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攻擊埃及的聖諭,是在主前五八五年的初春傳講的,大約是在那些被擄的人,聽到耶路撒冷城傾覆的消息那個月稍后(有一些聖經古本記載的日期稍早一點,是在主前五八六年,因此這次聖諭所傳講的確實日期,無法確定)。這次豫言已被証實為哀歌(2,16節),這種豫言性的哀歌,好象普通的情形一樣,有一部分是豫料和警告將臨的審判。當事情成就之后,接 就作哀歌。這段經文裡面,含有一個比喻,將埃及比作海中的一個怪物(2-8節)。隨后是一種歷史性的解釋和應用。
這首詩是以一種顯著的對比開始。用一種隱喻的口吻說,埃及王自己認為是一只勇敢的獅子,為獸中之王。事實上,他只是一條大魚,當他在泥中亂跳的時候,便使水渾濁。這位先知宣告,那條大魚必被捉住,上帝要將網撒在水中,把它拉到干地上宰殺。然后飛鳥要啄它的肉,野獸要吃它的身體,這個怪物的血涌流如河,遍及全地。這個海中怪物死亡的日子,將是地上非常黑暗的日子。
埃及這怪魚的死亡,將使其他的國家非常關心。按照歷史的解釋,巴比倫王的刀必殺埃及的法老(11節),這只是重述先知所傳非常熟悉的主題,上帝要利用巴比倫王作為審判的工具。對這個怪物所引起的一切悲傷,都是由于焦急而造成的,並非這只怪物不再威脅和傷害,而發出一種安心的嘆息。
在英文譯本內,起初這次聖諭並不明顯,這位先知為甚么要從被擄之地,使用古代神話的主題,來傳講上帝的信息?巴比倫人創造的故事,伊奴馬 艾利西(Enuma Elish)描寫這個有次序的世界,是由原始的混亂狀態,經過一場大戰而出現的。在混亂大軍中最有權力的,為海中的一個大怪物,就是提亞麥(Tiamat)女神。當提亞麥女神興盛的時候,世界的和平和秩序便無從發展。故此在崇尚秩序的神明中,有一位年輕的斗士,就是巴比倫的瑪達克向這個混亂的怪物挑戰,並且把它殺死;根據這個神話所說,從提亞麥的尸體中,這個構造有序的世界,逐漸出現。這位先知在豫言中,改變神話的內容,將埃及描述為那個怪物提亞麥的角色,巴比倫王卻適當的擔負了瑪達克的使命,如此改編創造神話的內容,對于那些住在瑪達克土地上的俘虜來說,必有一種顯著的效果。然而內容的改編,實有重大的意義,因為在巴比倫的神話中,提亞麥和瑪達克都是獨立的神明,在以西結所傳講的神諭中,巴比倫和埃及在掌管宇宙之上帝的手中,都是無名小卒而已。
只有辨認這個神話的背景之后,對于這次審判的聖諭,在神學方面,我們才可以有更深一層的了解。這件事情不只與審判有關,而且從一個原始混亂的世界中,漸漸出現神聖的次序。這個古代創造的故事,不但與原始物質的有關;更與原始的次序,就是征服混亂有關。此處所描述攻擊埃及的審判,乃是征服混亂,說明從世界混亂進入世界次序的另一階段。
根據這種觀點,並從更大的角度來觀察,這位先知所傳一切審判的聖諭,都含有一個更積極的目的。這些審判不只是為了若干特別的罪惡,上帝施加刑罰的作為,也是宇宙歷史中的一些插曲,即邪惡和混亂的勢力,將要逐漸的被征服。所有的審判在某種意義上都是與混沌爭戰的一部分,因此,所有的審判,最后都有一個積極的目的︰即創造一個邪惡的力量被製服、按照上帝次序且大有權柄的結構被建立的世界。因此在這位先知所說的豫言中,似乎是最可怕的豫見到的審判,事實上,卻一點也不可怕了。所有的審判都是征服混沌與邪惡力量的一部分。在審判的那一邊,卻有一個更美的世界,其中有上帝良善的次序,作為最高的統治。
