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十六章

一個愛情故事(十六1-14)

先知以西結利用各種不同的方法,將上帝的信息,傳給他本國的百姓。有時他用口傳講,有時用行動將他的信息表演出來;他說話的內容,包括將他自己的夢作奇異的描述,同時也嚴厲的宣告即將來臨的審判。現在,以西結開始用故事作為一種方法,將上帝的話語傳給那些被擄的人;當這一章聖經援展下去時,他講故事的恩賜開始明顯。這一整章篇幅很長,他采取講故事的形式,並且加以解釋;以西結可能是用一個簡單的故事,向他的那些同伴傳講,應用直截了當的方式。但經過一段時間,對于故事的解釋已經擴大,而且重加修訂;究竟是以西結自己或是他的門徒所作,我們沒有辦法確定。因此以十六章現在的形式,篇幅極長,而且非常複雜。在本章開頭所講的故事相當簡單,其中的含意雖是非常清楚,只是解釋不夠明白。這是一個愛情故事。

就外表而論,這個故事是向耶路撒冷說的(2節),第一部分好象是在法庭上所發表的演說。在開頭的幾節經文裡面,乃是論到愛情;后來我們才了解,愛情已被趕走,因此我們開始感覺,這些話語好象是進行離婚訴訟時,向法庭所說的。這等話語雖是正式向耶路撒冷說的,但對于那些和以西結一同被擄的聽眾來說,也是同樣的適用,因為他們從前都是耶路撒冷城的居民。

這個故事是簡單的,一個女孩生在迦南地,父母是混合種族的背景,這孩子沒有人要,沒有人愛。在出生時,也沒有普通的潔淨和受到新生嬰兒正常的看顧。這個孩子被父母遺棄,等待死亡。身上仍有出生的血點,臍帶也沒有剪斷。這個孩子被遺棄在鄉間的某一個地區,這種悲劇,在古代的近東各地,並非不同尋常。

可是有一個過路人,看見這個孩子面臨死亡的邊緣。這個過路人正是上帝自己,在原來的故事中,雖是一個年輕人或王子,為愛心所感動,不愿讓她死。他命令叫她『存活』(6節),並且供給她的生活所需。因此這個被棄無人愛的女孩得到這位王子完全的供應(暗示但未特別說明)。她開始成長,以至完全成熟。許多年之后,這位王子又來到此處,要看他多年來所供養的人。當他第一次看見她的時候,他被那種同情和憐憫的愛心所感動;現在他看見她成熟俊美,使用一種不同的方式來愛她。這兩位就結婚了(8節所用的『結盟』這個字,是在婚約中所用;以色列人宗教上的立約,也用這個字)。在初次相遇的地方,這位王子曾為這個孩子的生存,豫作安排;現在第二次相遇時,他卻非常豐富的為她準備了新娘的禮物。這個被遺棄並在田野間奄奄一息的孩子,現在成為一位美麗的王后,馳名全世界。

這位先知主要的信息,雖是放置在故事新的部分,但在開始的情景卻是資料性的。

(一)整個的故事是以上帝的愛為基礎。它關系到耶路撒冷,然而,在另一方面,卻與所有的選民都有關系,因為他們是那個城的居民。我們立即明白的,就是上帝的愛,不以外在的因素為條件。這個孩子有一個混合的身世作背景,甚至連天然的父母之愛都沒有得到,但是上帝卻愛她。這位先知將古時以色列人蒙召的奧秘具體化︰以色列人蒙揀選,不是因為任何固有的優點,或者特殊的能力,只因上帝先愛他們(申七7-9)。然而這個故事也例示了一個事實,上帝不但愛那些無人愛的人,而且也愛那些不可愛的人;這個孩子生下來身上有血,污穢不堪,然而卻蒙眷愛。以西結在故事中所講這些簡單的問題,將上帝之愛的基礎和本質提醒我們;愛並不是應得的,也不是外在的俊美引來的,絕對不能購買或要求。它完全在于愛的心,內心的同情,決不會為外在的丑陋所蒙蔽。

不僅以色列人的歷史,是以上帝之愛的奧秘為根基,教會的歷史也是如此。教會能夠存在,不是由于教會本身具有任何價值,只因上帝先愛教會;事實確是如此,如果缺乏上帝的愛,教會決不能存在。因此,教會繼續存在的意義,只有在教會成立之初的呼召中,才可以發現,那就是愛。

