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一章很長,討論的是聖約的完成和結果。倘若一位國王破壞他和另一國王研定條約中的條款,他可能要等 付出代價作為賠償──神明之懲罰及對方國王的敵對行為。反過來,倘若他遵守了條約,則他理當可期待條約另一方給予的恩惠、友誼及忠誠。以色列人在與上帝(「萬王之王」)所立嚴肅的聖約中的情形也類似。在聖約的儀式裡,以色列國民為自己祈求祝福和咒詛,如我們在十七章裡所見那樣。因此,問題在于信守聖約將帶來怎樣的祝福,及違背聖約又將引致怎樣的咒詛。十八章詳細說明這些結果。一至十四節說明祝福,十五至六十八節則極為詳細指出咒詛。
當然,政治上的條約對信守條約只能作有限的承諾;一國可以提供另一國軍事的援助、貿易的優惠及經濟的支持,但很難比這些再多一點,相對的,聖約能夠而且確實提供的,卻是很廣泛的利益。三至六節涵蓋的范圍很廣︰城市和鄉下(田間)都包括在內(3節);豐饒將遍及各地(4~5節);或戰爭或和平,人一切的活動皆欣欣向榮(6節)。上帝要 子民享有這些東西──豐饒與繁榮── 極愿賜給他們這一切。這是聖約之邏輯;倘若上帝真的揀選了以色列人且和他們立約,那么 就負起對他們的責任。只要他們對 忠誠且在自己這一邊守協約,上帝必然會實在祝福他們(7~14節更精確表達祝福的實質)。
事實上,不用說,以色列人的經驗與這裡所描述的理想可能極不相同。應當為首的國民(13節)卻常成為尾巴;成了一個衰弱且貧窮的古代少數民族。難道我們可說一至十四節那幅希望的美景永遠不可能實現嗎?難道它只是南柯一夢,完全不切實際的一廂情愿嗎?絕對不是,如果我們對申命記還有一絲信任的話;而且在我們認為申命記的邏輯為原始和為站不住腳的想象而加以摒棄前,讓我們注意這個事實︰不論如何,以色列人歷盡許多世紀的滄桑后仍然生存下來,它今天也比古代任何時期更加為人所熟知;然而像亞述和巴比倫等強國卻早在許多世紀前就已經從地圖中消失了。我們必須承認,以色列人本身是上帝的計畫及其難以理解的作為的一個証據;但是,倘若我們想到聖約中的另一方面──以色列人的上帝──我們不得不承認,如果 真的無所不能,且是獨一的上帝,又倘若他真的和人類立了約,那么很難否認 在掌握他們的歷史。我們固然意識到塑造我們世界及歷史背后許多複雜的因素;但是,我們不可忘記上帝是超越這一切的。
倘若一至十四節是一幅希望的美景,本章其余各節則是大體上代表實際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的情況,雖然它以這個條件式表達︰『你(作為一個國家)若不聽從……這以下的咒詛就必……臨到你身上。』(15節)申命記隨后四卷書──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和列王記上下──的確講述一個政治興衰的故事,包括許多以色列人不愉快的經驗,結果以完全慘敗收場,這裡描述的無疑是全然寫實的一幅畫。所列的咒詛包括三類違命帶來的懲罰。第一類是十六至十九節的那張完全屬于一般性質的表,它明顯與二至六節的祝福正好相反。第二類包含許多典型的政治上的咒詛,這類咒詛可在古代近東的條約文獻中找到例子。第三類咒詛是我們所目睹士師時代及君主政權時代臨到以色列人的。)實際經驗。(后兩類實際上是重疊的。)
