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十二章

讀經︰哥林多前書五章七至八節

「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哥林多前書五章七至八節給我們將舊約的一個故事講清楚了,就是出埃及記十二章所記的逾越節。

這裡的解釋,使我們明白三件事︰一、逾越節被殺的羔羊,就是基督。二、酵,就是惡毒、邪惡。三、因我們的羔羊,就是基督,已經被殺,所以我們也守這節,就是在基督面前守這節。現在,照出埃及記所記,分段來看逾越節故事的意思。


【出十二2】「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以色列人在神的吩咐下,變換了他們的歷書。此項變換,始于他們成為一個神治的國家。在歷史上眾多的失敗中,神永遠是從新開頭的一位(參啟廿一5)。一切更新的開端,都建立于豐富的救贖,根據 永遠的公義,結果得著完滿的成全。 摩根《話中之光》

神用何法救人不必經過死呢?在從前,是用一只羊羔;現在,神是把基督給我們。全世界只有一個名字,惟獨用以稱基督的,就是「羔羊」。「人子」之稱,但以理、以西結亦有之。但從創世記至啟示錄,惟獨稱基督是羔羊。約翰福音一章二十九節說, 是「神的羔羊。」彼得前書一章十九節說, 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啟示錄十三章八節說, 是「被殺之羔羊。」聖經各處,都是把基督當作羔羊看。從前以色列人是靠羊羔得救;現在的人是靠基督得救。

神何以要他們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呢?這裡是深有意思的。八月不算,九月不算,二月不算,四月不算,一年之內的許多月都不算,乃是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這個告訴我們,凡未得救者,在他未得救以前的歲月,都算不得數。無論他是四十歲也好,五十歲也好,只因他沒有得救,他的歲數在神面前就算不得數。他所有歲月都是空的﹗神是以本月為一年之首。人何時得救,就何時是他的本月。我們得神生命之日,即我們一年之首日。馬太福音二十章葡萄園的比喻,在園主看來,凡未進葡萄園裡作工的,都是「閑站」的人」這些人,豈一無所事呢?不過園主看他們是「閑站」而已。未得救的人,在神看來,也是如此。 倪柝聲《逾越節》

『正月』神將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月改為正月,在此重新開始新的經歷。

正月為一年之始,且為一生之始。其意即︰以前的歲月皆不足計算,惟從得救贖之日算起,為新生命之開始。

『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重生以前的年日都是空白虛度的,都不算數。從前那些在磚窯和在肉鍋旁邊的日子,必須遺忘。


【出十二3】「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 父家取羊羔,一家一只。」

「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 父家取羊羔,」這是逾越節的起頭。主耶穌也正是此日進了耶路撒冷。主是在逾越節前六日,即正月初九日到伯大尼(約十二1);第二日,即正月初十日進耶路撒冷的(約十二12)。從那日起,賣 的猶大就要找機會把 交給人了(太廿六16)。 倪柝聲《逾越節》

有一件事是希奇的,就是主耶穌基督所預備的救恩,不光是給一個人,乃是像逾越節的羊羔一樣,是為著全家的。全家吃羊羔的肉,全家涂羊羔的血,總是一家的人共同接受。這裡給我們看見,家在神面前的緊要。


【出十二5】「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裡取,或從山羊裡取,都可以。」

羔羊最重要的資格,就是無殘疾。無殘疾,就是無罪。世人所以不能作救主,是因世人都有罪。他有罪,我有罪,所以他不能救我。他該死,我該死,所以他不能救我。主耶穌真是沒有殘疾的﹗ 自己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証我有罪呢?」(約八46)此一語,世界有史以來,只有主耶穌一人敢說。二千年之久,只有人因主耶穌的無抵抗等等而說 太好,沒有人說 太壞的。希伯來書七章二十六節說 是「遠離罪人」的﹗

無殘疾的公羊羔預表無罪的耶穌──神的羔羊。

羔羊代表耶穌基督(林前五7;約一29;彼前一18~19)︰(1)是被選的(彼前二4~20);(2)是雄壯的(來九28;賽五十三6;九6);(3)無殘疾的(約八46;十八38;來四15;約壹三5);(4)經試驗的(彼前二22~25);(5)是被殺的(約十九14;林前五7)。


【出十二6】「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

這是最要緊的一點﹗我們有罪的人,需要一位救主來救我們﹗但是,主如果不死,我們就是能在當日與 面對面見 聽 ,我們還是要沉倫。我們就是能在今日與 面對面見 聽 ,我們仍是有禍的。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 必須死,才能救我們脫離死。

羔羊是「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殺的;主也是留到正月十四日死的,並且連鐘點都不錯。馬太福音二十七章四十五節說︰「從午正到中初,遍地都黑暗了。」「黃昏的時候」,意即「介乎兩個晚上之間」,這是猶太人的一種語氣。猶太人著名的史家約瑟夫說︰「『黃昏』即羅馬第六點到第九點的時間」,就是我國的午正到申初。主在這個時間被釘,天就黑了,直到氣斷。

