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第一章

士師記

猶大定居──成功的表現?(一1-21)

(一)

本書的開頭第一章在許多方面,表現了士師記的古怪導論;既不討論士師的事,連一個士師也沒有提及。

這種情形是令人驚奇的,特別是它緊接在約書亞記之后,約書亞記開頭是耶和華對書中英雄人物的曉諭,結尾以他的死及埋葬。然而,這段導言令我們突然留意到此稱為『士師記』的經卷,並不單是一連串有關以色列士師的故事。這些故事形成為此經卷(三至十六章)的核心,且因此而命名。這些故事的適當導論是在第二章。然而,此書的開始,和內容更為豐富的結尾,探討所關心的其他內容。正如此卷書的主要內容和它的延伸部分這一方面對比之下,較大的猶大支派的應許是屬于延伸部分。

(二)

事實上,第一章的開頭幾節經文,完全集中在猶大身上。可是,這段經文收集了一些互不相關的零碎資料,其中有一些是彼此間有沖突,有一些作出極之過分的宣稱,也有一些已以不同形式出現在約書亞記裡,留心的讀者該已注意到。

猶大支派的優先地位在本章開頭(1-2節)便已指出。第二十章的經文,提及與便雅憫人打仗之前,及未擺陣之先很清楚的求問于上帝(尤其見于18,23,27-28節)。哪一支派該作先鋒?哪一支派當首先擺陣?這種對于優先權、主動及完成任務感興趣的表現,也重複出現于其他方面,例如十章十八節的記載──『誰能先去攻打亞捫人,誰必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領袖。』在提及參孫出世的應許時,又有這樣說法︰『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十三5)。

士師記一章描述了幾乎是全部以色列十二支派大集會的傳統。西緬的名字只屬象征式的一提(3,17節)。西緬只是在較后的歷史中為人所知的猶大南部的一支派。這件事在約書亞記十九章一至九節記載得十分清楚。十五章廿一至卅二節將此支派列進歸服了猶大的西緬城邑。士師記一章相應地在口頭上提及兩個實力不均的支派間的合作,但大部分是談到猶大。

四章七節提及簡短的第一個故事,此故事不是直接來自約書亞記。事情發生于比色,此地可能位于特拉維與耶路撒冷之間,靠近以耶路撒冷為終點的現代公路。不幸的受害者亞多尼比色被猶大砍斷手腳的大拇指,免得以后再拿起武器,但他以逆來順受的態度接受命運,還夸說是他以前所做的事的報應。他到底是誰?為甚么被帶到耶路撒冷等死?亞多尼比色(Adonibezeq)意是『比色之主』,其他的就不知道了。耶路撒冷聖經譯本建議此名應讀為亞多尼色特(Adonizedeq)。希伯來文和英文一樣容易混淆,尤其因比色在故事中乃是地方名稱。拿顯赫的耶路撒冷城與數字龐大的七十個被征服的國王相提並論,當然比不知名的比色更為恰當的。

如果這樣說是合理的,那我們可以假定這裡所說的,正是約書亞記十章所記載的同一位率領眾軍抵抗以色列的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洗德。這的確是士師記第一章的第一個策略安排上的實例,只是在約書亞記,功勞歸于別人,這裡則歸功猶大。第八節所說的攻陷及占領耶路撒冷,較約書亞記十章記錄更勝一籌──更可靠的傳統說法是大 王最先攻下耶路撒冷城(撒下五6-10)。接下去的經文再一次依照約書亞記十章的模式,描述向南面作掃蕩性的遠征。

接下簡短的一段(10-16節)帶我們進入我們在約書記裡已遇到過兩三次的地方。根據十四章十二節及十五章十三至十四節記載,前希伯侖的居民亞衲族人敗于迦勒手下,但是十一章廿一至廿二節卻說住希伯侖及其他各地的亞衲族人是被約書亞所剪除。在士師記一章又有第三個宣稱,說這次成功屬猶大所有。十一至十五節重複了約書亞記十五章十五至十九節的記載,且幾乎是一字不改;不同的是對猶大支派加深了印象。這些都是初期片斷回憶中的怪事,他們所說的同一個俄陀聶,在士師記三章七至十一節以極不同的身分出現,這次是作了以色列的士師。

除了說明初期攻取耶路撒冷的事之外,另一個驚人的自夸是說他們勢力壓倒非利士人(18節)。迦薩、亞實基倫、以革倫與迦特、亞實突等城,是『非利士五首領』(士三3)的基地。猶大支派在這裡所宣稱的與他們在參孫時代對非利士人的惶恐態度完全不符合(士十五章);但也表明后期的成就。

(三)

事實上,十九至廿一節經文,使整段記載成為有條不紊。第一是帶 責任性的意思︰猶大喜得神力相助,但那只限于取得山地,不能得到非利士平原(根據歷史記載非利士人壟斷 那地區的初期的鐵礦業)。第二,迦勒得了希伯侖,只是依照摩西的命令做。最后一點(21節),不但指出攻取耶路撒冷不算是徹底的成功,也指出以色列出擊的是便雅憫族(與書十五65的記載不同)。

以上三點注明大大的削弱了主要經文的說服力。第十九節中和了十八節;二十節與十節的記載截然不同;而廿一節使讀者對第八節有很不同的看法。

北方的形勢與上帝的警告(一22-二5)

(一)

