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幾章一再指出,且藉反複敘述強調,擺在以色列人前頭的有兩條路──就是日后耶穌說的寬路和窄路(太七13,14)。背逆的道路將為國家帶來咒詛,忠貞及順命將意味 未來的祝福。當然,實際的歷史並非像這幅挑戰性圖畫暗示的那樣是非分明,而且第一節很寫實地預示以色列人的未來將一代接一代地經驗 『祝福和咒詛』兩方面。然而,整個而言,這段討論的只是一個意見︰假如發生最壞的情況,以色列人是那樣的悖逆以致在廿八章中預見之災禍確實發生了──那又會怎樣呢?難道那就是故事的必然結局嗎?咒詛是上帝至終的定論嗎﹗舊約中繼申命記后的歷史書,從約書亞記到列王紀下所描繪的正是這樣一幅畫。這故事的結局是耶路撒冷變成廢墟、聖殿被毀、君主政體被掃除殆盡、成千上萬人死傷、生還者中的精英被擄至遙遠之巴比倫。
經驗過流亡的那一代必然會產生幾種反應。一些人無疑會以堅忍或失望的態度只是簡單地忍受這情境,不去想太多。其他人則被引誘而去崇拜巴比倫的神只,在他們看來,這些神只比以色列人的上帝更有能力。另有些人在他們的思想上比較忠于耶和華,且嘗試從最近的苦難中學習功課。申命記三十章就是針對第三種人說的。倘若猶太人現在完全改正行為且『歸向耶和華』(2節),則最可怕的咒詛及災難決非無法改變。過去的事后悔已是來不及,但現今的情形卻可以改變,變成煥然一新。因此,三至十節好象錄影機上的卷回效果一樣︰被擄的人能夠再回來(3~4節);可以重進應許之地;繁榮可以失而複得(5~9節);甚至也可以打敗最強大的敵人(7節)。
『歸向上帝』實際的意思又是甚么呢?申命記一貫的信息再度強調︰上帝想要看見的是 的子民心與魂中擁有愛;一種愿意『聽從…… 的誡命』的愛(6~8節)。十節(像廿九27)不是屬于這篇講章,而是屬于申命記本身,這本書編入前頭各章的所有律法,因此它成了上帝的心意一個永久和可憑借的提醒。
這段有兩方面值得強調,不外乎它們持續與主題有關連。一方面是對歷史的冷酷時期持樂觀的看法。我們的時代似乎很悲觀,許多宿命論調說到一場核子浩劫『必然來臨』。舊約與新約皆寫實地預期可怕的戰爭及隨時的災禍來臨,但是,兩者卻堅稱上帝的旨意至終必將帶來和平且將開創公義之統治。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形式的宗教與真誠信心及虔誠之間的對照。六節巧妙地以行割禮(中文和合本譯作『污穢除掉』,編者注)這個詞的暗喻表達這種對比︰我們需要的不是猶太人純粹的肉體上的記號──一個永久的肉體記號──而是上帝子民在生活和態度上一種永久的改變。一個冰冷和形式上的宗教,不能成為獲得上帝祝福及喜愛的途徑。
十一至十四節實際上是針對沒有寫出的反對意見的一個答複。在各類因被擄而產生的反應中,有些我們己經注意到,認為那實際上完全是上帝的錯︰上帝在聖約中規定的律法根本不可能遵守,因此,不能片面責怪百姓沒有遵守它。上帝所立是一個高不可攀的目標。申命記在這裡發出的挑戰必然是針對這種態度。本段以清楚的文字強調上帝的命令(即 的全部律法)是很容易做到的。十四節可能是指記憶練習及背誦律法,在猶太人整個歷史中,虔誠的人常是這樣作的。若是這樣,則當然沒有人可以完全聲稱對律法一無所知,也不能宣稱忘記了它。
匿名之反對者可能有其理由,但情形也一樣。新約比舊約更加強調人內在犯罪的傾向,而我們在基督教傳統裡也不敢斷然宣稱完全順從上帝的旨意是一件易事。此外,聖保羅也描述律法是重擔(參閱加三10~13)。有一部分無疑是他意識到當時代之法利賽人所造成的法規及禁令之體系的龐大︰但是,他也意識到固守法典是個持續的、無盡頭的及單調的差事。因此,我們可能會想要知道,上帝加諸以色列人身上的義務是否真的『不太難行』?