誰殺這羔羊呢?以色列全會眾。這裡有極大的預表︰祭司,預表教會;十二支派,預表列國地上的人;會眾,預表所有的人類。

挪亞時代,將全世界的人,分為閃、含、雅弗三支派。主被釘之日,有猶太人──閃族,羅馬人──雅弗族,古利奈人西門──含族在那裡。全人類在那裡。主在全人類面前作了一個見証︰ 是死了﹗

羅馬王尼羅在位時,他的戶口表裡說,那次到耶路撒冷的,有三百萬人之多。主是在那么多的人面前死了。 倪柝聲《逾越節》

羔羊在初十日取出來(3節),留到第十四日,表明基督是從亙古被神知道的,在時候滿足,才為我們顯現。


【出十二7】「各家要取點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涂血,是最要緊的一點。主死了,為甚么還有那么多的罪人仍然沉淪呢?只有一個緣故,他們沒有涂血。

血如何涂法呢?是涂在門楣上和左右門框上,並且留在盆裡。就是上下左右都有了血。十字架是四面都達到的,是上下左右都達到的。

必須從血經過,才能得救;必須從血經過,才能望天。 倪柝聲《逾越節》


【出十二8】「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

我們靠耶穌基督的寶血,我們就得救了。但是,我們有一難題,就是我們作了信徒,好象初生的孩子,時好時壞,時起時跌。這是甚么緣故呢?豈救恩不完全么?不。是因我們作了上一半──涂血,還有下一半當作的沒有緊接 作,所以就常軟弱犯病。這下一半的事,是一當涂血之后就繼續要作的。我們現在來看這下一半的事。

「當夜」就是涂血的那一夜。涂血了,就要繼續吃羊羔的肉。血,是涂在門楣和門框上,是在外面的;吃是吃到裡面的。主血是客觀的,吃肉是主觀的。涂血是神看見,吃肉是補身的。涂血是神越過去,同時神把主耶穌給我們吃了,我們就得力量。

我們沒有接受主耶穌作我們心裡的主,所以雖然得救了,卻仍沒有力量。

得救,一方面是神滿意,一方面是我們改變。涂血,叫神滿意;吃肉,叫我們改變。血是涂了,但是,我要問肉吃了沒有?肉吃在肚子裡,有甚么用處呢?就是被你消化,變作你了──變作你的肉,你的骨了。如果你只涂血在外,沒有吃羊羔的肉,在你生命上就難有改變,就必定軟弱,沒有能力作一個得勝的信徒。你必須在涂血時,當夜就要吃羊羔的肉。

現在傳福音的有個錯誤,就是只傳了一方面。基督是作雙方的工作︰ 在我們外面作工,叫神看了喜悅; 在我們裡面作工,叫我們的生命能以滿足。我們現在只注意基督替死的工作,而忽略了 作我們生命的工作。我們只勸人相信 的血是為我們流的;而少勸人接受 到我們的心裡作我們裡面的救主,拯救我們脫離一切裡面的罪惡和軟弱。所以,我們所得的結果,竟像我們所傳的──得了許多信仰正確,而生命軟弱、時起時倒的信徒。

他們要吃羊羔的肉,第二天早起就要搬家,就要行路了。他們要走多長的路呢?從埃及走到迦南這樣長的路。我們今天必須吃得飽,方有力量走路。許多人何以不能行走在曠野呢?因為沒有吃飽。

涂血,是神滿足,但是你若不吃羊羔的肉,你就沒有滿足。因你沒有接受基督作你的生命。你相信耶穌作救主,也當相信 作主。 倪柝聲《逾越節》

「用火烤了吃。」火,指聖靈,或指神的愛。吃羊羔的肉,是用火烤了吃,意思是我們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用天然的力量不可以,用人為的法子也不可以,必須藉 聖靈才可以。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一節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 ;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又六十三節說︰「叫人活 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我們當注意一點,約翰福音六章從五十一節到五十九節都是講生命的糧,生命的問題。門徒聽了不懂,有的就想不作門徒了,所以主就告訴他們「肉體是無益」的話。

要吃是不錯,但是應當如何吃呢?門徒打算生吃,所以主告訴他們應當用火烤了吃。火,就是約翰福音六章六十三節所說的靈。我們接受 作救主,我們就有永生;我們也當接受 作主,我們才有永遠的得勝。

「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酵,指罪;無酵,指除罪。每一個人,當他接受耶穌作救主時,按聖經所說,他就要當夜吃肉。我們是非常的,也是反常的基督徒,因為我們雖然得救了,卻不知隔了多少時方接受 作主﹗但是,聖經是說在涂血那夜就要吃羊羔的肉,並且就要除罪。