(二)這個故事也舉例說明這個不可愛的人,變為蒙愛者的樣式;她漸漸成長,變為可愛。在俊美成熟的時候,起初的愛可以發展至更深一層,這個故事中所說那個無依無靠的孩子,只能接受愛;她沒有能力回報那種愛。后來當她變得俊美時,她也發展起一種能力來回報愛;因此,使過去多年來逐漸培育的愛情關系,更加豐富。

這就是以色列過去的經驗,正如它曾經是教會的經驗一樣。作為愛的對象,顯示出一種內在的俊美,不是起初所能看出的。再者,愛情和俊美的成長,同時發展出一種能力,去回報愛,並探測最深的關系。

這就是一切真實愛情故事應走的道路,但俊美帶來自身的危險,這個故事尚未完結。

愛情走迷(十六15-34)

這個故事是以田園詩的聲調開始,現在居然變為乖戾。開始所表現高貴愛情的形式,現在是一幅濫用愛情的活動畫景。當這位先知繼續傳講他的主題時,這個故事逐漸與解釋結合;這位俊美王后的行為一直存在問題,耶路撒冷城中的罪惡、愈發增多,支配了這位先知的敘述。

這個沒有人愛的孩子,曾經體驗到一位過路王子的愛情,現在已經成熟,隨 看年歲的增長,她那天然的俊美已如花開。但俊美也帶來本身的危險。從另一方面來說,在她貧困的童年時代,她沒有一點力量,現在她有很大的權勢和影響力,可以照 她的意思利用或濫用。她濫用了新近所得到的權力,並且開始行動如同妓女一般。她的行為不是以往日的貧困無助為根基,而是私欲和驕傲已成為她整個的品格。對在人格方面發生這種奇異扭曲的原因,我們無法獲得提供精神分析,只有了解愛情美妙的人,才會如此迅速的曲解愛情;更正確的說,我們是描述一個女人濫用愛情的概況,自我尋求的邪情私欲,和可怕公開的羞辱。對于這個日趨下流的女人,所作令人恐怖的敘述,具有雙重的沖力。從一方面說,這是一個悲劇,由于在她品格方面,發生一種可怕的扭曲,一個已經得到各樣東西的人,要失去一切。可是這個故事並不完全是一個悲劇,而且也是一個悲哀的身世。當她避開愛情時,顯然,這個女人也為愛她的那一位,帶來失望﹗在她作孩子的時候,那位王子憐憫她,在她作成年婦女的時候,那位王子愛她,他親眼看見這種悲慘的墮落;他已經失去她的友情,而且知道,現在只有失望的憂傷。這個講故事的人認為,這樣一直堅持到底,必然會受到傷害。王子所給她的禮物,原為愛情的証據,竟變為那些假愛人可憐的偶像(17節)。

然而,當這個故事繼續發展下去的時候,在基本的用意上逐漸轉弱,主要的信息才開始更加明確。因為更深一層的愛情故事,乃是關乎耶路撒冷,就是聖城和其中的居民;以西結在這部分所強調的真正的衰微,就是聖城的墮落和陷落。當一個人根據那個城的歷史,仔細思考這個故事的時候,事實才開始明顯,故事中所說那些可怕的雕像,實在是罪有應得。因為對以色列上帝真正的信仰,在過去的歲月中,已經一步一步的換為虛假的信仰和不聖潔的聯盟;一位真神的聖殿已被離棄,取而代之的,是當地豐年神和女神的家。在那些地方,承擔『祟拜的人』,由于盼望得到土神和谷神的益處,從事淫亂的行為。聖城應為真神唯一的新婦,卻已成為列國的妓女。那個故事也有一個雙重的主題︰這是耶路撒冷的悲劇,也是耶路撒冷之上帝憂傷的根源。

這位先知所講的故事和審判的主題,是關乎耶路撒冷在他自己所處那個時代的命運。然而,這個故事的主題也是廣泛宇宙性、不受時間和文化限製的。在此處所發現的,對于邪惡的分析,乃是最普遍的原則;在故事中所說那個女人的品德和行為,可能是各地男女真正愛情墮落的典型。

