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一章

【申十一11】「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

我們需要山和谷。山使雨水匯集谷中,使地肥沃多結果子。山對于我們的屬靈生命也是這樣。山一般的難處,原是催趕我們到施恩座前去得有福的甘霖的。我們所厭煩的山境,反使我們得福。多少人因為厭煩山谷的辛苦,貪戀平地的舒服,因此受風霜的摧殘,倒斃在山下的平地,埋藏在黃金色的沙中。但神的山是 子民的保障﹗─《荒漠甘泉》選


依靠上帝(十一1~17)

最后這一章勸告排在十二至廿六章之律法陳述之前,清楚地是對那些親身體驗出埃及和經歷飄泊曠野的人所說的話(2節);但是,這裡的教訓當然針對的是往后所有時代裡的人(參19節)。一至十七節包含一個歷史的教訓和一個地理的教訓;細心觀看以色列的近代歷史以及巴勒斯坦的地理,將從上帝本身領受指教(見英文標準修訂本2節的注腳。編者注︰英文把『我不是和你們的兒女說話;因為他們不知道,也沒有看見』當作2節的注腳)。從歷史中吸取的教訓純粹是上帝的大能,表現于那些具有毀滅性的行動裡。當埃及人試圖對抗以色列人時,他們嘗盡了苦頭;這裡引証的是各樣的災難(出七至十二章)以及出埃及這件事本身(十三至十四章)。大坍和亞比蘭的故事(連同一個叫可拉的利未人的故事)在民數記十六章中提過,他們反抗摩西的權威,想要領導以色列走回頭路──離開巴勒斯坦返回埃及。因此,他們也像法老一樣,企圖阻撓上帝對 子民的計畫的實施。在歷史的教訓中,重新提出保証;沒有任何東西與任何人,能夠阻止上帝在應許之地對 子民的計畫。

這裡提到那地(8節),接 就描述了它的地理,或更確切地說,是與埃及地的對照(10~14節)。埃及地主要由長而平坦的尼羅河流域組成,它的降雨量微不足道,因此,利用尼羅河河水灌溉是農耕的方法。相反的,巴勒斯坦多山的地勢,只有少數的河流或溪流,它的出產完全依賴雨量;十四節指出在降雨方面的典型,就是下秋雨和春雨。這裡暗示,在埃及,只要一位農夫勤力一點工作,更澈底些灌溉,他就一定可以有更多的土產收獲;但是,在巴勒斯坦,農夫除了信靠上帝賜下雨水給他以外,就無其他選擇了。然而,農夫另一個選擇卻是轉向迦南人豐產之神帶來豐收的儀式,這正是本段警告要加以防避的危險(16節)。

本段不可以造成一個概念,以為上帝賜雨水給虔誠人,不給壞人(其實,太五45反駁了任何這一類的想法);在任何國家裡,好人和壞人都是混合在一起的。這裡的教訓,更確切地說,是指以色列人的整個未來依賴于那位同時掌握 歷史和氣候的上帝。而上帝子民的幸福則有賴他們對 的回應。因此,本段重複地呼吁要愛上帝,並且要順從 (1節),同時警告不要對 的愛或他的能力缺乏信心。

在我們現代的世界裡,對歷史的一般態度,是認為歷史是不明朗或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傾向于認為天氣和氣候的狀況,純粹是自然力和機械的產物。除非我們在這二者中肯定上帝的作為,否則我們距離分享舊約或新約作者們的信心甚遠。

地理上的詳情(十一18~32)

在這個詳盡法典的前言的最后一部分裡,很少完全新的內容。絕大部分都是先前的主題的重述和重新強調,這樣,沒有讀者能夠忽視這些律法的重要性。這些律法必須成為以色列人生活的一部分,確實是極為首要的,永遠不可忘記和忽略,並且要忠實地將它們一代傳一代。這裡再一次強調在聖地的成功和幸福,是依賴對上帝律法是否忠實而定的。但廿四節提到的地理資料是新的;這裡提到的邊境地區遠比以色列本身的國土寬大得多(見下圖申命記時代的以色列)。這些邊界地區事實上是主要的地理交界︰南邊和東邊是不毛之地;西邊是地中海;北邊是黎巴嫩的 山;東北邊是幼發拉底河的北部(在敘利亞,不是美索不達米亞)。因此,這一節是說,在這些天然的界限之內,沒有任何成就是不可能的。在實際的歷史上,大 在十世紀建立起來的王國接近這個領域,但這王國沒有延續多久。這個信息真正的目的是為了那些在六世紀歸回的被擄者,他們回到一個狹小、衰弱和卑微的猶大地;但是,如果他們現在遵守上帝的律法,未來就能改變。新約藉 『上帝的國』和『永生』等片語,將這些對領土的應許轉化成一種屬靈的遺產(參彼前一4)。

申命記時代的以色列

本章最后一段也提到新的地理細節,其中提到了以色列國正中央的兩座毗鄰的山,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29節)。參考三十節所描繪這兩座山的那張詳盡的地圖,對我們而言有點難以理解,但是,我們卻知道它們精確的位置;兩座山各在古代重要城市示劍的一邊。這兩座山和定期在那兒舉行的一項儀式一同被提及︰其中一次舉行這項儀式的描述記載在約書亞記八章三十至卅五節裡。它是更新聖約的一項儀式。它的一個特式是對以色列會眾宣讀『律法書上一切所寫的』(書八34)。基利心山肥沃的山坡,被象征性地描寫為那些遵守律法的人所蒙受的福(27節);而貧瘠的以巴路山,則是代表臨到悖逆者身上的咒詛(28節)。在許多方面,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的聖約,類似古代國與國之間的條約(或更精確地說,是他們的君王之間的條約),一條條的祝福與咒詛是這類條約中例常的部分。上帝要求 的子民對 忠貞,不亞于一國有權期待另一國表示的忠誠。

申命記廿七和廿八章再次論及這兩座山,以及一系列頗長的具體而明確的咒詛與祝福。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