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六章

逾越節(十六1~8)

在舊約許多地方可以找到指導如何遵守古代以色列三個主要節日的律法(出廿三14~17;利廿三章)。顯然這些節日被認為非常重要,申命記中那條關于獨一聖所的律法更加強了這些節日的重要性,因它規定這些節日必須前往朝聖(16節)。福音書裡記載耶穌如何與大眾照例往耶路撒冷參加這三個節日。這三個節日(加上一些后來產生的其他節日)在今天的猶太人風俗中仍然是重要的,但是,公元七十年聖殿被毀再次改變了以色列人的特征,使他們變成在家裡和當地的會堂裡慶祝。

(一)

關于這些節日的起源一直有看很多的爭議與討論。許多爭議也圍繞 以上所列各類有關舊約經文的解釋上。逾越節的問題尤其複雜。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在較大的注釋或在聖經字典裡繼續尋求認識它們。

學術界興趣的重點在于這個春季的節期(在亞筆月或叫尼散月裡舉行,剛好是我們的日歷的三和四月)所包含的兩項儀式,另外有兩個與它有關的名稱︰叫逾越節(1節),同時也叫『除酵節』(16節)。前者基本上是指每年在一個特別的晚上(4節)所獻的一只祭牲(2節),獻完祭牲跟 有宴會(7節);而吃無酵餅則是長達六日的一個禮儀,到第七日接 有一個嚴肅會(8節)。關于這兩個儀式原本是否完全分開,而且毫無關連,學者有不同的意見。不論情形如何,在申命記裡,這兩者是互相隸屬、互相連接的。藉 這個連接,應當注意的是,逾越節次日早晨,必須回到帳棚去的訓令,可能同時包括了家裡和帳棚(或住所),因對于住在一個遙遠地區的以色列人而言,從耶路撒冷回家的路程有可能要走許多天。

這種春季裡的節日極可能聯結 數個主題,其中之一無疑是農業;注意,其他兩個節日也具有農業上的意義(9~15節)。然而,很可能這裡所強調的不是上帝每年的祝福(如春季裡的生長及對收成的應許),而是 對以色列人所施最大的恩惠──救他們脫離埃及,這個拯救使他們成為最重要的一個民族。逾越節的晚宴為的是使他們記起他們在埃及最后的晚宴及所有和晚宴有關的(參出十二章),無酵餅明顯不是在任何快樂心情底下吃的,因它被稱為『困苦餅』(3節,或『痛苦餅』,英文新譯本)。它也和出埃及有關(參出十二8);同時,它無疑也是對以色列人飄流曠野的一個回顧,因為當時含有酵母的餅是不可能得到的。

在第三節裡簡略但清楚地陳述了守這個每年一度的節日之目的,就是必須永遠記住上帝賜給 子民的最大恩惠。

(二)

英文中的passover(中文譯為逾越節,編注)源自出埃及記十二章十三節︰『我……就越過你們。』這話的意思是︰在埃及守逾越節之際,『我(耶和華)將饒過你們(以色列人)的性命』。這個節日的希伯來文是pesach(試比較英文的paschal),這裡有關的動詞pasach的意思是『越過』或『饒過』(出十二13)。作為獻祭的牲畜原本是一只羊,顯然申命記十六章二節擴大了選擇的范圍;這樣被宰殺的牲畜很自然被看成是以色列人生命獲得饒恕的代替,而當時的埃及人都難逃一死。因此,這裡的羊羔是一種象征;同時,面酵也是象征。根據第三節中所說,無酵是表示預備得很忽忙。然而,第四節進一步禁止在節期擁有面酵;這個教導仍然有效地應用于猶太人的家庭裡,而孩子們也加入了搜索的行列,以確定沒有留下半點的面酵在家裡。(猶太人的母親常會藏了一點面酵,為的是給孩子們去發現它,然后加以揚棄。)因此,面酵后來成為代表罪惡的象征可說不足為奇,特別因面酵能在眼不能見的情況下發生極大的作用,它能影響與它放在一起的整團面。

耶穌被釘十字架正是在逾越節的時候,很自然的,早期的基督徒看這件事絕對不是偶然的。正如古代以色列人藉由每家以一只羊羔獻祭而得免死;現在,基督徒也藉由基督一次獻上自己為祭,而從罪惡之中獲得拯救。如保羅所說︰『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基督教的複活節已經取代了猶太人的逾越節,雖然與逾越節不同,複活節同時紀念死亡和複活。猶太人的逾越節,由此看來,仍然對教會具有很大的意義。

新約中幾次用到了面酵的象征︰例如耶穌曾經警告 的門徒要謹慎防備宗教人士的邪惡(太十六6)。在繼續論到基督是我們『逾越節的羔羊』時,保羅敦促基督徒不要藉 任何每年的儀式或慣例來『守這節』,不論這些儀式是多么感人;而要以根除像是自夸和惡毒等舊酵,來守這節(林前五6~8)。一般而言,他更加關切的是他所帶領信主的人每日的生活如何,遠勝于守聖節本身。

