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短短的一章既帶動了一個高潮,同時也使從第一章開始,有關何西阿的人生插曲有一個了結。這一章雖然簡短,但在注釋方面並不是沒有困難的。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寫得太簡單;另一部分是從希伯來文翻譯前三章的某些內容,是相當困難的。語言的形式在這幾節中改變了,現在先知在這裡用第一人稱︰我。我們假定本書的編排者這樣做,是由于他得 先知本所寫的論述。第一人稱的采用,也增加這一章的人性和悲感。
上帝的話再一次臨到何西阿,我們可以把它看作是上帝給他的第二次使命,好象第一章初次蒙召的重複。呼召的微妙和重要程度雖然不同;但是其內容和主旨是類似的。我們不大清楚,何西阿何時經歷這次事件;但我們可以假設,這件事發生在他第一次蒙召后,大約十五年至二十年間。何西阿此時已是個老年人,離了婚,與成長起來的孩子一起住。
像前一次一樣,這次蒙召和其他先知蒙召的慣例比較,也是希奇的。何西阿在這裡聽見上帝對他說︰『再去愛一個淫婦。』(1節)這裡沒有用歌蔑的名字,只是前面的故事和接 的解釋都暗示了是她(4-5節)。先知再一次被命令去愛(有人猜測他從未停止去愛)他的前妻;這個妻子被描寫為被她的情人所愛的淫婦。上帝在這次命令中,與上一次有些不同;前一次先知聽到,上帝叫他去『娶』一個女人(一2,『娶』是結婚的術語);這一次則進一步,叫他去『愛』一個女人──一個同樣的女人。命令的分量,因對被愛的對象的描寫而加強了;意思好象上帝實際上是說︰『去愛一個不值得愛的、不可愛的、和另有愛人的人﹗』和上一次一樣,我們看見何西阿順從了。回憶起上一次他順服這樣的命令隨之而來的困難,他必然會不寒而栗,但是他無論如何還是順從了。
對上帝的命令的順從和回應,必對先知提出某些困難。他的前妻不再『可尋』("available"),所以必須用金錢買。第二節的含意,若不是說歌蔑此時已變為別人的奴隸,就是她已成別人的妾,因此必須贖買她使之自由;更有可能是她已為某巴力廟所占有,或成為它的奴隸,在那裡假神正十分興旺,而她因為拜巴力而失去了信仰的貞潔,犯了奸淫。從這樣的奴役地位,何西阿贖買她,所付的代價(2節)差不多等于買一個奴隸那么多。買贖她得自由以后,何西阿要與歌蔑各自隱居許多日子,藉 分享獨居的寂寞,來尋求重建他們之間曾經有過的愛的親密關系。
在第四、五節的解釋裡,我們看到何西阿的生活再一次扮演和豫表上帝如何處置以色列人。在立約關系被破壞以后的一段相當長時期內,以色列人要和上帝分離;但分離以后,上帝和他們的關系又要重建起來。
對何西阿的婚姻和家庭經歷的這個結論,是一種很值得注意的見解,它提供我們聖經信息的統一性︰
(一)它証明至高無上的愛是超越律法的。當何西阿被命令去愛和再一次與歌蔑結婚時,他面對 一種可怕的絕境︰上帝的呼召使他不得不行動,但是上帝的律法明顯的是禁止他去行動的。按照古代的律法,一個人與他的妻子離了婚以后,如果她再婚過,或者再離婚,前夫是不可以再娶她為妻的(申廿四1-4)。為甚么上帝要求何西阿去做 的律法禁止的事呢?這個問題是措詞不當。愛總是高過律法的。如果律法居先,無論在舊約或者新約裡,將不會有福音。就像何西阿在愛的催促下,越過律法去行動一般,上帝也是這樣使 的愛超越律法。這裡,隱藏 舊約中愛的福音。如果律法是唯一的標準,上帝也就不會差遣 的獨生子來拯救世界了,同理何西阿也不能去贖回歌蔑。但是上帝的愛是無限量的,律法只能隨 愛去構成,去用于表現愛的形式,它永不能居于優先地位。
(二)這幾節經文同樣也証明上帝的愛的不屈不撓。無論從甚么角度看,上帝早就應該停止對以色列人施愛了;然而,雖然經過了漫長、黑暗、經歷死了一般的年代,上帝的愛仍舊沒有止息。
湯伯遜(Francis Thompson),一位英國的詩人(一八五九至一九○七年),被這樣的愛俘擄過。當他還很年青的時候,由于生活上的某些挫折,使他耽溺在毒品中。在他二十歲的時候,毒品使他流浪倫敦街頭;當他三十一歲(一八九○年),他掙扎去打破毒品給予他的鎖鏈時,寫了一首詩,題目是︰『上天的激勵』(The Hound of Heaven);像何西阿,他體會到上帝的愛是永不止息的︰
多少個黑夜和白天,我逃避 ;
在人生的緊要關頭,我逃避 ;
當我心中迷茫失向,我逃避 ;
無論哭泣中,或者歡笑時,我都躲開 的面。
透過街景,我看到希望,我急進;
然后打針,消沉,再淪入憂郁和恐懼之中;
這些強烈的幻覺重複出現,始而后已。
然而,那個永不消失的愛,
帶 不急燥的步履,安祥平靜的追隨 ;
高貴的、從容不迫的瞬間,
有一個聲音輕輕地,一再地敲打 ︰
『所有遺棄你的,也都遺棄我。』
(三)在有關何西阿歷史的第三章裡,進一步顯示愛的許多方面。愛這個字,在第一節中一共用了四次。何西阿要去愛一個女人,好象上帝愛以色列人;但是這個女人被她的情人所愛,而她明顯的去喜愛葡萄餅(一種敬拜巴力用的餅),把它看得高過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在英文裡,就像希伯來文一樣,愛這個字可以指相當廣泛的范圍,從極深的同情,到喜歡食物,都可以用愛字來表達情感。但是,除了我們知道的這些關于愛的表面上的區別以外,還有更深的解釋。對于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愛甚么;愛可以是同其他人的深刻關系,也可以是不足為道的,像喜歡某種食物或飲品。歌蔑的悲劇,就像這裡描寫的,不是因為她愛葡萄餅這種物品,而是她偏向別神,使愛真神的能力枯萎了。因為她亂用愛去愛別的東西,使得她不能再去深愛真神。就像大腿的肌肉,如果不走路就會枯萎;同樣愛的肌肉也要枯萎,如果她不能在真正的和深刻的愛的形式方面有所鍛練的話。在這幾節經文裡,我們知道真正的愛是甚么,那就是當我們反映出上帝對以色列人那種無限的愛。像先知何西阿一樣,我們都蒙召去愛,就像耶和華愛我們那樣(1節)。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