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至高者管教世上的君王
壹 尼布甲尼撒王的第二個夢
「我尼布甲尼撒安居在宮中,平順在殿內,我作了一夢,使我懼怕︰我在床上的思念,並腦中的異象,使我驚惶;所以我降旨召巴比倫的一切哲士到我面前,叫他們把夢的講解告訴我;于是那些術士,用法術的,迦勒底人,觀兆的,都進來,我將那夢告訴了他們,他們卻不能把夢的講解告訴我。末后那照我神的名,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來到我面前,他裡頭有聖神的靈,我將夢告訴他說,術士的領袖伯提沙撒阿,因我知道你裡頭有聖神的靈,甚么奧秘的事,都不能使你為難,現在要把我夢中所見的異象,和夢的講解告訴我;我在床上腦中的異象是這樣;我看見地當中有一棵樹,極其高大,那樹漸長,而且堅固,高得頂天,從地極都能看見,葉子華美,果子甚多,可作眾生的食物,田野的走獸,臥在蔭下,天空的飛鳥,宿在枝上,凡有血氣的,都從這樹得食;我在床上腦中的異象,見有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大聲呼叫說,伐倒這樹,砍下枝子,搖掉葉子,拋散果子,使走獸離開樹下,飛鳥躲開樹枝,樹株卻要留在地內,用鐵圈和銅圈箍住,在田野的青草中,讓天露滴濕,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使他的心改變,不如人心,給他一個獸心,使他經過七期;這是守望者所發的命,聖者所出的令,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這是我尼布甲尼撒王所作的夢」(但四4~18)。
這是令尼布甲尼撒王懼怕又驚惶的夢。這一次的夢和第一次的夢大不相同;第一次的夢是關連到整個外邦人時期的夢,但這一次的夢是直接說到尼布甲尼撒將要遭受的處罰;若是僅僅夢到大樹,或許不易領會,但加上守望者所發的命令,就不難察知,這夢是直接指明尼布甲尼撒自己的遭遇;巴比倫的哲士們本來最善于謊言亂語,胡編故事,自圓其說,但這一次他們不敢,因為無從說吉語,只能說凶言,而且必須指出王逆天行事等;逆耳的話,易遭滅門之災,只好推說不能解夢。正如古時亞哈王定意要去和亞蘭王爭戰,攻取基列的拉末時,除了真正的先知米該雅說實話以外,其余的人都編造謊言齊聲說吉言(王上二十二)。但那時亞哈王並未作了將要陣亡的夢;所以那些假先知才敢隨便編造謊言,胡說吉語。至于尼布甲尼撒王本人,我信他心裡有數;因為在他的時代,只有他是權勢及全地的執掌國權者;所以他才會懼怕又驚惶•只是他不敢面對現實,希望另有對他有利之解釋而已。
第一次作夢時是尼布甲尼撒王在位第二年,也就是主前六○三年。但這一次的夢,可能至少相隔三十四年,就是尼布甲尼撒王年老的時候,在那以前,尼王一直馬不停蹄地東征西伐(根據歷史記載,尼王于主前五八八年設大本營于利比拉,開始圍攻猶大國;又于主前五八七年圍攻推羅,歷時十三載于主前五七四年始滅推羅;主前五七二年率軍入侵埃及;主前五六八年再度進攻埃及);在此其間根本抽不出有七期之空擋時間,此后的戰事記載則已失,無稽可查。尼布甲尼撒崩于主前五六二年,其子以未米羅達繼王位登基(耶五十二31)。所以主前五六八年至五六二年之六年期間,最有可能是他第二次作夢之事發生時。但是作了夢之后過了十二個月才被趕離開世人七期,聰明複歸之后又複王位,所以若把七期解釋作七年則超過八年以上,無法符合上述的空擋期間。因此七期之說,很可能是按照當時巴比倫人的習慣,把一年分為冬夏兩期,七期共為三年半之說,較為可靠。
貳 但以理為王解夢
「王阿,這漸長又堅固的樹就是你,你的威勢漸長及天,你的權柄管到地極;王既看見一位守望的聖者從天而降,說,將這樹砍伐毀壞,樹株卻要留在地內,用鐵圈和銅圈箍住,在田野的青草中,讓天露滴濕,使他與地上的獸一同吃草,直到經過七期;王阿,講解就是這樣;臨到我主我王的事,是出于至高者的命;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被天露滴濕,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守望者既吩咐存留樹 ,等你知道諸天掌權,以后你的國必定歸你」(但四22~26)。
巴比倫帝國由于尼布甲尼撒王的雄才經略,成為有史以來最大的國家,其版圖之廣大,東至印度,西至小亞細亞,及歐洲的東南部,南至埃及,呂彼亞等整個非洲的北部,加上波斯,猶大,以東,敘利亞等諸國都是巴比倫帝國的屬地。尼王喜好興土木建築工程,把巴比倫城建成既宏偉高大,堅固又華美達到威榮之顛峰;城牆方形,共長六十英裡,每邊十五英裡,高三百英尺,厚八十英尺,基深三十五英尺,皆以一英尺見方,厚四英寸的磚築成。城牆上有二百五十處堡壘及警衛室,銅門一百個,城牆之外有寬而深之護城濠。城內有宏大的馬達克神廟,以堅固的內城形成王宮,有游行大道,有古代七大奇觀之一的空中花園。伯拉河流經城內,兩岸皆築有磚牆,以渡船相通。另有一大橋架于石堤之上,長達半英裡,寬三十英尺,兩端附設吊橋,夜間收起,斷絕橋梁交通。河底有隧道,寬十五英尺,高十二英尺。工程之大,華麗,令人嘆為觀止。
參 但以理的諫言
「王阿,求你悅納我的諫言,以施行公義斷絕罪過,以憐憫窮人除掉罪孽,或者你的平安可以延長」(但四27)。
巴比倫國的興隆是出于至高者的旨意。因為以色列人墮落到極點,與外邦人完全同流合污,敬拜外邦人的假神,鬼魔;神雖然再三差遣 的眾先知警戒他們,希望他們回頭,悔改,歸向耶和華神,但他仍然硬著頸項,不肯悔改,越發犯罪,惹神的憤怒,因此神不得已,興起尼布甲尼撒王,藉他的手管教懲戒 的子民。既是出于神的安排,所以神說,「我必召北方的眾族,和我仆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這地,和這地的居民」(耶二十五9)。從成全神旨意這方面來說,尼布甲尼撒王是神的仆人;所以他戰無不勝,「因王與軍兵是為我勤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結二十九20),「我必使巴比倫王的膀臂有力,將我的刀交在他手中...我必扶持巴比倫王的膀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結三十24~25)。經過但以理多次的啟蒙開導,尼布甲尼撒王早已知道,耶和華神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 是至高神。他本來應該敬畏神,謙卑俯伏在神的手下,秉公行義,善待神的子民;那就更加蒙神祝福。可惜,功名成就太大,被榮光敗壞了他的智慧,心高氣傲,靈也剛愎,甚至行事狂傲,可能也惡待了以色列人,所以神就定意要懲誡他。正因但以理知道神作事公義的法則,也認識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有豐盛的慈愛,所以向王諫言,能以改過自新,或者神后悔不降所說的災,使他的平安可以延長(參照拿三5~10;王上二十一27~29)。
