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四章

【創四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原文字義 「同房」知道,認識;「該隱」得著。

文意注解 原文無「有一日」。

夏娃以為她『得著』了神所應許的『女人的后裔』(創三15),故給他起名「該隱」(原文字義是『得著』)。

【創四2】「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原文字義 「亞伯」氣息,虛幻,虛空。

文意注解 夏娃生該隱之后,並未得著神所應許的『女人的后裔』,顯然為此失望了,故以「亞伯」(『虛空』的意思)名其次子。

當時人類還是素食(創三18),牧羊的目的大概是為著製衣遮羞(創三21)和獻祭贖罪。很可能亞當和夏娃得到神的啟示──人若想親近神,便須藉著羔羊的犧牲。他們就把這個啟示講給兒子們聽。

從本節可以看出,亞伯是為神而活,該隱是為自己的肚腹而活。

話中之光 (一)離開神的人生,乃是虛空的虛空(傳一2)。

(二)一個真認識人生虛空的人,必然以神為他人生的意義,而為神活著。

(三)信徒不當只為糊口而工作,而要把事奉神當作我們工作的目的。

【創四3】「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原文字義 「有一日」過了一些日子,到了日子的盡頭;「供物」禮物,獻祭。

文意注解 該隱把他種地的結果拿來獻給神,目的是要討神的喜歡,但他這樣做,顯示他漠視他父母從神所得的啟示,而自以為是的來摸神的事。這裡也給我們看見,人在飽食之余,也會想到神的問題,盼望與神來往、敬拜真神。然而問題乃在于這樣的拜神,是否合乎神的心意呢?凡不照神的旨意而行的,就是走「該隱的道路」(猶11)。

靈意注解 該隱的獻祭象徵人意的宗教,它的特點是︰它並非出自神的啟示,而是憑著己意,用私意崇拜(西二23),並以自己勞苦所得,想靠行為在神面前稱義(加三11)。

【創四4】「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原文字義 「看中」看,注視。

文意注解 亞伯所獻的祭,所以會被神看中,是因為︰1.不是憑著自己的意思,而是照著從他父母所聽見神的旨意;2.他是因著信獻祭與神(來十一4);3.他所獻的是被殺流血的犧牲。

靈意注解 「頭生的」和「脂油」豫表基督。亞伯的獻祭象徵啟示的宗教;人惟有藉著被殺流血的耶穌基督,才能蒙神悅納。

話中之光 (一)「頭生的」是羊群中最好的,「脂油」是羊的身體最好的部分;我們必須將最好的奉獻給神。

(二)神不只悅納亞伯的祭物,並且也悅納亞伯這個「人」;惟有遵行神的旨意的人,才能蒙神喜悅。

(三)原來夏娃是看重該隱,但神所看中的卻是亞伯;人所看重的,常是神所看不中的;而神所看中的,也常是人所輕視的(撒上十六1~14)。

【創四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

原文字義 「看不中」不看;「發怒」生氣,擔憂;「變了臉色」臉面下沉,垂下臉來。

文意注解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不但該隱的祭物不對,連他自己這個人也不對,所以神不悅納。

該隱的發怒,表明他獻供物的動機不對。

話中之光 (一)人與神來往,不單是事物須對,我們這個人也須對。

(二)人意的宗教,雖然存心要討神的喜悅,但因源頭不對,所以拜神也是枉然。

(三)聽命勝于獻祭(撒上十五22),神所看重的,乃是我們順服神的心。

(四)在宗教裡的人,第一個特徵是自義、自是、驕傲,稍不遂心稱意,便要動怒。

(五)我們不是把「多余的」獻給神,我們乃是把「上好的」獻給神。

(六)我們事奉神,不是在乎我們能為神作多少,乃是在乎我們是否先把自己擺上給神。

【創四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么發怒呢?你為甚么變了臉色呢?」

文意注解 「發怒」和「變了臉色」是外面的表現;神的問話是要使該隱注意他發怒和變臉色的背后原因,和他內心真實的光景。

【創四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它。」

原文字義 「行得好」成為好的;「蒙悅納」上升,仰起臉來;「罪」罪孽(射不中目標),罪刑,贖罪祭;「伏」躺臥,蹲伏。

文意注解 本節把「罪」描寫成一個人格化的活物(羅七17),它就是撒但的化身,蹲伏在門前,準備要隨時撲過來。

話中之光 (一)罪一直伺機要陷害人,得著人來作它的工具(羅六13);人雖想盡辦法要製伏罪,卻歸徒然。

(二)宗教雖也勸人為善,但宗教不能給人能力以行善(羅七18)。

【創四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靈意注解 「該隱,」豫表屬血氣的,「亞伯,」豫表屬靈的;屬血氣的總是逼迫屬靈的(加四29)。

