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
把山挪移,山並不知覺(九1-10)
甚至我們那些同情比勒達對『往昔光彩之宗教』忠貞堅定不移的人,都能看見他的策略幾乎是注定失敗的,而且結果也是這樣。約伯沒有心情在比勒達所說的那位肯赦免人的上帝面前匍匐,因他在他自己的行為中找不到他應這樣做的理由。因此約伯幾乎當比勒達沒有說過話,便在第九章又再恢複他在第七章裡同樣狂妄而放縱的姿態。
(一)
約伯開始時承認比勒達所說的可能是真實的。但那句話滿了諷刺,由于那句話后面跟 是一個『但』字。他們裝腔作勢地說出普遍真理,那些真理就其本身性質而言,只能適用于大多數時候的大多數人;然而他所要的是他特殊處境的解釋。既享受了很多蒙福的歲月,他現在為甚么要受這樣劇烈的痛苦?就是那樣簡單,無論任何困難,他非要有答案不可;不是只說明這人或那人好運或惡運的答案,而是同時能說明他自己從前好運和他現在惡運的答案。
因此約伯又再次被迫不聽那些只談論上帝的神學家,而轉向永活上帝自己,他又再次不按他們所勸的服從(至今依然令他走投無路),他要親口急迫、費力地求問一些他們無法回答、至今連上帝都不屑回答的問題。他用他們的話語以帶有鄙視諷刺的語氣把那問題表明出來︰『人在上帝面前怎能成為義呢?』這幾乎是逐字說出以利法在四章十七節異象中所得到的信息,在那裡它的答案是『無人能』。但約伯用動詞『成為正直』(或成為『公義』),這個字屬于法庭或律法上的意義,那就是『得到公平處理,被宣判為無罪,被宣告無罪。』關于這種用法的例子請參創世記卅八章廿六節(在那裡猶大承認他瑪比他更有義)和以賽亞書四十三章廿六節(在那裡上帝挑戰以色列與 同上法庭,一同辯論,為以色列人的清白辯護)。而最適當的例子有約伯記四十章八節,在那裡上帝終于打破 長久的沉默,問約伯︰『你豈可定我有罪〔宣判我有罪〕,好顯自己為義〔宣告(自己)無罪〕么?』但到達那階段以前,有一條漫長的路要走。在第九章約伯把上帝置于受審的地位。
或者更正確地說,他希望他能。因此他問︰『一個人怎能使上帝承認他無罪?』或更簡短地說︰『一個人如何能從上帝那裡得 義?』
(二)
甚至他問這問題時,已被他自己的傲慢,以及被他質問的那一位可怕的威勢和無比的大能所懾服了。根據標準修訂本的譯法,第二、三節顯示有『一個人』想(wish)為自己的事與上帝爭論,但卻不能回答上帝問他的一千個問題。英文聖經新譯本以上帝為第三節第二子句的主詞,因此把它譯作︰
一個人若決意(choose)與 爭論,
上帝就千個問題中,一個也不會答複。
但是『想』(wish)與『決意』(choose)似乎都不對。我寧愿像英文聖經新譯本的注腳說的,以上帝為第一子句的主詞,以『一個人』為第二子句的主詞。那么其意義便是︰上帝若『屈尊』來到法庭與一個人爭論他的案件,他(那人)就連一個反對 的論據也搜集不來了。這種解法在我看來最切合上下文,在約伯的想象中,上帝已出現來留心聽他傾訴,其實是他(約伯)把那些更狂妄的問題投入愈來愈空虛的空間裡。直到卅八章,才會有從天而來給約伯的答複。
