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十一章

瑣法

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么?(十一1-20)

瑣法可能是最后發言的一位,因為他在三個朋友中是最年輕的。從他粗野激烈的長篇大論中,就清楚表明他對于從前尊敬的一個人已經感到不耐煩,並且因那人的抱怨,而不能認識到自己處于危險之中,便把他可能對約伯有的任何同情都消除了。然而他善用他等候的時間,這也是清楚的;因為他一開口說話,就用冷靜而抑製 憤怒的態度,不少凌厲的諷刺都說得頗為中肯。

(一)

瑣法譴責約伯多言而且說話狂妄時,話語含有箴言中的正統教訓。不像那些哀歌詩篇,它並不贊成『發泄情感』。在以色列的哲人看來,權衡自己的話、思而后言的人才是智慧人。

謹守口的,得保生命;
大張嘴的,必致敗亡。(箴十三3)

你見言語急躁的人么?
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箴廿九20)

所以,約伯作為一個從前因智慧見稱的人,更應當知道,不要以為(3節)向對手大喝或輕蔑他們所珍視的東西,便能贏得爭論。以譏諷向天道進襲,作為值得他們考慮的神學,是荒謬的;(4節)而且聲稱他這樣攻擊的那位上帝,必定知道他是無罪的,那就更加荒謬了。假如(5節)上帝只照約伯經常請求 做的去做,並且紆尊降貴來答複他的話,他立即就會發現自己是個多么褻瀆成性的愚昧人。

第六節意義含糊不明,只要看一看各種英文版本不同的翻譯便可以証明。標準修訂本把經文更改了一點點,但新國際譯本(十一5-6)則更接近希伯來原文,因此較可取︰

啊,我是多么希望上帝
會說話……
並將智慧的奧秘
指示你,
因真智慧有
兩面。
當知道這一點︰上帝甚至
已忘了你一些罪。

瑣法的要點似乎是︰要是上帝開啟約伯的眼睛,叫他看見上帝所用以管理世界的那些隱藏的原理,他就會看見上帝的智慧比人的智慧優越簡直不可以道裡計。約伯拒絕以人的智慧對他的裁判,以他受的苦,証明他是罪人,但與上帝的智慧相對時,他就會體會到上帝其實是輕輕放過他了。

(二)

這是致命的痛 。瑣法像比勒達一樣一絲不苟地持定正統,而且同樣不視約伯受苦為例外。誠然,基于正統信仰,他比比勒達更大膽,而且毫不含糊地讓約伯知道,認為他是惡人受惡報。比勒達只是裝腔作勢大聲說出那些陳腔濫調,並用人一般認可的俗例傳統加以支持。瑣法則用約伯自己推理的方式譏笑他。他意識到約伯探查非他所能及的事而陷于迷惑,于是瑣法技巧地暗示,他未知之事可能以一種他未設想到的方式與已知之事發生關聯。約伯不能獲得一位上帝承認他是好人,反之,他可能發現有一位上帝告訴他說他夠幸運所以未受更多刑罰。

瑣法講論他的主題十分起勁,于是問約伯,他有沒有認真地想一想,以他一切狂妄的質疑便能參透上帝那些深不可測的奧秘,或稍微接近 知識的界限嗎?這等事比天還高,他怎能得到氣力爬上去取?它們比陰間更深,他怎能知道獲得這奧秘的途徑呢?即使他巡游大地、海洋去尋找它們,他也決不能找到。正如欽定本第七節,值得注意卻頗不準確︰『你藉 尋找就能發現上帝么?』

