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十七章

現今,在天上有我的見証(十六18-十七16)

(四)

我們從這篇言論的頭一部分,看見一位好逼迫而又難和解的上帝一系列貶抑人並消滅人的圖畫,甚至在第九章裡,對一位懷惡意、使大地遭災、又加以譏嘲的上帝放肆猛攻,都難以比擬。可是約伯,正如他那時作的,我們發現他頃刻間不知何故,突然看見他心目中的上帝那些歪曲、懷 敵意的特色全都瓦解,而且有一張友善的面孔出現了。那個差不多陷于褻瀆上帝的絕望中的約伯,剎那之間被提升到極度的確信中。

正如創世記四章十節,無辜的亞伯的血哀求補償,或如以西結書廿四章七、八節,巴比倫那些被害者的血催促上帝向那城施報一樣,照樣約伯在這裡想象他死后,他的血會把要辯白的、默默的懇求帶到天上去。在創世記,亞伯的血發出『聲音』,從地裡哀告,但在以西結書,說因巴比倫所流的血在光禿禿的岩石上沒有被掩蓋,使人更容易看見並聯想起她的罪行。約伯利用第二種概念,預見自己忽然暴斃,而叫大地不要遮蓋他的血,以免消除他遭不義謀殺的証據。他的『哀求』一定要被聽到。(順帶一提,『哀求』在許多聖經段落中包含的熾烈情感的深度,是值得研究的;請參創廿七34;出二23,三7;斯四1;詩一○七6,一四二5-6;並且比較路十八7)。

約伯對立即獲得辯白的要求,並不那樣樂觀。只有當他死了──而且死在上帝嗜殺的手上──那個奇異的人物(他在九33稱為『聽訟的人』,而且在十九25會稱他為『救贖主』,但在這裡他給的名字是他的『見証人』)才會到達現場,為他的案件辯護。譯作『我的中保』(十六19)那個名詞在亞蘭文較為人所熟悉,而且意義正與『我的見証人』相同;請參創世記卅一章四十七節(伊迦爾撒哈杜他和迦累得)那裡,這兩個詞都屬同一地方的兩種叫法。但『中保』含有非常細微的差異。希伯來人的法律訴訟程序中,並沒有像我們所意會的檢察官和被告律師。被冒犯的一方自行起訴,被控訴的一方自行為自己的案情辯護,雙方召喚所需要的証人。雙方証人不只宣誓作証,他們也實際參與宣告有罪或証明無罪的工作。

辯方証人站在被告右邊,是解釋詩篇幾處提及上帝出現在敬拜者右邊的一個事實(例如十六8,一○九31)。因此以上帝為『見証人』的隱喻並不是一件新奇的事。請也參詩篇一四二篇,在那裡詩人徒然向右邊觀看,發現無人留意他,而要『哀求』(第5節)主作他的避難所。

所以約伯環視周圍,發現他的友人公然譏誚他,而且他知道自己的日子(奇怪地經文作『幾年』)已被數算過了,在他走上那往而不返的旅程之前,已剩下很少時間了。他在今生不會複元了;他的『心靈消耗』(十七1;也許新英文譯本的譯法較佳,由于約伯此刻被背在信心的翅膀上,而譯作『我的心困惑煩擾』)。墳墓已為他預備好了(科威德勒〔Coverdale〕譯作︰『我現在接近死亡之門了』),而且走向他毀滅之路,他只聽見往昔志同道合的人嘲笑的咒詛聲(十七2)。

然而他心目中也看見將來在天上的巡回裁判,在那裁判中他自己不會(唉﹗)在場。但在上帝坐上法官席時,另一位上帝會為他說話,而且比約伯所曾說(就是他要說)的那些事要說得更好。他現在向那一位上帝吐露出他焦慮而滿了淚水的禱告,就是 會為他從另一位上帝那裡贏得他應得的裁判。十六章廿一節下半節,應更正確地譯作『如同人為自己的友人懇求一樣』(耶路撒冷譯本,新國際譯本)。約伯的要點是︰倘若一個普通的人在地上的法庭中,能為他的友人贏得公平待遇;則上帝在 自己的天上法庭中為他爭辯,又怎么會不及地上的情形呢?

