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四十四章】作工和事奉主,是不同的。利未子孫所作的事,和撒督子孫所作的事,是不同的。利未人是在外院子,事奉聖殿,在民前宰祭牲,伺候百姓。撒督的子孫是在聖所事奉主的桌子,獻脂油和血,事奉主。利未人在院子的工作是明顯的。祭司在聖所的工作是隱藏的。在外院子是伺候百姓,在聖所是事奉主。
許多人喜歡在外院子用武,幫助人抬祭牲、宰祭牲 喜歡在外面奔跑、拯救罪人、建立信徒、服事弟兄,卻不喜歡在聖所裡事奉主。肉體的興趣和吸引,也能存在在神的工作裡。多少人在表面上,好象是拯救罪人,服事弟兄,其實是服事自己的肉體,服事自己裡面的喜好。
【結四十四11】「供職」原文是『事奉』。
【結四十四15】「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在外院子,是親近百姓;在聖所裡,是親近主。『遠遠的跟著』主(太廿六58),可以;遠遠的事奉主,不可以。事奉主,就必須親近主。親近主的禱,能得力量,親近主的禱告,也用力量。
「並且侍立在我面前,」侍立,是等命令。凡不會在主面前侍立等候的人,就不會事奉主。我們有兩種罪︰(1)聽見命令而不作 悖逆;(2)沒有命令而作 妄為(詩十九13)。許多時候,好事情是神旨意定大的仇敵。在外院子,是聽獻祭者的命令,在聖所是聽神的命令。
「將脂油與血獻給我,」『血』是為赦罪,滿足神的公義和聖潔,使我們親近神。『肢油』是為神的榮耀,榮耀是神的自己;肢油是為滿足神的自己。『血』對付了舊造,『肢油』是為新造。主的血是完全倒出,是說主倒出了我們一切天然的生命;主今天有骨有肉,卻沒有血。我們該學習拒絕天然的生命 血,而奉獻上複活的生命 脂油(羅六13)。
【結四十四16】「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在聖所裡,是在主面前。我們要追求事奉主,不是事奉殿。
【結四十四18】「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出汗,是受咒詛的情形(創三19);出汗,是沒有主的祝福,而肉體用力。在外院子殺牛、殺羊,可以出汗;在聖所裡事奉主,卻不可出汗。在主面前用屬靈的力量,卻不出汗。
【結四十四23】神要人保守 的聖所,從那裡發出亮光,分別聖和俗的,潔與不潔的。
以西結所見聖殿恢複的異象繼續延伸,但在下面的幾章聖經裡面,異象的成分開始縮減,大部分的經文,都是關乎聖所使用的定例。有許多學者認為,這幾章聖經有一種次要的成分,作為這位先知原來的敘述的增補。以西結在異象中見到一個理想的聖殿,接 的許多經節,列出定例,反映關于聖殿實際使用的功能;當那些被擄的人歸回以后,這種敬拜儀式,便可立即再度開始。這一段聖經是以異象的延續開始(1-3節),然后為外邦人(4-9節)和利未人的服事工作(10-14節),提出一些定例。
(一)東門的關閉(1-3節)︰這位先知依然是停留在異象的狀態,由他的向導帶回外院的東門;經過這個門,他看見耶和華歸回,並進入聖殿。上帝告訴這位先知說,這個門要繼續關閉;對于所有的人來說,這門的關閉提醒我們,上帝已經通過這裡歸回聖殿中。只有國王容許坐在門口,在上帝面前吃飯;他要經過外院的走廊,進入聖殿。
這個門的關閉在許多方面有意義。當那些由南門和北門初次進入聖殿的人,詢問東門為何關閉的時候,便可對他們說,從前離開聖殿的耶和華,已從東門重新歸回。但是真有意義的,也許是這個門的關閉,顯示耶和華將永遠不再離開 的聖所。從前 曾一度離去,這是 的百姓犯罪的后果。重建的聖殿,乃為一個更新的民族,作敬拜之用,上帝的同在將是永久性的。因此,這個關閉的門,並不是一個凶惡的象征,乃是一個希望的豫兆;一個民族因她罪惡的行為,曾使上帝離開,現在再度體認上帝的永遠同在。
