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給上帝之初熟土產,可能和十四章廿二至廿七節討論過的『什一奉獻』,是同一件事,它也可能是額外的一項要求。不論是那種情形,這裡強調的是︰宗教禮拜儀式中不可沒有祭品。初熟的土產,即『地上……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在古代世界看來是特別神聖的。即使在今天,一位熟練的園丁,也會對首季之收成感到特別高與。但可能在這個科學時代裡,我們已經大大喪失了那一份驚喜。然而,古代的人仍然對大自然的運作肅然起敬,同時很快會對所相信造成這一切之神力表示感激。以色列人在這方面也不例外──而那也正是危險所在。敬畏很容易被誤導,結果產生澈底的迷信;許多以色列人被迦南人之特殊習俗及儀式所吸引,這些習俗和儀式獻給神明,以求土地能多出產。
在這個背景下,本段申命記強調了三件事︰(一)崇拜必須是直接向 真神的;(二)崇拜必須適當加以引導,且要在適當的聖所裡崇拜(意指耶路撒冷);(三)以色列人應當理智地心存感激──不僅對新季節之出產,且要正確認識上帝給了他們何等的恩惠。
這三點中,第一點的重要性,可從耶和華你上帝這個名字的重複出現,以及提醒他們上帝(此外再沒有別的)是他們和他們的祖先的上帝,這兩件事中看出。第二點指示是崇拜者要上耶路撒冷和到祭司那裡(2~4節)。第三點是教導他們要有一個回應(5節);換言之,每當獻上初熟的果子時,以色列人要記得且要在祭司聽得見的地方重複一個自白。
這個古老的自白(5~10節),使人得以一瞥以色列人『祈禱書』中引人入勝的一面。它使崇拜者憶起已往的歷史,回到他祖先雅各的時代,他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即離開在亞蘭的家,到一個居無定所的迦南地)。雅各之流浪及在埃及為奴的痛苦的往事,以色列人從中獲得拯救;初熟的果子本身表明上帝已經賜給以色列人一個富庶之領土產業。因此,崇拜者不只是對天然生長的『奇跡』心存敬畏的感覺,在一個更廣的空間裡,他也要察知上帝恩惠之豐富──勿忘與社會中較不幸的人分享這些利益(11節)。
今天在許多基督的教會裡,我們很容易為我們的『自由的』崇拜儀式而感到驕傲。這一段將提醒我們那些崇拜禮儀並非不重要;它們能造就人,也能誤導人。最重要的是,我們崇拜的模式應當時刻引導我們全然愛慕上帝,同時也隨時隨地察覺其他人的需要。
十二至十五節規定第二項宗教上的服事,但與第一項服事有些有趣的差別。這項服事是關于每到第三年要獻上什一(12節),這點在十四章廿八和廿九節中已經討論過。與初熟的果子不同,這次的祭物並非帶至耶路撒冷和交由那裡的祭司以宗教儀式處理,而是直接給利未人和窮人。因此,並未牽涉到聖地或聖殿──聖所可以說就是頭頂的天空(15節)。無疑的,我們應當稱這種行動為『善行』,或許我們也應看它是宗教范圍以外的某些事,即以基督的名義履行的。然而,申命記卻規定在履行此種善行時,必須加上口頭的告白,這告白是向天上的上帝所作一項嚴肅的宣告。
這項宣告包括兩件事。第一,崇拜者宣稱他所施予的恩惠是完整的什一奉獻,而非其中很吝嗇的一部分。沒有人能查明宣告是否真實,但是,在耶和華面前所作嚴肅的宣告,如果故意不誠實,將招來上帝的報應。因此,這項服事對保証供給利未人及窮人的禮物很有效用。任何人都想知道,如果今天我們也被要求作這樣嚴肅的宣告,則基督徒的施舍將是如何的多呢。第二,崇拜者宣稱他已經遵守將他的什一奉獻給窮人的法規,就像他獻祭時所作那樣(14節)。于是,給窮人禮物被轉化成一種象征之獻祭,成了一種真誠崇拜上帝的儀式。這個想法和耶穌在馬太福音廿五章卅一至四十六節中表達的相同︰『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我們根本不能將律法中兩條最大的誡命分開︰愛上帝及愛我們的鄰舍(太廿二34~40)。在基督的教會裡,奉獻是崇拜的一部分並非偶然的事。
這一章作為申命記從十三章開始以來之法典的結束。十六至十九節提醒讀者,申命記這部分的所有這許多律法,全是上帝的『律例,典章』,為 的特殊子民設計的。在我們的國家裡,我們不會對世俗的法典抱 這樣的敬意,不論我們對法律和秩序是如何尊重。但對以色列人而言,謹慎遵守這些律法等于遵行上帝的道路。這幾乎已經變成老生常談,因此,也許值得回想它在聖經裡被用到甚么程度。耶穌描述的兩條道路是最生動的用法(太七13~14)。早期的基督徒並未利用『基督教』這詞語︰他們稱之為『這道』(例如徒九2)。我們人生之歷程是走在一條選對或選錯的路程上,它指引我們到一個特定的目的地。我們最好經常問問自己,我們的目的地到底在那裡,我們的道路是否聖經指示的那條路。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