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一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原文字義 「太初」起初,開端;「道」話,言語(用于表達思想、觀念、智慧);「同在」陪伴,向著,在...面前,面對面。
文意注解 「太初有道,」『太初』與『起初』(創一1)原文同字,但兩處的意義卻不同;『起初』是指神創造的開始,亦即時間的起頭;『太初』是指在未有時間以前,在已過無始的永遠裡就已經存在──自有永有。
『有』字乃過去未完成時式,表示連續、不受時間限製的存在;換言之,『道』之存在將會持續下去,並沒有停止其存在的一天。
『道』(logos)指『話』或『言語』,但與平常應時的『話』(rhema)有別,這裡的『道』指『常時存在的話』。言為心聲;言語乃是一個人心思意念的表達。這裡的『道』即解釋、說明、彰顯並代表神的屬性。
耶穌基督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存在的『道』; 乃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是 將神表明出來(參18節)。
「道與神同在,」這句話至少有下列四個意思︰(1)表明『道』與『神』一樣,是有位格的;(2)表明『道』與『神』處于同等的地位,並不分孰優孰劣;(3)表明『道』與『神』彼此同時存在,並無孰先孰后之別;(4)表明『道』與『神』彼此面對面,彼此之間心意相交相通,向著對方並無秘密。
耶穌基督與父神同時存在,是與神同等的(腓二6),並且深知熟悉神的心意。
「道就是神,」本句表明道與神二者原為一;並非道是道,神是神,彼此分開。這裡暗示神的身位乃是複數卻又是一。
『是』字在原文為過去式,表示這個『是神』並不是后來才逐漸變成的。
注意,本節的『神』字原文無冠詞,表示所強調的是這名詞的屬性;『道』自己並不構成神整個的本體,而是在本質上與神完全相同。『道』乃是三一神的一部分。
耶穌基督與父神原為一(參十30), 就是神。
話中之光 (一)我們若要明白一件事物,必須追溯到最起初的情形。
(二)話語是一個人的顯露與表明。一個人若保持緘默,他就顯得神秘。基督作為神的話,乃是將奧秘的神表明、彰顯出來了。
(三)從前神是神,人是人,彼此無關;但如今基督來了,乃是神的話來了;當話一臨到,神也就臨到人。
【約一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背景注解 在第一世紀末葉,盛行一種異端,他們認為︰耶穌基督原來是一個平常的人,並不是神,乃是在某一個時點才成為神。
文意注解 「這道,」或『這一位』,是暗示並強調前面第一節的整個『道』的界定。
本節不僅是第一節的重複,並且也是一個確認︰指出耶穌基督在已過無始的永遠裡,就已經是神,並不是突然由人變成神的。
話中之光 基督的神性乃是永恆的,絕對的。從亙古到永遠, 就與神同在, 也是神。難怪在《約翰福音》裡沒有提到耶穌的家譜,因為 是『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七3)。
【約一3】「萬物是藉著 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 造的。」
原文字義 「萬物」萬有,諸世界;「造」變成;「被造」開始存在。
文意注解 「萬物是藉著 造的,」按原文意指『萬物是透過 而成為存在』;含示是 『使無變為有』(羅四17)。
「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 造的,」意指 所創造的被造之物,本來都是美好的,每一樣都是正面且肯定的。今天許多污穢、丑惡的情形,乃是墮落之后受罪惡敗壞的結果。
本節表明耶穌基督不但不是被造物,反而是神創造萬物的憑藉(參西一16~17;來一2);離開了 ,便沒有萬物。
話中之光 (一)受造之物是藉話而有的,離了 沒有一樣會有;也就是說,離了 沒有一樣事物能夠存在。
(二)在神的創造裡面,並沒有勞力,只有神的話。神說要有甚么,就有甚么(參創一章)。在新造的裡面,並不需要勞力工作;當神的話──基督──臨到人的身上,舊造就變成了新造,原來所沒有的變為有了。
(三)我們所信的,是那『稱無為有』的神(羅四17原文);我們只要在信心裡領受神的話,雖然本來一無所有,貧窮、軟弱,就要變得樣樣都有,富足、剛強了。
(四)在提到『生命』(參4節)之前,先在這裡提到創造;這說明了創造是為著生命,因為生命必須先有容器,然后才能接受生命。神創造天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而裡面有靈的人(參亞十二1)是為著裝神的生命。
(五)庫爾曼(Cullmann)說︰神第一步向人啟示的,就是 的創造。
【約一4】「生命在 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文意注解 「生命在 裡頭,」這裡的『生命』,不是指人原有的生命,而是指神的生命,就是《創世記》二章裡『生命樹』所表徵的神生命(參創二9)。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神的生命在人的裡面會給人感覺,叫人認識屬神的道路。這就是生命的發光照亮。
本節表明耶穌基督是生命的源頭,也是光的源頭(參詩卅六9)。
話中之光 (一)生命是在 (話)的裡頭;生命是話的內容,話是生命的彰顯。我們只有在神的彰顯裡,才能領略到生命。
(二)生命是在 裡頭── 就是生命(參十一25;十四6),所以 來了,就是要叫人得生命(參十10)。
(三)主耶穌雖然創造了萬物(參3節),但是神的生命卻存在 自己的裡頭,並沒有造到萬物裡面去。然而對我們這些接受主作救主的人, 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裡頭。阿利路亞﹗我們有一個萬物所沒有的宇宙至寶──神永遠的生命。
(四)人受造的生命並不是真正的生命;真正的生命乃是神聖的生命,也就是基督自己。在我們未接受基督以前,我們所有的生命充其量不過是短暫的生命。就某方面的意義說,我們在得救以前是沒有生命的。
(五)在基督裡的生命,是永遠、不變、恆久的。所有的人都需要這個神聖非受造的生命,就是在基督裡的生命。這生命是為著人,人也是這生命的接受器。
(六)神的生命一進到我們裡面,就成為「人的光」。我們就在這一個光中,一面看見主耶穌是何等榮耀、尊貴、偉大、豐富;一面也看見自己是何等污穢、卑賤、渺小、貧窮。