(二)關于外邦人的定例(4-9節)︰從前僱用外邦人(尤其是外邦的奴仆),作各種聖殿低賤事務的工作,已經成為習慣。外邦人固然並不一定邪惡,但對于以色列人的信仰和敬拜,卻很陌生,因他們的『身心未受割禮』(7節),就道理和情感兩方面來說,他們都不是立約團體的一部分。
按照上帝對這位先知所說,這些異象的定例部分,是對以色列人的批評,而不是對外邦人。外邦奴仆,他們在聖殿裡面,被指派各種工作︰就是守 、看門、清潔、幫助獻祭事務等,他們的工作本身,並沒有甚么特殊,過去那些在聖殿負有責任的人,毫無疑問喜歡用外邦奴仆作代替。然而,僱用外邦人已經出賣立約團體心目中對于聖殿功能的理解。可能只有少數人喜歡揮動掃帚,或做看門的工作,然而這等工作乃是虔誠而有價值,是整個聖殿的功能的一部分。不論是古時的以色列國,或是現代的教會,如果『下賤』的工作,不如考慮地指派別人去做;『尊貴』的工作即予保留,乃是誤解服事上帝的特權。在聖所服事的各個角色,都是重要的,清潔的工作並不低于祭司的工作;只是在人的評價方面,往往並非如此。然而這幾節經文,代表上帝的評價。
(三)利未人的服事(10-14節)︰在聖殿中不能指派外邦人工作,必須由另外一 人來承擔︰利未人要承擔這一類的工作,特別是那些過去曾離棄真正的信仰,去服事古時猶大地各種偶像的神壇的,這些偶像滿山遍野,俯拾即是。他們過去的行為是如此,以致這些利未人不能直接站在上帝面前,作祭司的工作,然而他們可以參加聖殿中的全部敬拜,承擔幫助聚集的會眾。在這些經節裡,雖有一個審判的主題,但也包含 一個恩典和憐憫的主題貫穿 。由于過去的行為,看來不能參加所有神聖敬拜的人,將來在新的聖殿中,可以參加以色列人的敬拜。
撒督子孫作祭司的責任(四十四15-31)
關于聖殿服事的定例,現在是論到祭壇前的敬拜,而祭司的責任,來自撒督敬拜的行為。開頭的幾節經文非常奇異;在本書先前的部分,這位先知曾強烈的譴責那些祭司(廿二26),現在似乎顯示,他們仍然保持忠心(15節),或者這些話為后人所補充(可能是撒督的一位后裔),或者它是反映一種揀選的意義︰有一些撒督后裔的祭司,在以往背道的日子,依然保持對于上帝的忠心。
下面對于祭司定例和職分的說明,與出埃及記(卅九27-29)和利未記(廿一1-9)所提供的原則相似。在服飾,外表和個人 生方面,作祭司的人必須潔淨。在實際上和禮儀上,都應當保持潔淨,在婚姻和接觸死人的事情上,也要保持同樣的潔淨。他們負責宗教教育,司法的諮詢,並在聖殿的祭壇實行敬拜。他們整個的人生就是服事上帝,在服事生活中,一切都已滿足;不必再以承受產業,或擁有土地作為補充(雖然下面的幾章聖經,使人對于最后的這一點似感覺困惑︰參閱四十五3-4)。
首先,這幾節經文,對于舊約聖經其他的部分,作了些微增補,尤其是在出埃及記和利未記中,關于祭司的行為和責任,已經提出詳細的定例。然而,盡管有重複的性質,這幾節經文可以用作強調一個重要的問題,祭司在上帝面前,代表全體百姓,他們必須嚴謹,保持禮儀的潔淨;這種禮儀便是外面衣服和內心道德的潔淨。他們在聖殿中敬拜行為的嚴謹,將作為我們經常的提醒︰參加聚會敬拜的人,必須在道德方面保持潔淨,才能前來敬拜上帝。過去的失敗,不論是在祭司中間,或是在百姓中間,都是在道德方面的失敗。把宗教和上帝視為理所當然,他們漫不經心的來參加敬拜,道德污穢,任意妄為,在聖殿外的生活,與聖殿內的生活,並沒有基本的區別。凡是敬拜一位聖潔上帝的人,必須力求過一種聖潔的生活。誠然,追求聖潔的生活無法完全達成,因此,需要上帝的赦免,使敬拜變得更為完全。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