上一段的最后三節經文,帶有各不相同的傳統,令整段經文更難以詮譯。對于不理會約書亞記十至十一章,十四至十五章,有關定居在南方的另一些傳統說法的人,對士師記一章一至十八節的記載不會感到驚奇。將事實陳述了之后,十九至廿一節讀來像是旁白︰他們關于猶大是怎樣說的,但現在我知道得更清楚。這樣讀起來,開始的十八節是本章的主要部分,接下去三節是加插的。聖經的見証很少是簡單及直截了當的。然而,留心的基督徒讀者有非常不同的四福音書作我們中心信仰的藍圖,應該不會受到騷擾。福音書中也有關于它們的爭論與討論。

筆者想引起對這一點的注意,是為了更直接的目的。既然我們對便雅憫在猶大已經劫掠過的城鎮施加壓力而感到混亂,我們就應該特別留意接下幾節提示,以便為整章經文做詮釋。

(二)

本章其他部分,是一連串關于住在巴勒斯坦的以色列大多數支派,遭遇到困難的記錄(27-36節)。然而,一段較具積極性的記載最先出現(22-26節)。約瑟家是下一個上去攻打的以色列主力軍。耶和華也與他們同在(22節)。約瑟家攻擊的對象是伯特利。探子出發了,幸而他們能與他們所看見的正要離城的人做成一筆交易,他們不必像約書亞記二章所提示的,要采用在妓女家過夜的折衷辦法。同樣的,城被攻陷之后,他們也不用收容幫了他們的異族與他們住在一起,像喇合的家人住耶利哥城一樣。提供情報的人是準備帶全家人到另一個國家去,而找到另一個定居地名叫路斯,以前稱為伯特利。多少現代的以色列人巴不得巴勒斯坦籍的阿拉伯人,無論其身為難民,或仍住在『大以色列』屬下的地區他們自己的家裡,也都像這個提供情報的人一樣離開自己的家﹗多少英國人和西歐人希望在他們國家經濟繁榮時,鼓勵少數民族移民,藉 自動消失,作出最大的貢獻。

約瑟家在伯特利的處境很理想。他們單獨在這地區,不必受人的恩惠。本章其他部分所敘述的情形與此相反。瑪拿西與以法蓮沒有將迦南居民從他們統轄的城市趕走(27-28節與書十七11-13及十六10作比較)。西布倫、亞設及拿弗他利的處境更糟,這裡的記載默然承認不是迦南人住在他們之間,而是他們住在那地的迦南人中間。至于可憐的但人(34-35節)則被逼住在山地;任何對亞摩利人所施的壓力都不是來自但人,而是來自約瑟支派。處理原先居民的兩種辦法是同時進行的。很清楚的,兩種辦法實際上促成同一結果,即是對留下的少數民族所采取的不合適反應為以色列中部及北部地區的未來招致很多麻煩,這些領土的問題占據士師記記錄的大部分。

難以置信的是,本章主要的兩段,一至十八節及十九至廿一節竟是接在一起。在受盡稱贊的約瑟家之后,跟 的正好是相同的,如瑪拿西與以法蓮,他們是受盡譴責。現在我們提出早些時候在約書亞記十六至十七章中的一些証據,來說明約瑟是后來加進在關乎以法蓮和瑪拿西的這幾章的資料中。十八章一至十節也提及他做為以后重寫以色列分地史話的一部分。這修改的傳統所帶給他的聲望,比前面經文帶給猶大和約瑟這兩大家族的更大。同樣的動機也在士師記一章中起 作用。

(三)

耶和華使者所說的話(二1-5),正好可用來加強從內容相當雜亂的由傳統資料組成的的第一章取得應有的信息。上帝遵守他對以色列人所作的應許──解救他們離開埃及並帶領他們進入迦南。他們卻不以同樣的信實待他,擅自建祭壇、敬拜當地居民所拜的諸神,尤其不能容忍。這件事實可用來解釋為甚么耶和華對以色列人的計畫有了改變。他再不會在他們面前將當地原有的居民趕走,而會留下他們做永久的敵人,使他們的崇拜方式成為以色列人的陷阱。

同時,這件事實也用于更實際的方面︰解釋一個地名。波金字面的意思是『哭泣者』;它之所以有此古怪名稱,是因為使者說耶和華改變了主意時,百姓放聲大哭。波金事實上是伯特利的別名。這一點在雅各的傳說中藉 一小段記述加以証實︰『于是雅各和一切與他同在的人到了迦南地的路斯,就是伯特利。他在那裡築了一座壇,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伊勒伯特利,因為他逃避他哥哥的時候,上帝在那裡向他顯現。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死了,就葬在伯特利下邊橡樹底下,那棵樹名叫亞倫巴古』(創卅五6-8)。士師記第四章會再次提及底波拉的名字,現在我們就只留意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哭橡』(Oak of weeping)。

伯特利在舊約聖經中的地位極不明朗。在亞伯拉罕與雅各時代的父權中心傳統中,它扮演 主要的宗教中心與聖所的角色。在另一方面,與申命記學派有關的作品中,它的名字與耶羅波安打破大 的統治,改變了耶路撒冷崇拜儀式有關。事實上它成為叛教者的同義詞。雖然引用了雅各故事的名稱,士師記一章一至五節卻有另一種傾向。

此段的結論(二1-5)與約瑟家在伯特利的開頭一段(一22-26),在基本的宗教意圖上是一致的。但在歷史記錄的觀點上,它們卻是勢難兩立的。兩段的結論都認為除掉了迦南人及他們的崇拜,以色列人處境會好些。但若是在伯特利發生的一切事情都如一章廿二至廿六節所說,那就不會有問題留在二章一至五節談論了。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