(七)神是那使無變為有、叫死人複活的神(羅四17); 的兩大工作︰(1)創造之工(3節);(2)生命之工;這兩樣工作都是在于基督,也都是藉著基督。哦,在基督之外,神再無任何工作了﹗
(八)光是從生命發出來的。必須先有生命,然后才會有光;沒有生命,就沒有光。我們若要追求光,便須得著生命並被生命所充滿。
(九)當我們接受基督的時候, 就帶著神聖的生命就進到我們的裡面;我們的裡面也就立刻感覺到光照,這就是生命的光在裡面發光照亮我們。
(十)神作工的原則,總是先有光(參創一3);基督作人的生命,也是先作「人的光」。
(十一)為著舊造,需要天然的光(參創一3~5,14~18);為著新造,需要生命的光。我們必須有光,才能看見神的作為。
(十二)沒有生命和光,一切都是虛無、混沌;沒有基督的人生,乃是虛空、黑暗、死沉的人生。
【約一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原文字義 「接受」抓住,擒拿,把握,克服,勝過,理解。
文意注解 「光照在黑暗裡,」『照』字有『光不斷地照亮』的意思。光照在黑暗裡的目的,是要顯出人在黑暗中邪惡丑陋的光景。
「黑暗卻不接受光,」『黑暗』是『光』的反面,光既是指基督,則黑暗應是指反對基督的權勢,並在其權勢之下的人和體製。
『接受』(comprehend),可以指用心思去掌握,也可以指用武力去製服;本句可能含有此兩面的意思,表示黑暗既未能理解光,也未能勝過光。
本節經文可說是《約翰福音》的提綱挈領;本書中后面的發展,都在說明光(耶穌基督)與黑暗(世界的王)之間的斗爭。
靈意注解 光象徵良善、生命、喜樂、拯救;黑暗象徵邪惡、死亡、憂愁、沉淪。
話中之光 (一)當生命的光照在我們裡面,黑暗就不能勝過它;相反地,光卻能驅散黑暗。
(二)雖然光具有驅散黑暗的能力,但是光有可能被拒絕(「不接受」);我們若是陷在黑暗中,正表明我們自己對光的態度有問題。
(三)我們若想得著光照,就必須︰(1)不可靈裡沉睡,而要活在生命中(參弗五14);(2)心轉向主,帕子才能除去(參林后三16~18)。
【約一6】「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
原文字義 「差來」差遣,執行使命,作其全權代表。
文意注解 「有一個人,」指出現在歷史舞台上的一個人。
「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差』字含有『使者受差遣,負特別使命』之意。
「名叫約翰,」本書從不提及使徒約翰的名字,因此不像其他三卷福音書,須加『施洗』以示分別,而單單稱呼約翰即知是指『施洗約翰』。
【約一7】「這人來,為要作見証,就是為光作見証,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原文字義 「見証」証明,作証;「這人」這一位。
文意注解 「叫眾人因他可以信,」『因他』指『因約翰的緣故』;約翰是最先向人指出主耶穌就是那光的見証人,所以就廣義而言,所有新約的信徒都是經過施洗約翰的指引才相信主耶穌。
話中之光 (一)凡『從神那裡差來的』(6節),必定「為光作見証」,也只是「為光作見証」。這說出︰
1.在神只有一個獨一的見証,就是 的兒子基督。
2.是否真實出于神,就看是否專一為基督作見証。
(二)施洗約翰並不叫人注意他自己,而是指示人歸向及留意基督;主忠心的仆人,總是引導人注目基督。
【約一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証。」
文意注解 約翰只是點著的明燈(參五35),向人指明世上的光(參九5),他自己並不是那光。
話中之光 (一)正如為光作見証的約翰,被當時一些人誤以為他就是那光;今天也有同樣的危機,主的見証人會被人誤以為是基督。
(二)傳道人固然配得著信徒的尊敬(參提前五17),但要小心守住自己的地位,以免重蹈撒但的覆轍──高抬自己,要與神同等。
【約一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原文直譯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來到世界的人。」或譯︰「這普照世人的真光來到世界。」
原文字義 「真」真正的(與『假冒的』相對);「照亮」照耀,啟示,指引;「世上」世界(kosmos)。
文意注解 「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世上』在原文與『世界』(參10節)同一詞,『世界』原意指人類所居住的地球,但約翰常用這詞來指離開神而在魔鬼權勢下生活的世人(參七7;十五18~19;十七14)。『照亮一切的人』是普照的意思,光照好人,也照歹人(參太五45)。
話中之光 (一)可見光有真光和假光之別。世界上有真的,也必有假的;教會裡面有真基督、真道、真先知,也會有假基督、假道(異端)、假先知。所以信徒應當慎思明辨。
(二)光雖然普照全人類,但有的人受益,有的人則未受益,乃因各人對光的反應不同(參八12)。
【約一10】「 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 造的,世界卻不認識 。」
原文字義 「認識」知道(不僅是理性的知識,且是處在正確的關系之中)。
文意注解 「世界卻不認識 ,」『世界』在約翰的著作中具有獨特的意思,指混亂、墮落的世界;『不認識』乃是不能分辨,蒙昧無知;人的心眼因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所以不能認識基督(參林后四4)。
話中之光 (一)世人對真神似知不知,他們對神的認識只在暗中摸索,只靠想像猜測,缺乏絕對的把握,才會錯認假神為真神(參徒十七22~24;羅一21~25)。
(二)基督徒理應認識基督,但許多信徒對主的認識相當浮淺。
【約一11】「 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 。」
原文字義 「自己的人」某人自己的,屬于某人的,個人的。
文意注解 「自己的地方,」原文是中性詞,含有『自己的家』之意,廣義泛指全世界,狹義特指猶太地方(巴勒斯坦)。
「自己的人,」原文是雄性詞,廣義泛指全體世人,狹義特指猶太人(神的選民)。
話中之光 (一)按理,基督教是基督「自己的地方」,基督徒也是 「自己的人」;但許多『組織的基督教』和『掛名的基督徒』,並「不接待」基督。何等可悲﹗
(二)主耶穌降生時被放在馬槽裡,乃因為客店裡沒有地方(參路二7);今天在我們信徒的心房裡,是否有「接待」 的地方呢?
