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
我豈是向人訴 ?(廿一1-34)
約伯頭兩回合,每一次都選擇在最后的言論中,才直接對付他三個朋友的議論。第一回合朋友自始至終都為天道的一貫性辯護,而約伯則加以攻擊;只有在十二至十四章他才覺得能把自己神學的力量整合起來,使朋友一時亂了陣腳,並把他們逐出陣地。在這過程中他揚棄了自己對上帝本性和目的那些較狂妄的概念;但他對控製世界的上帝權能的分析,既冷靜又陰郁,指世上居民在他們一生之中都看不見有希望或意義,替約伯在舌戰中贏了第一回合。第二回合,朋友不敢再捧出他們的上帝教理作辯論武器。相反地,他們拿約伯簡略提及的話(『強盜的帳棚』安寧,惹怒上帝的人安全穩妥,十二6)向他攻擊,他們在第二次的言論中試圖向約伯証明他言論的反面才是實情。他們為甚么轉移交鋒陣地,在我們看來明顯比第一回合的為弱,這是難以置信的。但我們應當牢記,那些朋友是代表一種極度自信的道德體系。在箴言書中,那些作者把人類分為兩種,智慧的或善良的與愚昧的或敗壞的;或預言每一類人都會得到他們應得的賞與罰,他們這樣做時不會感到不安。那些朋友並不認為他們是處于較弱的一方,但他們將要發現,由于約伯被瑣法無情的長篇大論所迫,要他干脆放棄他在狂亂中尋求的一位不存在的上帝,因此他斷然決定不再理會他們。
(一)
約伯諷刺地把他們給他提供的『上帝的安慰』(十五11),跟他給他們提供的唯一的安慰構成對比,就是因聽真理而得的安慰。他講完之后,他們可以嗤笑,約伯說的話無疑是參照他們三人就惡人的命運冗長的議論,他們毫不掩飾的定約伯的罪。他們極想使他難堪(他們的殘忍已害人不淺),可是他極不想令他們難堪。他的抱怨基本上不是對人,乃是對上帝( 對他造成的傷害更加深)。
是上帝對約伯所作的,引致他在第一回合末了描繪一幅悲哀的圖畫,描述上帝摧毀了忠信的普通人的希望,使他們生活在不幸和挫折中。而且是上帝作在他身上的事導致他現在得出同樣悲痛的結論。在上帝的處理中,那些應歸于忠信的常人的獎賞,卻落到那些明目張膽犯罪,並藐視一般禮儀法則的人身上。他的朋友為甚么這樣反對現實所帶來的刺痛呢?讓他們忘記他們的課本,並注視那廣大的世界,看看在那裡實際所發生的,他們就會啞口無言。讓他們分擔他的絕望,並就他所發現的與他一同戰栗吧。
惡人的燈何嘗熄滅?(廿一1-34)(續)
(二)
約伯冷靜並有力地循 三條路線發展他的論題。
第一,在七至十六節他對無神的人外在的成功只作一般的描述。不可思議的是,他的描述反映了許多舊約章節,在那裡那些隨同義人的福氣,闡明得那么具吸引力(例如詩一和一二八篇;箴三13-18;或甚至以利法在五24及以下所說的話)﹗上帝的杖並不加在惡人身上,而且他們得享長壽,兒孫繞膝,他們的家宅平安,他們的 畜生養眾多,到處都有音樂和歡樂的聲音,而且他們也安然進入墳墓。然而他們不承認上帝,也不上 的聖殿,公然夸口漠視 反而逃避了懲罰。『求告 有甚么益處呢?』(15節)可能是他們的標語。約伯在十六節表示他的嫌惡,憎恨他們竟那樣容易成功;但他不懷疑,他們那樣行,是上帝任憑他們的。
第二,在十七至廿六節約伯反駁那些朋友提出支持他們那一方理由的一些論據。他在十七、十八節一連串的問題証實比勒達在十八章五節及以下各節所說,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各種災禍必追上他們,其實是謊言。然后約伯在廿一章十九節提出反駁,這可能是隱藏在朋友的言論中,而非明確的議論(請參瑣法在二十10所言,且也比較廿七13-15,如經文所示,指 約伯,但更可能原來是要指朋友中之一的)。雖然如此,它乃是構成舊約別處報應教義的必要部分,即出現于第二誡的(出二十5),不過也許最好從耶利米(卅一29)和以西結(十八2)二人所引証的古諺來了解︰『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在約伯看來(如在那兩個先知的情形),如果父親自己的牙酸倒了和他們自己因全能者的忿怒而受苦就會更合理﹗(關于父親的罪,上帝向他們的兒女追討的信念,在新約時代仍存在,請參約九2-3)。
