乏主觀的經歷,主觀的認識。當許多事情臨到的時候,因我們缺乏信心,我們的自我判斷錯誤,以致放棄繼續信靠 ,反而攔阻了主的工作。很多人患了輕度的病,還有信心禱告;但是一聽到所患的乃是癌症的末期,立刻灰心,失去了禱告的勇氣。我們似乎是,把主列入只能醫治感冒,發燒等類病人的三流醫生。我勸這樣的信徒,最好不要去探訪病人;免得病人因感受到你已經對他們判死刑的心態,反而誤了探病的原意。
參 複活
一 主自己就是複活
「耶穌對他說,我是複活,我是生命」(約十一25原文)。
父是生命的源頭(詩三十六9)。 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 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永生也是在 兒子裡面(約壹五11)。這生命有吞滅死亡的能力(林前十五54)。按著神性的一面,就是神的兒子這一面來說,死亡的權勢是無法勝過生命的; 的神性是自有永有的,不可能被治死的。但是 為要成功神救贖的計劃, 道成肉身,穿上了血肉之體,成為有人性的人子。所以按著肉體來說, 被治死;按著靈性說 複活了(彼前三18)。羅馬書說,「按著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複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這個聖善的靈也叫作「叫耶穌從死裡複活者的靈」(羅八11),是神的靈,是複活的大能。
二 主能叫死人複活
「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約十一25)。信 的人,就是接受 作生命的人,接受永生,接受聖靈的人。聖靈就是叫耶穌從死裡複活者的靈;而這個靈在信徒的裡面,因此神就藉著住在信徒裡面的聖靈,使他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八11)。所以主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因為父怎樣叫死人起來,使他們活著,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
三 今生肉身的複活──短暫的複活
「耶穌說,你兄弟必然複活」(約十一23)。
「就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約十一43~44)。
耶穌對馬大說的,拉撒路必然複活,並非指著末日的複活;而是指著今生肉身短暫的複活。神兒子的話是滿帶著生命的權能。拉撒路雖然死去四天了,也可能發臭了。但是在神凡事都能。馬大信不來,以為主是指著末日的複活而說的。她還是留在宗教的道理,教訓裡。不但馬大信不來,馬利亞和那些來安慰他們的朋友們都信不來。其他的猶太人更信不來。大家都哭,所以耶穌也哭了。耶穌是富有同情心的人子, 哭了,當然具有同情,同感受的成分。但更為著他們的信不來,所以 心裡悲嘆,甚憂愁。因為過不久 自己就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不能一直陪著他們。離別在即, 對他們有恨鐵不成鋼的悲嘆和憂愁,所以耶穌哭了。
除了拉撒路的複活以外,聖經尚記載下列短暫複活的例子︰
(一)先知以利亞叫寡婦的兒子從死裡複活(王上十七17~24)。
(二)先知以利沙叫書念婦人的兒子從死裡複活(王下四20~37)。
(三)先知以利沙的骸骨叫碰著的死人複活(王下十三20~21)。
(四)主耶穌叫管會堂睚魯的女兒複活(太九18,23~25;可五22~43)。
(五)主耶穌叫拿因城寡婦的兒子複活(路七11~16)。
(六)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時,地震動墳墓裂開,已睡的聖徒多人複活(太二十七51~53)。
(七)彼得叫多加複活(徒九36~42)。
(八)保羅在特羅亞,使少年人猶推古複活(徒二十9~12)。
四 末日的複活──榮耀的複活──身體得贖
「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複活的時候,他必複活」(約十一24)。
主耶穌說︰「你兄弟必然複活」,是指著拉撒路今生肉身的複活說的。但馬大在自己宗教的知識、觀念和自以為是的判斷裡,回答說︰我也知道,到了末日,死人都要複活。
1、複活的應許(舊約中對信徒的部分)
「死人要複活;尸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賽二十六19)。
「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十二2)。
「因為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但十二13)。
2、耶穌的應許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 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複活。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約六39~40)。
「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 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複活得生,作惡的複活定罪」(約五28~29)。
3、複活的時候
「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林前十五52;參照帖前四16;啟十一15)。複活乃是對整體普遍的信徒的應許,至于對那些愛主的得勝者被提的應許,則不在本章的范圍之內,所以不在此詳述(請參照我所著的《主的再來》第三章之貳)。
4、榮耀的複活
對于信徒而言,在末日的複活裡,我們所得著的乃是榮耀、不朽壞的,是靈性的身體,具有屬天的形狀,是永遠吞滅死亡,不再死的(參照林前十五35~56)。 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 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參照約壹三2)。使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這事是主耶穌第二次再來的時候,要為我們成就的。
肆 宗教的逼迫
「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約十一53)。
主耶穌叫一個死了,埋葬在墳墓裡已經四天的拉撒路,從死裡複活,是何等大的神跡﹗但是那些宗教家,被魔鬼弄瞎了心眼的人,不但沒有醒悟過來相信 ,反而更加積極的商議要殺害 。他們所看見的只是他們既成的利益、地位和安全。
「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十一50)。我信,該亞法的豫言雖然含有「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約十一51~52)之意,也含有一個屬靈的意義,就是藉著耶穌這一粒生命麥子落在地裡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得著千千萬萬的重生信徒,為著教會的建造。但是他本人和那些文士、法利賽人所領會的,絕對不是屬靈的正面。他們所領會的乃是屬地的、政治的、現實的、消極的一面。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地位和安全,他們昧著良心,不顧真理,想要殺害生命的主。
撒但以為煽動宗教家,它的詭計得成了,那知反而為了成功神的旨意而效力。──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