(三)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八20);世人棄絕主,叫 無處安身,但我們信徒理應歡迎接待 ,讓 安家在我們的心裡(參弗三17)。
【約一12】「凡接待 的,就是信 名的人, 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原文字義 「賜」給;「權柄」權利;「作」成為。
文意注解 「凡接待 的,就是信 名的人,」『信』字指『信入』;本節表示相信意即接受。『名』代表整個人(參摩五8,27;賽四十八9;詩一百十三1;約十五21;十七26;徒四12),所以『信 名』意指接受耶穌基督。
「 就賜他們權柄,」『權柄』在此指特別的恩典;含有確據、可倚托、靠得住之意。
「作神的兒女,」就是人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人並非生來就是神的兒女,惟有藉著接待基督,才能獲得作神的兒女的權利。
【約一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原文字義 「從」出于;「血氣」血(複數);「生」生育,出生(被動語態);「情欲」肉體的意志。
文意注解 「從血氣生的,」『血氣』指人血肉的身體(參三6)。
「從情欲生的,」『情欲』指出于人天然生命中敗壞的意志。
「從人意生的,」『人意』指出于人天然生命中善良的意志;也有解經家認為『人意』是指從人來的幫助(加一11~12)。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的生命,全然是屬靈的,與人的血肉和天然生命絕對無關。
(二)人除了由神重生之外,沒有辦法靠自己天然的能力、聰明或才干,來臻于光明至善的境界。
(三)「不是從血氣生的,」得救不能血脈相傳;我們不能說父母親是基督徒,所以自己生下來就命定是基督徒。
(四)「不是從情欲生的,」得救不是靠肉體的意志;我們得救時雖然需要決志,但沒有悔改相信的決志,仍然不能叫我們得救。
(五)「不是從人意生的,」得救不是靠傳道人的幫助;雖然我們得以聽到福音,乃是別人的一種幫助,但若沒有聖靈的光照感動,仍不能使我們真實得救。
【約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 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原文直譯 「話成了肉身,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 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原文字義 「住」支搭帳棚,居住;「真理」實際,誠實;「見」觀看,看見,注視;「榮光」榮耀,值得尊敬和頌揚之物。
背景注解 當時智慧派學說(Gnostics)認為︰肉體是屬邪惡之物質的,聖潔的神根本不可能和邪惡的肉體聯合。多西特派(Docetists)根據智慧派的學說,否認基督是在肉體裡來的(參約壹四2)。
文意注解 「道成了肉身,」指神的話成了肉身,就是神穿上了人的生命和性情。『道』原來是抽象、難以捉摸、看不見、觸不著的,如今在肉身裡成為具體、實在、可見、可摸的。這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的意思。
『肉身』的原文與『肉體』同一個字,惟聖經裡的『肉體』含有墮落和罪惡的意思(參羅七18),故此處仍以翻作『肉身』為佳。基督成為肉身,僅有罪身的形狀(參羅八3),而沒有罪的性情(參林后五21)。
「住在我們中間,」『住』字原文作『支搭帳幕』;基督作為神的帳幕,是神在地上人間的居所, 無論到那裡,神也就到那裡。這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乃是帶著神住在人中間,所以 的名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參太一23)。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恩典』指不須付出代價,可以白白得著的一種恩賞;『真理』指並非虛無飄緲,而是具體又實在的一種認識。『恩典』特指神在基督裡作我們的享受;『真理』特指神在基督裡成為我們的實際體驗和經歷。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二9),所以我們得著了基督,就得著了神的一切所是和所有。
人在基督裡所能享受和經歷的神,乃是豐豐滿滿、綽綽有余的。人若未能豐滿地享受並經歷神,問題乃在于我們這一邊,並不在于基督。
在《約翰福音》書中,『恩典』是以『愛』的方式出現,特別表現在主耶穌的行動裡;『真理』則于主耶穌的話語裡特別明顯。
「我們也見過 的榮光,」這是指基督在山上變化形像(參太十七1~2,5;路九32;彼后一16~18)。『榮光』是用于描述神的臨在(參出廿四16;四十34~35)。
「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父獨生子』原文尚有para一字未能翻譯出來,該字的意思是『從』和『在旁』。故『父獨生子』有二意︰(1)這位獨生子是從父而來;(2) 仍舊與父同在。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來到人間與我們同住,把恩典和真理充充滿滿的帶給我們。我們不需要再另求別的恩典和真理,因為主自己就是恩典和真理,並且是充充滿滿的賜給我們。
(二)基督──父獨生子──的描述︰(1)所是──「道成肉身」;(2)內容──「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3)彰顯──「榮耀」。
(三)基督並不是藉著道理教訓將神顯明給我們;基督乃是藉著 自己作我們的享受,作我們的一切,叫我們領略到神的豐滿。
(四)神不是一位教訓、道理、規條、律法或恩賜的神;神乃是一位可以享受的神;神在基督裡成為我們的享受。
(五)恩典不是物質事物的賜給,也不單是屬靈事物的賜給,恩典乃是神自己在基督裡作我們的享受。所以我們越多享受基督,就越多經歷恩典。
(六)恩典不是別的,恩典乃是基督自己;基督乃是至寶,基督之外的萬事,都不過是糞土(腓三8)。
(七)基督就是真理(參十四6),我們得著了 ,也就得著了真理;基督以外的萬事都是虛空(傳一2),惟有基督才是實際(真理)、才是實在。
(八)人若感覺虛空,問題必是他的裡面沒有被基督充滿;充滿基督的人生,乃是最充實、最實在的人生。
【約一15】「約翰為 作見証,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后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 本來在我以前。』」
原文字義 「在...以前的」在...面前;「在...以前」第一,最先。
文意注解 「約翰為 作見証,」『作見証』此字略帶有在法庭上作証的意味。
「那在我以后來的,」指主耶穌顯在人面前的時間,是在施洗約翰之后。
「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 本來在我以前,」『以前』兼指時間和地位。施洗約翰在此承認主耶穌在時間上,亙古就已經存在;在地位上,尊貴超越過一切,無人能與倫比。
【約一16】「從 豐滿的恩典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原文字義 「從」出于;「豐滿」被充滿之物,用于填滿之物;「上加」不是...而是...、代替、作為交換(表示累計、迭加)。