不過當我們考察申命記中的律法時,我們發現有許多律法是十分合理,且是可達到的要求;今天,我們也不會辯稱,在我們法典裡,有如不可謀殺,靠正確的路邊開我們的車子等,是『太難行的』或不能達到的目標。的確,愛上帝和愛我們鄰舍的命令是標準定得很高的律法;但是,守命令的心愿及真心嘗試去遵守,將會獲得上帝的贊許,不論開始的步驟距離目標有多么遠。因此,申命記的律法至少不是一個不可能的理想。
十四節進一步提到一點──可能是針對另一種反對者而作的回應──即上帝的旨意是神秘及不可接近,超乎人類的知識范圍。十四節反對任何這類的觀念;它指出上帝的話是 的自我啟示, 在每個時代裡都使人能夠得知這些啟示。保羅在羅馬書十章五至十三節裡再次強調這個斷言,在那裡他為申命記這一段作了評論。對基督徒而言。上帝的啟示主要不再是深藏于一系列的律法中,而是藏在基督自身的人格裡;而基督及 賜給我們的一切,是我們每個人都可完全領受的。
這幾節為這段申命記作了一個終結︰廿九和三十章組成申命記的一篇『講章』。有人說每一篇好的講章必須帶有一個挑戰,且要將一個抉擇擺在聽眾面前;這篇講章明顯以一個非常嚴肅的挑戰作為結束。廿八章極為詳細陳述將臨到這個國家的福氣與災禍的全貌,是福是禍依賴他們所作的扶擇。這一章避免任何過度傷害的暗示,寧用簡單但卻清晰的對照︰『生與福』或『死與禍』。因此,物質上的富庶是如此和靈性上的安寧牢固相連的。長壽在古代世界中被認為是最寶貴的財寶之一;但十八節並非將這個觀念應用在個人身上,而是用在國家本身。一個被人驅散並流離失所的國家等于是短命、年少患病和死亡。倘若以色列人『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17節),那么,這種威脅就懸掛在他們頭上。
像古代許多其他國家一樣,以色列的確遭遇被侵略和掠奪,毀滅和被擄的慘痛經驗。首先,北國在亞述人手下忍受這種命運,在紀元前八世紀結束,並且沒有再複國。之后,猶大國在紀元前六世紀初也淪入巴比倫人手裡。我們已經看見,三十章主要是針對被擄時代的人說的話,複興的機會仍然等 他們。這是他們必須把握的一個機會,在適當的時候,當許多被擄的人回到了應許之地,耶路撒冷及其聖殿至終要被重建,而且,猶太人也漸漸消除了偶像的崇拜。因此,三十章最后出現的懇求不是完全徒然;而且歷史也大力証實二十節中的應許之可靠。(可以看見,這個應許沒有提到恢複君主的政體或政治權力,這些都是過去的東西。)
申命記被保留,被編入猶太教和基督教的聖經裡,這個事實証明它的信息經得起考驗,它的內容需要加以尊重且獲得了尊重。猶太人被擄的和那些隨從他們者,接受了二十節的三重義務;這些義務一直成為猶太人信仰的整個基礎直到今天。
這些義務需要稍加調整,也可作為基督徒生活的基準。(一)第一個責任愛耶和華是一項要求,這要求是指真正的宗教,不單是外表的事,應該是內在及出自真誠的。一個真正的宗教必須應用意志力且能激發情感。(二)第二,這裡要求順從上帝的旨意。猶太人的整套律法不是強套在基督徒的律法之上,新約在登山寶訓中充滿了基督徒行為的指導方針。事實上,真正的信仰不純粹是虔誠的思想和熱心,它也要有實際的行動。(三)專靠 的意思是指始終不渝及堅忍。許多人開始過基督徒生活時情形很好,滿懷誠心和善意;但就如耶穌的比喻所說,有許多人是『落在路旁的』。這話當然是引自撒種的比喻(可四3~20),這個比喻列舉了妨礙基督徒過恆久、豐盛和結果累累的生活的一些障礙物。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