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卅九章

馬的大力是你所賜的么?(卅八39-卅九30)

(五)

上主第一篇言論的第四段,即最后一段,也歸在上帝對其受造物的統治或眷佑的標題下,雖然場景又回到地上來。這篇言論開始,論到創造和大地的建立,而它冗長的結語又回到這話題上來,其所論的題目,是住在地上的獸類以及在天空飛翔的雀鳥。這裡所有的受造物,除了一樣,全都是野生的動物,而這一樣動物(戰馬)大概也不能被稱為馴服的﹗在那名單中沒有家畜,而最重要的是除了約伯本身外,人類至此一直未被提及。根據創世記第一章,人類乃是創造的冠冕,是上帝指定為管理大自然和『較低等』生物的。他們在與造物主比較,甚至與低等動物比較時,都會無地自容。

頭兩段(卅八39-41和卅九1-4)稱頌上帝對 造的獸類的看顧。約伯不能為獅子和烏鴉提供食物,而且大概從未念及它們;但上帝看見幼獅蹲伏在它們的獸穴中,並聽見雛鳥在它們的巢裡咯咯地叫, 便作出安排,使它們的飢餓獲得飽足。同樣, 監督野山羊的分娩和母鹿產子。 知道它們懷胎需時多久,以及它們幾時生產;而且小羊和小鹿都在 保護下漸漸肥壯,最后離開它們的父母在野地自由生活。約伯知道和關心這一切么?

下兩段(5-8節和9-12節)描寫兩種以不順從人命而著名的動物,製造了極佳的諷刺。野驢是否會像被養馴了的家驢,要得到人的準許才能在大草原上自由徜徉么?上帝已準許它們了;它因有 的準許,得以嗤笑城內的喧嚷,而無視任何要用韁繩套它之人的呼喝。空曠的山嶺全是它的領土,它任意奔馳,尋找草原。關于野牛(乃現今已絕種的歐洲野牛,是巨大的動物),欽定本作『獨角獸』,人們在一六一一年顯然認為確實有這種野獸存在的。上帝造這種凶猛的野獸,並不是為了替人類工作的。它不會像家養的公牛,安靜的留在 中或任人套上器具去D地。它的力氣不能被人利用來為人做粗活,人也不能信任它在收割時會拉他們的莊稼車回家。

古時候,鴕鳥(13-18節)以它的愚蠢和殘忍對待它們的雛鳥而著名,它讓它的蛋暴露在塵土上,而它的小鴕鳥被孵出來時,便要自力更生。然而實際情況未必如此。約伯記的作者顯然相信這種情形,而且把它列為他想象中最古怪且最不可愛的動物──然而它也是上帝創造的。十三節幾乎無法翻譯,大概提及翅膀華麗的羽毛,使欽定本以為是描寫『孔雀』,但鴕鳥的翅膀只是退化了的殘余部分。所以這一節上半節應當視為一個問題︰『鴕鳥的翅膀豈是值得歌頌的么?』下半節大概也言及蒼鷺或鸛,以它的母性而著名的一種雀鳥︰『又或者它的翎毛和羽毛跟鸛鳥具母性的翎毛和羽毛相似么?』但這只連飛翔也不懂的愚笨而又自私的雀鳥,卻有一種高超的本領,這一段的最后一節就以動人的方式來突顯這種本領︰

它幾時挺身展開翅膀,
就嗤笑馬和騎馬的人。

十九至廿五節,是一篇真正對戰馬的著名頌詞,它是古代軍隊的榮耀,它使敵人心驚膽怯,它裝備齊全,嚴陣以待,是一種真正高貴的牲畜。真的可以說它能照騎馬者的命令而行么?它一聽見號角聲,便不受他人控製,它用足刨地,從遠處就嗅到戰氣,自動往喧嘩處疾馳,不顧一切沖向敵人,因自己氣力大而耀武揚威;因為『阿哈』是喜樂或滿足的呼聲,請參以賽亞書四十四章十六節。我們一想到鴕鳥為上帝所造,為鳥中的小丑,就發出會心的微笑;我們也肅然起敬,因 竟又創造出那大力的戰馬,領人上戰場,它所到之處,皆可稱王。

最后,廿六至三十節,仿佛帶我們再次離開地面,先給我們描繪鷹雀向風展翅的雄姿;然后當大鷹在空中高處翱翔之際,卻在人無法接近的懸崖上搭窩,從那裡窺伺地上獵物,一有機會便 然飛下攫捕,而更卑下的是它召集它的雛鳥圍吃腐肉。它們也是上帝創造的,它們奇異並令人厭惡的捕食方式,反映上帝的智慧和周詳的預備。上主第一篇對約伯所發的言論,便以這種特有的矛盾語調作結。

(六)

約伯記作者在詩作上的才華,在許多情況下都令我們 迷,他天賦的才華洋溢于這長篇、可愛、輝煌、且令人思潮起伏的詩中,然而他竟又謙卑地把屬自己的才干歸給上帝﹗按最真實的意義而言,他是把原已屬上帝的歸還給 。我們在這裡,能否瞥見神聖的靈感在達致它最榮耀的巔 時,是怎么一回事?還有另一個問題︰我們有沒有權利,以我們這些乏味的注釋來潤飾這些無與倫比的文字呢?我們當然沒有。聖經注釋的作者都是傲慢的一 ,若可滔滔不絕的話,他們很少會用三言兩語來表達的。我只希望這話是說到我自己,在這本注釋中我知道我在作甚么,而且充分知道我是在玩火。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