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十章

孤注一擲(Ⅰ)(十1-44)

(一)

本章首先引起我們注意的是,以斯拉對回歸的人所犯的罪引起的反應,在他當代的人身上發生很大的效應。在九章四節裡,他的驚懼的行為,促使好些人加入,與他一同警守禱告。現在十章一節,『男女孩童,聚集……成了大會』,痛哭流淚。其中有些婦女哭泣是因為他們的遭遇。然而耶歇的兒子示迦尼,很明顯代表民眾意見,要休外邦人妻子,向以斯拉極力主張當采取的行動(2-4)。在這一切發生的事當中,沒有任何以斯拉向百姓說話的記載。甚至在他回應示迦尼的話之后,使以色列的領袖起誓照決議去行(5節),他還再次延擱,在紛雜的行動中,退入聖殿一間私人的屋裡(約哈難推想是一位祭司,不一定是尼十二22節所說的那一位),繼續為被擄歸回的人所犯的罪悲傷禁食(6節)。

現在我們看見行動在開始了。通告發出了(8節),所有歸回者娶有外邦女子的,都要到耶路撒冷聚集,凡不服從的,要抄家和逐出。抄家的意思是交出所有產業,作為聖用(指交給聖殿),以后不再作世俗用途。從社體中逐出,意思永遠與上帝的救恩無分。在這裡,以斯拉已經發揮了一切力量。不過在場面上,我們沒有見到以斯拉。他在聖殿裡禱告。

在整個過程中,我們見到一幅影響本質的鮮明圖畫。在舊約中,不只是以斯拉一個領袖,行使一種安靜卻有力的職事。先知以西結,受上帝劇烈打擊,叫他靜靜等待,即使是暫時的(結三26),迫使的,以便藉 他自己的受苦,描繪猶大要受的厄運(結四4)。這兩個人有力地令我們知道,真正的領袖不能超然獨立,他必須全心參與其間。在以斯拉身上,更有力的見証了他的虔敬和獻身,比較大篇議論上帝的真實、是非審判,更能發生力量,令人悔改。這不僅是上帝子民中的著名人物是如此,凡是一切虔敬的人都持有非目之所見的力量。教會近數十年來已經覺醒,這是很正確的︰對社會問題發言並采取行動,對這世界無數暴行予以注視和關心,都是必要的。不過如果我們忽略了屬靈的生命,認為培養對上帝的心意敏感,是浪費時間和精力,那么至終必變得軟弱無力。

孤注一擲(Ⅱ)(十1-44)(續)

(二)

許多以斯拉記的讀者,為嚴苛執行的大批離婚而見怪,它們帶來了被棄婦女及兒童的痛苦。這法令更令人驚奇,因為在舊約裡也不能得到支持,以為離婚乃是自然及合理的事。是的,舊約的律法提及此事(申廿四1-4),但並不意味 贊成。瑪拉基,可能與以斯拉同時,指明上帝對此事的真正態度,他說︰『休妻的事……是我所恨惡的』(瑪二16)。這樣看來,舊約和新約沒有甚么重大的不同。在耶穌自己說的話裡,強烈的反對離婚(雖然自然有些漏洞,太十九3-9);保羅吩咐信徒不要離棄不信的妻子,亦視兒女為『聖潔』,並且不信的有因信的『成聖』(林前七10-16)。這一切似乎把以斯拉置于不利的地位。

在現代西方社會中,離婚已成為一般的生活方式,許多婚姻從開始即懷有成見,白頭偕老似乎是奇怪的事。以斯拉嚴厲的執行,不會令人愜意。受重創的男女,迷惑的孩子們,獨個承擔撫養兒女的重擔,到處可見。如果以為今日的社會,對于此種情況,毫不關心,視若無睹,那就錯了。美國是離婚率最高的國家,然而離婚顯然有逐漸下降的趨勢,可能由于新的一代抗拒父母離婚的經驗──對離婚,第一代有很大程度的自由。現代的書籍和電影諸如『克藍瑪對克藍瑪』(Kramer vs Kramer),對這種反抗,確有助長之功,揭露了分離產生難以化解的困擾。以斯拉記是否對于人類的痛苦,絕對木然不覺?

這裡有三點,按其重要性的次序排列,可以為以斯拉辯護。(我們必須記得,他有社體為其后盾,以后尼希米也含有此意,尼十三23-37。)

第一,這是一種錯誤,以為在舊約時代,離婚帶來的后果,是和現在一樣。單親的家庭,從來沒有聽見過。離婚的妻子和兒女,回到非猶太的大家庭中,大多都被接受。所以離婚帶來的痛苦,不會如最初想象這么大。

第二,我們不能十分清楚,那些回歸的人,對于婚姻的態度,松懈到怎樣的程度。瑪拉基,在以前引用的經文中(二15以下),顯示離婚可以完全出于自私,目無上帝。是否有可能,在以斯拉強製離婚的人中,有人在以前和猶太妻子離婚,為 要娶外邦的妻子?我們在這裡所說的種族間的互婚,並不是如我們想象中的簡單無辜。

第三,最重要的是以斯拉采取的\cs9行動,和現代的,不能比較,因為二者的情況是不能相比的。這些歸回的人,他們的社體,就是代表以色列民。上帝的救恩,就在他們中間實施。其唯一有別于其他民族的,乃在乎他們堅信他們所信的上帝。他們沒有政治的權力,沒有軍隊的武力,現在又沒有城牆。他們隨時會受強鄰的懷柔政策所誘惑,被人家吸收,外邦的神也足以滿足易受左右的良心。

尤有進者,那張娶外邦人為妻的名單,令人覺得可怕,顯示與第二章及第八章有許多相似處,使社體內的問題,更加根深蒂固。總括的說,以斯拉可能十分憎惡離婚。但是危急的情況,需要用危急的手段。百姓愿意合作(特別是男人,不過無疑的,也有幾個受輕視的猶太女子﹗),表明大家都齊心有一種懺悔的精神。這實際上是一種宗教的事──決心作真實的上帝百姓,遵行 的旨意。這使他們無法遠避。一件惡事,危害及于上帝百姓的存在,不得不采取激烈的行動,以求改正。

(三)

現代怎樣可以應用以斯拉嚴厲的措施,並不是在婚姻方面(雖然夫婦之間,如果對方不是一個相同獻身的基督徒,在走主門徒的道路上,比較艱難。)在這裡所提出的問題,乃是教會寧可忠誠于傳統及目標。視以斯拉記適合我們今天所需(第十章全章)其最大困難,乃是以斯拉所關心的,似乎不利于今日的教會。現代教會生活,與以斯拉時代相似的地方,包括緊密連結與重視建築物,傳統的角色,對教外人士保守的看法。這一切在今天看來,都遮住了教會真正的品質︰她是充滿活力的身體,她的主是基督,她由聖靈引導。

因此閱讀以斯拉記的時候,需要脫下屬于他那時代的外衣。他外在虔誠行動背后的熱心,在我們看來是不可思議的,卻正是我們今天教會許多運動同樣關注的。名為上帝的子民應當不辭艱險,甘愿付上代價,達成真理的要求,不偏向被認為『要求方便、令人滿意』的宗教,而很少開放去聆聽上帝的聲音(參閱西三1-4)。忠于教會遺傳,純為重申忠于基督──它決非僅僅尊崇以往,而是首要開放朝向未來︰將它交在眾人手中,使基督成為世界的主,現在已成為事實,到完全完成的日子(腓二9-11)。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