(一)在這個故事中所說罪惡的根源,乃是健忘。初看起來,是一種無知的失敗,但最后會造成災禍,在她所有的行動裡,她並未『追念她幼年的日子』(22節);她若真的這樣做法,故事的發展可能不同。對于健康的生活,記憶力非常重要;健忘實在危險。因為愛情是回應早先的愛,忘記心愛的人,決不能對于愛情作適當的回應。在這個故事裡面,那個女人已經忘記整個的過去──童年時代的缺乏,已被愛情消除;青年時代的寂寞,已被愛情填滿。她的問題並不是任同醫學上的健忘症;她忘記的,不是各種事實,乃是在她生活中,各種事情的意義。她不記得,她早年生活的多彩多姿,正是一幅愛情的圖畫。既已忘記一切,她便轉變方向,去濫用她最偉大的能力,就是愛情的能力。到目前為止,這個故事一直都是講論耶路撒冷,這個城不記得,未能在信仰和歷史方面,學到一個最基本的功課。在以色列的童年時代,百姓已經受過警戒;應該記念上帝的良善,不要忘記上帝所行的一切(申八2-20)。

在信仰的生活中,記憶力非常重要;健忘在跌倒之先。我們若忘記上帝憑 愛心所行的一切,那末,我們自己的愛心,也必迷失方向;在過去的日常生活中,所得一切愛的經驗,不愿憑 愛心作回應,都將轉變方向,去濫用愛心。以色列人正是如此,而我們也是一樣,就技巧方面的意義而論,並不是健忘症的問題,更正確的說,乃是靈性健忘的一種形式。健忘的同伴就是不知感恩,不記得過去愛心的行為,我們就不再為那些事情表示感謝。然而在此有一種治療的方式。記性如同身體一樣,需要一再的運動,健忘的減退就可以避免。如果我們不時的去回想上帝過去的寬容,可以練習我們的記憶力,仔細思考上帝的憐憫,默念上帝從前和現在一切慈愛的行為,可以慢慢的給我們灌輸一種謝恩的感覺,並且將我們自己的愛心,導向正當的途徑。

(二)當一個人未檢點的時候,健忘即迅速地變成驕傲。『你仗 自己的美貌』(15節),以西結論到這個故事中的女人時這樣說。她只能仗 自己的美貌,因為她已忘記,她生命和美貌的來源。然而她一仗 自己的美貌,她生命中正常的次序便倒轉過來,真正的俊美並不是自私,乃是在愛別人的事上,發現完全的俊美;驕傲夸耀俊美自身的形像,並不尋求施舍,只愿接受別人的奉承。所以這個女人,對于任何過路稱贊她的人,都大施恩愛,但是這時在她自己的世界裡,只有一個焦點──她自己;不論是甚么樣的人,只要能滿足她那種日漸增加的自我,她就愿意陪他們消磨一點時光,然而漫不經心所賜友情的插曲,將她真正親密關系的豐盛完全否定。

驕傲是一種罪惡,曲解人生基本的意義。上帝創造我們,就是要保持正常的關系──與神與人之間的一種愛的關系。但是真正的愛,在于看見別人的美,並且對它作回應;它不可建立在對鏡瞥一眼的發現。驕傲由于它的中心是他的自我,最后造成其自身的軟弱︰因為可能會使我們對于自己過份分心,以致無法回應別人。記憶力若能完全恢複,必可幫助人避免驕傲。當我們回想,除了上帝所賜的以外,我們自己實在沒有甚么可夸,我們可以重新恢複謙卑,並尋找別人的俊美。

(三)健忘與驕傲在罪惡的生活中,達到最高 。由于其心內只有自我,使之逐漸墮落,最后,這個故事中的女人,被描繪成一個悲劇中的人物,為了滿足她的邪情私欲,過了一段時日相當長久的荒唐生活。從前她曾以俊美著名世界,現在卻成為猥褻之徒的笑柄。由于誠實行為的規范久已被摒棄,她已委身于邪惡的習慣。這位先知一點都不仁慈,把她描述得簡直不如妓女;她對自己所喜愛的人,甚至不收金錢,反把禮物送給那些為她服務的人。

犯罪墮落到最低點在這裡作為一種鑒戒提出。這個問題非常簡單,由健忘的種子開始;那粒種子發出驕傲之芽,最后驕傲盛開罪惡之花,色彩艷麗,非常悅人。然而凡是身陷罪惡之中的人,便無法看清事實。凡是聰明人,都是那些學習回想功課者。

