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三1】「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複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文意注解 「所以,」表明下面第三、四章的勉勵,是基于前面第一、二章的真理;生活上的教訓,永遠是建立在真理的根基上。
「若真...就當,」不是懷疑或假定,乃是照理應當。
「與基督一同複活,」指一個真信主的人,必然會經歷生命的改變,向罪和世界已死,向神和屬靈的事則複活過來。
「就當求在上面的事,」『求』指追求,要求,尋找;這話表明追求上面的事,乃是一個新生的人所該有的生命表現。『上面的事』指屬天的、屬神的、屬靈的事。
「那裡有基督...」意即『上面的事』不是別的,乃是關于基督的事;基督乃是一切屬天事物的內容與實際。
「坐,」表示已經完滿達成神的旨意而安息了。
「神的右邊,」表示尊貴、榮耀、有權柄的地位。
話中之光 (一)真信徒乃是屬天的人,自然應當尋求上面的事。
(二)信徒既因基督而得救,也當以基督為我們今后追求的目標。
(三)財寶在那裡,人的心也在那裡(太六21);信徒若真以天上的基督為至寶,自然就會追求上面的事了。
(四)基督徒的生活,首在注視升天的基督,並以基督作一切供應的源頭。專一的注視複活升天的基督,是信徒在地上行走的頭一個秘訣。
(五)主耶穌已經升入高天,坐在至大者的右邊,長遠為我們代求(來七25);我們也當時常坦然無懼的進到施恩的寶座前(來四14~16)。
【西三2】「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原文字義 「思念」使心傾向,把心思放在。
文意注解 「思念,」原文是現在進行式,表示要繼續不斷的思念;人所經常思念的事,自然是他心目中看為最重要的事;並且思念會影響人的行動,所思念的若是正當的事,則所行的也會是正當的事。所以保羅在此指出︰人若要追求在上面的事,首要乃在「思念上面的事」。
「不要思念地上的事,」不是說完全不要思想到地上的事,乃是說不要經常以地上的事為念,更不要看地上的事過于上面的事。『地上的事』指世俗的、物質的和屬情欲的事,也指生活所需的事,這些事的本身不一定是罪。
保羅似乎在暗示︰第二章所描述的那些異端教訓和規條,是屬于地上的事。
話中之光 (一)信徒與一般世人最大的不同點,乃在于思想觀念的歧異;世人認為重要的事物,我們可能不屑一顧。
(二)心思屬天,然后生活才會屬天,反則反之;信徒在世上,若要常過得勝的生活,就必須常思念上面的事。
【西三3】「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
原文字義 「生命」靈命(zoe);「藏」埋,暗置,不顯露。
文意注解 「因為,」一詞說明信徒應當思念『上面的事』的理由。
「你們已經死了,」意即信徒不再是從前的人了,因為從前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信徒與基督同死並不就了了,接著是要與基督一同複活(弗二6),藉重生得著屬神的生命;這一個重生所得的生命,在世人面前,乃是一件不能看到、摸到或領會到的事,故以『藏』字來形容。
「藏在神裡面,」意即這生命是一個隱藏在神領域裡的事,是一個完全屬神的奧秘。
話中之光 (一)世人看不出基督徒的生命與一般世人有甚么分別,因為基督徒屬靈的生命是隱藏的。
(二)生活是生命的流露;生命雖是隱藏的,但依然能藉著生活表現出生命的性質來。
(三)信徒應當把神的生命活出來,為主作榮耀的見証;今天世人因為看不見基督徒裡面神生命的奧妙,難怪他們常會譏嘲、輕視我們。
(四)信徒既已與基督一同進入了人生更高的境界,因此我們的行事為人也當提高到更高的水準。
(五)我們的生命既然是「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就我們應當與基督一同活在神的裡面,以神為我們生活的領域。
(六)神是在天上,故凡是藏在神裡面的人,應當是活在天上的人,而不可再『思念地上的事』(2節)。
(七)我們的生命乃是隱藏在神裡面的生命,所以我們的生活也該是一個隱藏的生活;凡憑這生命而活的基督徒,他們所作的許多事乃只被神知,而不為人所知。
(八)真基督徒不宣揚自己,不推荐自己;他們乃是宣揚福音,推荐基督。
【西三4】「基督是我們的生命, 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 一同顯現在榮耀裡。」
原文字義 「生命」靈命(zoe);「顯現」露出來。
文意注解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指基督自己活在信徒的裡面,成了信徒靈命的本質、根源、供應和維持。