基督要給我們兩樣的恩賜,一即稱義,一即成聖。如果我們只要其中的一樣,基督就不肯單把我們要的那一樣給我們。我們若不除去罪惡,我們就不能得神的赦免。我們若不恨罪,並要聖潔,基督就不能使我們稱義。你要涂血,你也要吃肉;同時你必須有無酵餅,你並需恨罪。若有人用有酵餅而吃肉,這人是沒有涂血的,是沒有得救的。一個基督徒后來固然也有會犯罪、愛罪的;但在他要信耶穌作救主的那一天,卻無恨罪的心,他就必定尚未得救。

「苦菜,」在原文無專指,乃普指凡苦味的菜。苦菜,意思就是憂傷的心。若要得救,卻不恨罪,他就不能吃肉,因他沒有憂傷的心。哥林多后書七章十至十一節說︰「因為依 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后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你們依 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淨的。」這就是苦菜。苦菜,就是在神面前自責自恨。你有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 倪柝聲《逾越節》

『火烤』表示耶穌所要經過的苦難。

『吃無酵餅』表示信主之后過無罪的生活。

吃無酵餅是指將罪除掉(林前五7);吃苦菜是指為罪傷痛自責。


【出十二9】「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 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

「不可吃生的。」生吃,是照 天然的力量的樣子而吃。但吃羊羔的肉,是不可吃生的,意思就是想用天然的力量來抓住基督是不行的。

「斷不可吃水煮的。」水煮,是人的法子。吃羊羔的肉,是不可吃水煮的,意思就是用人的法子來抓住基督也是不行的。 倪柝聲《逾越節》


【出十二10】「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

意思就是到了第二天早晨,就是想吃也不能了。早晨是甚么意思呢?早晨就是複活的時候,就是真出埃及的時候,就是被提脫離埃及的時候。所以要吃羊羔的肉,必須在早晨以前吃。若有人到複活時,想吃羊羔的肉,就是想接受耶穌作主,作他的生命,也不行了。 倪柝聲《逾越節》


【出十二11】「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上一段是告訴我們當如何吃。此節是告訴我們,除了吃以外,在身上尚有何種表示。「腰間束帶,」是因猶太人的衣服寬大,不用鈕扣,所以閑居時除帶,一作事就要腰間束帶。從路加福音十七章八節,十二章三十五節,使徒行傳十二章八節裡,都可以看出束帶的意思。束帶,就是預備好要作事了。

「腳上穿鞋,手中拿杖,」目的是在預備行路。以色列人肚子一吃飽,就立刻要出埃及,作客旅了。血一涂,肉一吃,從那時起,你立刻是一客旅,立刻要出埃及了。你的生活,是客旅的生活,所以你當預備出埃及。你涂血了,並且吃肉了,神不許你再住在埃及。

「穿鞋,」按以弗所書書六章十五節,「人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的話,就知是預備走路的意思。使徒行傳十二章,天使叫彼得穿上鞋,也是因為他要走路。猶太人居家不穿鞋,行路方穿鞋。行路,是要作旅客去了。

「杖,」按創世記三十二章十節︰「我先前只拿 我的杖過這約但河……」的話,可見杖是出門用的。希伯來書十一章二十一節︰「雅各因 信,臨死的時候……扶 杖頭敬拜神。」神注意的,是雅各的杖。雅各出去、回來、在埃及,一生不離此杖,表明他在世一生,都是客旅的生活,所以神喜悅他。

我們從今以后,是一個客旅的生活,不能再住在世界裡。以色列人一涂血,一吃肉,就出埃及了。我要問你們︰你們還是住在地上的人么?聖經裡那一卷書說「住在地上」最多呢?我們知道惟有啟示錄。住在地上的人,就是住在埃及的人。不但指身體,也是指靈性。我們手裡是否只有一杖呢?我們的盼望是在埃及呢,是過一個曠野到迦南去呢?世界──你所住的,當你活 ,應當不過是一條路;當你死了,應當不過是一個墓而已。除了路與墓外,再無其他的關系了。

如果你住在世界,你必定失去與主同作王;在千年國度裡,你必定沒有分。腓立比書三章說我們是天上的國民,彼得前書二章說我們是寄居的,是作客旅的。我們的政治、家鄉、產業,都不在這裡;不然,就是你認錯了。以色列民行在曠野,何以還想念埃及呢?他們忘了法老苦待他們。他們所記得的,不過是埃及的韭菜、蒜、種種食品而已。我們從前受撒但的苦,但是,我們有時竟然想到撒但一些小惠,想到未信主時如何如何。哦﹗如果神把我們再放在埃及,我們果見得如何呢?也未見得好阿。 倪柝聲《逾越節》