文意注解 「我們都領受了,」『我們』指所有的基督徒,包括那些未看過耶穌肉身的人。
「恩上加恩,」意思不是『恩典回應恩典』,而是『恩典之上複加恩典』,意即『足夠應付我們每項需要的恩典』(參林后十二9)。
話中之光 (一)本節說出主耶穌是何等的豐滿﹗我們不只可以一次從 領受,還可以「恩上加恩」的享之不盡,取之不竭。
(二)我們越多享受基督的恩典,便越會發覺基督的恩典乃是無限豐滿的;從來沒有人能夠完全享盡 的恩典。
(三)我們屬靈的度量(容量)有多少,就能享受基督恩典的豐滿有多少;我們若有無限的度量,神在基督裡就要給我們無限的恩典,所以我們應當求神擴充我們的度量。
(四)人所得的每一次祝福,都會成為另一次更大祝福的根據。人獲得和享用的每一樣恩典,都會更豐滿地再度惠臨。
(五)我們不可徒然得恩,而應感恩(參路十七17~18);人越知感恩,就越多得恩,乃是「恩上加恩」。
【約一17】「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原文直譯 「律法是透過摩西給的;恩典和真理是透過耶穌基督而來臨的。」
原文字義 「傳的」賜給, 濟;「來的」變成,成就,臨到。
文意注解 「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律法』是神在西乃山上藉著摩西傳給人的(參出廿四12);『律法』的功用是見証神的義。照著神的『所是』對人有所要求。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恩典和真理』是神對人的供應和啟示,使人能享受神並經歷神,藉以應付神的要求。但我們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才能得著恩典和真理。
本節給我們看出如下的對比︰(1)律法與恩典、真理;(2)摩西與耶穌基督;(3)藉...傳(賜給,可以與媒介者分開),與由...來(攜同而臨,不能媒介者分割)。
話中之光 (一)律法是為著神的某種目的而賜給的,它可以和頒布律法的摩西分開;恩典和真理是蘊藏在基督裡面,永遠不能分離。
(二)有了耶穌基督,就有恩典和真理;沒有耶穌基督,就沒有恩典和真理。我們不能只要恩典和真理,而不要耶穌基督。
(三)律法最多不過是神所是的見証(參出廿五21),恩典和真理卻是神所是的豐滿供應。
(四)沒有人能藉著律法有分于神,恩典和真理卻叫人得以享受神。
(五)「恩典和真理,」二者缺一不可。有恩典而沒有真理,容易叫人偏于極端;有真理而沒有恩典,容易叫人偏向枯乾。
【約一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 表明出來。」
原文字義 「從來」在任何時候;「表明」解釋,述說,演出。
文意注解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這句話有兩個意思︰(1)從來沒有人用肉眼看見過神的本體;(2)從來沒有人真正的認識神。
「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在父懷裡』原文直譯『進入父懷裡』;『懷』是希伯來習慣用語,表示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系。表明 是最接近父神,具有無比獨尊的地位。
「將 表明出來,」父的獨生子藉著話、生命、光、恩典和真理,將神表明出來。話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分賜,光是神的照耀,恩典是神給人享受,真理是神給人實化、領略。藉著這五件事,神在子裡完全表明出來了。
話中之光 (一)「父懷裡」,說出基督是父所最喜愛的;「獨生子」,說出父的一切惟獨由 承受。凡與主聯合的,就得著權柄,也能作神的兒女(參12節),所以也就與主耶穌一同蒙父喜愛,並且一同承受父一切的豐盛。
(二)我們要認識神,必須藉著耶穌基督;我們越多經歷主,就越能清楚認識神。
【約一19】「約翰所作的見証,記在下面︰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問他說︰『你是誰?』」
文意注解 『猶太人』一詞,在約翰福音內出現了七十多次(在馬太只有五次,馬可六次,路加五次),這裡是第一次。『猶太人』雖然一般用來指猶太民族,但本書特指猶太宗教領袖,他們是反對基督的代表人物。
【約一20】「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
原文字義 「明說」同意,承認;「隱瞞」否認。
【約一21】「他們又問他說︰『這樣你是誰呢?是以利亞么?』他說︰『我不是。』『是那先知么?』他回答說︰『不是。』」
文意注解 「是以利亞么?」猶太人根據舊約聖經認為,以利亞將在神的審判大日來到以前再度降世(瑪四5)。
「他說,我不是,」施洗約翰雖否認他是以利亞的再世,但就他的職事來說,主耶穌承認施洗約翰就是以利亞(參太十七12~13)。
「是那先知么?」『那先知』加冠詞指人們已有所聞的,或指申十八15所應許將有一位像神的先知。
【約一22】「于是他們說︰『你到底是誰?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你自己說,你是誰。』」
文意注解 「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主使者就是法利賽人(參24節),他們或系猶太公會的代表。
【約一23】「他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
原文字義 「修直」弄直。
文意注解 「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此處經文引自《以賽亞書》四十章三節,惟文字略有出入。
「修直主的道路,」指明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替主鋪路──促使人的心思回轉歸向主,好讓主有平坦的道路能進到人的心中,掌權作王。注意,這裡是指『主』的道路,並不是指我們信主之后所要走的『義路』(詩廿三3)。
話中之光 (一)聲音轉瞬即逝,無影無蹤;約翰只是作主的『出口』而已,並不為自己留下甚么;我們見証主,不是見証我們自己。
(二)一個事奉主的人,應當盡力把人引到主面前,而不計較自己的得失、地位和名利,更不可企圖叫人跟隨自己。
(三)「喊著說,」表明約翰裡面真是滿了負擔,使他不能不喊;我們事奉主,必須是出于負擔,並且滿心要把裡面的負擔傾倒出來。
(四)我們原來的心彎曲且高低不平,必須修直並鏟平,才能讓主進到裡面來。
【約一24】「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或作那差來的是法利賽人)。」
文意注解 本節有兩種不同的譯法︰(1)「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表示法利賽人是背后的主使者;(2)「那差來的是法利賽人,」表示出面問問題的全是法利賽人。
【約一25】「他們就問他說︰『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甚么施洗呢?』」
文意注解 「為甚么施洗呢?」意即︰『這樣,你就沒有資格給人施洗了。』
【約一26】「約翰回答說︰『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
原文字義 「認識」看見,知道(與10節的『認識』不同字)。
