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第十三章

小狐狸,未泡透灰的牆和假先知(十三1-16)

由于那些假先知具有影響力,使以西結在工作上面臨極大的難處。他們謊詐的言語和虛空的異象,誘使百姓陷入一種虛假的安全感,並使他自己的事工,遭遇更多的困難。作以色列人僅有的先知,困難已經夠多,但是在他那個時代、在許多宗教的匪徒中間,作一位孤立持守真理的先知,致使他的先知工作相當複雜。在真假信息之間,百姓又如何分辨呢?現在上帝的話又臨到以西結,他得到指示,去宣告上帝的命令,反對那些假先知。

就某種意義來說,以西結所說的那些人,並不是假的;他稱他們為『以色列中的先知』,毫無疑問,他們已經得到官方所賜的職銜。他們的假冒,是在他們所傳的信息裡面,其中所含的欺騙更加危險。因為這信息是由一位公認的人物傳講的。因此,應當受譴責的是信息和動機,並不是職分。這位先知使用兩個例証,對于那些假先知,作徹底的批評。

(甲)小狐狸。他們住在荒涼廢棄的城中,好象小狐狸一樣。對于現代城市的居民來說,這個明喻無法立即了解,的確促使許多學者的解釋非常晦澀難明。但是其主要的意義相當清楚,那些先知正如一些小的猛獸一般,在他人遺棄的荒場中,尋找他們安全舒適的窩洞。他們住在荒場中,同時也在那裡謀生;但是要想重建荒場,實非他們的能力所及。這一類的人,就是假先知。他們行動起來,好象辦理真事一樣,他們以『耶和華說』(6節)作為宣講的開端;但實際上,他們乃是猛獸,只求自己的食物和安適,對于他們所住荒涼的曠野,毫無貢獻。所以由于他們的謊詐和欺騙,上帝宣告一個可怕的審判(8,9節)︰ 反對那些先知,最后要使他們與 的百姓和以色列地斷絕。

(乙)未泡透灰的牆。那些欺詐的假先知的第二個特征,是用未泡透灰之牆的隱喻,揭示出來。他們好象泥水匠,用干燥的石頭建造粗劣的牆,既未將石頭排列整齊,也不用水泥凝固在一起,只用光亮末泡透的灰,遮蓋凹陷之處。他們的建造材料單薄,只用一些未泡透的灰遮蓋,作一番強度的粉飾罷了。然而這是一種假的增強,用以取悅那只看表面的人,卻不能抵擋風暴的考驗。這些假先知因建造的虛幻,不夠慎重和缺乏考慮的結局而遭受譴責。他們的人民非常需要平安的信息,所以那些假先知就將平安傳給他們;喜愛宣告快樂的謊言,不愿傳講可怕的真理。但是這些假先知所傳幻想的世界,在上帝審判的壓力之下,必將崩潰;那些假先知本身,也要和他們所造的牆一同傾倒。

以西結的評論,是那么生動有力,所以容易使人參與他對虛假的豫言的嚴厲譴責。但是這樣作法時,我們必須謹慎從事,不可隱伏 盲目譴責的性質。因為這種疾病不僅苦害歷代的假先知,同時也使那些樂意聽從者,和他們一樣。

(一)假先知走容易走的路\cs8。在職業方面來說,他們是聰明的先知;但他們失去使命感的時候,他們便聽不見上帝的話,並且以『耶和華如此說』,作為他們自我夸大講道的開端。他們屈服于試探,也是在每一個世代中,許多先知和傳道所面臨的。上帝的話不總是適合一般人的胃口,也不能總是引起聽眾的贊許。誠然,許多時候,由于同情心的誤用,提出的信息是假的,傳講一個平安與安慰的信息。由于一次說謊,謊言便容易脫口而出;假豫言是一大欺騙,但可獲得一種有利可圖而且舒適的生活。

不論是作先知或傳道,都沒有輕松道路可走。那也不是說,所傳的信息一定要嚴厲。但是信息必須是真正的從耶和華而來;先知對于他必須傳講給百姓之上帝的話,決不可耳聾。

(二)假先知需要樂意追隨他的聽眾。假先知『成功』的傳道,並不完全在他們掌握之下;在這種事情上,有某種程度的串通作假。他們所傳虛假的信息,能用一種輕松的方式,只因他們所宣告的謊言,正是那些百姓愿意聽的。在遭遇災禍期間,諸如在耶路撒冷尚自由的最后幾個月,和被擄的最初幾個月,那些百姓喜歡接受安慰,不愿聽到人論到他們真實的處境。最好是傳講一個將來仍有指望的『平安』信息,不愿聽到淒慘絕望的審判。

掩蔽內心的邪惡,乃是人的偏愛;遠比支持裡面懦愚的幻想為好,特別是如果一位先知或傳道作這種支持,那就更不應該。換句話說,假先知應受譴責,假會眾也照樣應受譴責。真正的聽眾,好象真正的傳道人一樣,必須預備妥當,聽上帝的話,不論所帶來的是安慰或痛苦。

(三)虛假的豫言終歸是徒然的。虛假的豫言是一種狂熱的宗教儀式,可以使人的感覺遲鈍,眼睛失明,並且創造瘋狂的幻想。但那並非真實的,而虛空最終絕不會變為事實;正如藥性消失,擺在眼前的事實,重新回複難忍的痛苦一般。這就是一切虛假豫言和傳道的處境。

欺詐的女子(十三17-23)