歡樂和慷慨(十六9~17)

第二個節日是在逾越節后約七個星期,稱為『七七節』︰五旬節(Pentecost)或聖靈降臨節(Whitsun)是我們較熟悉的名稱。這種粗略的計算製度為的是適應一個未有固定日歷的農業社會。無疑的,這是一個與農業有關的節日,是大麥收成結束后的標記,而必定是人人皆知,且是人人都了解的節日,不需解釋。到了后來它和西乃山頒布律法的事連在一起。

『住棚節』(13節)是一個秋收的節日,也叫『會幕節』(或Succoth)。棚是由大小樹枝製成的,以色列人被吩咐要住在棚裡歡樂七日(參利廿三39~43)。申命記再次認為沒有必要詳細說明這個節日的細節或目的。

這些節日主要的雙重目的,明顯是要感激上帝在每年收成裡對 子民豐富的供應。這個沒有陳明的事實為這一段裡的勸告提供了邏輯的推論,即必須同樣對上帝及對以色列同胞表現出慷慨和豪爽。沒有人空手上耶路撒冷(16節);申命記並沒有訂下固定的捐獻,只是要求『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17節)。責任是落在男人,即一家之主的身上(16節),但是每個人都可獲得好處︰全家人,田裡的工人,寄居的外邦人,利未人(他們此時急需仰賴慈善的捐獻),以及孤兒和寡婦(11,12節)。因此,整個社會每年都從這三個朝聖的節日裡獲益。

除了吁請要慷慨外,本段也講求崇拜的人要歡樂(11,14,15節)。敬拜上帝並不是履行一些無生氣的儀式,也不是要求付出很大的自我犧牲,更不用說預備上耶路撒冷是麻煩的事了。相反的,它是全國每個家庭中每人都高興的一件事。在回教世界裡,每年前往麥加朝聖都帶給信徒極大的歡樂,並且還促進了他們兄弟之間的情誼,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公元七十年猶太人的聖殿被毀,這事破壞了各地猶太人的朝聖中心,但他們的許多節日至少還保留了歡樂的氣息,並且還加強了地方社會的統一。對基督徒而言,聖誕節可能是最令人感到快樂的節日;但是,慷慨多么容易只局限于個人的家裡,卻忘了它促進基督徒之間兄弟情誼的意義。積極地回想上帝賜給我們實際的福氣能刺激慷慨和喜樂(參12,17節)。

正義(十六18~20)

在西方讀者看來,這三節好象是轉了題目,打斷了各段有關宗教禮儀的討論,轉而簡略地討論律法的實際應用。但是,在古代的世界中,律法和宗教是十分緊密相連的──正如整卷申命記所顯示的那樣。事實上,這一小段談到的是關于那條主張獨一聖所的律法所產生的另一個副作用。地方性的聖殿不只是作為崇拜的地方,同時也是法庭的所在;當申命記宣告作廢所有耶路撒冷以外的聖地時,其結果可能使得一般國民斫喪了正義(20節中的重要用語)︰長途跋涉到耶路撒冷去爭取合法的權益或對控訴進行辯護,將是既困難、花費又昂貴的事。因此,法官和其他宮庭的官員奉命駐守于原有聖所的各城中。從這裡,我們再一次看見申命記從未忘記一般老百姓的福址。這項法律職責的重新分配,也減輕了皇帝在訴訟的事上所扮演的角色。

這條法律與宗教的分開(因新任官員也許是按世俗的職稱)似乎可能使正義的素質受損,完全靠法律業務獲取收入的專業審判官,比聖所中的官員更容易被賄賂(從一些先知口中可以清楚知道,在以色列中,法庭的受賄和腐敗是個問題,參賽五23;摩二6)。因此,十九和二十節立了一個可作依循的標準。十九節是消極的,警告要防備有可能導致枉屈正直的主要途徑。二十節設立了至公至義為目標,一個要達到的目標──同時要講給全國人民聽,就像講給審判官聽一樣;結尾時則暗示一個威脅,就是一個不公不義的國家將會喪失他們的土地。盡管律法和聖所分了家,但律法卻沒有和上帝的標準分開;上帝至終要審判那些審判官。

如何才是合法及如何才算公平,這兩者很容易被混為一談。現代的政府憑他們自己的意念製定新法律,有些好,有些則不好。當然,一種律法體系理當不為腐蝕,如十九節中所強調的那樣;但是,律法本身有時候是不公平的,因此牢記合法與公平之間的區別是很重要的。絕對的公平是上帝的標準,這是非因為理論上的要求,而是因為上帝顧念每一個別的人。無論是在何處覺察不公平的行為,上帝的子民都應當對它深表關切。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