人又再次聯想到詩篇一百三十九篇。約伯上回的言論,論到上帝看顧他的話(在十9-12),從他成孕那一刻,與上述詩篇下半段極其相似,現在瑣法論上帝無所不知的話,則正與其上半段非常相似,尤其是始于『我往哪裡去躲避你的靈?』為大家所熟知的話(詩一三九7-10)。那詩人雖因上帝知道有關他的一切而驚異並感激,但盡管他渴望,也無法逃避 那看不見的同在,這是從消極方面瑣法所專注的『無所不見』的眼目。他甚至把約伯在九章十一至十二節表示譴責的話(在10節)轉過來用在他身上。在那裡上帝那隱藏的能力為約伯所感覺到的,不但無法抵抗,而且具威脅性,又非理性。瑣法同意那能力是無法抵抗的;但在他看來,事情所以如此,並非因為上帝有複仇的心,而是因為 的知識是無窮的。低賤的人對自己道德的真正光景可能自欺欺人,但(11節) 知道他們是誰, 不用細察便看出他們的邪惡。上帝的大能,其實是 的智慧在對付邪惡的行動。

但(12節)人可能立即料想到一個『愚昧』(按字義是『空虛』)人要了解這一點,就像一頭『野驢』生來像一個人那樣(馴良),是不可能的。

(三)

當瑣法在十二節惡意比較時(請也參創十六12),顯然心目中想到約伯,但沒有很清楚說明。這是因為像其他安慰者一樣,他覺得有義務要讓約伯有一條路回到上帝那裡。因此瑣法發出智慧人通常向愚昧人作的勸勉,改正他的道路。但比起以利法在五章八節及以下各節,或甚至比勒達在八章二十節及以下各節的話,這勸勉在他口中是更冷漠並更多芒刺。約伯不但要懇求赦免,而且在所應許的福臨到他以前,必須改正他的思想並自覺地除掉他個人的罪。只有在那時候,他的不幸才會消失,在黑暗中,光明才會照亮他。只有那時寧靜和希望才會回到他那裡,他才會像以前一樣受人歡迎、受人仰慕。

瑣法分明以令人難受的語調作出結論。比勒達以約伯恢複的幸福與約伯仇敵的命運作對比(八22)。瑣法在十一章二十節只概括地論到惡人的絕望與死亡,而且顯然並不排除約伯。

瑣法這一番公然含敵意的議論,比他那些年紀較長的朋輩的言論,必定更加刺痛約伯的心──把他們對約伯的定罪,或保留在背景中(以利法的),或隱藏在柔和的言語后面(比勒達的)。瑣法想到僅只是三人說過的最富同情心的話,就已經令約伯凶暴地嚴責他們缺乏同情心(六14及以下),他感到良心痛責么?由此可見他說的話太殘忍,我們發現很難証明他那些話是正確的。但現在那些話把真相顯露得更加清楚。瑣法傳教士般的吶喊是虛偽的,因為他為 約伯的迷失,已抱幾分放棄的態度。而他的憎惡,在他說的每一件事上昭然若揭。缺乏人性,是可憎的事,瑣法表現甚至較比勒達更甚,這似乎往往是那些最熱心奉行上帝道路的人的特點。在上帝的大地上,還有比懷 憎恨去發出上帝之愛的福音召喚更丑惡的事么?

與瑣法對一個好人懷 惡意、仇恨,透過身體、精神折磨的猛攻比較起來,約伯對誠摯的以利法(企圖以仁慈待他)毫不領情,就都顯得黯然失色、微不足道了。約伯極度自私,對他那些朋友大鬧別扭,但瑣法則一心要毀滅此人,並奉上帝的名,定他永遠的罪──在他的鼓動之下,另外那兩個人會隨即仿效。瑣法是個能干的神學家,為他自己的見解強辯,只有使那見解更加不能原諒。地獄必得有一個特別的地方,為那些精于以言語利用上帝去侮辱別人的人而預備。

我現在作最后兩種觀察,二者都是譏諷的︰第一種是在那些朋友的言論中,就其內容而言(縱使不是按其意向),以瑣法這篇言論,與主在旋風中使自義的約伯屈膝的偉大言論最接近。第二種是上帝既然有各種權利論到 自己的全知,瑣法便沒有比約伯更多權利這樣做。但我們會讓約伯在他下次發言責怪瑣法的痛 時為自己表明那一點,表現自己甚至是比他更能干的神學家。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