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十16】「所以你們要將心裡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 頸項。」
『除掉』原文作『割禮』,就是把心裡的污穢割出來丟掉(參申卅6)。── 倪柝聲
這本小注釋書的讀者可能會對九章廿二節所列的地名感到陌生,並且發覺很難說出在每一地點發生過甚么事;但是,很明顯,申命記的作者殷切期望他的讀者立刻知道他的意思是甚么。他是指 眾所周知的事件。在他備拉(參見民十一1~6),以色列人大大抱怨曠野裡的艱辛,並且回想在埃及的奢華,而不是在埃及為奴﹗在瑪撒(出十七1~7),當缺水的時候,他們對摩西表現出同樣的背逆。在基博羅哈他瓦(民十一7~34)他們實際上拒絕了上帝所賜那神秘但能令人滿足的嗎哪。發生于加低斯巴尼亞(23節)的事,在一章十九至四十六節裡已經說得更為詳細。不必多加詳說,申命記中這篇講章已能夠指出,以色列人在西乃──何烈山對待上帝的態度的本身,並非一種年輕不成熟之表現──是能夠迅速克服的表現,而是一種根深蒂固和持續不斷的悖逆心在作祟(24節)。在新約裡,司提反所說那篇很長的演說(徒七章),回顧了以色列人許多世紀的歷史,刻畫出一個硬 頸項的民族困擾的圖畫。
像這樣的歷史回顧是否公平?歷史畢竟是複雜的,而且是多方面的。不管能列舉的是如何有限,每一個國家都可指出自己一些值得驕傲的時刻、勝利與成就。但事實是各國典型地只記得輝煌的時刻;少有國家紀念失敗﹗因此,這一類的回顧幫助人們填補了過份挑選的記念。同時,更重要的問題是,在一個國家的歷史上,那些事件才是典型的呢?以色列的特征應該被描述為對耶和華忠誠還是悖逆?申命記無疑對這個問題至少可作為答案﹗對這位聖經作者在教會歷史上究竟會選擇那些事作為基督徒行為的典型──殉道者的血,還是宗教改革時期殘酷的戰爭呢?對此我們只能驚訝﹗
當然,本篇講章的要旨不是在給古代的以色列尋找正確的類別;更確切地說,它是在呼吁著者當時代的人檢討自己,而非檢討他們的祖先。只要上帝的子民能夠摒除任何自滿,而且愿意面對他們不愉快的事實,他們始終有一條回路──或更確切地說,有一條向前走的路。其實,這一段裡並沒有說到以色列方面任何有關悔改的事。所強調的仍是摩西身為一位代禱者所作美好的服事,和盡管發生了那么多的事,上帝仍然愿意賜福給 自己的子民。
本段以重製兩塊法版(十1~5)作為結束,象征聖約的重建。這一段有一個雙面的教訓。一方面,以色列人可能得到鼓舞。因為上帝和他們立約, 對他們的愛是穩固的──『現今還在那裡』(5節)。另一方面,聖約的實際象征包含了十誡(4節),他們也要將它牢記在心裡──現今還在那裡,聖約之下的人民必須留意,而且要去遵守。
十章一至十一節的主要目的是描述西乃聖約的更新,這是在第九章中概略敘述以色列人的罪和摩西的代禱之后所發生的事。這一段中插入的一小段(6~9節),似乎阻礙了流暢的敘述;標準修訂本明智地將這些經文加上了括號(編者注︰中文和合本亦然。)然而,這裡有一個相關的主題,我們可以將其看成是對祭司的安排。正因它們所包含以及所代表的是那么重要,物體的法版必須仔細地加以保存和照顧,以及運送(直到最后把它們存放在所羅門聖殿中為止)。因此,一至九節簡單地說明了安排這些無比神聖物品的事項︰一至五節描述了裝法版的器具──一個用皂莢木(一種既硬又耐用的木頭)作的木柜,它在舊約裡通常叫約柜(8節);六至九節提到被指派管理約柜和石版的神職人員。六至九節中的細節是引自民數記二十章廿二至廿九節和卅三章卅一至卅三節,其中稍作了修改。亞倫后裔和利未人,這兩種人許多世紀以來共同履行以色列人的祭司職務,他們的角色有上帝的認可︰神聖的約柜也是上帝自己所命定的(1節)。沒有任何東西是偶然或是隨意特設的。(見十八1~8進一步對利未人的討論。)