文意注解 約翰的意思是說,我用水給人施洗,並非無緣無故,乃是為著給你們所等候的那一位(彌賽亞)鋪路; 已經在你們中間了,可惜你們卻不認識 。
【約一27】「就是那在我以后來的,我給 解鞋帶,也不配。』」
背景注解 「我給 解鞋帶,也不配,」猶太人外出,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進門后脫鞋。最低微的奴隸,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並提鞋,然后拿盆水來替他們洗腳。
文意注解 「我給 解鞋帶,也不配,」自認甚至作 的仆人也不配。
話中之光 (一)施洗約翰是主的先鋒,他的任務是藉施洗領人悔改(參26節),帶領人認識基督;我們也應當如此把人們引到主面前。
(二)事奉主者,應該有像施洗約翰那樣謙卑、溫柔的態度(「我給 解鞋帶,也不配」)。
【約一28】「這是在約但河外,伯大尼(有古卷作伯大巴喇),約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見証。」
文意注解 「約但河外,伯大尼,」這裡的伯大尼,是約但河東的一個地方,與耶路撒冷近郊橄欖山邊的伯大尼(十一18)不同。
【約一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原文字義 「除去」提起,取走,承擔,背負;「世人」世界;「罪孽」罪,罪惡(單數詞)。
文意注解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引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七至十節),指耶穌基督是那逾越節的羊羔(出十二3),為人被殺──釘死在十字架上,流血替人贖罪。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不但是猶太人的救主, 也是普天下人(「世人」)的救主(參約壹二2)。
(二)從前以色列人為罪獻上的羔羊,乃是人自己豫備的,只能將罪暫時遮蓋;但如今神為我們豫備羔羊──耶穌基督, 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永遠完成贖罪的事(參來七27)。從此,將我們的罪全然「除去」了﹗
【約一30】「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后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 本來在我以前。〞」
請參閱15節注解。
【約一31】「我先前不認識 ;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 顯明給以色列人。』」
原文字義 「顯明」揭示,弄清。
文意注解 「我先前不認識 ,」按著肉身,施洗約翰和主耶穌是親戚(參路一36),想必彼此認識。約翰在這裡說不認識 ,意思是說他已往不認識耶穌是彌賽亞(基督)。
「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 顯明給以色列人,」表明神差遣施洗約翰的兩大任務︰(1)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參可一4);(2)為主耶穌作見証,將 顯明給以色列人。
話中之光 (一)約翰給人施洗的目的,為要顯明基督給人;基督徒受浸,不是一項入教的儀式,乃是為著能夠進入認識基督的堂奧。
(二)真實悔改的受浸,能叫人心眼得開,更多認識耶穌基督。
【約一32】「約翰又作見証說︰『我曾看見聖靈,彷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 的身上。」
原文字義 「住在」居留,停留,住;「身上」上面。
靈意注解 「聖靈彷佛鴿子,」『鴿子』是聖靈的表記,象徵聖靈的柔和、溫順、單純。神的靈降在耶穌身上,表明 就是神用聖靈所膏的基督(意即『受膏者』)。
話中之光 (一)主先教會而受靈浸,表明教會一切屬靈的實際,都先積蓄在元首的裡面;豐滿的基督乃是一切屬靈豐富的源頭。
(二)我們應當求主用聖靈厚厚的澆灌在我們身上(多三6),好叫我們得著屬靈的能力,為主作美好的見証(徒一8;二18~21)。
(三)滿有聖靈的人,必會像「鴿子」一般的對人柔和,對神專一、純全。
(四)膏油乃是表明神的所有權(利八12,30);我們若要被神所占有,便須經過死而複活的手續。
【約一33】「我先前不認識 ;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文意注解 本節給我們看見兩種不同的浸︰水浸和靈浸。『水浸』是將悔改的人浸入水裡,藉以表示埋葬受浸者敗壞的生命和過去的死行;『靈浸』是將悔改相信主的人浸入靈裡,藉以使受浸者得著神聖的生命,而有分于基督的身體(參林前十二13),並且得著從上頭來的能力(參路廿四49;徒一8;二2~4)。
話中之光 (一)施洗約翰是主肉身的親戚(參路一36),對主的外貌必是很熟悉的,但他卻說︰「我先前不認識 。」可見,我們不能憑著外貌來認識基督(參林后五16)。
(二)施洗約翰是因著看見聖靈降在主身上,才認識 是『神的兒子』(參34節)。可見︰(1)除非神藉聖靈的啟示,無人能認識基督;(2)聖靈降臨的目的,也是專在指明基督,榮耀基督(參十六14)。
(三)約翰是以水浸向以色列人顯明基督(參31節),而神是以靈浸向約翰指明基督;所以無論受浸或是聖靈澆灌,甚至所有屬靈的經歷,其真實的意義和價值,都在顯明基督,見証基督。
【約一34】「我看見了,就証明這是神的兒子。』」
話中之光 (一)必須有所「看見」,才能有所「証明」;我們必須在靈裡有所看見,才能為主作見証。
(二)我們若要向世人証明我們是神的兒女,也必須讓別人在我們身上看見聖靈的作為。
【約一35】「再次日,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裡。」
文意注解 「再次日,」即第三日(參29節『次日』)。
【約一36】「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
原文字義 「見」看著(指抱著一種熱切期待的心情去凝視)。
話中之光 (一)施洗約翰第二次看見主耶穌時,僅說︰「看哪,神的羔羊。」而沒有如第一次時那樣說︰『除去世人罪孽的』(29節)。這啟示了一個得救的人的經歷是進步的。當一個人第一次看見主時,是想到 和我,想到 是神的羔羊,除去了我的罪孽;等到第二次看見主時,就忘了自己,只有主了。
(二)信徒如果只因為主的恩典而感謝 ,就表示他還處在靈命的初階;但若因為主的自己而親近 ,這就表示已經有了進步。
【約一37】「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
原文字義 「跟從」隨后而行,奉為師傅。
話中之光 (一)凡看見『神的羔羊』(參36節)的人,就不能不受吸引而跟從 (參啟十四4)。
(二)要作門徒一定要跟從;只要信而不要跟從主的基督徒,還不是主的真門徒。
【約一38】「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就問他們說︰『你們要甚么?』他們說︰『拉比(拉比翻出來,就是夫子),在那裡住?』」
原文字義 「拉比」夫子,教師,我的大人,偉大的人。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問跟著 的人說︰「你們要甚么?」 今天也對我們每一個跟隨 的人,也問同樣的問題︰我們跟從主,究竟是單單要主自己呢?或是要主以外的甚么呢?