以西結宣告反對假先知的神諭之后,現在接 是反對那些女先知,就是『本(國)民中的女子(17節),實際上,她們已經成為欺詐的女子。在以色列國的歷史上,曾出過許多卓越的女先知(米利暗、底波拉、戶勒大等),但在此處所敘述的那些婦女,好象都是假先知,為謀私利,濫用她們的職分。

這些女先知去求魔力的詐術,作為權勢和收入的來源。她們的邪術的確實性質,尚不十分清楚。她們為眾民膀臂所縫的靠枕,毫無疑問,應該是為避開邪惡和疾病。為眾民所作下垂的頭巾,是為祈求魔力的禮儀之用。但從基本上來說,所有邪術的禮儀都是邪惡的,當然都是要利用(或者設法利用)神奇的力量,藉以達到個人自私自利的目的。有些魔力並無多大的害處,只為尋求自保的目標而已(膀臂的靠枕,可能是各種的護身符),很像是防備別人作惡的一種方式。達到個人的目標和野心,都是以別人的『靈魂』為代價,在達成這種自私自利的野心和成就中,他們的生命已經變為障礙。所以當有人想使魔力用于除去一位競爭者或仇敵的時候,他們更向那些自稱是女先知的巫婆求助;為了滿足那些人的私欲和憎恨,她們所提供的服務,可以得到報酬。

不論這種魔力的特殊表現如何,最基本的罪惡是違犯第三條誡命︰『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申五11)這是十條誡命中,最使人誤解的一條誡命︰它原來的目的,並非禁止褻瀆,乃是在表演邪術的習俗上,不可濫用上帝的名。因為魔力是想利用上帝的力量,得到個人的益處,所以一般人相信,這種力量可以藉 符咒和魔法得到,而在這過程中提到上帝的名。這樣一來,邪術的罪惡實在非同小可,事實上是『褻瀆』上帝(19節),將上帝的名與邪術的實施和目標聯在起,完全不合上帝的旨意。那些假冒的女先知想出售她們所沒有的東西,就是向以色列人顯示上帝之名所具的能力。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這都是濫用上帝在立約時,所賜給 子民的特權。所以在以西結所傳的信息裡,上帝宣告邪術的實施將要禁止, 的百姓必從巫婆的手中得釋放。

初看起來,對于古時邪術所加的這種評論,距離我們現代的世界,似乎非常遙遠,但事實並非如此。

(一)邪術其有一種長久的吸引力。在許多方面,現代的世人已經脫離邪術的恐懼和影響,可是這種事情依然存在。在當代的社會中,邪術仍然發生極大的影響,控製 許多人的心靈。甚至在西方的世界裡,雖然魔術大部分在現代社會的陰影下,但這種事情卻繼續盛行。魔術不論是藉 這種或那種形式,總是伴隨 我們。因為對于那些沒有力量的人,魔法似乎可以賜給他們力量,也可以提供一種武器,使他們達到利己和犯罪的目的。正如那些假先知的情形一樣,所以那些女先知的財源非常茂盛,只因她們的人數甚多,經常都有許多需要特別保護的人,或者避免仇敵的傷害,因此他們愿意付出可觀的代價。對于那些從未實施過魔法的人來說,他們內心也渴望獲得這種力量,以便為非作歹。在思想和行為方面,他們可能會得到超人的力量,作為個人得利之用,這是魔鬼的引誘。特別在遭遇患難和危險的時候,如同以西結和那些被擄之人所生存的時代那樣。這一種赤裸裸的罪惡藉社會的文明來虛飾,一直都想重新回到往日在社會中所占有的中心地位。

(二)邪術可能滲入禱告。不能只將魔力限于黑色的藝術。魔力最主要的問題,乃是利用上帝的名。因為一般人的想法,名字是得到神聖力量的工具,可以為個人所利用。有許多基督徒,陷入一種魔術的形式,根本不知他們在作甚么。他們稱這種形式為禱告,但實行起來像是魔法。因為禱告的特權,是藉 上帝的名所賜的,我們的禱告是以『奉主的名』結束。但是,禱告好象魔法一樣,可以降低為一種專門技術,目的只為利用上帝的力量,達到自私自利的目的,而不是與上帝交通和團契。這種禱告幾乎與一張『購物單』無異,只將我們日用的東西宣告出來,憑 上帝的力量,我們盼望得到。當我們的禱告變為如此這般時,那么,我們就如同古時的那些女先知一樣,只為『兩把大麥和幾塊餅』而『褻瀆』上帝。

(三)回頭去求邪術,乃是喪失自由。在二十世紀的今日,對于我們來說,上帝使以色列大眾得到釋放,並在律法中禁止邪術,幾乎不堪思議。不但邪惡的習俗要被禁止,同時那些百姓也從咒詛和恐懼的生活中獲得自由;而別人卻在社會中藉 邪術的符咒和禮儀,繼續不停的尋求他們的惡習。蠟製的玩偶,巫毒教的符咒,魔法和隱秘的儀禮等,所有這一類的東西混合在一起,造成一個恐怖焦慮的冥府。然而在以色列國內這種事情是不容許的;他們過 自由的生活,在聖經寫作的時代,不是近東地區其他任何國家所能了解。可是那些假的女先知竟設法改變這一切。

當以色列人即將喪失國家獨立的時期,這些以表演邪術為業的人,卻試圖出賣國家的靈魂,甘愿為奴役。但是以西結所傳的神諭,不但對于邪術和占卜大加譴責,同時也含有一個應許,對于任何世代都有益處︰『我必救我的百姓脫離你們的手,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23節)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