這是指吃的態度︰表明吃了要趕快起程,往前奔走天路。


【出十二12】「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

神不只滅一切的罪人, 也滅埃及一切的假神。神不只救我們脫離死亡, 也救我們脫離撒但一切的勢力(來二14;啟十二11)。 倪柝聲《逾越節》


【出十二13】「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

神對這血如何說法呢?神是說︰「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這是很要緊的話。這裡的「我」,是神自己。逾越的意思,就是神看見這血,就越過去。不是涂的人看見這血,乃是神看見這血。你不會看見這血有何等的價值。你是在門裡,血是在門外。不是你能看見。神不給你看見。你就是用信心。你雖然覺不得,看不見,你只相信就好了。是神看見血。要緊的,是涂了血沒有?如果涂了血,就不必再憂愁了。

有一次,慕迪先生同一人談道,告訴他如果相信主耶穌,就得救了。但是,他一直怕就是信了還是沉淪。他們二人說了很長的時候,臨別時,慕迪先生就對他說,你想看︰洪水時,挪亞一家八口在方舟裡,是不是一直的發抖怕船沉呢?他說,他們若是這樣,就再笨沒有了。慕迪先生說,你就是這樣的人。他立刻明白了,就歡歡喜喜的走了。

是神看見血,不是長子看見血。神看見血,就越過去,不是看你怎樣好就越過去。得救不得救,只在乎你信了基督沒有。神看見血,就越過去。無論你如何好,就是好到像基督一樣,若沒有血,神的定規,還是死。羔羊死,你就得以不死;羔羊不死,你就要死。無論你如何好,你如果未信血,你不能得救。神不看你的好壞,神只看羔羊的血。除血以外,沒有能救我們的。

血是在神和人中間的。我們有罪,我們必定有死。若不喜歡死,就得除去死。如何除去死呢?就是靠 羔羊的死為我們的死,我們就不必死了。人只能死一次,不能死兩次。死只找人一次,不會找人兩次。我死過了,死就不能再找我了。

不是羔羊死,就是兒子死;不是基督死,就是你死。你的罪,已經有一個死,死在基督身上了,這就是救恩﹗救恩的根基,就是在乎基督為我們死;我們仰望 吧﹗ 倪柝聲《逾越節》


【出十二15】「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頭一日起,到第七日為止,凡吃有酵之餅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這件事,有一點嚴重﹗一個信徒要除酵。酵,就是面酵,可以叫面發起來的。聖經告訴我們,吃逾越節羊羔的那天起,就當把酵除去。要一連七日吃無酵餅。

酵是甚么意思呢?就是惡毒、邪惡;無酵,就是誠實無罪(林前五8)。

涂血,是稱義得救,不會受埃及人所受的苦。除酵,是成聖,是在神的百姓中有分。涂血,是基督的工作;除酵,是我們每一個得救的當作的──是從主第一次來直到主第二次來所當天天作的。要一連七日除酵。

沒有涂血,就是除酵,也不能得救。涂了血而不除酵,他就不能成聖。今天最可憐的,是多少基督徒,血是涂了,但是,除酵的卻無幾人﹗

聽說在猶太有一次的逾越節,有一木匠,當除酵節一來,他就頂仔細的檢視每一件東西,每一處地力,都弄潔淨了,好預備守節。到守節的那天晚上,忽然發現一個口袋裡有長了霉的面包,他連手都不敢去摸,用兩根木頭把它夾起扔在火裡燒了。他是這樣敬畏的守這節。弟兄姊妹們﹗我們曾花多少工夫對付罪惡呢?

酵若不除去,就不能無損失。凡不除酵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注意﹗是從以色列中被剪除,不是與埃及人一同在埃及滅亡。是從神的百姓中被趕出,不是與世界的眾人一同受沉淪的刑罰。沒有除酵,就不能與神的百姓有交通。我們當注意,是從以色列會眾中剪除。不涂血,不能得救;不除酵,就不能與神的百姓一同聚會,就與神聖潔的百姓有了分別,就不能與他們同進迦南去。

不除酵,不是在埃及滅亡,乃是在千年國度(迦南)裡無分。涂血,得永生;除酵,得國度。得救了,不能再滅亡;但是,不除酵,就不能與主同作王。這有甚么憑據呢?

哥林多前書五章所說的除酵,就是說,把那惡人趕出去。就是在神的教會中應當將犯罪的人趕出去,如同在面團裡除酵一樣。犯了甚么罪應當趕出去呢?就是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一節所說,「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 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六種罪的人,當把他趕出去。這就是出埃及記十二章從以色列會眾中被剪除的意思。

犯了這六種罪之一的,受何虧損呢?哥林多前書六章九至十節又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么?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 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可見五章被革出教會的,就要從神的國被革出。一個合法的革除,就是從千年國度裡被革出來。從以色列會眾中被革,就是從迦南被革。迦南,不是預表天堂,乃是預表國度。

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雖多,進迦南的卻只有四人﹗就是兩個活的──約書亞、迦勒;兩個死的──雅各、約瑟。這是表明有活 被提的,有由死複活的。哦﹗今日涂血得救的固有不少人,但是,除酵而能進國度的有幾人呢?