「顯現,」指主的再來(提前六14;提后四8;多二13;彼前五4)。
「你們也要與 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指基督是信徒的生命這一件事,現在在世人眼中是隱藏的,但當主再來的時候,信徒要跟 一同顯現在榮耀裡(羅八19;帖前四16~17;帖后一7~10;彼前一13),屆時,這生命要在信徒身上完全顯明出來,那時,我們必要像 (約壹三2),一般世人也才看得出這生命的真相。
話中之光 (一)凡有神兒子的,就有生命;沒有神兒子的,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
(二)基督不但尊榮在天,是信徒思念的目標(1~2節); 也實際地住在信徒的裡面,是我們享用的豐富。
(三)「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說出︰ 是我們一切供應的源頭,一切生活的動力。
(四)時時刻刻思念主,是等候主再來的最好方法。
(五)今天雖是我們隱藏並受苦的時候,但有一天卻要與基督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我們的盼望不是在今天,乃是在將來。
(六)基督在我們裡面的生命,是一個會「顯現」出來的生命;所以我們雖然不顯揚自己,我們裡面的生命卻會自然而然地顯揚基督(林后二14)。
【西三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原文字義 「治死」處死,使成死尸;「淫亂」娼妓行為;「污穢」不潔;「邪情」肉體的欲念;「惡欲」叫人受苦害的欲念;「貪婪」想要更多,不滿足。
文意注解 「要治死,」原文是命令式,表示這是信徒該遵行的責任,也表示這需要信徒運用意志來執行。
「地上的肢體,」一指身體的生理與飲食需求,對此,信徒必須『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叫身體的需求受到約束;『地上的肢體』又指被私欲敗壞了的舊人(弗四22),對此,信徒必須『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不容罪在身子上作王,也不將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六11~13;加五24)。
「就如,」表明本節所列舉于下的種種敗德,就是出自『地上的肢體』︰
1.「淫亂,」泛指婚姻外一切不正當的性關系。
2.「污穢,」指凡會污染人的耳朵、心思、情感、信仰等的事,包括一切邪惡和不潔的欲望。
3.「邪情,」導人于亂的情欲,特別是指變態的同性戀(羅一26~28)傾向。
4.「惡欲,」指無法控製、勢不可遏抑的邪惡欲念。
5.「貪婪,」永不滿足的占有欲,包括對財物上的貪得無厭,和性欲等一切欲望的無止境的追求。
「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貪婪會引人遠離神,而追求神之外的人事物,不知不覺淪為它們的奴隸,所以說貪婪與拜偶像一樣。
異端教訓叫人要克製肉體的情欲,結果卻是毫無功效(西二23),然則保羅為甚么也叫信徒要『治死地上的肢體』呢?其分別點乃在于︰異端教訓是叫人從外面的生活行為,藉遵守規條來克製人裡面的情欲;而保羅的教訓是叫信徒藉神在人靈裡的生命,先影響到人的心思(魂),再進而影響人的肢體。異端教訓是由外向內,保羅的教訓是由裡朝外。
話中之光 (一)我們不能憑自己的掙扎努力,把地上肢體置于死地,必須靠著聖靈才能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
(二)賜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使我們不必去隨從肉體行事(羅八2,5)。
(三)十字架治死我們的天然和肉體的經歷,是注視基督,並活在基督生命裡的自然后果,也是我們摸著基督的明証。
(四)沒有摸著基督而要有十字架的經歷,必屬于人工的假冒;沒有十字架的經歷而說摸著基督,也必是頭腦的知識和道理的字句。
(五)內心貪婪的欲望是罪惡的根源(提前六10);貪婪的人遲早會被引誘離開主的,因為財物會奪去他的心、時間、甚至性命。
【西三6】「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原文字義 「忿怒」烈怒,刑罰;「臨到」降臨,來到;「悖逆」頑固,不信,不服。
文意注解 「神的忿怒,」公義的神必須維護 的公義,因此不能不對觸犯 公義的人,施以公義的報應。
「必臨到,」表示將來必要發生。
「悖逆之子,」表示他們的本性根本就是不順服神的,所以經常過的是悖逆神旨意的生活。
話中之光 (一)信徒今天若不順服神,將來也難免受神懲治。
(二)凡足以阻止我們順服神的一切東西,都得趁著今天好好對付。