肆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過了十二個月,他游行在巴比倫王宮裡,他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么」(但四29~30)。
尼布甲尼撒王可能聽了但以理的諫言,收斂狂傲的態度,謹慎行事,因此,神未曾立刻懲罰他,他的平安延長了十二個月。可惜他未能像昔日的尼尼微王徹底改過;尼尼微王聽到神藉約拿的滅城警誡,立刻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甚么,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或者神轉意后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至滅亡,也未可知。于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 就后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拿三)。十二個月是尼布甲尼撒王能約束自己的最大限度。過了這個限度,他看到巴比倫京都的宏業,自高自大的故態複發,忘記了神的恩典,忘記了神是大而可畏的神,他馬上升高自己要與至高者同等(賽十四12~15)。他立刻宣告他自己的大能大力,威嚴榮耀。受撒但玷污敗壞過的人性真是無能之至。他勝不過撒但藉著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並今生的驕傲之試探。
伍 神的懲罰
「這話在王口中尚未說完,有聲音從天降下說,尼布甲尼撒王阿,有話對你說,你的國位離開你了;你必被趕出離開世人,與野地的獸同居,吃草如牛,且要經過七期;等你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當時這話就應驗在尼布甲尼撒的身上,他被趕出離開世人,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頭發長長,好像鷹毛,指甲長長,如同鳥爪」(但四31~33)。
箴言說,「驕傲來,羞恥也來」(箴十一2)。那狂傲的話尚未說完,神的懲罰馬上就臨到,正如希律王不歸榮耀給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罰他;他被虫所咬,氣就絕了(徒十二23)。不過神在尼布甲尼撒王身上所作的乃是管教,不是處死;所以他得了癲狂喪心病,以為自己是牛,于是吃草如牛。尼布甲尼撒這棵高大頂天的樹是被砍下來了;但是神對他仍有憐憫,未曾挖掉樹株,所以仍有複原的機會。沒有人可以竊據神的榮耀,「那狂傲的人,正心裡妄想,就被 趕散了。 叫有權柄的失位」(路一51~52),這就是神的管教,機會教育。
陸 學了功課,認識神
「日子滿足,我尼布甲尼撒舉目望天,我的聰明複歸于我,我便稱頌至高者,贊美尊敬活到永遠的神, 的權柄是永有的, 的國存到萬代。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為虛無,在天上的萬軍,和世上的居民中, 都憑自己的意旨行事;無人能攔住 手,或問 說,你作甚么呢。那時我的聰明複歸于我,為我國的榮耀威嚴和光耀,也都複歸于我;並且我的謀士和大臣,也來朝見我;我又得堅立在國位上,至大的權柄加增于我;現在我尼布甲尼撒贊美尊崇恭敬天上的王,因為 所作的全都誠實, 所行的也都公平;那行動驕傲的, 能降卑」(但四34~37)。
尼布甲尼撒王藉著已過的但以理替他解夢,以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三人抗王命不拜金像,被扔進烈火的窯中,蒙神保守,毫無損傷等的神跡,屢次受了教訓,使他認識,真神與巴比倫宗教的假神之不同,但他只是承認「你們的神,誠然是萬神之神,萬王之主」(但二47),或是「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但三29);神並沒有成為他自己的神。但經過這一次他自己所受的管教,神成了他的神,成了他的至高者,不再是客觀的神,而是很主觀的神。尼王的晚年很可能從這一次的教訓中,真的學了功課,認識神,敬畏神,不再狂傲行事,憐憫窮人,特別是善待被擄之猶大人。過不久,尼布甲尼撒王逝世,其子以未米羅達繼王位之后,馬上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提他出監,又對他說恩言,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給他脫了囚服。他終身常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王賜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賜他一分,終身都是這樣(王下二十五27~30)。以未米羅達善待被擄之猶大王,很可能是受了尼布甲尼撒王改過自新的影響,也許是出于他的遺命。── 黃共明《但以理書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