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廿七章一開始即順便提醒讀者,本書許多章是摩西講的(參五1)。廿七和廿八章共同發表一項特別禮儀,作為上帝與以色列人之間聖約的批準;廿九章一節形容這是先前西乃(何烈)聖約外多加的一個約。重要的是以色列人在應許之地應當遵守這聖約中的律法,一如在西乃曠野那樣遵守;當然,申命記最緊要的目的,是指出每一代的以色列人,都應當守上帝的命令。許多學者相信,更新的聖約之儀式或祭祀,是以色列人宗教年歷中例行的部分,若是這樣,申命記廿七和廿八章就是在為這項儀式或祭祀訂定內容大綱。明顯的,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人不可能在紀元前十世紀末,以色列王國一分為二的時候,在以巴路山(又譯以巴錄山,編者注)上舉行儀式,這山靠近北方的城 示劍。我們也注意到五節中的祭壇和十二章主張獨一聖所(即耶路撒冷)的訓令有沖突,除非這裡預示的是一個單獨且只進行一次之儀式。也許本書的邏輯,總的來說,是早期被認可之祭壇,于征服迦南不久,的確曾在以巴路山上,但到后來它的作用讓給耶路撒冷的聖所。(實際上,許多祭壇及聖地直到紀元前七世紀末約西亞王改革時仍然存在︰見緒論──日期和作者{\LinkToBook:TopicID=105,Name=日期和作者}。)
此外,關于祭壇究竟在以巴路山上,或在鄰近的基利心山上,也不能完全確定;十二節提到后者,而且,在一部重要的舊約手抄本中,基利心山取代了四節中的『以巴路』山。
盡管有這一些問題和困難存在,申命記廿七章的基本訓令仍然頗為清楚。以色列人被定義為『耶和華你上帝的百姓』(9節),負有『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10節)之責任。這項儀式從兩方面強調了這些要點。(一)獻祭及偷快地與同伴吃平安祭(6~7節),使聖約的雙方──上帝和以色列人──盡可能有最親密的相通。對基督徒而言,聖餐中的『杯和餅』也有非常類似的功用。(二)這裡要求以色列人在聆聽上帝話語時要保持靜默(9~10節)。為了實際的理由,我們在教會裡聆聽講道時也該安靜,但這裡的安靜是象征性的。在聖約的關系裡,雙方決非平等︰上帝發布命令且訂定模式,但以色列人無論如何不能命令 。在崇拜中他們並不安靜(例如詩篇一五○篇中描述以各樣的樂器合奏贊美上帝),但是在上帝的律法面前,崇拜者只能謙卑地承認人不能爭論或違背。我們有時候非難傳道人不可一世的樣子;但是,倘若他們真是將上帝的信息傳遞給我們,我們就沒有甚么好批評的了。
十一章廿九節簡略提到祝福與咒詛的儀式。現在則講得更詳細些,且指明十二支派分組的位置所在(12~13節)。這個分組似乎是就地理上大略的位置而分的,較北邊的支派就分配至兩座山較北的一座──以巴路山。我們只可猜想這項儀式的實際形式,卻不可認為分配至以巴路山的六個支派是被咒詛的。相反的,所有十二支派皆蒙上帝喜愛, 同樣賜給他們土地。這裡不是咒詛支派,而是咒詛破壞律法的個人──換言之,就是那些不守諾言、不遵守律法的人。
咒詛之儀式對我們而言似乎很陌生。然而,嚴肅地咒詛在以色列卻是極平常的事。例如,兩個國王在厘訂一項條約時,條約的內容會列入許多的咒詛;因此,倘若日后其中一方破壞條約的規定,他將招來神明之懲罰。希伯來文中『聖約』的意思和條約的意思一樣,而舊約中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的聖約,與當時政治上的條約也有許多相似的地方。因此,這裡列的咒詛在以色列人看來是完全自然的。就某方面而言,這些咒詛不過是另一種嚴肅地表達上帝的應許,並使人了解任何破壞它們,將遭受 的懲罰。
咒詛的理由有些來自前頭的律法。首先兩條(15~16節)引用了十誡中的兩條誡命(五8,16),但十八節卻找不到和申命記前頭之律法完全平行的部分(最接近的平行經文在利未記十九章十四節)。我們可以猜測,儀式本身包含遠比這裡所提到的更廣泛的咒詛一覽表,這裡相當簡短的目錄是為了方便記憶,以作每日行為的一項指引,也成了上帝律法范圍的一個提醒。最后的咒詛(26節)本身是個很廣泛的宣告,像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十節中指出的那樣。一點不錯,只要破壞單獨一條律法,將使人落入咒詛裡。利未人(14節)朗誦咒詛的話,但所有人要在每說一次咒詛的話后說阿們,以表示他們同意每個咒詛及每條律法。因此,破壞律法者再沒有任何借口。在這種意義下,律法成了敏銳的良心的一個擔子,一種不停的努力,去遵守一大系列的命令和要求。上帝的標準范圍十分驚人,而我們很容易在理智上贊同它們,而不是在日常生活中完全遵守它們。這就是為甚么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裡將它們置于一旁,認為基督的福音已經取代它們。他絲毫沒有不尊重摩西律法的意思。這不是說上帝的標準過時了,而保羅也沒有這樣暗示。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