第七次也就是最后攻擊埃及的聖諭,時間約為主前五八六或五八五年︰希伯來原文,對于這次聖諭傳講的月份,沒有提及;上述譯為『在第一個月』(編按︰『第一個月』是英文標準修訂本的譯法,中文和合本與英文和原文都不同,很明確地指出日期,參見17節),是采用最早的希臘文譯本,但是它的真實性,仍然不敢確定。不管確實的日期為何,這次豫言是放在向埃及所傳一系列的聖諭之末,實在是非常適宜﹗因為這件事情,與埃及在陰府中的最后安息有關。
這位先知得到上帝的指示,去為埃及的 眾『哀號』,並宣告他們要往陰府去。陰間的情景是用詩句的形式描繪,與希伯來人的生存觀念深相契合,但決不能把它當作陰府實際的說明。
陰間是一個陰暗的地方,是一個鬼魂的世界,也就是全人類的墳墓。然而,甚至在陰間中也有分別︰凡是誠實的人,死亡以后仍保留若干榮譽;那些可恥的人死亡以后,便無榮譽可言。有許多古時的榮耀首領,站在陰間的入口,表示歡迎,那些埃及人卻被送往黑暗世界,更遠的一個角落,躺臥在那些沒有榮耀的人中間,就是『未受割禮被殺的人』(21節)。
如此一來,最后躺臥在那些死人中的,就是那些遭受審判的埃及人,必能找到適當的死亡后的地位。他們好象獲得一次地獄的旅行,去看望他們墳墓中的朋友,看見有許多征服者和製造恐怖的人都在那裡一樣。偉大和渺少,並沒有甚么分別。現在的偉大國家,都被列入其中︰就是亞述,以欄,米設,土巴。那些土地面積較小的國家,也在那裡︰就是以東和西頓。這位垂死的伙伴,就是法老和他的眾民都要在上帝的審判行動中被處決。
以西結最后所傳攻擊埃及的聖諭,不但含有希伯來人基本的神學觀念,同時對于他自己所處的那個時代,也有一種新的見解,這種新見解直等到以后的幾個世紀,其中豐富的含意才充分擴大起來。
(一)這種基本的神學思想,就是人類和國家死亡之后,會去陰間。對于希伯來人來說,這種神學並不希奇,在古時的近東地區,各種不同的宗教,都相信這種說法。它並不是宗教思想發展出來的一種形式,它也沒有特別的喜樂,但在特性方面來說,具有頑固的(hard-nosed)現實主義。它與現代世界大多數人所相信的大眾『神學』,並沒有甚么太大的不同;在這個世界之外,一般人雖不存任何盼望,但是最低限度,他們承認墳墓是終站。以西結卻更向前邁進一步,為他這次所傳講的聖諭,作合理的結論。假如死亡就是終結,那么有些人和國家在陰間的極力掙扎,使成為一種笑談。墳墓是最偉大的平等主義者,那些在人生中力求傑出的人,可是在死的時候,都要平等的躺臥在那裡。認識這個基本真理,應可塑造人的生活行為;如果一個人不能在墳墓之外生存,人類生存的本身,必須探討真正而持久的意義。
(二)可是以西結再向前邁進一步,豫期猶太神學以后的發展,甚至尋求以后在基督教神學中的實現。在古時的希伯來神學中,一般人認為陰間的生活並非所有的人都是一家人一樣。這位先知雖然曉得,在『天堂』與『地獄』之間的區別,但並沒有甚么分別陰間的尺度。那裡只有被尊敬和不被尊敬的區別。不被尊敬的地方,是為那些『在活人之地使人 恐』(24節)的人作居住的;這是陰間的一種羞辱的地位。這位先知指出,埃及最后必和那些蒙羞而死的人,躺臥在一起。
因此,這位先知攻擊埃及的聖諭,結束時帶 憂郁的聲調。向活人所宣告的審判,總是盡可能的使人了解罪惡,並且轉離罪惡。向死人所宣告的審判,就沒有這種可能,使人聽起來,似乎非常可怕,乃是為結局所作的墓志銘。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