接 是一段有抒情味的夸張之言(4-10節),它詞藻之美,足與以利法在五章八至十六節那首精致的小贊美詩媲美,而且確實有一節(九10和五9)是共通的。但以利法所贊美的是那位屈尊垂聽窮乏人禱告的上帝,而約伯卻在這位擁有不可擋的力量,能移山、使地離其本位、使日光昏暗並擊起海浪的上帝面前,因畏懼而失迷了──而且約伯也在這位鋪張穹蒼、並創造那令人贊嘆的 星散布夜空的上帝面前,因驚愕而失迷了。
至于以利法的贊美詩,使人想起詩篇中許多類似的詩歌,特別像第八、十九和一○四篇(10-35節)那些論及大自然的詩篇,稱頌上帝創造的奇妙;或像第十八(7-15節)、廿九和一○四篇(1-9節)這些詩篇,在那裡詩人的想象力捕捉到的是,暴風雨、洪水與地震的猛烈及威力。但約伯不是在聖殿中吟詠詩篇。他繼續從大量大自然景象中比任何詩篇作者引出更多邪惡的結論時,在他的思想中的,便不只是對創造主的贊美了。
完全人和惡人, 都滅絕(九11-24)
(三)
約伯的那首短詩,用一節(他從以利法那裡借來的)以強調上帝在大自然行事不可測作結。然后他轉到人類的情景,並以自己為例,斷言上帝對待人的方式同樣不可測而且同樣暴虐。上帝的能力是無所不在的──能感覺到,但看不見──而且非常具威脅性(關于標準修訂本在十一節的『行走』,有『偷偷走開』的含意)。它突擊時並無預報而且毫無理性(『 奪取』),阻擋它是無用的(12節)。它的烈怒是殘忍的,而且是不能安撫的,正如拉哈伯的軍隊在遠古的原始時代大戰中所付出的代價(12節;請比較廿六12)。那么人類怎能──那么約伯他怎能──對抗上帝呢?
突然我們又回到法庭上浮夸的言語來,並聽到約伯激烈的肯定他自己無罪。一首關于上帝對自然界和人類世界奇妙作為的抒情詩,若放在另一個背景中,可能會令我們在這樣偉大的上帝面前深感驚奇,而且真的意識到我們的無助;這詩是用來描繪上帝致命的、前后不一貫的作為的背景,這極其粗鄙不敬的言談在文學記錄中是無以匹敵的。最激烈的無神論者都不能與這個發狂的信徒相比。
他想象自己在法庭中質問這位大能的上帝。但他立即便無話可說,簡直不能構想出一種合理的論辯。他無辜的事實竟也于事無補。約伯發現自己要向正在錯待他的那一位求憐憫。即使上帝注意到他的傳喚,也不會留心聽他。因為上帝同樣是那位為了小事而壓碎約伯的仇敵(我們應在十七節了解到這一點,按字義小事是『頭發』;譯作『暴風』的那個字,是標準修訂本傾向用的字,有相同的子音,但母音則不同);而且是那不斷地『無故』傷害他的同一個仇敵。在這個民間故事裡,上帝在二章三節自己的話當中,有為了我們的好處而發出反諷的回音么?上帝把新的苦痛重擔加諸他以先,甚至不讓他喘一口氣。可憐的約伯得到了甚么機會呢?
第十九節的含意是神秘的,按字義直譯作︰『若是為了那大能者的力量,那就瞧吧﹗若是為了審判,誰給我指定一個時間呢?』然而,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要把『我』改為『 』(標準修訂本的譯法),我會建議作一種意譯︰
倘若那是一場力量的比試,夠了﹗
但那若是(如其所然)公義的問題,誰會給
我發言的機會呢?