淫婦的審判(十六35-43上)

對于比喻中所說那個女人的墮落,作更深一層的敘述之后,接 是第一個審判的宣告。在前面一段經文中,所說的比喻和解釋緊密交織;現在,雖然在言語上仍是指那個墮落的女人,但已將要臨到耶路撒冷城的,更突出來。

這個審判是藉 傳統的司法方式宣告的。在卅六節,藉 『因』這個字,說明了審判的理由;但在卅七節中,敘述審判的性質,藉 『就』這個字,直接說明關乎罪惡的刑罰。接 而來的場面,有一種法庭的氣氛,那個女人站在那裡,被判定各種不同的罪。就某種意義來說,上帝既為檢察官,也是原告,然后將從前所有的愛人召來;他們站在她的周圍,現在看見她真正的面目,將她放縱的生活方式公開,把她向每一個人說愛情的耳語揭露出來,在法庭上聚集 許多所謂的愛人,也都回答一些空洞的話。那些愛人覺悟,每一個人都被這個不貞的同伴所欺騙,他們所有放縱的罪惡行為,都是對于這個真正丈夫的侮辱。法庭上所得的証據是那么眾多,『有罪』可能是唯一的判決,按照古時希伯來人的律法,這個女人要被處決,用石頭打死。她所有的要被取走,她的財富要被毀壞。她的身體被石頭打死之后,要被分割,這種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對于別人來說,真是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警戒。

這個比喻雖是對那個女人說的,依照這位先知的看法,事實上乃是指耶路撒冷城。周圍的愛人就是列國,她向他們賣弄風情,將她的寵愛隨便賜給他們。她的財產和金錢,代表憑 虛假得到的財富和鄰近宗教的廟壇。在這個女人身上所施行的審判,是即將臨到耶路撒冷之審判的一種豫測。我們應當知道這個比喻和解釋是正確的,因為這事是在主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陷落之前宣告的。故此,這位先知再一次回到地那個悲慘審判的主題;他與耶路撒冷城已經隔絕,但在他的服事聖工上,他經常回到那個地方去,好象為那個城中的罪惡和即將來臨的陷落而感覺困擾,並且他依然不顧一切地盼望,那個結局可以避開。

這段經文是論到一個審判,重複前面幾章已經非常熟悉的主題;但是藉 比喻的接近,提供一個新的觀點,在受審判的人和審判者身上,都散發出更多的亮光。

(一)在審判的過程中,那些聚集的証人,將那個女人身上的衣服和寶石完全剝光,留下的是赤身露體(39節)。換句話說,她的身份已經降低,與當年初生被一位陌生人發現時,同樣可悲的情形。她初次被人發現赤身露體的時候,有一個人愛她,為她提供衣服;她現在發現,那才是真正愛的本質。但是她並未學會如何去表示愛,她已回複原來的光景。從起初到最后,審判總是循環性的。在她的生命中,時時刻刻都有機會逃脫這個循環,進入愛的自由,但是所有機會她都沒有抓住。這個循環也都顯示出審判的特質;在那個聚集的法庭上,法官雖已宣判,但使人有一種感覺,她所受的審判,是她自己造成的。在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間地獄,並不一定是某種外在或魔鬼的力量,往往都是我們自己所造成的。在這個故事裡面,這位先知再度的提醒我們,這個女人所得可怕之結局的根源,乃因她不追念自己幼年的日子(43節);由于她不記得那些日子,在她成年生活的歲月中,便為自己造成一種地獄。

(二)在這個淫婦受審的敘述裡,也說明法官的特質。乍看起來,他顯然是天生嚴厲,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印象。在審判的過程中,說明了這個事實,他滿懷慈愛,深感心煩意亂。當這個女人在愛情方面不貞的時候,他決不能聳一下肩膀,從此便脫離關系;倘若他這樣做法,他起初就不會那樣深愛她了。那種烈怒顯示,這段經過是以愛為根基;愛心沒有得到回報,還沒有那么憤怒,反而是惟恐那個他所愛的人,會由于她的行為,使報應落在她頭上。