為了清晰的緣故,廿二節應像十九節一樣,在開頭加上『你們說』(19節的希伯來原文並無這短句,但標準修訂本加上了。譯按︰和合本同)。約伯在這裡不是表示虔敬,而是提及那些朋友時常講的一個題目(請參十一7及以下,十五8;以及在以利法下一次的言論中,廿二12及以下),即上帝的智慧是不用懷疑的。在辯論報應的背景中,他們的意思當然是指 實際分配的賞罰。換句話說,有些惡人,人由其行動而得知他是惡人,有很多別的人,其人如何只有上帝才知道。惟有上帝使那些人卑微, 對他們施行可見的審判時,他們的朋友才會得知他們的為人。這當然是那些朋友把約伯置于惡人行列的方法之一,縱使這不是最主要的方法;而且約伯自己已感覺到這種論據邪惡的力量。在那些朋友和他自己看來,他的悲劇和疾病都是上帝不悅的明証;所不同的,只是他們各自所得出的結論罷了。約伯對這論據的駁斥是間接的,但其敏銳的悲觀論調是傳道書所重視的(請參二14-16;九2,11-12)。有人至死十分安全,身壯力健,有人與不幸結不解緣,終身未嘗美物滋味。約伯不是說一人是罪人,另一人是義人,更沒有說死亡臨到他們是否有遲有早。他沒有準確的說,因為並沒有分別。死使人一律平等,並放棄比較,或是依據他們所知的情況,或是依據他們那時的公眾人物,那不但是可憎的,也是徒然的。
第三,在廿七至卅三節約伯預期朋友可能會反問他︰『試舉出証據來証明我們錯在哪裡。試指給我們看看有哪一個傲慢自大之霸者的房屋仍然屹立(在這裡,關于『霸者(或君王)』具輕蔑性的用法,請參伯十二21以及詩一○七40非常類似的詞語),或有哪一房屋(帳棚)仍為真正的惡人所占。』約伯在回答這種想象的痛 時,並未請求他們用他們自己眼見的証據,因他懷疑在面對滔天惡行時,他們按 他們心思運作的方法,極有可能會稱那邪惡為良善。相反地,他訴諸人類一般的判斷,並請他們把他們的問題問任何有閱歷的人。他們公正的表白就會是︰那邪惡而又有權勢的人總是避過那些臨到少數人的災難。無人膽敢控告他們,無人夠力量反對他們。不錯,他們會死,但他們大有尊榮地被抬到墳地,由無數尊貴的送喪者陪同,甚至他們在陰間(在『谷中的土塊』中)的陰魂對他們來說都是甘甜的。
(三)
約伯在這時候清楚地與那些朋友絕交了。自從以利法首先發言以來,他們所說的都沒有帶給他一點見地或安慰;他們的忠告留下來的一切都是錯謬和虛言(34節)。以利法會在下一章作最后一次混亂且極其惡毒的嘗試,要說服約伯,但約伯不給他面子,連回答都不回答。誠然,我們若認為廿七章五節可能不屬于原作(理由見下)部分的話,那么複數的『你們』便不會再出于他的口了。今后,上帝的那個『 』,是他惟獨會關注的了。
(四)
只有當我們從約伯朋友的眼界去看約伯所給他們的答案,我們才會感到約伯在這一章所作的(或者更正確的說,這卷書的作者藉 他所作的)是何等具革命性的事。我們目擊希伯來智慧的整座華廈(或者,無論如何那支持這華廈的神學與倫理的思辨)崩潰了。從此以后,敏感的猶太人或基督徒(我不提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的翻版人物,他們在每一世代都出現,而且──啊呀﹗──仍然在我們中間)就不會抱 完全贊許或從容的態度去讀箴言,或詩篇第一篇,或第卅七篇,甚至第四十九篇或第七十三篇了。他會在這些作品中,發現極多教誨、警告、安慰及支持他的話,但他無法不抱 認真的保留態度來分享它們的作者清晰的信心,就是世上只有兩種人︰上帝總是或至終祝福的義人,和 總是或至終指定滅亡的人。約伯記永遠摧毀了德行與報償之間,和罪與刑罰之間簡潔的方程式,就是智慧運動所依據的方程式──或者更精確的說,它摧毀了可以稱為上帝管理 的創造的法規的方程式。報應不會再被視為上帝對待人經常采用的方式。
約伯自己在這階段,是否已了解他所說的一切推論是另一個問題。不久我們便清楚知道約伯其實並不了解,正如他現在竟能稱上帝為他的救贖主究竟是甚么意思,他自己並不充分了解。坦白說,約伯可能已對付了那些朋友(而且到末了上帝會承認他作得非常好),但上帝仍然要對付他。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