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第十一章

愛的聯結(十一1-11)

先知何西阿的這段話再一次充滿了愛。但是在這裡不是用夫妻的愛,婚姻的愛,好象一至三章中所說的。這裡所說的愛是指父母的愛,好象父母愛兒女那樣,照樣上帝親切地愛以色列,從她出生的那一日起,一直到她走完人生的路程。然而一開始陳述這個愛,就從上下文中流露出各種引人注意的不協調。首先,從語言和形式上,有一點類似在法庭上指控的樣子。正如按希伯來人的律法,作父母的可以要求帶他們悖逆的孩子上法庭(申廿一18-21),同樣上帝也帶以色列這個 從小所愛的悖逆的孩子上法庭。其次,雖然上帝的話始終不渝的表達了 的愛,但是以色列卻堅持不理會 的愛。

先知講述以上這段話的時間和場合是不容易確定的。上帝藉 何西阿所講的話,不像直接向以色列人講的,也沒有看出來聽眾有敵意的反應。所以很可能這些話,是先知在他的親密的朋友和同伴,這樣比較小的范圍內講的。時間看來是在前面幾節的歷史年代表之后。在這些經文中可以看到,那種對加強軍事力量的信心已經消失了,亞述的統治看來不可避免(5節下半)。日期大概在公元前七二五年左右,此時撒縵以色第四為亞述的皇帝;從某種意義上,我們感到這段經文大概是在北國以色列亡國前不幾年說的。

這段話從上帝的愛和人的回應開始,又從以色列的產生講到何西阿那個時代的生活(1-7節)。上帝一開始就愛以色列,但是 愈以愛招呼他們,他們愈堅持轉向虛假的信心和空洞的愛。然而上帝一直愛他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4節)。這句話的下半節的意思(4節下半)是較難以從希伯來文中翻譯出來;英文標準修訂本譯作『牛的軛,』(中文和合本聖經譯作『牛的兩腮夾板』)──一種農業上的隱喻。這些翻譯看來都難以和上下文連貫起來。這一節可以譯作︰『我待他們好象父母待他們的兒女,把他們舉到自己的面前,和他們親近,哺養他們。』〔渥爾夫(H. W. Wolff)〕;這種翻譯看來比較好的表達出這一段感情。但是以色列堅持拒絕上帝的愛,不可避免的必招致災禍,這整個國家必在戰爭中被打敗,她所有的人民必從他們的家園被趕散到周圍的鄰國中(5-7節)。

這個審判雖然是以色列人自己的惡行促成的,但卻在上帝的心中引起困擾︰ 怎么能放棄 的選民呢?押瑪和洗扁(8節)是兩座因為犯罪而被上帝在怒氣中毀滅的城市(參見申廿九23)。上帝對以色列人也能像待這兩座城一樣嗎?愛勝過了憤怒;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愛不會半途而廢的,但在這最后的解決問題以前,必須先展現審判。這樣來敘述上帝對 的百姓的憐愛,清楚地說明上帝的愛的幾點特性︰

(一)『上帝就是愛』(約壹四8);這是聖經中表達的最美的一句話,在何西阿的敘述中清楚地說明了。以色列人全部的歷史,整本舊約的主題,就是愛的故事;不過這不是一個愉快的故事。上帝愛以色列,並且要一直愛到底;但是上帝這種不死的愛沒有得到 的選民的回報,這就使得上帝的愛的歷史,變成一部悲慘的歷史。只有那些深深地愛過的人,才能體會不斷被辜負的滋味。在這裡我們看到舊約的愛的故事,既帶希望給人類,它本身又是一個痛苦的故事。

當我們說『上帝就是愛』的時候,我們不要把它說得太輕忽,因為上帝的愛意味 『上帝的受苦』,上帝的愛是基于上帝的痛苦。愛和痛苦彼此是分不開的︰上帝受苦因為 愛我們;因為 所愛的人沒有回應 的愛,還 以愛。最后,到了新約時代,我們從耶穌的死裡,體會到上帝至高無比的愛;在那裡上帝的愛和受苦同時在耶穌基督的容貌上明刻出來﹗

(二)上帝的愛也不可避免地導致上帝內心的為難。『我怎能棄絕他們呢?』 說。但是,公義和一般的觀點迫使上帝棄絕以色列;律法的規定迫使上帝必須依法棄絕以色列。然而在上帝心中不調和的矛盾沖突的結果,愛勝過了律法;上帝不能棄絕以色列。 淮許審判的來臨,這既是以色列人的惡行促成的,同時也表明了上帝的憐憫, 沒有停止 的愛。在這裡我們體會到『上帝就是愛』,表明了上帝的本性。如果上帝停止了 的愛,上帝就失去了 的神性;愛是上帝最基本的屬性。

(三)這樣,受苦的愛和內心為難的愛,最后得到了解決︰『我必不發猛烈的怒氣,』(9節)而且,愛的新目標既是積極的也是消極的︰『我要使他們住自己的房屋。』(11節,英文聖經譯作︰『我要使他們回到自己的家鄉。』──譯者注)雖然這些話是對以色列人說的,但是這樣的判斷和處理,不能不使得所有讀到這些話的人,分享到同樣深刻的希望。如果上帝是這樣一位充滿愛的上帝,所有的人不都有希望了嗎?如果上帝繼續愛邪惡悖逆的以色列人, 豈不也能愛所有的外邦人嗎?這就是何西阿書的意義︰藉以推廣到遠超過他的時代和地區的每一個時代和全人類,告訴人們上帝的愛。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