當我們領悟神聖之愛深奧的意義時,我們才能夠了解許多先知所傳審判的主題。從某種基本的方式來說,認為這等宣告非常嚴厲,或不關心,乃是誤解先知的教訓。只有那些具有深愛的人,才能真知憂傷的意義;也只有奉獻完全的人,才能領悟義怒的特質。因此,先知宣告上帝的審判,不但是一個警戒的信號,同時對于上帝之愛的高深,也是一個經常性的提醒。

一個比 所多瑪更壞的罪人(十六43下-52)

現在對于這個比喻和即將施行審判的這個主題,有一個更加詳盡的說明。在這個補敘裡面,原來的故事已經改變;這一部分的信息,與十六章前面的部分是否同時傳講,尚未確定。這一部分究竟是直接來自以西結本人,抑或是從他的一個門徒,也是未定的。但是這個比喻雖經修改,審判的主題,仍與前面的經文相合,一直詳論聖城的愚昧行為。

這個修改的比喻,從頭開始。重新介紹父母,初次介紹兩個姊妹,她們的名字是撒瑪利亞和所多瑪,乃是兩個城的名字;所以事實非常清楚,並且這個比喻和解釋緊密交織──耶路撒冷的罪惡,可以與撒瑪利亞和所多瑪相比;女兒的罪惡可以與母親(指在以色列人以前的耶路撒冷)和姊妹相比。母親的罪惡繼續活畫在女兒的生命中,這句俗語概括為︰『母親怎樣,女兒也怎樣。』(44節)並且指出與姊妹的比較。撒瑪利亞(古時為北國的京城)和所多瑪城中的罪惡,已經發展為國際聞名的罪惡,但這兩個城的罪惡,在耶路撒冷的罪惡之前大為遜色。

然而,在這種戲劇化的比較中,特別強調所多瑪與所謂的聖城之對比。從古代開始,所多瑪即以城中放蕩的生活方式,惡名昭彰(創十九章);耶路撒冷的青年曾聽過這種道德方面的故事,好象罪惡的原型和一切應當避免的象征。所多瑪位于死海的東南端,甚至這個地理位置,都可以象征所多瑪的特性。喬治 史密斯爵士,為十九世紀末和二十世紀初期的蘇格蘭人,他是最偉大的舊約學者之一,在他所著的巴勒斯坦歷史地理學一書(一八九四年)中,論到所多瑪這個區域時,他說︰

在這個可怕的窪地,表面上有一點地獄的氣息,這個地獄有陽光射進,象征 原始的罪人受到到審判的可怕情景。所多瑪和蛾摩拉發出的光芒,在聖經歷史中占了很長的篇幅。這是對于罪惡最公開而且最標準的審判。

但是在先知以西結所作的宣告中,耶路撒冷的罪惡,已經超過『對于罪惡最公開而且最標準的審判』。耶路撒冷的罪惡是那么大,以致相對之下,她的姐妹撒瑪利亞和所多瑪看起來倒是公義的。

這位先知宣告的用意,乃是希望藉 『電擊療法』,達成宣告的目的。耶路撒冷的百姓,不論是在國內或是被擄往國外,都有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即把他們的京城視為『聖城』,使他們盲目對待該城的本質。然而他們都知道,用那種奇異道德方面的見解,可以清楚看穿別人的罪惡,所多瑪和撒瑪利亞的罪惡該是何等的重大﹗這位先知首先與上帝揀選的城相比,使聽眾感覺特別恐懼。甚至以同樣的口氣,提說耶路撒冷這個詞,如同論到那個遭受羞辱之城的名字一樣。然而信息的悲哀是希望技術上引起那些清醒反省的人的震驚,感到比較的內容非常真實。少數深思先知信息的人,最后必能領悟其中的真理。

對于人類熟悉的弱點,這位先知作了各種比較。我們所有的人都是一樣,了解別人道德上的失敗,比了解我們自己在這方面的失敗更為精確。道德方面的觀察和見解,往往有一種奇異的分叉︰對于自己的弱點,完全盲目無知;對于別人的弱點,卻看得相當深入而清楚。說起來非常諷刺,這種偏見性的盲目無知,對于那些不感到自己有錯的人最為普通,對于那些承認自己弱點的人卻可以獲得道德方面的智慧。在這個世界上,有宗教信仰的人,常比異教徒更加了解,而且喜歡當眾指責別人的弱點;卻不覺知他們自己的弱點。對于己蒙揀選之聖城的子民來說,這是個強而有力的信息;但是對于歷世歷代的上帝子民,這個信息繼續適用。