(二)那兩個門徒的答覆真好︰「在那裡住?」──意即他們只要與主同住,而不要主之外的一切。
【約一39】「耶穌說︰『你們來看。』他們就去看 在那裡住,這一天便與 同住,那時約有申正了。」
原文字義 「申正」第十時
文意注解 「那時約有申正了,」『申正』按猶太計時法(從上午六時計起),是下午四時;但若按羅馬計時法(從午夜零時計起),則為上午十時。
本書作者雖為猶太人,但因收受書的對象是外邦人,故很可能在寫本書時采用羅馬計時法。例如,主耶穌是在『巳初』(第三時),即上午九時被釘十字架(參可十五25),但本書卻記載在『午正』即第六時, 仍未被判釘十字架(參十九14),由此可見,約翰至少在第十九章系采用羅馬計時法。
話中之光 與主同住,親自和主交通來往,就是認識耶穌為基督的秘訣(參四42)。
【約一40】「聽見約翰的話,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
文意注解 「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那兩個人』除了本節所注明的安得烈外,一般聖經學者公認另一個人就是本書的作者約翰。
【約一41】「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翻出來,就是基督)。』」
原文字義 「先」首先。
文意注解 「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本句有三種解法︰(1)『先』字作副詞解,意即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然后再找別人;(2)『先』字作形容詞解,意即他『第一件』或『一早』所作的事是找著他的哥哥;(3)也有人把『先』字作比較級形容詞解,意即安得烈比另一個門徒較早找到自己的兄弟,此意暗示使徒約翰也帶了他的哥哥雅各來到主耶穌跟前。
「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是希伯來文,希臘譯文為基督,意即受膏者,為神委派,完成神的定旨,就是神永遠的計劃。
【約一42】「于是領他去見耶穌。耶穌看著他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約翰在馬太十六章十七節稱約拿),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翻出來,就是彼得)。』」
原文字義 「磯法」石頭(亞蘭文);「彼得」石頭(希臘文)。
話中之光 (一)安得烈一遇見主耶穌,馬上就去帶領他的哥哥來見主。我們一信了主,雖然對主還沒有多少認識,也能把親友帶到主前蒙恩。
(二)一個信徒若真遇見了主,他就必會將主推介給別人,特別是推介給自己所愛的親人。
【約一43】「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來跟從我罷。』」
原文字義 「想要」希望,定意,決定。
文意注解 「又次日,」即第四日(參29,35節)。
【約一44】「這腓力是伯賽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
文意注解 「這腓力是伯賽大人,」『伯賽大』位于加利利海北部,約但河之東。
【約一45】「腓力找著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
文意注解 「腓力找著拿但業,」前三卷福音書中,常將腓力和巴多羅買的名字連在一起(參太十3;可三18;路六14),因此許多解經家認為拿但業就是巴多羅買;『巴多羅買』意即『多羅買的兒子』。
「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約瑟的兒子』這稱呼並不否定耶穌是童貞女所生的;約瑟雖然不是主耶穌的親生父親,卻是 法律上的父親。
話中之光 (一)一個一個的引人歸主,這是信徒最要緊的本分。有時候一個一個的談道,比講給多人聽更具功效。
(二)腓力對拿但業見証的話說出︰(1)基督是全部舊約聖經啟示的中心;(2)基督是整個舊約時代中所有人的盼望。
【約一46】「拿但業對他說︰『拿撒勒還能出甚么好的么?』腓力說︰『你來看。』」
文意注解 「拿撒勒還能出甚么好的么?」指『拿撒勒還能出甚么好的東西來么?』這問話具有反面嘲諷的意思。
話中之光 (一)「你來看。」這乃是傳福音的秘訣。當我們向人傳福音而遭到人的輕看和誤會時,不必辯論,只要簡簡單單把聖經中所記載的,以及自己所經歷的主耶穌擺出來給他一看,就行了。
(二)對于疑惑、不信的人──「拿撒勒還能出甚么好的么?」最好的方法,就是向他見証基督,引他遇見基督──「你來看。」結果就能打碎老舊的觀念,而得著新鮮的啟示──『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49節)。
【約一47】「耶穌看見拿但業來,就指著他說︰『看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
原文字義 「真」真的,真誠的;「詭詐」欺騙,狡猾。
話中之光 (一)主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二23), 知道我們的存心如何。
(二)主喜悅我們存心正直,心裡「沒有詭詐」。
【約一48】「拿但業對耶穌說︰『你從那裡知道我呢?』耶穌回答說︰『腓力還沒有招呼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
背景注解 猶太拉比們常坐在『無花果樹』下休憩、默想、學習或教訓門徒。
話中之光 (一)要記得︰當人們看不見我們的時候,我們的主仍在注視著我們。
(二)我們的主特別留意我們在人背后的存心和行為,特別是我們暗中的施舍禱告和禁食(參太六4,6,18)。
【約一49】「拿但業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文意注解 「你是以色列的王,」意即你是彌賽亞。
【約一50】「耶穌對他說︰『因為我說在無花果樹底下看見你,你就信么?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
文意注解 「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意思是『你將要得到更大的証據,顯明我是神的兒子』。
【約一51】「又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
背景注解 雅各曾經夢見一個天梯,連接天與地,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參創廿八12)。
文意注解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原文是『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
「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表示『人子』就是雅各所夢見的天梯;基督是通往天上惟一的道路(約十四6), 是神與人中間惟一的中保(提前二5)。
『神的使者』就是天使;天使是服役的靈,奉神的差遣來為信徒效力(來一14)。天使的主要服事,就是在神與信徒之間負責傳達信息,保持交通往來。
話中之光 (一)主耶穌一面是『立地』──夠得上人的標準,能作人的代表;一面又是『頂天』──夠得上神的標準,能作神的代表。惟有 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 是神而人者。
(二)神惟有通過耶穌基督作中保,才能與人親近;人也惟有藉著耶穌基督,才能到父神那裡去。
(三)世上的交通可以阻絕,但天上的交通總是暢達。
(四)先是「上去」,后是「下來」;人沒有向神的禱告祈求,怎能從神支取 的賜福呢?我們要先將地上的需要通報上去,天上的幫助才會下來。
(五)基督自己乃是天與地的聯結,神與人的交通。阿利路亞, 真是天、地、神、人一切的中心﹗
第一章 從神性根源來認識耶穌
壹 神性根源
耶穌是兼具有神性及人性的神。按著 的人性,也就是按肉身說,是從大衛后裔生的(羅一3),降生于伯利恆客店的馬槽裡(路二4~7),長在猶太人所藐視的加利利拿撒勒城(路二39;太二22~23),那裡本是下層階級的人居住的地方。猶太人鄙視拿撒勒到一個地步,甚至認為那地方不可能出甚么好的(參照約一46);而加利利也沒有出過先知(約七52),又加上 自己並無佳形美容,被人藐視,被人厭棄(賽五十三2~3),難怪猶太人會議論說︰基督豈是從加利利出來的么(約七41)?這就是世人從外貌對這位救主的論斷。
我們若單只認識 的人性,即使認 為先知裡的一位(太十六14),仍不能叫我們得救。我們還必須認識 神性的一面,認識 乃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神所差來的耶穌基督,才能得永生(約十七3)。惟有相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才可以因 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除 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按聖善的靈(羅一4)說,也就是按神性的根源說,這位在時間裡『話成肉身』的耶穌,原是太初的神。太初,就是指神尚未開始創造之前,已過亙古的永遠裡,那時還沒有受造物,沒有天、地、萬物,只有獨一的真神。而太初話與神同在,話是神的發表,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神在那裡,那裡就有話,有神的發表,有神的彰顯。話與神同在,是無法分開的,因為話就是神。耶穌就是基督,基督就是太初的話, 本是神的像(林后四4)。
