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第十二章

致命的誓言與口令(十一29-十二6)

(一)

拿耶弗他的女兒獻做祭,在其他社會也有類似的故事和戲劇性報導。有人會立刻想到阿伽門農(Agamemnon)的女兒伊芙琴尼亞(Iphigenia),她被帶上祭壇是因她父親的艦隊長期被滯留在海面不能動彈,以致帶來種種的不幸。類似的故事很多,但是這個簡短而令人畏懼的故事,並不因此而遜色失去力量。這是生動的希伯來故事的另一成就。筆者料想有人會說,由于這種故事已是耳熟能詳,因此敘述簡單。即使是如此,這生動、簡潔又赤裸的敘述,令筆者體會到寫故事的人敘說時的麻木與震驚。

聖經上還有另外兩個故事強調了獻上親生骨肉的可怖。王下三章提及以色列、猶大及以東三王聯合攻打摩押的事。一場卑鄙、破壞性強的攻城行動展開了,以下是戰爭進入高潮的記載──

拆毀摩押的城邑,各人拋石填滿一切美田,塞住一切水泉,砍伐各種佳樹,只剩下吉珥哈列設的石牆,甩石的兵在四圍攻打那城。摩押王見陣勢甚大,難以對敵,就率領七百拿刀的兵,要沖過陣去到以東王那裡,卻是不能,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于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25-27節)

摩押王不僅將他的兒子獻為燔祭,且公然地使王朝的前途陷于窘境。以色列人大吃一驚,可能是因為擔心自己對摩押人追迫過甚而受懲罰,或由于摩押王的領導力加強了,于是改變主意、鳴鼓收兵。

聖經中另一個與耶弗他獻祭媲美的偉大故事,是記載于創世記廿二章亞伯拉罕幾乎獻上兒子的事,這件事在猶太經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雖然兩個故事的敘述都很簡潔,但每個故事都盤回于一件重要的事實上──『你帶 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兒子……』(創廿二2)及『他女兒……是他獨生的,此外無兒無女』(士十一34)。

故事的作者面對耶弗他的這種行動雖能有所克製,卻未能使自己置身度外。『耶和華的靈』降在耶弗他身上(29節);而他隆重其事的許愿是為了得到上帝的保証,就像在六章卅四至四十節記載的兩次以羊毛干濕為証一樣。祭品竟是他獨生的女兒,其中的意義就特別深刻了,但是我們不應該有任何認為他不顧后果的誓愿,是一時脫口而出,因而免除了他的全部責任。這是對上帝許的愿,當然含有獻人為祭的意思︰『無論甚么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當然不是指他心愛的狗﹗這次攻擊亞捫人所招致的個人損失,令他在反駁以法蓮人的批評時所說的;『我就拚命前去』(十二3,編者注︰英文直譯這一句話為︰『我把我的命拿在手裡』)這句話更有深度。大部分舊約聖經中都沒有提及寄望于來世的事。美好的生活是充實的生活,其意義一方面是指死后與列祖一同埋葬,另一方面的意義是繼續與家人同在,並受到他們紀念。就后面這個意義,耶弗他確實冒生命的危險(把命拿在手裡)去出戰。

最后一點,他的女兒明白高尚受尊敬的準則,就像西巴和撒慕拿站在基甸面前一樣(八21)。她不僅接受自己應盡的責任,而且事實上是肯定︰『你既向耶和華開口,就當照你口中所說的向我行。』令人傷感的故事結尾,提及另一個古老的風俗習慣,大抵是一種婦女的生殖的禮儀(fertility rite)。

(二)

許多人都用過『示播列』這個口令而不知其來歷。以法蓮人(在十9略為提及)又一次出現較遲,就像他們在基甸故事裡的情形一樣(七24-八3)。對付出言恐嚇的人,耶弗他遠不及基甸的手段老練,以致表面的沖突終于導致內戰。約但河渡口再次成為前線,情形與三章廿八節,七章廿四節與十章九節所說的相同,但這一次是以色列人對抗以色列人。

故事的核心在文字上有兩種不同的表達。第一種表達在標準修訂本的譯文中並不太顯著。西部的以法蓮人說住在東部的基列人不過是以法蓮的逃兵。第四節下半較為合適的譯法應該是︰『你們以法蓮是逃兵;基列是在以法蓮與瑪拿西之間。』寫故事的人找以法蓮人的幽默,說他們的口快而劍不快。以法蓮向同胞提出控告之后,現在以法蓮的生還者,向西逃走要通過基列人的渡口。但是情勢改變了。現在,誰是以法蓮逃兵呢?

這是滲進我們的語言中的另一次關于命運的文字游戲。『示播列』意指『河水』或者水的『流』。任何陌生人要渡河必定被帶到河的某一部位,指 河流問他︰那是甚么?如果他是以法蓮人,他的回答是『西播列』,就要殺死他。這個字在英文裡是口令,或用來區別不同運動員或政黨黨員的方法,更準確的說,是使人暴露自己的身分。

各民族都因自己的語言文字中有外人讀不出的發音而感到高興。這種情形在和平期間可以當做游戲或取笑的資料,若在戰時或在敵方盤問時,這是生死存亡的決定。

(十二7-14參考十1-5的解釋──士師一覽表{\LinkToBook:TopicID=151,Name=士師一覽表(十1-5;十二7-14)})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