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卅四章


【出卅四28】「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也不吃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

在那四十晝夜中,摩西似乎忘記了一件事,那就是他的自己;他不吃飯,也不喝水,好象他已不複存在。然而,當他從山上下來時,他非但未見清瘦或憔悴軟弱,相反的,他卻更強壯,更有豐采,他的臉上光華四射。這裡滿了教訓︰神常常將這種與 之間至高交通的經歷,賜給 的仆人們,結果,總是使他們在服事上得著新鮮的能力。 摩根《話中之光》


【出卅四29】「摩西手裡拿著兩塊法版下西奈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因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

人工的謙卑,是人在那裡裝作謙卑,所以謙卑得吃力極了,叫旁邊的人都替他吃力。但是出乎神的謙卑,是自自然然的,他自己並不覺得他是在那裡謙卑著,但是在他旁邊的人會看見在這個人身上有了神的工作(30節)。臉上擦粉的人,要常常照鏡子;但是,摩西臉上發光,自己並不知道。── 倪柝聲


上帝的榮耀(卅四1-9)

新的石版是為重新立約造的(10節)。這次是人造的,表明雖然過去的得蒙赦免,其影響卻仍繼續 。我們應注意,除雲之外,我們便對摩西所看見的一無所知(5節);我們只知他所聽到的(6-7節)。這裡有八件事,這八件事便是拉比們列出的上帝的十三個屬性。

(一)耶和華,耶和華︰把神聖名字重複說出意含了啟示錄一章八節;廿二章十三節阿拉法和俄梅戛所傳達的意思。以色列全部歷史從開始,繼續,而且存在到那時,乃是因為耶和華的權能;而其未來亦在乎此。教會悠長的歷史重複出現那些要走出聖經以外,而不去探求聖經奧秘的人所受的懲罰。我們知道哲學家如何叫我們面對那些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所不理會的問題。同樣,神秘主義者主張對上帝認識可以加深,可以藉神秘之途達到神秘之了解。永恆將澄清我們對上帝在基督裡奧秘的了解,但不太可能教導我們甚么新的。重複神聖名字與希伯來書十三章八節有同樣的力量。

(二)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El rachum ve-channun)。rachum與rechum有相同的詞根,意思是母親的『胎』,是母親對兒女感受到他們的軟弱的那種了解的意思;並請參看詩篇一○三篇十三節。channum譯作『有恩典的』很合適。它與chen同出一源,表示好撒瑪利亞人的行為,善待與我們無干的人,正如保羅在羅馬書五章八節所表示的,『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三)erekh appaim不輕易發怒。救恩史顯示上帝的發怒是實際的;值得記住的是,憤怒在啟示錄居特殊地位。歷史上,上帝對人類的罪不輕易發怒,致使許多人未把它當作嚴重。

(四)ve-rav chesed ve-emet,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chesed,標準修正本譯作『不變的愛』,本質上是與恩典有關,是我們期望那與我們有契約關系的人的行為。在純粹人性情形,『忠心』通常是適當的譯法;但當涉及上帝時,便包括 愛 自己的人那種不變地、絕對可靠地,又完全了解。在新約用『恩典』表示。emet不是像欽定本說的『真理』,毋寧是『誠實可靠』。這裡的經文不太注重真理的抽象概念,但極重視可靠可賴。可靠的人能夠把他所知的全部真相說出來。

(五)notzer chesed la-alaphim,為千萬人(代)存留慈愛。這是拉比對卅四章七節的詮釋,而且幾乎必然正確。我們很難想象敬虔的祖先們的影響如何及于千萬代。

(六)nose'avon ve-pesha've-chattaah,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這裡的動詞通常譯作『赦免』是對的,但未顯出上帝本身的代價。罪惡的三方面普通譯作『罪孽、過犯和罪惡』,但這裡所提出的譯法則試圖顯出每一個詞在意義上的特色。'avon是基督教神學上所謂的『原罪』,生來的邪惡。

(七)ve-naqqeh lo yenaqqeh,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不論上帝如何慈愛,人是按上帝的形像受造的,他裡面便有些東西要求他正直。

(八)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參看二十章五節的注釋──拜偶像的禁律{\LinkToBook:TopicID=165,Name=拜偶像的禁律(二十4-6)}。

舊約不像新約,不能再引用更古的聖經,但上帝這一啟示的重要,可于其十次全部或局部被引用見之,那就是民十四18;代下三十9;尼九17;詩八十六15;一○三8;一○八4;一一一4;一一六5;一四五8;珥二13。在會堂祟拜拜中它亦居重要地位。

任何人在加入對『舊約的上帝』的流行的批評之先,他們應一讀再讀這耶威的『榮耀』的陳述,並且自問,到底在甚么地方誤解了藉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啟示的這位上帝?

摩西表示,有了一位這樣的上帝,以色列人的頑梗與罪惡實在並不足于妨礙上帝在他們中間與他們同行了。

聖約的重申(卅四10-28)

上帝重申西乃的約。這不是一個新的約,而是重申的,可由十語保持它們原來的位置可見(1,28節)。新約(耶卅一31-34)也是一樣,因為那裡也沒有提及新的條款,其所以為新,是因為它含有新權能。

重申的事實,可于征服迦南(11節)一事見之。第十節用『可畏懼的』,就語言學而論是不合宜的。新英文本譯作『我向你所行可畏懼的事』較好。(譯者注︰在中文聖經這段話不太切合。)

學者們對于以下的律法匯集從未有滿意的解釋。它與聖約之書是同樣的,但是難以解釋為甚么選上這些,卻略去其他;且沒有新的。第十二節可與廿三章卅二至卅三節比較。對金牛的崇拜把他們帶回到族長時代在迦南的原處去,他們所聞的潛存于他們的記憶中。十三節可與廿三章廿四節比較。現代電視批評家不斷喚醒我們,我們所見的遠比所聽的效果深遠。十四節可與二十章五節比較。特別強調迦南女子(16節),經歷誠然如此。經驗屢屢顯示,古老的宗教概念通常是由家庭中的女人保存,而且有時長久如此。

十七節可與二十章四及卅三節比較;十八節可與廿三章十四至十五節比較;十九至二十節是重述十三章二及十一至十六節。廿一節重述安息日的誡命,但未提及動機。本章的廿二至廿四節重複了廿三章十四至十七節。關于廿五節,參看十二章十節;廿三章十八節。關于卅六節,參看廿三章十九節。這種對不同的段落明顯的關聯,表示我們處理的是同一本聖約書的撮要,但這不能解釋誡命的項目的選擇。

摩西面容發光(卅四29-35)

摩西傳統的畫像,通常被描繪成從他的太陽穴出來一些光線,有時像角一般。這畫面全追溯到此段經文。它表明摩西見到上帝的榮光。以色列人因為瞥見地面上的榮光而害怕,這是自然的。

乍看之下,我們可能推想,摩西蒙面是因為由榮光而來的光輝,引致目擊者懼怕。然而保羅在哥林多后書三章七至十八節解釋說,它是為要避免他們看見的榮光逐漸褪去。

基督徒應當有類似的經驗(林后三18),也像摩西,他不知道自己已經得 它,但他不必害怕它在外表上漸漸褪去,因為它並非來自外面,而是來自住在裡面的聖靈。基督的榮光在 從變像山上下來之前便褪去了。 彰顯 的榮光叫我們看見,乃是為我們的緣故,而不是為別人。基督『成為罪人的形狀』(羅八3),必須蒙上 的榮光,這榮光是 與聖父所有;至于我們,正像約翰提醒我們的,『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約壹三2)。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