貳 是創造者
「萬物是藉著 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 造的」(約一3)。聖經一面讓我們知道神創造天地(創一1),萬物是因 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耶和華造地,又造人在地上,親手鋪張諸天,也命定了天上萬象(賽四十五12;亞十二1);另一面又告訴我們,萬有都是靠愛子造的,一概都是藉著 造的,又是為 造的(西一15~16;參照來一2)。神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三十三9);常用 (愛子)權能的命令(話)托住萬有(來一3)。神與話,話與神是一,是分不開的。所以我們都應該認識,耶穌就是基督,是創造者,是萬有的由來,也是萬有的歸宿。
參 是生命源頭,也是人的光
經上說︰「生命在 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又說在神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 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三十六9)。生命與光是神的特徵,並且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 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所以主耶穌說︰「我是生命」(約十一25原文;參照十四6)。神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這永生也是在 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1~12)。又因神就是光(約壹一5),所以這生命就是光照人的光。在神的兒子未來世間之前,撒但竊據了這地,成了世界的王(約十二31,十四30,十六11),這世代的神(林后四4),管轄這幽暗世界(弗六12),弄瞎了世人的心眼(林后四4),叫世人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黑暗與死亡是撒但的特徵。那裡有撒但,那裡就滿了黑暗與死亡。
但是生命與光正是死亡與黑暗的克星。神的兒子來了,生命與光就來了。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裡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 正是公義的日頭,其光線有醫治之能(瑪四2)。 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那吩咐光從黑暗裡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叫我們得知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面上(林后四6)。 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 愛子的國裡(西一13),叫我們成為光明的子女(弗五8),世上的光(太五14),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
肆 傳福音為光作見証(約一5~9)
主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施洗的約翰從神那裡差來,為光作見証,就是為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作見証。因為世人都受撒但蒙蔽,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后四3~4)。正因如此,主今日差遣我們要去,使萬民作 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二十八19;參照徒一8)。施洗約翰是新約時代第一個為主耶穌作見証的人。在任何時代,任何地方與角落,都要有人奉差遣傳道,為主作見証。
伍 信 的名,得永生
經上告訴我們說︰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十17)。所以傳道者引聖經証明耶穌是基督(徒十八28),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徒五42);要叫世人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他們信了 ,就可以因 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相信基督的話,就是相信基督,接受基督。基督的話,就是基督自己,就是生命的種子(路八11;彼前一23)。而接受生命的種子,就是接受聖靈(約二十22),就是重生(約三3~8),也就是從神而生(約壹五1),得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約壹三1)。
我們還沒有信耶穌之前的生命,是人的生命,是從血氣生的,是從情欲生的,也是從人意生的(約一13)。但后來因相信耶穌所得的永生,是從神而生,是重生,得著新的生命,是得著聖靈(羅八16),得著基督(西三4;約十四20),得著神兒子的靈(加四6),得著神的靈(約壹四13),得永生(約三16,36);父、子、聖靈都住在我們人的靈裡面。這才是神起初創造人的時候所喜悅的旨意(弗一4~6)。
陸 道(話)成肉身(約一14~18)
神的存在是客觀的真理;但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提前六16)。雖然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9~20)。然而不能看見,不能觸摸,總是不太具體,缺少實感。神愛世人, 樂意看見世人得著恩典,脫離罪、死、魔的轄製,得著永生,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並且活在 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使 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贊(參照弗一1~14)。在那以前,不但人沒有滿足和安息,神也沒有滿足和安息。
為要滿足神與人共同的需求和愿望,叫父懷裡的獨生子,『話成肉身』是必須的,且是唯一的途徑。基督的『話成肉身』是極大的奧秘;雖然有關 的事,神已經藉著眾先知豫言,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十7;參照約五39); 如何藉著童女懷孕生子,降生于伯利恆城,成為大衛的后裔,如何應驗經卷上所豫言的話,要被釘于十字架上,死于某年、某月、某日等等。(有關這些記載在舊約聖經上的豫言事項,我曾經在拙作《默想救恩》一書中第四篇第壹大項之第三中項裡記載,所以不再在此詳述)。但是『話成肉身』奧秘到一個地步,連天使也愿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前一12);更何況我們這些墮落過,心思被撒但蒙蔽過,昏暗過的人,若非在靈裡受真理的聖靈引導,就無法明白個中的奧妙。
一 『話成肉身』就是神性進入人性
馬太福音告訴我們,『話成肉身』就是童女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生子(太一18~25)。太初的話就是神,就是聖善的靈(羅一4),就是聖靈。所以耶穌的神性根源是聖靈,是神;但 的肉身是來自童女馬利亞,來自人。當聖靈接觸到馬利亞肉身的時候,所產生的是耶穌的魂,是 的人性。所以耶穌是太初的神,又是時間裡的人,具有神性,又有人性。是神性進到人裡面,所以人要稱 的名為『以馬內利』(太一23;賽七14),就是神與人同在的意思。又因 是太初的神耶和華,在時間裡穿上肉身,成為人,要拯救世人,所以又給 起名叫『耶穌』,意思是『耶和華救主』(參照太一21)。
二 『話成肉身』就是神在肉身顯現
本來神是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對世人而言,是客觀的、抽象的、不具體的神。現在這位神經過了『話成肉身』的過程,穿上肉身,具有人性,成為看得見的耶和華神,就是耶穌,是具體的、可以看見、可以來往交談、可以經歷、體驗得到的主觀的神。過去那從來沒有人看見的神,現在藉著父懷裡的獨生子將 表明出來了。
三 『話成肉身』就是神的帳幕在人間