話中之光 (一)「凶殺」乃是宗教的特徵之一;宗教徒彼此殘殺,甚至有些狂熱的基督教徒,也不例外。

(二)魔鬼是世上一切宗教之父,因為它從起初是殺人的(約八44)。

(三)宗教徒(包括基督教徒)殺人,還以為是事奉神(約十六2)。

(四)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

【創四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那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文意注解 該隱回答說︰「我不知道。」這是說謊。又說︰「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這是頂撞神。

話中之光 (一)信徒之間,有彼此看顧、彼此幫助的本份(羅十四7;腓二4;提前五8)。

(二)宗教徒拜神,但他們目中卻無真神,因此他們說謊並不以為恥。

【創四10】「耶和華說,你作了甚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

文意注解 血會說話(來十二24),意即血在神面前作見証。

話中之光 (一)人所犯的罪,都彷佛有聲音達到神的耳中(創十八20;十九13;出二23;三9;雅五4)。

(二)凡為作見証而被殺的人,有一天神必為他們伸冤(啟六9~10;十九2)。

(三)主耶穌的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十二24),因此信徒因 的寶血,得以坦然進到神面前(來十19)。

【創四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文意注解 「你必從這地受咒詛,」意即︰1.這地不再給你效力;2.這地不能再收容你(參12節)。

話中之光 無神的宗教生活,不只沒有神的祝福,甚且是活在咒詛之下。

【創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原文字義 「流離」搖擺,變遷不定,擺動;「飄蕩」徘徊,往來,傷悲,憂愁。

文意注解 「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意思是該隱在地上必成為一個被趕逐的逃亡者。『流離』重在指外面的流離失所;『飄蕩』重在指裡面的飄蕩無定向。

話中之光 沒有神的人生,不知從何來,也不知往何而去,活著沒有指望(弗二12),也沒有意義。

【創四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于我所能當的。」

原文字義 「刑罰」作惡,罪孽;「當」舉起,支持。

文意注解 「我的刑罰太重,過于我所能當的。」又可譯作︰『我的罪孽太大,過于所能赦免的。』該隱這話並非認罪,而是出于自憐的怨嘆。

話中之光 人最大的刑罰,莫過于被神棄絕,這是過于人所能承擔的。

【創四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原文字義 「遇見」發現,尋得。

文意解說 「不見你面,」指得不到神的看顧和保護。

「凡遇見我的,」指亞當和夏娃所生別的兒女。

話中之光 (一)人生最大的痛苦,乃是失去神面光的同在。

(二)人第一次墮落(指亞當),還能見神的面;但人第二次墮落(指該隱),就不得見神的面;人越墮落,就離神越遠。

(三)凡棄絕神的,也必被神棄絕;無神的宗教徒必然沒有神的保佑。

(四)殺人者總是怕自己也會被人所殺。

【創四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原文字義 「遭報」報複,責罰。

話中之光 (一)宗教徒殺人,以為是替天行道,其實這並不是出于神的本意。

(二)凡因道理見解不同,而欲將對方除之為快的,應當好好揣摩本節聖經的含意。

【創四16】「于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原文字義 「挪得」流浪,游蕩,逃離。

靈意注解 宗教和文化是人類的兩大發明。人發明宗教的目的,原是要親近神、敬拜神,但由于是隨著己意的緣故,不但不討神喜悅,反而得罪了神,結果更遠離神。人一失去了神,就失去了神的供應、喜樂和保障,因此人就發明文化來取代神。

話中之光 (一)該隱獻祭的原意是要事奉神,結果因獻祭而導致殺人,最后離開了神;凡隨己意事奉神者,結局常是這樣。

(二)人第一次墮落(指亞當),只是離開伊甸園(創三23);人第二次墮落(指該隱),是離開耶和華的面。

(三)凡是遠離神的人,就必定「住」在地上。

【創四17】「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

原文字義 「以諾」開始,學習,教師,供獻。

文意注解 誰是該隱的妻子,大多數解經家認為是亞當和夏娃所生的女兒。在聖經中,兄妹結婚的事,是在摩西律法之后才禁止的。人類初期,可能少有所謂「近親不良遺傳因子」。

「城,」是人們可以安居的社會單位,可大可小。

靈意注解 人一離開神,就「開始學習」(「以諾」的字義)生活的技能,自我供給、娛樂、保衛,這就形成了文化。

「城,」是人用地上的材料,以人工來建造,成為人聚集生活的中心(創十一1~4);它表徵人類文化的集大成。

話中之光 (一)信徒在地上,是過帳棚的生活;我們所想望的,不是地上人工建造的城,而是天上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城(來十一9~10)。