弟兄姊妹們﹗逾越節是領你到無酵節的。涂了血,也必要除酵。靠血,也必須要聖靈作工。對血,我們不怕太被動;對酵,我們不怕太主動。因為我們是無為的靠血得救;我們現在應當竭力除酵,追求聖潔。 倪柝聲《逾越節》

『你們要吃酵餅七日』,七數是滿數,意指長期無限的日子。基督徒的生活即是要過聖潔無酵的生活到一生一輩子。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來十二14)。


【出十二22】「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裡的血,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門,直到早晨。」

這裡的「盆」字原文(Saph),與舊約其他處的翻譯不一致。很明顯的,乃是翻譯的人無法領會,在此處這個希伯來字原文的意義,只好盡其所能領會地翻譯成「盆」字。在他們的思想裡,血自然是裝在盆裡的,牛膝草也當然是蘸盆裡的血的。然而,在舊約的其他地方,希伯來文的Saph是翻譯成「門檻」,因此,這節聖經應當讀成︰「拿一把牛膝草,蘸門檻上的血...」才對。門檻是一個家最神聖的所在。許多迷信的人,在門檻上畫符咒,為的是防止鬼魔或他們所說的晦氣混入他們的家中。所以門檻的背后確實有一個極大屬靈的真理──那有血的門檻,在神看為極其神聖的,惟有在這個門檻以內的人,才成為 的同伴。因此,這一個門檻,成了 的同伴和 的仇敵之間的界線。摩西說︰「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的家門,直到早晨。」實際的意思是說︰不要讓任何人越過這個門檻,而進入仇敵的地界,讓那有血的門檻成為一個分界,把你們這些是主同伴的人,與 所要審判的仇敵分別出來。 ─ 史百克《上面來的呼召》

「牛膝草」是頂小的草(王上四33);在新約裡,也說到一件東西是頂小的,就是芥菜種。芥菜種,是比喻我們的信心。有了血,必須用牛膝草涂;有了血,也必須用信心接受。雖然信心是小,但是,總得用這頂小頂小的草來涂血。 倪柝聲《逾越節》

牛膝草表明信心。


【出十二29】「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裡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逾越節有兩方面的效力︰在埃及是刑罰──殺長子;在以色列人是得救贖──羔羊替死。


【出十二46】「應當在一個房子裡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裡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十二46)。這個主耶穌也應驗了。約翰福音十九章三十六節說︰「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 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在這裡,有一最希奇的事。主怎能成一逾越節的羔羊呢?據他耳馬特的記載說,在聖殿被毀前四十年,即主被釘前一年,羅馬皇帝才頒一法令,禁止用石頭砍死人。用石頭砍人,人的骨頭就要碎了。猶太人是用石頭砍死人,羅馬人是用十字架釘死人。當彼拉多命猶太人按 自己的律法審問主時,猶太人答以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約十八31),這也是一個証據。主是說 要被釘死,不是被打死。不然,主就不能作逾越節的羔羊了。 倪柝聲《逾越節》

『在房子裡吃』,這房子是抹過血的,有血的記號;表明人若不在耶穌寶血裡,決不配領受主的身體。


肆 逾越節與出埃及(十二1-十五21)

埃及的逾越節(Ⅰ)(十二1-28)

對于猶太人慣例的無知,與對于聖經中的禮儀之細節不肯花費時間去研讀,便使許多基督徒不能領悟原來的慶祝逾越節,和直至主后七十年聖殿被毀,這許多世紀以來反複舉行的逾越節之間有 顯著的區別,而現代猶太人持守的方式也有不同。

{\Section:TopicID=138}年歷

以色列人慣于在提許理(Tishri),即第七個月份,大約是我們的九、十月份,以此為一年之始。其時迦南與巴比倫的農歷年卻是年底;久旱的土壤渴望雨水,因為未下雨已經五個多月了。自然本身似乎顯示這時令正是生命更新的訊號。但是上帝如今規定它作亞筆月,后來用巴比倫的名字為尼散月,約當三月、四月,作為一年的開始。亞筆(十三4;申十六1)的意思是(禾的)『綠穗』。在比較寒冷的北歐與西歐,春天似乎表示生命的更新,所以,我們在複活節唱道︰

大地綠裝,披戴喜樂,
萬象與歸來之王共慶;
遍地牧場,樹茂葉紅,
宣告苦難已過生命蘇醒。

但是在近東與中東,谷類農作物在整個冬天裡不斷生長,逾越節時便可能帶一束初熟之果(大麥)作祭物(利廿三10-11)。所以,因為與土壤的緊密聯系,當上帝釋放他們的時候,新年便成了慶祝民族誕生之開始。

{\Section:TopicID=139}除酵節的問題

許多人主張,逾越節的儀式與隨來的除酵節本來沒有關系;前者是牧人的春節,后者則是農人的節期。雖然沒有辦法証明,但這很可能是對的。不過就我們在此的目的而言,要緊的不是起源,而是上帝對這節期的使用。慶祝複活節的,有多少人想到事實上,這名字(Easter)是來自一個日耳曼多產女神Eostre的呢?