恢複立約的關系(十六53-63)

在十六章結束的這一部分,現在這個比喻幾乎已看不見,只引用比喻所用的語言,作某種程度的保留。這一段的聲調與前面的幾節完全不同;可怕的審判語言,讓路給盼望的語言,和上帝要堅定所立的約之應許(62節)。在這一段經文裡,這位先知所傳的曉諭,在文體的形式上,使整個的比喻擴大;然而,我們幾乎可以確定,這個豫言不是緊接 前面的豫言,傳給那些被擄的聽眾。這個誤入歧途的愛情比喻的用意,將在審判來臨的警戒中發現;那個主題與耶路撒冷的居民,和(主前五八七年該城陷落之前)那些被擄的人都有關系。可是很多年以后,也許是在這位先知年老的時候(如果他確是那位傳達這神諭的先知),這個新盼望的信息,終于被宣告;展望一個新立的約,是會使人感覺更為有力,因為到了那個時候,耶路撒冷早就陷落,並且已被破壞無遺。

盼望的信息,是以展現的恢複逐漸開始(53節),最后並以宣告重新立約(62-63節)達于高潮。這種恢複不只是耶路撒冷,而且也有她的姐妹城撒瑪利亞和所多瑪,甚至她們的『女兒』(就是 星城鎮和郊區)也包括在內。

這位先知的信息,是審判與恩典相結合。上帝一方面宣告說,『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59節); 一方面又說,『我要追念與你所立的約』(60節)。依照立約的條件,邪惡的行為必須遭受審判;可是起初立約的形式,乃是出于上帝的慈愛,最終慈愛勝過律法的要求。慈愛勝過律法,只有在上帝的赦免(63節)的行動之后,才可以達成(雖在被赦免的人心中,因需要赦免,造成一種羞辱的感覺),並以重新恢複與上帝之間的關系為最高點。

因此,在這一段既複雜又困難的經文裡,為我們提供一個舊約神學關于慈愛與律法之間重要的見解。從某一角度看,立約的精義,乃在于律法,雙方(上帝與以色列)開始履行契約或合同的關系,上帝委身于以色列,向 的選民作了某些應許。以色列接受上帝所提供的合約關系,同時也接受其中所訂的條件,就是在上帝律法中所表達的。參與立約的當事人,彼此之間都有某種義務,應受律法的約束。以色列的歷史以耶路撒冷的陷落為轉折點,從歷史上打破立約的義務。由于耶路撒冷城中的居民犯罪,違反古時在西乃所立之約,也就是大 王在耶路撒冷所堅定的,終于招致上帝的審判,同時也使合約終止。換言之,若要使立約的關系繼續有效,只有所有的有關系的人,都愿意履行他們的義務。以色列既然未能履行那些義務,最后致使合約終止;這是律法的見解。

然而只從律法的見解,來觀察這種合約的關系,是不可能的。當立約關系的行為,應受律法的限製時,合約的存在,乃是以上帝的愛為先決條件。上帝與以色列之間的約,絕對不是雙方站在平等的地位所立的合同;而是因為上帝先提供以色列愛,在以色列蒙揀選的這件事上,即可作為例証。因此在律法的條件之下,由于以色列的失敗,合約雖已終止,然而憑 上帝的慈愛,合約仍可繼續有效。因為耶路撒冷的罪惡,以致造成在律法上必須終止合約的關系。從來沒有人先立約,然后再作律法上的要求;因此正如憑 愛的行動,上帝先與以色列立約,所以再藉 愛的行動, 應許要重新立約。在這位先知所作的宣告裡,確是非常清楚,原來的約既不是根據百姓的優點,也不是為了未來的應許,完全是以上帝的愛為基礎。

所以在各種計畫中,律法與慈愛都有一種立場,但是在立約的記錄中,愛是阿拉法,也是俄梅戛。新約也是同樣,這是新約中的重要主題。福音不是初次介紹愛是首位,在舊約律法的對照之下,我們發現這是錯的。在新舊兩約中,和全本聖經所有立約的故事裡面,愛是在律法之先。我們在新約中所了解的,即在耶穌身上,就是在 死而複活的事上所彰顯的,是一種新型的愛。這是上帝的愛,藉 耶穌彰顯出來,它建立起基督教所相信的新約,是基督徒生活中的新律法。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