(五)

舊約神學的吊詭沒有比剛才提到的那一節所表明的情況更劇烈了,我把它移譯如下︰

……愿 (上帝)可以為一個人向上帝抗辯,
如同一個人為他的朋友抗辯一樣。

第二句末了加上『向 枉他的無論是誰抗辯』,其意義就變得非常清楚了。上帝 枉了約伯,而且只有上帝能糾正錯誤。所以約伯要吁請上帝,以一種使我們感到非常不安的方式對抗上帝。但我們在這卷書前面已見過了,神性的矛盾,是由實際觀點產生的,就是不怕把善惡都置于上帝直接旨意之下。而且我在前面已經提過(請參一6-12的注釋──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LinkToBook:TopicID=105,Name=約伯敬畏上帝豈是無故?(一6-12)}),我們自己在危機時刻,更可能同樣會有懷疑。無論何時,我們不經意把我們小心謹守的神學言辭說溜了口,以及在挫折中,為臨到我們的怪責上帝時,我們便是與約伯和舊約許多大聲表示抗議的人到了同樣的地步,他們知道誰掌管他們的生命,所以可能譴責 ,也可能贊美 ;而 不同在便憤恨, 同在便感謝。也許受他們影響,我們不應該在我們勢必遭受這些挫折的時刻感到羞恥。也許一位令人愉快、不矛盾、且從不犯錯的上帝,是一位太小的上帝,是一位不勝任的上帝。

如果接受這一條神學路線,給讀者的印象是太冒險的話,且容我嘗試另一條路線,就是第九章末了關于『聽訟的人』那段落,是我已嘗試過的。在這裡,約伯從一位全聾的上帝,飛奔到一位會答複他絕望的禱告的上帝那裡,它最深的意義見于約翰壹書二章一節所論的信心︰『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或如希伯來書九章廿四節說的,基督已進入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或如羅馬書八章卅四節說的,無人能定我們的罪,因為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複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在這些基督徒愛讀的章節中,可能容不下一個人對自己的義有約伯那樣堅強的自信,但他們豈不以他們自己的方法,鼓勵心裡作難的人求告上帝,為他們在上帝面前爭論他們的案情,並為他贏得『公義』么?基督教的上帝豈不也有張力么?無論何時我們禱告,我們豈不是(按一種比我們可能想象得到還更加真實的意義)從一位上帝逃到另一位上帝那裡,正如約伯在這輝煌的章節中這樣不屈不撓地表現的么?

(六)

到了十七章三節約伯的希望開始消失,他的信心動搖了。但在他再次被悲傷憂郁籠罩以前,他要求一種征兆,在他死前給他一個憑據,使他得 某種保証,以便在將來的審判中,會被宣告為無罪。摩法特(Moffatt)適當地掌握了這一節的意義,縱然是有幾分隨意︰

要給我保証你自己會照 行;
此外還有誰會允準我控告你呢?

這請求當然是徒然的,若蒙允準的話,他的掙扎當場就會過去了。他那位善良的上帝便會親自出現,他也自由了。(在賽卅八14-15有部分類似約伯的請求,在那裡希西家王快要死去,他求使他生病的上帝作他『安全的保障』,譬如給他複元的保証;在欽定本譯作『為我擔保』。那是禱告蒙應允的例子。)

這時約伯又想起他那些朋友。他們被恨他的同一位上帝蒙蔽,他們簡直不給他任何幫助保証;而且他也希望他們會因此受刑罰。摩法特第五節的譯文又比標準修訂本的譯得好些,他的友儕是︰

像一個邀請朋友宴飲的人,
竟讓他的兒女飢餓﹗

當他詳述他們對他所持的藐視,而似乎周圍人人都這樣時,他的困惑只有加增,還有更多的淚水在他眼中涌出來。無疑世上必定仍有一些是非感強的人存在 ,他們對臨到他身上的事會驚駭,而他們無論在何處,都會設法注意良善不致被人踐踏在腳下﹗在某處必定有人像他一樣,持守他們的正直;但不像他自己,他們已得到他們當得的報償﹗

然后約伯(第10節及以下各節)在最后一次挑舋的行動中,叫那些朋友和所有像他們的人都回來,盡量用他們最惡劣的手段攻擊他。他的路程已走完了,他們也已成功地把光明化為黑暗。他已經在陰間預定他的睡處,而且將要與他素未謀面的親人(就是『朽壞』和『虫』)結識了。現在所剩下來的一切,就只有他破滅了的期盼,連同他自己,一起進入塵埃之中了。

約伯第四次言論的最后幾節,與十四章那悲哀的經文都出于同樣的心情。死亡在人類的希望和渴望上頭寫下否定記號,他初次清楚理解到那威力如同在他面前把門砰然關上。記錄在他第一回合的言論中,那種迎接死亡、哀怨而又的確令人氣惱的語調(請參三20-22,七15-16,十18-22),現在差不多沒有了,在那裡,他更關心擺脫上帝的注意過于尋求 的仲裁。在那耗盡一切精力的探索中,它迅速成了唯一一件他看重的事,死亡成為了障礙,而不是退路。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