(二)該隱按他兒子的名來稱呼他所建造的城;遠離神的人,他所想、所打算的,常是為著他自己的兒女。

【創四18】「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原文字義 「以拿」見証的城;「米戶雅利」神要抹除,擊打的;「瑪土撒利」屬神的人;「拉麥」健壯的,有能力。

文意注解 所有該隱家譜裡的人,神都不記載他們的年日,表明他們活在地上的日子,在神面前都算不得數(參閱創五章)。

靈意注解 人「開始學習」(「以諾」)過無神的生活,逐漸發展出一套無神的文化系統,而以其為「見証」(「以拿」)和夸耀。人在建造無神文化的過程中,雖然明知神在反對並要「消除」(「米戶雅利」),並且也知道人是「屬于神」(「瑪土撒利」)的,但仍一意孤行,「強有力」(「拉麥」)的推展其文化建設,因此神就任憑他們(羅一24,26,28)。

【創四19】「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

原文字義 「亞大」裝飾,娛樂;「洗拉」保護,屏幃,遮藏。

文意注解 這是多妻惡俗的源起。

靈意注解 拉麥是無神文化的中心人物,他代表一切醉心于文化的人,注重「裝飾」和「娛樂」(「亞大」),美其名為「保護」(「洗拉」)身心的健康,實際上卻是在放縱肉體的情欲(多妻)。

話中之光 (一)人一離開了神,就會放縱情欲,為要滿足肉體的欲望,便開始娶多妻,破壞了神「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的定規。

(二)凡醉心于無神文化的人,男的多縱情聲色,女的多打扮自己。

【創四20】「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原文字義 「雅八」流動,領導;「住」停留。

文意注解 當時神命定人耕地以養生(創三17),但人卻發明了「游牧」(「雅八」)生活的文化。

【創四21】「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原文字義 「猶八」音樂,快樂聲音;「彈」突然抓住。

文意注解 人發明了「音樂」(「猶八」),這是人類藝術文化的開端。

話中之光 世人因為沒有神作他們的喜樂,故需要以各種的娛樂來消愁解悶。

【創四22】「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原文字義 「土八該隱」該隱的擴展,該隱的流出;「拿瑪」悅心的。

文意注解 該隱是人類第一個殺人者(8節);人類自相殘殺,進一步「擴展」(「土八該隱」)而發明了利器以自衛,這是人類戰爭文化的開端。

靈意注解 人因著失去神作他們的供應、喜樂和保障,便發展無神文化來自養、自娛、自衛,最后,竟至殺人「取樂」(「拿瑪」),強橫凶暴。

【創四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

原文字義 「細聽」側耳而聽,傾聽。

文意注解 「少年人,」並非指小孩子,而是指青年人。

拉麥是無神文化的中心人物。無神文化不只使人縱情聲色(19節),並且也使人強暴凶殺;殺人卻不愿被人殺。

【創四24】「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文意注解 這裡的意思是說,誰若傷害我,必要遭報,而且比神允許該隱,向殺害該隱的人施行的報應更多十倍。換句話說,他驕傲狂妄,自以為足夠有能力照顧自己,比神照顧該隱還要好上十倍。

【創四25】「亞當又與妻子同房,他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原文字義 「塞特」新苗,茁芽,設立,代替,償還。

靈意注解 前章該隱和他的后裔豫表舊造的族類;本章「塞特」和他的后裔豫表新造的族類,因蒙神的揀選和救恩,得以歸入基督耶穌,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而脫離了舊造的敗壞(參羅六3~7)。

話中之光 (一)人若不肯與神同心,為神所用,神必從別處興起另一班人來,以成就 的旨意。

(二)神的見証人是不會斷絕的;這一個被殺了,神還會興起另一個來代替。

【創四26】「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原文字義 「以挪士」脆弱必要死的人。

靈意注解 人唯有認識自己的「軟弱無能」,對于這「必死」(「以挪士」)的自己無所指望,才會轉而呼求神,以神為倚靠。

話中之光 (一)許多時候,我們仍會軟弱至極,所以需要呼求主名,因為對于一切呼求 的人,主是豐富的(羅十12~13原文)。

(二)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