明顯的,這些經文強調法版顯著的重要性;相對之下,聖柜和祭司職員占了一個從屬的地位。事實上,祭司與利未人當然有許多其他的任務;而約柜在以色列人的宗教裡也有它本身特有的角色。它象征了耶和華的寶座,成了上帝肉眼不能見之同在的可見象征;出埃及記廿五章十至廿二節描述了它華貴的裝飾。(許多人認為在曠野裡到處被搬運的約柜,遠不及日后停放在所羅門聖殿裡的約柜來得講究。)對于這個聖物原始的作用和目的,學者中一直有諸多的討論,它無疑是以色列人聖所中最寶貝的聖物。無論如何,申命記極可能是要以色列人注意約柜中所包含的上帝的話,過于注意約柜本身。約柜很容易變成一種魔術般的物件,誘使人作迷信的崇拜;它真的可能變成一個替代的偶像。但是,聖約講得全是關于遵守所記錄下來上帝的希望,而不是關于對木柜的崇敬。
禮儀的危險(所有教會都有他們的儀式﹗)是︰象征可能變成上帝的一個代替物──或更壞的是,我們可能變得對那些象征很虔誠,以致我們沒有時間或意愿去傾聽上帝所說的話。
在思考了許多的往事之后,尤其是那些圍繞 西乃山所頒布律法的事件,作者突然轉而說到他當日的時代︰『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甚么呢?』這在當時(現在也如此)是一個很適當的問題,而且提供了答案。十二和十三節列出了五項要求︰上帝的子民應當敬畏 、愛 和服事 ,他們應當『遵行 的道』以及遵守 的誡命。這五項中的第一項──敬畏──主要指的是一種崇敬的態度,而非恐懼,因為上帝愛以色列人(15節),不希望他們受傷害。因此,崇敬和愛是上帝所期待的態度;這些最能在禮拜(即崇拜)以及順服中看出來。遵行上帝的話是一個概括性的觀念,它實際上包含所有其他的要求。二十和廿一節以不同的用語加以証實。這些請求︰『 是你所贊美的』,實際的意思是『 是你贊美的對象』,這是進一步在呼吁不要忽略了對 的崇拜。
十四和十七節表現出上帝可畏的偉大,不是為了驚嚇他們,而是要使他們對全能的造物主會『專心』地愛以色列人感到驚訝,特別是對聽或在讀這些話(15節)的那時代的人。十七節強調了上帝的公正無私;這點清楚地說明,以色列人不可以將上帝選他們作 的子民理解為是一種偏愛。然而,作者在這裡想到的是個人而不是國家;上帝同樣地關心 富人和窮人。孤兒和寡婦在古代近東通常是很苦命的,外來的移民(寄居者)在世界各地仍然容易被看成是二等的公民。現在,我們見到另一個要求︰以色列人在面對社會中窮人時,要效法他們的上帝(18節以下)。事實上,這裡有雙重的動機︰他們對軟弱與窮困者有一個責任,這不只是因為上帝立了榜樣,同時也是因為他們自己以前在埃及的經驗的緣故。令人驚訝的是,那些在社會中出了頭(或富裕)的人,多么經常忘記或者甚至輕視那些較為不幸的人。對這樣的人耶穌說過一個信息︰在馬太福音十八章廿三至卅五節的比喻中對寬恕的問題有切題的論述。
這一段中進一步的挑戰也不可忽略,就是十六節中所呼吁要接受內心的割禮。割禮在摩西時代已經是一種古老的風俗(見創十七9~14),在隨后的許多世紀裡,它可能被人嚴格地遵守,但卻失去了真實的意義。申命記似乎將它解釋為表示委身接受一個痛苦的手術(為很幼小的嬰孩施行之手術);十六節說到虔誠的猶太人並不以小男嬰的割禮為滿足,而是要謙卑地順從上帝的心愿,使之成為他生命的一個特征,即使付出一些代價或令自己感到不快,也在所不惜。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