十四節「住在我們中間」的原文意思就是『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在舊約時代,神以帳幕和聖殿表徵 的居所。這些原是后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7)。人手所造的聖所,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來九24)。子與父原為一(約十30),父住在子裡面(約十四10,11;十六32;十七21,23),所以耶穌的肉身,就是神在人間的帳幕和居所。
四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和實際(真理,真實)
神愛世人; 憐憫人,關心人,賜給人陽光、空氣、雨水、甘露等等。這些讓我們間接的感覺到、也聯想到 的存在,但總覺得是客觀的,不夠具體的。直到『話成肉身』, 住在我們中間,讓我們看到、摸到、聽到之后,所有客觀的真理,都成了主觀的實際。 向我們說話、教導、安慰、鼓勵、醫治、表同情、照顧,讓我們得到、經歷、體驗並享受神對我們的愛、憐憫、關心與供應;這是恩典,因為我們確確實實得到了。這也是實際,因為都是不變的事實,是主觀的真理。
神是愛、光、聖、義,是摩西的律法所告訴我們的,是客觀的真理。而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行動,把這些美德活生生的表明出來。只要看見主耶穌在地上的生活為人和所作所為,即使是一個不能領會摩西律法書的人,也都會明白︰何為神的愛、光、聖、義。因為那是活生生的流露,是實際,不是道理。
五 父獨生子的榮光
當神顯現出來的時候,有一種令人無法形容的榮美、莊嚴、燦爛、尊貴、大而可畏、威武的光景;因為無法形容,所以只好說『榮耀』或『榮光』。榮耀應該是專屬于神的形容詞,也是神的代名詞。經上說到神的時候,有時不說︰『他們的神』,而以『他們的榮耀』(羅一23)來稱呼神。神的兒子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耶二11;詩一○六20)。使徒約翰因無法形容這位『話成肉身』的耶穌, 那至大、至高、至能、至聖、至善、至美、至榮的光景;只好說︰「父獨生子的榮光」。並且使徒們也親眼見過 的威榮。 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 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彼得、雅各和約翰同 在聖山的時候,他們親自聽見這聲音從天上出來(彼后一16~18;參照太十七1~8;路九28~36)。
柒 施洗約翰的介紹(見証)
一 見証耶穌就是神的兒子(約一32~34)
施洗約翰先蒙神告訴他識別神兒子的特徵,后親眼看見聖靈,彷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耶穌身上,所以見証說︰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用聖靈施洗的。等到主耶穌從死裡複活、升天之后,這句話就得著了應驗,一次是在耶路撒冷五旬節門徒都聚集的時候,聖靈澆灌在猶太聖徒身上(徒二1~4);另一次是在該撒利亞義大利營的百夫長哥尼流家裡,澆灌在一切聽使徒彼得講道的外邦人身上(徒十44)。按著客觀的事實而言,古今中外所有的信徒都被包括在這兩次的聖靈澆灌之內。所以經上說,我們「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于一位聖靈」(林前十二13)。
二 見証耶穌就是逾越節的羔羊(約一29)
以色列人在埃及受法老王苦待時,在逾越節那一天,以色列人殺羔羊,取血涂在房屋的門框上和門楣上。當滅命的天使殺埃及地一切頭生的時候,凡有血在房屋上作記號的,滅命的天使一見這血就越過去,不擊殺他們。這羔羊就是豫表耶穌為世人舍命流血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逾越節的羔羊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來十1),而耶穌才是真正的羔羊,能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來十5,12,九12,14,27~28)。
三 見証耶穌就是神的羔羊(約一35)
這裡的介紹重在指耶穌如羔羊,絕對順服神的旨意。 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耶穌來到這世上為要照神的旨意行,應驗經卷上所記載有關 的豫言(來十7)。所以 「憑著自己不能作甚么,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約五19)。 在地上的生活,是完全否認自己,遵從神的引導,體貼神的意思,走十字架的道路(參照太十六21~28,二十六39,42)。為要順服神的旨意成功救贖, 甘心死在十字架上。所以 受審的時候,不開口為自己辯護(太二十六63,可十四61)。 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 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羊毛的人手下無聲, 也是這樣不開口(賽五十三7)。 實在是神的羔羊。
捌 活的見証
耶穌本是太初的話,所以 在地上的時候曾經說了許多恩言和智慧的話來啟示神,讓門徒認識神,也用話潔淨他們。但更重要的是, 自己就是神的活道。 不像文士和法利賽人,能說不能行(太二十三1~3)。大凡宗教家都是靠著三寸不爛的舌頭,用智慧委婉的言語,而沒有聖靈大能的明証(林前二4)。耶穌和他們剛好相反。
耶穌在地上的一舉一動都是活的見証,神藉著 行異能、奇事、神跡,將 証明出來(徒二22)。這是有目共睹的。施洗的約翰向眾人介紹耶穌時都說︰「看哪﹗」。因為「道成肉身」最大的特徵,就是讓我們可以看到 的一切見証與生活行事;用自己的眼睛確認所聽到的話。施洗約翰的門徒當中有兩個人因他的話跟從了耶穌。一個是約翰福音的作者約翰,另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弟弟安得烈。他們跟從了耶穌,看到了耶穌的所行所是,就清楚了耶穌就是以色列人素來所等候的彌賽亞(就是基督)。拿但業本來不相信耶穌就是基督。他對腓利說︰拿撒勒還能出甚么好的么?但是經腓力的勸告來看耶穌,結果就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是以色列的王。
耶穌是真神,是經得起任何的試驗。人只要肯就近 ,親眼查看 的所行所是,看到神的活道,活的見証,自然就會認識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信了 ,就可以因 的名得生命。
玖 通天道路(約一51)
在神的兒子道成肉身之前,就是公元前大約一千八百七十多年的時候,以色列人的祖宗雅各離開父家,想要投奔他的母舅,躲避以掃;當他行走在茫茫曠野中,正感孤獨無助時,晚上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創二十八12)。那個夢境中的異象,正好代表了歷代以來許多古聖們尋求神、向往天堂的心聲。其實舊約時代的飲食、節期、月朔和安息日等,原是后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律法(誡命、律例、典章,包括祭物、禮物、聖幕等)都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來十1),所以雅各夢中的頂天梯子,當然也是影兒和表徵而已,那真體是道成肉身的神子耶穌基督。神的兒子,基督穿上肉身成為人子的耶穌,才是那梯子的真體。 來了,就是把神性帶進人性裡,神藉著耶穌支搭帳幕在人間。並且因著 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贖,經過死而複活、升天的過程,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林后三17;羅八2;約二十22,十四16,26),把人性帶進神性裡面(西三3)。
始祖犯罪墮落之后,神安設基路伯(神的榮耀),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神的聖潔)的劍(神的公義),把守生命樹的道路(創三24),從那時起,天向著人關閉了。但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時,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二十七51)。這幔子就是 的身體(來十20), 為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叫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十19~20),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所以主耶穌告訴門徒們說︰「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 是通天道路,藉著 ,我們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詳情請參閱拙作《通天道路》)。── 黃共明《約翰福音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