肆 逾越節與出埃及(十二1-十五21)

埃及的逾越節(Ⅰ)(十二1-28)

對于猶太人慣例的無知,與對于聖經中的禮儀之細節不肯花費時間去研讀,便使許多基督徒不能領悟原來的慶祝逾越節,和直至主后七十年聖殿被毀,這許多世紀以來反複舉行的逾越節之間有 顯著的區別,而現代猶太人持守的方式也有不同。

{\Section:TopicID=138}年歷

以色列人慣于在提許理(Tishri),即第七個月份,大約是我們的九、十月份,以此為一年之始。其時迦南與巴比倫的農歷年卻是年底;久旱的土壤渴望雨水,因為未下雨已經五個多月了。自然本身似乎顯示這時令正是生命更新的訊號。但是上帝如今規定它作亞筆月,后來用巴比倫的名字為尼散月,約當三月、四月,作為一年的開始。亞筆(十三4;申十六1)的意思是(禾的)『綠穗』。在比較寒冷的北歐與西歐,春天似乎表示生命的更新,所以,我們在複活節唱道︰

大地綠裝,披戴喜樂,
萬象與歸來之王共慶;
遍地牧場,樹茂葉紅,
宣告苦難已過生命蘇醒。

但是在近東與中東,谷類農作物在整個冬天裡不斷生長,逾越節時便可能帶一束初熟之果(大麥)作祭物(利廿三10-11)。所以,因為與土壤的緊密聯系,當上帝釋放他們的時候,新年便成了慶祝民族誕生之開始。

{\Section:TopicID=139}除酵節的問題

許多人主張,逾越節的儀式與隨來的除酵節本來沒有關系;前者是牧人的春節,后者則是農人的節期。雖然沒有辦法証明,但這很可能是對的。不過就我們在此的目的而言,要緊的不是起源,而是上帝對這節期的使用。慶祝複活節的,有多少人想到事實上,這名字(Easter)是來自一個日耳曼多產女神Eostre的呢?

埃及的逾越節(Ⅱ)(十二1-28)(續)

{\Section:TopicID=141}逾越節的儀式(十二1-13)

埃及的逾越節,與它每年為記念而重複舉行的,把血涂在門楣與門框上,及趕忙與準備的表記不同。因為每年重複舉行的,乃是流浪者的節期,而不是在各人自己家中舉行的,作為喚起記憶這血的儀節,故大部分已經失去它的意義。原來的節期,是為那些將要得救的人的;紀念性的重複舉行,則是為那些已經得救了的人。對于急促與預備的強調,因使用無酵餅而得到加強,給人以聖經經常見到的印象,藉 『你們今天聽他的話』(詩九十五7)的呼召總括起來。

逾越節的祭牲是一歲大的綿羊或山羊──傳統上所譯的『山羊羔』(lamb)一詞是誤導的。后來確定參與的成人數目至少為十人。作為獻祭,它並未與利未記前頭的幾章所細述的任何獻祭的架構相合,它是獨特的。這或許由于事實上利未記的在意是要用種種方式維持在以色列人中所曾立的約;而逾越節則使這約成為可能。事非出于偶然,因為在新約中所見到基督的死,乃是用種種方法提供利未記獻祭背后的實質,而特別與逾越節聯系,因為 的死是要為人訂立新約。

因為逾越節的『山羊羔』是祭牲,自從主后七十年聖殿被毀之后,現代猶太人的逾越節便只用一塊脛骨作象征性的代表。然而撒瑪利亞人卻仍然獻祭,並且在他們的聖殿原址基利心山上烤『羊羔』吃。

面包的發酵通常不是用酵母或一些其他製品,而是保留一些未烘的生面團作下一次用。人們相信,這樣的連鎖發酵每年重整一次,而這大抵是正確的。以色列人至今持守逾越節與七日的除酵節。它的確立,不但為了以色列人蒙拯救的迅速,也為以后世世代代立了新的開始。