【西三7】「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
原文直譯 「...你們也曾經在其中行事為人。」
文意注解 「在這些事中活著,」是指未得救之前的生活環境。
「也曾這樣行過,」是指信徒在未得救以前得罪神的行為。
話中之光 (一)隨波逐流是自然的現象,人的生活環境常會影響他們的行為;問題是︰人在一種壞的環境中生活慣了,就會不覺得其錯。
(二)人雖不必為他們的生活環境負責,卻要為他們自己的行為負責。
(三)教會在世界中,乃是濁流中的一股清流,她若不能對信徒提供良好的環境與榜樣,就會造成許多失敗的信徒。
(四)教會絕對不可與世界妥協(比方︰有些教會鑒于社會潮流,而不敢根據聖經真理定罪同性戀行為,甚至容納同性戀者,這是錯誤的。)
【西三8】「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或譯︰陰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
原文字義 「棄絕」脫去,剝除;「惱恨」烈怒;「忿怒」大怒;「惡毒」陰獨,毒恨;「毀謗」說壞話;「污穢的言語」可恥的話。
文意注解 「但現在,」與第七節的『當...的時候』相對,指如今已經信了主耶穌,成了屬天的人。
「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甚么樣的人,就過甚么樣的生活;信徒既然是屬天的人,就不能再過屬地的生活。『這一切的事』指第五節『地上的肢體』的一切表現。
「以及,」就是加上下列的種種︰
1.「惱恨,」怒氣的發作,突然爆發的情緒。
2.「忿怒,」是一種已經養成而深藏在內心的傷害性情緒。
3.「惡毒,」發乎不良的用心,蓄意預謀害人的卑劣氣質。
4.「毀謗,」對別人以侮辱、嘲笑的態度所出的惡言。
5.「污穢的言語,」沒有品格、可羞恥的話,會叫聽見的人心靈受到污染。
話中之光 (一)有甚么樣的生命,才能有甚么樣的行為;信徒若要棄絕敗壞的行為,就當憑神的生命而活,不憑舊人的本性而活。
(二)懷恨和怒氣,最容易破壞人與人的關系。
(三)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太十二34);內心對人懷恨、嫉妒、忿怒...的結果,就在口裡說出毀謗和污穢的言語來。
【西三9】「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
原文字義 「脫去」剝除俘虜裝束;「行為」用處,實行,事業。
文意注解 「不要彼此說謊,」人際關系和諧的首要因素是互信;謊言會引致懷疑和不信任,這是教會不能合一的障礙。
「因,」字表明第五、八、九等節所列舉的敗德,正是信徒所已經脫去的「舊人和舊人的行為」。舊人就是信徒未得救之前的敗壞本性,它具有三大問題︰心性邪惡、身體淫亂、言語敗壞。
「已經脫去舊人,」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是在信徒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時所已經成就的;然而這並不就是說,舊人的生命不再存在于信徒的裡面了。信徒的裡面如今有新人屬神的生命和舊人敗壞的生命,經常演出相爭、交戰的故事(羅七18~25;加五16~24)。所以,這項已經成功的客觀事實,仍須藉著信徒的合作,使之成為個人的主觀經歷。
話中之光 (一)信徒不僅是不要說那些明顯的謊言,連那些半真半假的話,甚至能給別人一種錯誤印象的話,也不應當說。
(二)說謊是舊人的行為;誠實應該是基督徒生活的一個記號。
【西三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原文直譯 「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是)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漸漸被更新而進入真知識裡。」
原文字義 「穿上」披上,把自己放進;「新人」這新鮮的;「知識」真實知道;「漸漸更新」正被換新中;「形像」形狀,模樣。
文意注解 「穿上了新人,」『穿上了』原文是過去完成式,指與『脫去舊人』(9節)同為已經完成的事實。『新人』的『新』,有新鮮、年輕之意,是時間上的新。『穿上了新人』是指信徒與基督一同複活之時,在 複活的形狀上與 聯合,以致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5)。
「在知識上更新,」『在知識上』不單是頭腦的知識,更是心靈裡對神的認識。『更新』指本質上的新。『在知識上更新』指新人生命的新陳代謝與長進,乃是隨著對神真知識的增加而同時進行的。
話中之光 (一)「穿上了新人」是指在我們的靈裡已經完成的事實,但仍未及于我們的魂和身體,因此我們必須被更新。
