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卅二至卅七章的注解︰以利戶的言論
關于以利戶的言論,我與許多學者一樣,不認為是約伯記原有的,請參附錄{\LinkToBook:TopicID=189,Name=附錄︰以利戶的言論(卅二至卅七章)}部分,這段言論會被列出並附以簡略的注釋。在我看來,此刻必須接上主從旋風中所發的言論,這是為了戲劇性和神學性的原因。我們的忍耐已到了盡頭,再不能忍受人的話語的干擾。
附錄︰以利戶的言論(卅二至卅七章)
從那一小段介紹以利戶的敘事散文中,使我們了解到他是約伯記這個古老的民間故事的戲劇人物之一,是這卷書的作者用來作其框架的。理論上,這並不是不可能的,縱使他的名字要保留至四十二章七節及最后一幕中才被提及;約伯的妻子在這故事較早的部分畢竟確實占了一個角色,但在最后那一幕中也沒有提到她。而不可能的是,我們現有的卅二章最初幾節竟屬于這樣一個故事。在我們現在擁有的選錄中,就是在一、二和四十二章中,約伯是正直和無可指摘的,而且時常敬畏上帝。不管詩體的格式曾把他說成怎樣,他決不能在散文的故事中被描述為一個只看自己為義,或自稱為義而不以上帝為義的人。一個似乎合理的答案,就是以利戶是一個杜撰的人物,由一個認為自己可作貢獻的人,把他帶進這場爭論中。更進一步說,是這個人撰寫了散文的引言部分和出自以利戶口中的那些言論。
但那個人是約伯記的作者嗎?或者正如今日大多數學者假定的,他是否一個后來的作者,他想把約伯攻擊的正統智慧論,置于較清晰的位置,甚至把它推移到更接近他認為在上主言論中已被采納的地位呢?我把以利戶的言論放在這附錄中,清楚表明我與大多數人的意見是一致的。
下面的理由在我看來,似乎是反對那些言論的真實性的主要原因(讀者可以用下面所列舉附有注解的經文把它們加以測驗)︰
(a)卅二章說到賜給一個青年的新啟示,卻被他那些年長的前輩否定了;這正是編者采用的策略,希望能探討較晚時代的見解。
(b)以利戶大多數的論據,只是用更銳利和更確定的言詞重述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的那些論據;他完全同意他們,而且實際上是暗示他們在結尾時受譴責的唯一理由,是因為他們無法使約伯閉口無言。
(c)作者竊取上主的言論,尤其是在他最后兩章中,而且明顯地認為他和上帝都是說到同一件事。
(d)在他的言論中有一些新鮮的見解,值得注意的是卅三章下半部,那裡說到每一個人都有中介的天使,並且擴展以利法在五章十七節所說簡短和偶然提及的話,即受苦為引導人悔改的懲戒(也參看卅五章后半和卅六章前半)。我們知道在被擄后的猶太教中,天使論得到發揚,並且愈發強調人的敗壞以及實行苦修的必要。在以利戶言論中的新見解,與那個時期鼓吹的虔敬非常一致;這個時期認為約伯經常反複申說自己無辜,是一件令人難以接受的事(就如基督徒的虔敬角度仍然認為如此)。
(e)那些言論中的詩體部分遠不及在前的(不論出諸約伯或他三個朋友之口)和在后的(主的言論),所以極難想象是出諸同一作者。那些相信約伯記的作者是撰寫以利戶言論的人曾認為他的目的是具有戲劇性作用,以增加上帝作最后的發言以前的懸疑。我已經在卅一1-40第二段注釋后的簡短附注中表示了我的意見(參該注釋──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LinkToBook:TopicID=170,Name=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卅一1-40)})。在我看來,人的話在這樣的時刻再次闖入是無法忍受的,不單是從戲劇的效果來看,還是從神學的角度來看。我在這裡只是附加上觀察所得︰如果那些言論是出諸作者,而他的目的又是如此的話,那些言論的內容便簡直不能認真考慮。那么,我們一直所注意的新鮮的見地又要置于何處呢?
我們在廿四至廿七章中已找到証據,加強了認為約伯記曾被后世加以編纂的信念。那幾章把作者自己撰寫的許多片斷都湊集在一起,大概是他為修訂而保存的,結果他卻沒有完成此事。在卅二至卅七章的情形,我無法使自己接受它們是約伯記作者撰寫的。我相信,這些過甚其辭的浮夸言論,實際上是懷 惡意,在被擄之后附加在這卷書中,以便使它更順應時代(不能忍受它的激進神學)的口味。撰寫它們的那個人是約伯之約(Testament of Job)的優秀先鋒(參閱二11-13的注釋──他們放聲大哭{\LinkToBook:TopicID=109,Name=他們放聲大哭(二11-13)})。
(Ⅰ)散文引言(卅二1-5)
(Ⅱ)以利戶介入的理由(卅二6-22)
這些話先對那些朋友講(6-14節),然后對背景中較大 的旁觀者講(15-22節)。這些話顯示一個自信有信息要講的人,其實是一個自義而令人生厭的人。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