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廿七20】「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 。」
聖所裡的金燈台,象征以色列人在列國中發光的功用;而「油」在聖經裡面,總是象征神的「聖靈」。蒙揀選在這世上作光的人,惟獨靠著聖靈,才能成全他們的付托。乃是當他們在聖靈裡受浸、被聖靈充滿、蒙聖靈所膏,他們才能在今世作照亮人的明燈。 摩根《話中之光》
外院子有太陽光,聖所裡幔子前有橄欖油的燈,至聖所裡本來是黑暗的,沒有天然的光,也沒有人工的光,只有神的光。神的光,不在聖所裡,乃是在至聖所裡。你要看見光,就得在至聖所裡。乃在聖徒聚集在一起的時候,教會成功作神的居所,那個時候有光。教會的聚會,乃是神顯出 的光的時候。為甚么這樣,我們不知道。我們只能說,在這裡面乃是一種所謂的身體互相效力,叫神的光,在身體裡能夠彰顯。── 倪柝聲
圍繞會幕的院子(9-19節)是長一百五十尺,寬七十五尺;就是一個可以劃分為兩個正方形,每邊七十五尺的長方形。如果我們在中間劃一道分界線,則會幕的前部便會在其上。如果我們劃出兩個正方形的對角線,約柜便會在西半的中央,而燔祭壇則在東半的中央。洗濯盆則在壇與會幕入口的中途。
那隔開院子的 ,都是高二十二尺半(14節)。因此雖然由營中可以看到會幕的頂,院中的活動卻不致為好奇者所見。只有一個入口在西邊的盡頭。
{\Section:TopicID=206}燔祭壇(廿七1-8)
這壇用皂莢木造成,有七尺半見方和四尺半高。這空框可能以土填充;參看二十章廿四節。顯然,用銅包住板的兩邊(2節);否則它便很快會焦毀了。民數記十六章卅八節的銅香爐可能只用在外邊,這樣可警告全體來獻祭的人,惟有那些被上帝揀選的人才可以作為 的祭司去主持祭禮。在迦南,普通用有角的壇。因為角是能力與權勢的象征(詩十八2;七十五10),它們大抵象征上帝的能力滿足崇拜者的需要。尋求避難所的都抓住它們;參看廿一章十四節;列王記上二章廿八節。
銅網(編者按︰英文譯作欄柵,grating)不是在壇裡面,而是在下面為對圍腰板產生支承。其外邊被穿杠的環子接連 。圍腰板乃是要給主禮祭司站在其上,否則祭壇便會太高,予他不便。猶太人的傳統支持這說法,証實其為一尺半寬。
{\Section:TopicID=207}燈油(廿七20-21)
搗成的油必須是上品。 欖放在臼中徐徐搗成。惟有我們最好的事物才能讓上帝的榮耀彰顯出來。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