我們也可從它們的內容劃分這些咒詛。首先是一般性的咒詛(16~19節)。二十至廿四節接 論及當地發生的干旱、瘟疫、各樣災難及該地食物的供給。廿五節提及打敗仗,但往后其他各節講的是個人的災禍,如疾病、瘋狂、家中及田間之損失(和約伯遭受的災禍很相似,參伯一13至二8)。卅四至四十六節清楚說明被擄的恐怖。四十七至五十七節詳細述說一次更可怕的圍攻。最后,五十八至六十八節描述流離失所人民的痛苦和絕望,他們惶惶不安,備受欺壓。這裡特別提到挨及(68節)的原因有兩個︰第一是因為埃及始終是巴勒斯坦人一個天然的避難所,當從北方來的侵略者攻擊以色列時,情形尤其如此;第二是為了一個重要象征的理由──上帝在以色列人歷史的開頭已經賜福叫以色列人,將他們從在埃及為奴的地位中拯救出來,因此,上帝咒詛的結果有一效果,就是使他們回到埃及作奴隸。
大多數學者認為這一章的咒詛是依歷史的觀點漸次擴充的︰五十八節顯然是指申命記這本書,而不像是任何先前公開對國民的演講。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看見,這章對那些有過這裡列舉的一些災禍經驗的時代,將能產生最有力的共鳴;猶太人的君主政治瀕臨死亡之際,或從被擄巴比倫早期回來有思想的人民,正預備好傾聽本段發出的挑戰。的確,申命記真正的威力可能從一個事實看出,這事實是︰被擄后,猶太人民漸漸變得越來越專心遵守珍藏在申命記中的律法。一般而言,以色列是一個聰明的民族,她的國民也是有智慧的,他們隨時都能從他們以往的歷史中吸取教訓。
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我們應將申命記廿八章看為向以色列人提出的一項由衷懇求,要求他們信守他們和上帝的聖約。六十三節描述上帝為懲罰他們違背 的命令感到痛快,但這種陳述用意是為了沖擊讀者,而非字句表面的意思。同時,本章的確表明一個清楚的歷史哲理;這個歷史哲理為舊約主要歷史書(約書亞記至列王紀)提供了架構。一如往常,聖經在這裡以黑白分明的字眼加以講述,提供明確的細節。我們會認為歷史中有許多難以斷然分為是或非的事實存在,我們所作所為背后的動機也很複雜。申命記未必反對這種觀點,它關心的是向讀者表明最好和最壞的可能,且要求讀者應作一種自覺的選擇。倘若一個人不自覺選擇上帝為人生所定的計畫,他很容易不知不覺中落到澈底違命的地步。黑白分明的這幅畫迫使我們注意它。
另一方面,申命記不是上帝與人之間聖約之主題的最高權威。就個人心言,約伯記提供了平衡的觀點。約伯記讓我們看見,一個對上帝忠貞的人,仍然會遭受喪子、破產和疾病等痛苦。然而,就它本身來看,申命記能導致對上帝及對人兩個錯誤的觀念。第一,許多人認為,如果任何人飛黃騰達,他必定是個好人;反之,任何人(像約伯)發生個人的悲劇,他自然是個作惡多端的人。這種機械式之論斷不僅可能錯誤,更嚴重的是,它對被認為作惡的人也極不公平。第二,這種觀念發展之結果,有人會想收買上帝的恩典,這樣使許多人為了圖獲某些東西才遵守舊約的律法,而不是因為律法乃是上帝對人生行為的美好設計而遵守它。
較有洞察力的人能看見,倘若以色列人歷史顯明了甚么,那它無非是︰一個國家,它無法遵守上帝的聖約。這正是申命記廿八章指出的事實,也是像先知耶利米清楚說明的事實。古老的西乃聖約在某種意義上,失敗在樹立了值得贊揚的標準,但卻令以色列人無法達到那種標準。如耶利米書卅一章卅三和卅四節所說,以色列人需要一個不同的聖約,一個能夠影響且能改變人心思和意念的聖約,給他們能力和愿意順服上帝。申命記廿八章指向耶利米書卅一章,而耶利米書卅一章則指向新約。希伯來書八章六至十三節大量引用耶利米書中的話,並強調藉基督完成的工作使情況大大改變了。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