后來,部分由于利未的立法禁止在祭壇上使用有酵餅,酵母便視為個人與社會中生活的驅逐力與沖動的象征。因為它的結果通常是變壞,酵種在后來的猶太教與新約通常都有一種壞的意思。但是利未記七章十四節;廿三章十七節所論,卻表明並非一定如此。新的開端與邪惡的含義在林前五章六至八節綜合起來。

祭牲要在那月的第十日選好,留到第十四日。這大抵是要避免匆遽行事,並且留時間給眾人細看,不致用有瑕疵的牲畜。后來由祭司獻祭時,便不再遵行這要求了。祭牲是『在兩個黃昏之間』(修訂本)殺了;參看廿九章卅九節;三十章八節。撒瑪利亞人依然把這解作在太陽落下與天黑之間;新英文本『在黃昏與天黑之間』,及新國際本的『薄暮』也是依此。在基督的時代,這時間慣常是三時至五時之間,但是顯得極其趕忙,而其他兩段經文使用這名稱,都暗示撒瑪利亞的傳統是正確的。新約時代耶路撒冷 眾的崇拜,便說明這個時間的長度。

第九節的『煮』與申命記十六章七節並無沖突,因為在后段經文譯作『烤』(譯者按︰其下有小字『烤或作煮』)的動詞通常用作烹飪。不論原意如何,苦菜傳統上都被視為代表被埃及人奴役的苦味。現代猶太人使用蘿卜代替。

{\Section:TopicID=142}除酵節的儀式(十二14-20)

除酵很重要,因此在節期開始之前要全部除清酵母。那似乎就是十五節的真義;請比對馬可福音十四章十二節及馬太與路加福音類似的經文,其中說尼散月十四日羊羔被宰,稱為『除酵節』的第一天。這律例同樣適用于寄居的人,就是被許可在他們的地方居住的人,雖然他們不許吃正式的逾越節筵席(45節)。原則是,雖然不強迫外邦人接受以色列民族的宗教,然而卻期望他們有比較公開的依循表示(參看二十8-11關于安息日的誡命{\LinkToBook:TopicID=168,Name=時間的分別為聖(二十8-11)}之討論)。這誡命在原始社會易于實行;但是當生活變得更文雅和複雜時,在現代則必須把猶太店中所有的酵母賣給外邦人了。就是在今天的以色列,國內的一切酵母都賣給一位高級基督教牧師,在節期過了以后,才把它們反賣給他們。

{\Section:TopicID=143}最后的指示(十二21-28)

雖然譯作『房屋』的字可以適用于帳棚,三章廿二節清楚暗示以色列人已經安定下來,住在像一般埃及那樣的小屋裡。住棚節(Sukkoth,棚)含有以色列人在出埃及之后,初時要住在棚裡,而不是住在帳幕裡。人民在天亮以前不許離家的規定,只限于埃及的逾越節;請比較基督在飯后與門徒去客西馬尼。

我們可把這裡的『擊殺』者(23節),與撒下廿四章十六至十七節比較。我們覺得難于估評這樣的話,如果我們能確定那使頭生者死亡的是細菌或病毒,雖或未能解釋他們死亡的原因,我們會覺得輕松點。但是我們常常忘記了那病菌,實際上,卻是上帝的手在工作。我們易于贊美上帝,而不思想 為甚么使用這幾乎是無限小的東西。

直到今天,在參加逾越節餐時,在場的最年輕的小孩,都會問及慶祝的特點。我們崇拜的外表儀式應設計來引起兒童的好奇心;他們要能予接受、易找到其答案。雖然小孩子不參與聖餐禮,但是越來越普遍的讓小孩子在場,這是個可喜的作法。

出埃及(十二29-42)

當問題在于是否順服上帝旨意時,人便有無數的自欺之法。上帝很少勉強人順服,但是當 真的勉強人時,便可能是件可怕的事情。

因為法老在夜間召見摩西和亞倫,有些人便設想以色列人在夜裡行動了,但這與廿二節相違。無論多么近,摩西必然曾經到過法老在毗蘭塞的王宮,其時應是白晝;在使者來了之后他必須去見法老,然后又回到百姓那裡,來回行了一次。

法老雖然在丟臉的時刻,卻未能完全承認自己不對。他求祝福,這或許指摩西曾把咒詛降在埃及王的身上,現在摩西應把這咒詛撤去的意思。標準修訂本與新英文本及今日英文本在卅五、卅六節用過去完成式是正確的。當他們被催逼要離去時,最后竟要金器銀器,這是不可思議的事。然而埃及人在生死關頭給他們那些東西,並非不可能;最后以賄賂,求撤去對生存的威脅;耶威善待他們,那就使他們在埃及人眼前蒙恩。我們沒有得到解釋,但很可以肯定那甘心樂意的給與是上帝的作為的結果;參看三章廿一節;十一章三節。因為以色列人並未散處各地,這裡所包括的為數並不大。再者,三章廿一與十一章二節暗示捐獻主要僅是與以色列人最為接近的人,他們有理由因為得免災禍而感謝以色列人。