約伯于是繼續說下去(20-22節),他的措辭變得愈來愈尖銳而且大膽︰
雖然沒有罪,我自己的口會定我為有罪;
雖然無可指摘,我自己的口會証明我為騙子。
但我是無可指摘的﹗
我不再理會有甚么事臨到我。
我厭惡我的性命。
一切都不打緊了,
因此我說──
有罪或沒有罪,
判二者都要滅亡。
既用以利法的問題──『人怎能在上帝面前算為義呢?』──開始,而且既斷言(雖然與以利法所想要表達的意義頗不相同)他決然不能,約伯在這裡是答複比勒達在八章三節的問題──『上帝豈能顛倒是非(譯按︰和合本作「偏離公平」)?』而且那答複是︰『是的, 能──而且確實這樣行。』
這位不可捉摸的上帝,他無法從 得到答複,在他看來 是太強了。上帝無意解釋約伯無罪而 當他有罪來對待他。所以約伯只能從他自己痛苦至極的經驗來爭論,而且不但為了他自己的情況,也為他周圍世界的情況責怪一位不關心且不負責任的神。在這個世界上,他透過受了傷的眼睛,只能看見殘酷和苦難。他必得下定論︰上帝習慣的行為不是善良的,而是懷惡意的。在 神聖的製度中,一般的普通善行不會獲得報償。當悲劇打擊無辜的人時,上帝會戲笑(23節)。全地都交在惡人手中; 甚至蒙蔽(24節)它的審判官,以確保執行公義的人與 一樣腐敗。
在這『蹙眉的天道』后面沒有科伯(Cowper)的『笑臉』,『敬畏的聖徒』也無法『重新鼓起勇氣』,因為︰
你們那樣懼怕的烏雲,
都充滿極大的憐憫,而
福氣就要驟降在你們頭上了。
此刻對約伯來說,這是那些朋友的聲音。時候將到,那時他會學習認識到科伯的教訓︰
上帝是 自己的解釋者,
而且 必定把事情加以說明。
但在目前,約伯的上帝已遠離那以強權為唯一公理的地球, 現在坐在天上嘲笑那結果。
(四)
在這些叛逆而徹底褻瀆的經節中,約伯使智慧的正統教導頭昏腦脹,標示出他與上帝疏離的最低點。那些傳講上帝使混亂變成和諧,並用 的智慧使宇宙聯合在一起的人,以及傳講上帝愿見和諧與智慧反映在人間事務上的人,是欺騙自己和那些他們傳講的對象。上帝並沒有在善人和惡人之間加以區分, 也沒有保護那些信靠 的人。 對于公義沒有興趣,對于憐憫就更沒有興趣,而只對行使 不可抵抗的權能有興趣。只有這樣使 覺得像上帝;而且 若對地上任何人有偏見,是對那些與 最相似的人,和那些追求長進、財富和權力而犧牲一切攔阻他們的人。約伯決然不敢期望從這樣的一位上帝獲得肯定,因為上帝既是折磨他的一位,同時又是掩耳不聽他哀求的那一位。
這是駭人的控告,的確要懾服所有敢評論它的人。我們能怎樣回應呢?讓我嘗試這樣說︰按一種真正的意義而言,在約伯說話裡面有一種邏輯,雖然是一種瘋狂的邏輯。他是一個被命運粉碎的好人,這種命運,在他和舊約他同時代的每一個人,都確信是屬于上帝旨意范圍內的。而且他受的教養使他相信整個宇宙,並在人的日常生活中保持善惡的平衡。因此有一條正路和一條不正的路給人走,而且只要是上帝在掌管,其中一條應通往幸福昌盛,另一條則通往不幸和痛苦。然而他選擇了正路卻受苦,仿佛他選擇了不正的路一般。由于約伯沒有改變,他不得不斷定是上帝改變了。 按定義是全能的,卻失去了保持天道平衡的意愿,並讓赤裸裸而又專橫的勢力勝過和諧與公義。照樣,約伯那些與他受同樣珍愛的信仰所培育的朋友,用一種非常類似的錯誤邏輯(甚至像他那樣說,準備稱善為惡),把他(約伯)列入惡人之中,並強調他只是遭受他所該受的。
今日那些置身于約伯邏輯死巷這一方的人,往往朝一條已向約伯封閉的路逃去,而變成無神主義者。假如有上帝的話, 不可能容許現今存在世界上的痛苦、憂傷、罪行和苦難繼續下去;所以按邏輯來說是沒有上帝的。同樣,今天那些堅信有上帝的人,也有一條逃避的路,這條已向約伯的朋友封閉的路,也能把世界太多痛苦歸咎魔鬼和與上帝無關的某種更不明確的權勢。這使他們較輕易為上帝的善良和公義辯護,仿佛使 毋須為今日約伯受的苦負責;其實只是稍微而已,因為他們知道上帝畢竟仍然在統管,而且無論何時 愿意的話, 就能壓製魔鬼。因此屬上帝的信徒並不能免除與今日的悲觀主義者和訴苦者對抗,他們並非全部都變成無神主義者。啊呀﹗他們常常是以那些朋友的精神和邏輯作反應。試想想那些傳異端者和叛徒以及從事某種運動的人,他們幾乎全是誠實良善的人,被人咒 攻擊,視他們為最壞的罪人,把他們從教會的行列中驅逐出去。更令人哀傷的是︰試想想那些悲傷而又擔重擔險些失去信心的人,他們被那些無情而又嚴厲的牧師所迫而走向極端,這些牧師拒絕了解他們的眼淚,而且又專橫地告訴他們必須作的和必須相信的事情,才能得救。
那么這是不是約伯和他的朋友所建基的神學邏輯,驅使他們(不管他們的意愿如何)進到現在把他們團團圍住的那褻瀆、非難的極端裡去呢?我們若是接受這一點的話,我們便可以開始在遙遠的地平線,勾畫出解答約伯那可怕的、進退維谷之困境的輪廓了。
也許有個故事會讓我們在這條通往解答之路上稍有寸進。有一個年青的父親正前往醫院,探視他患癌症的小女兒。那天是她的生日,他給她帶了一個生日蛋糕。他路過一間教堂,雖然他一直都不是一個虔誠的人,但這時卻進去禱告了。后來,他來到距醫院一、兩個路口的地方,有人告訴他說他的孩子死了。他沒有說︰『賞賜的是主,收取的也是主;主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反而立刻回到教堂,把蛋糕擲在壇后面的十架苦像上。他擲個正 ,粘粘的糖衣慢慢從我們救主的臉上和肩上滴流下來。這個故事在這個國家電台上我們所稱為『上帝時刻』(God slot)講述出來,那個廣播評述員作了表面上很奇異的判決,稱那個父親用力投擲蛋糕為一種『極深的宗教行動』。若我們同意那判決,並想到比勒達可能對那個青年說的話,約伯在這一章所說的那些可怕的話語,便開始亮起一種新的意義。
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九25-35)
(五)
在這幾節裡,我要說我們乃是來到約伯靈性朝聖行程中幽谷的真正分水嶺。按所言他仿佛棄絕上帝而且幾乎正應驗撒但的預言(再讀22-24節,我們還需要說差一點么?),而那深印入他心中的思想,按信心他仍然抓住上帝。而且這種情形產生變更,起初無法察覺,但隨 時間過去,動力在他的雄辯中與時俱增。他對上帝的憤恨仍然沸騰,他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意識仍牢不可破,他因得不到從天上來的答複而沮喪,仍使他心痛,他那些譏刺的觸須仍然震動。但從這時起,他認為『上帝不外是完全不受約束的能力』這種見解,正在轉變,而且與這見解伴隨而來的,他以自己為完全的見解,也在轉變了。幾乎不知不覺地,普羅米修斯這個巨人在打退堂鼓了。我相信真正追尋的証據在約伯這方面,從與上帝的辯白,與上帝的和好,並藉 他繼續的抗議及在這些抗議之中,都能查察出來。
約伯對所見宇宙為邪惡與混沌狀態所掌握的可怕異象即時的反應是,盡快回到他自己痛苦而幅員較小的環境裡來──那至少是他認識的。他又再用哀悼的言詞。他的生命無情地迅速飛逝的三個象喻,現在又加在他上一次言論提到織布者梭子的象喻上(七6)︰那些送信的盡全力盡快送出他的信息(請參撒下十八19及以下);一只小艇或獨木舟,飛快掠過尼羅河水面去完成它急迫的使命(請參賽十八2);以及捕獵鳥以全速俯沖下來獵殺它的獵物(請參哈一8)。