由蘭塞去疏割的路程,乃是由中部到歌珊的極西,顯然在他們走過的路上接納了一些家庭。后一個名字采自埃及的名字,意思是『棚』,住棚節便由此得名;請參看十二章卅二節的注釋──出埃及{\LinkToBook:TopicID=144,Name=出埃及(十二29-42)}。

離開埃及的以色列人為數大約是六十萬能步行的。這與民數記一章的記載的人口普查數目相符,並且估計,連婦女、老年男子及兒童在內,總數是二百萬至三百萬。我們還要扣除許多『閑雜人』未詳列的數,這些人可能大部分是閃族奴隸,因為希伯來人一詞並不只限于以色列人。喜愛神跡的人盡力維護大數字,但是問題不是他們爭論的是否可能;一般來說是可能的,不過考古學阻止大數字的可能,因為這些大數字不能符合埃及迦南的人口數字。在這些地方,照碑文和發掘物所顯示的,一般城市的人口不超過五千人。對于這事,我們在申命記四章卅八節;七章七、十七、廿二節見到強調以色列人數稀少的情形。

對于夸大數字最有可能的解釋,乃是多世紀來對于通常譯作『千』(eleph)字的意義的演變。演變似乎是由『帳 』("tent group")經過『支派組』("tribal division")而至『千』;請比較彌迦書五章二節在欽定本與標準修正本、新英文本、新國際本等譯本的記載。不過,因為這種情況並未能使我們確定以色列人的總數,我們還是不作定論的好。上帝拯救的偉大並不在乎其所關系的人數多寡。

同樣我們對于記載以色列人在埃及住,擁有其風俗及習慣四百三十年的說法,也不必理會,這些記載在古代希臘及撒瑪利亞譯本各有不同。在出埃及時,他們絕非只是烏合之眾的奴隸。這証實較早時暗示在埃及人中,沒有指出法老的名字,乃是出于故意,是相當合理的。除此之外,四百三十年便沒有屬靈意義;請參看創世記十五章十三和十六節。

新國際本把四十二節譯作︰『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該謹守的。』很好。今天敬虔的猶太人都設法就家庭的條件許可,而盡力拖長慶祝逾越節的時間至深夜。各首歌曲的結束都是要盡量使兒童醒覺而且感覺興趣。

逾越節詳例(十二43-51)

當我們讀這樣的一卷書的時候,許多人太過傾向于找尋另外的資料來源。雖然在現代西方,我們用比較純正的思想,會把這一段放在這章較前的地方,但是它現在的位置卻是有意義的。無疑的,許多『閑雜』人(38節)將效法以色列人的榜樣獻上一只『羊羔』,為甚么不好呢?教會很明白,在危難的時候,教會某些的細節便被忘掉。那些期望得到血的蔭庇的,都當受歡迎。但是當法律與秩序占優勢時,外邦人(43節)、寄居的和僱工人(45節),便被排拒在外。外邦人不可以被稱為以色列人;未受割禮的寄居者,也不配作以色列人。顯然的,僱工人也同樣不視為以色列人;請參看廿一章一至六節(論奴仆{\LinkToBook:TopicID=178,Name=希伯來奴仆(廿一1-6)})的注釋。新約時代社會條件改變了,特別是在加利利;請參看馬太二十章一至十六節。今天一般猶太人都會歡迎異邦人參加他們的逾越節慶祝,這是因為沒有獻祭的羊羔了。排拒非以色列人的乃是參加獻祭。

這一段介紹我們若干以色列人生活中的重要特色。雖然並非強迫性的,奴仆受割禮卻被視為當然,那表示要歸入以色列的社會;行割禮之后,他才被視為較廣義的家庭的成員。至于女奴,請參閱廿一章七至十一節的注釋──婢女{\LinkToBook:TopicID=180,Name=婢女(廿一7-11)}。這意思是在以色列,奴仆享有比希臘、羅馬世界更多人權待遇;在新約時代,這大部分已經消失了。

原則上對本地人與外邦人是一視同仁。依上下文來看,以割禮加入以色列是不問原來身份的。大抵民數記十五章十五至十六節的寄居者,也是新皈依的。但是在利未記廿四章廿二節,這原則擴充了,幾包括被許可住在以色列的人,不論他們接納對以色列上帝的崇拜與否。雖然在新約時代,對于新皈依者的接納有一個儀式,最先只是宣告意向,接受割禮便夠了。整本聖經的典型態度,乃是行動與生活比說話更為重要。今天猶太人便假定凡活得正確的人便是信得正確者。使教會受那么多痛苦和分裂的言傳的正統信仰,乃是從希臘人遺傳來的早期教會遺產之一部分。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