然后便是兩段針對上帝的簡短、卻非常具揭露性的埋怨。在第一段(27-28節)約伯說他決心振作起來(照他的朋友們極力勸他的),去看事情的光明面,並且等候仁慈的上帝使他複元。但他的痛苦繼續折磨他,所以他知道上帝並沒有宣告他無罪。在第二段(29-31節)他承認自己在上帝眼中是有罪的,而且設法証明自己為義是沒有用的。相反地,即使他用雪水和最有效的肥皂清洗自己,上帝仍會把他扔入污泥坑中,使他依舊污穢,以致他穿上自己的衣服時都會戰抖;因為在其他方面他的罪與他正蒙受的刑罰並不相稱。(關于可供比較的隱喻,請參詩五十一7;賽一18、25;哀四14)
這些苦毒的經文是否告訴我們,約伯已嘗試采用傳統忠告的、輕松的樂觀主義,並向上帝承認他是罪人,而且盼望等候複元呢?我想它們是這樣說,所以它們是極重要的經節。我們這些曾因約伯以他自己無罪所作的喧聲如雷的抗議而不得要領的人,現在有了下文我們可以把那些抗議放在其中。這個人充分知道罪是多么可怕的一回事,以及罪怎樣令上帝發怒,使 報應性的法令運作起來。而且約伯在他生病初期曾常常告訴上帝他得罪了 ,使他多么難過。但現在喜樂和幸福並沒有臨到他。要經過多久,他才能滌除他的恥辱並從他的監中釋放出來,繼續柔和地懇求並發掘更多自認為可怕敗壞的罪呢?從他那痛苦的尺度來看,那似乎要直到永遠了。
但約伯為甚么在這階段,在他控告上帝藐視公義而且無故追索他之后,而不是在前,陳述這些通情達理的話呢?他悔罪被忽略,禱告不蒙應允的經驗,不正是曾引致他作出『上帝與公義並無相同之處』的尖刻推論那種經驗么?那么約伯為甚么重新強調罪與受苦之間的連系,仿佛這樣一位上帝把它們視為同等,好用來審判他么?當上帝並不以關心他或任何人是否無罪或有罪時,為甚么廿八節的『我知道』(『我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要特別加以強調呢?(約伯用『我知道』開始的語句不只出現于此,也出現于十13;十三18;十九25;三十23;四十二2。幾乎所有都是直接對上帝講的,而且沒有例外,所有都是聲稱關于上帝過去或將來的行為,這些話使我們洞悉約伯的內心。)
那只能有一種解釋。約伯確實發現要消除他心目中一位公義之上帝的概念,殊不容易。我們在這裡實際上看見他從他自己不幸的邏輯退縮回來,並兜了一個圈子,向自己承認他必須繼續向一位甚至已被宣判為藐視公義的上帝尋求公義。我們甚至可能見他仍然是用更加轉折的方式,從朋友罪大惡極的指責面前,曾引致他聲稱自己永遠完全自私的邏輯上開始撤退下來。
(六)
約伯中途在他的掙扎中,也已穿過他絕望的深淵,把身受的事轉施他人,我相信在這一章的最后一段(32-35節)暗示出來了。
我們讀這一段經文,表面上看,似乎面對一個滑入更深絕望之中的人。過去的經驗教導他禱告是無用的,而且他一直有這種想法,希望總會有人出來仲裁,那就是在上帝與他自己之間有個仲裁者(欽定本作『聽訟的人』),他會說服上帝,不要利用 絕對優越的權能和知識,而愿意以平等的條件對約伯講話;然后他,約伯,就不會怕得張口結舌,而終于能陳述他的理由,並且確信會蒙垂聽。這當然是按字義的層面說的,是舊約時代任何人都會作的荒謬可笑的愿望,而約伯是充分知道這一點的,這是為甚么他預先以粗率的聲明拒絕這種概念,說上帝不是像他一樣的人,使他們能一起進入法庭,在同一張桌子上對面而坐。因此這段經文表面上說的與第三節(『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或十六節(『我仍不信 真聽我的聲音』)或二十節(『我雖無罪,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已經說過的差不多完全一樣。
但在這可笑的話后面,不可能有一個隱藏而又更真誠的懇求么?假如約伯下意識突然識破他痛苦的核心,那又怎樣呢?假如實際上他懇求的不是外來的干預(他知道這是不可能的),而是那善良公義的上帝去製止那不負責任而有權能的上帝,那又怎樣呢?若我們敢這樣想的話,用我們自己的話來說,假如他是向上帝本身那更佳的自我懇求的話,那又怎樣呢?假如約伯醒覺過來,看見上帝有一個更佳的自我,那又怎樣呢?這段經文于是變成約伯記整卷書中意義許line 深長的一處經文了,這該與我們以后仍然必須講的另兩處經文同列。這些便是那些始于十六章十九節的(『看哪,現今,在天上有我的見証』),和大家都熟悉的十九章廿五節(『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 』)兩處經文。這兩處經文吸引了注釋家極大的注意,而且這樣是合宜的,因為在那些話語裡面約伯似乎不服上帝而向上帝上訴,或是希望上帝會在上帝面前給他辯白。而且這兩處經文,正像這一處的經文一樣,都緊接 那些表達最憂郁孤獨的經節。
總括來看,這三處經文提供了信心和倚靠必要的對立關系,沒有這些,約伯對人尋求上帝的貢獻就會幾乎是全然否定和片面的。在約伯的哀歌中,它們可能(很少像十10及以下的其他經節,那裡約伯熱誠地論到上帝)被視為與那些哀歌詩篇極著名的信心的吶喊等量齊觀,而且有時使我們懷疑,那標題是否並非誤導。這樣的章節只有很少數目散布在約伯記長篇的攻擊性言論中,在一個層面上可能令我們感到悲哀;但在另一個層面上,有的話,又是令人驚異的──所以是加倍受歡迎的。
我所作的這種解釋並不太明顯,但無論如何,新國際譯本的譯法更行得通,這種譯法包含在卅三節一個母音的小小改變(不是作lo,就是『不〔或非〕』,而讀作lu,就是『會〔那樣〕』)︰
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 ,
使我們可以在法庭彼此當面對質。
只要有人在我們之間作仲裁那就好了,
可以在我們兩造身上按手,
有人使 的杖離開我,
使 的恐怖不再恐嚇我,
然后我就會無懼于 而高聲說話,
但因恐懼現在與我同在,我便不能那樣。
新英文譯本(New English Bible)采取同樣的些許修改,而且對它的譯法有非常類似的推演。
(七)
我們是否可以更進一步,至少把第九章末尾的這幾節(縱使不把它們看作預言),看成道成肉身的遙遠暗示?只要我們小心措辭,不假借約伯的口把任何對他(或對那些聽他故事的人)毫無意義的事說出來,我確信我們能做到。可能在約伯表面絕望的請求(想有一個仲裁者或聽訟的人)底下,熱切渴望萬軍之主( 是舊約十分熟悉的,理當是仁慈的),在某種意義上,不但按一個東方君主所能有的仁慈作為、從 高天的寶座上施與人偶爾的恩惠,而且按那個字真正的人道意義,讓 創造的人去接近 ,正如父親接近他的兒女一樣(上帝在新約的這個偉大名字──父──在舊約是非常罕見的)。簡言之,約伯希望上帝能成為一位真正的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們同在』。那是舊約的作者所渴慕的(不常容許表達出來)──不會因把造物主與受造者拉得太接近而有罪疚的感覺。而且這卷書並不鼓勵約伯與那位在末了屈尊來答複他的上帝熟絡;因為 要從旋風中對他講話。但在當前這段經文以及在我已提到的十六章和十九章另兩段經文中,這種渴想是存在 的。而且我們作基督徒的人能充分了解這一點;因為我們相信上帝確實已經以人的樣式來到地上,分擔我們的 弱、憂傷和痛苦,而且用一個以朋友般更親近的關系安慰我們──作為人的樣式的上帝把我們與上帝連結在一起。那么讓我們竭盡所能,對極度痛苦中懷 希望的約伯表示同情,並且因他對永恆意味深長的一瞥(縱是暫時而又是瞬間的)而尊敬他。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