(二)新人的更新,主要是在心思裡的故事;所以信徒的心意需要被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
(三)信徒對神的認識越多,裡面的新人生命就越長進,外面的新人生活也越過越像主。
【西三11】「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原文直譯 「在此並沒有...惟獨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
原文字義 「不分」沒有;「希利尼人」希臘人。
文意注解 「在此,」指『在這新人裡』,或謂『在這新人的生活行動裡』。
「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指沒有種族上的差異。
「不分...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指沒有宗教上的差異。
「不分...化外人、西古提人,」指沒有文化上的差異。『化外人』指當時不諳希臘文化、不會講希臘語的人。『西古提人』有兩種說法︰一指當時居住高加索山區的野蠻凶暴民族,意即最野蠻的人;一指希臘古典文學裡的Zecothia人,是文化水準很高、受人尊敬的人。
「不分...為奴的、自主的,」指沒有社會地位(階級)上的差異。『為奴的』指己身已經賣給別人,不能隨己意往來、行事的人。
「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含意極其豐富︰
1.信徒裡外所有的不同,都已被基督取代。
2.基督是信徒外面的彰顯,又是信徒裡面的豐富。
3.基督是信徒裡外所需的一切,得著了基督,就得著了一切。
4.基督在信徒的環境和心裡運行,使信徒能藉外面的事物和裡面的帶領來經歷 。
5.一切都是為著基督,也都歸于基督。
話中之光 (一)基督之外的一切人事物,都無關緊要;最要緊的是,基督在我們身上是否得著了所有的地位?
(二)信徒從前那些身份、背景、教育程度、生活習慣的不同,不容許帶進教會生活裡面,因為這些都與新人的性質不符。
(三)教會若是在基督之外,讓任何人事物、道理、教訓、作法、製度,占據相當的地位,就表示教會已經變了質,失去了教會的實際。
(四)在新人裡面,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我們天然的人毫無地位﹗
【西三12】「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原文是穿;下同)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原文字義 「選民」所揀選的;「聖潔」分別出來歸給神的;「蒙愛」所愛的;「存」穿上,披上;「憐憫」慈悲心腸;「恩慈」良善的;「謙虛」自甘居下,自卑;「溫柔」和氣;「忍耐」長久忍受。
文意注解 「所以,」一詞表明信徒的行事為人,應當根據新人的性質,而不是舊人的性質。
「既是神的選民,」表示神的揀選乃是信徒應當有新人生活的理由。
「聖潔蒙愛的人,」這是說明蒙神揀選的人,乃是蒙神所愛(羅十一28),而被神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歸于 自己的人。
「存,」字原文是『穿上』,意即要把下列的品格,在生活行為上表達出來︰
1.「憐憫,」對方的光景雖然不配,卻不受其影響,而仍自然流露出來的同情心懷。
2.「恩慈,」向著別人的良善心懷。
3.「謙虛,」向著自己有正當估價的心懷,即『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4.「溫柔,」對別人沒有傷害的心懷。
5.「忍耐,」能忍受別人對自己的傷害的心懷。
話中之光 (一)「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其實正是神本性一切豐盛的流露,也就是基督自己的彰顯。
(二)信徒得救后的人際關系,首在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
【西三1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原文字義 「嫌隙」埋怨,爭執;「包容」寬容,容忍;「饒恕」赦免,施以恩慈。
文意注解 「這人與那人有嫌隙,」表示教會團體生活裡面,難免因過失或誤會,而令人有不滿或抱怨的情形。
「總要彼此包容,」意即不要因對方的過失而心裡過不去。
「彼此饒恕,」指不讓嫌隙存留在心裡,把它忘記。
「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是說我們饒恕人,應當像主耶穌那樣的饒恕人(太十八21~35;弗四32)。
話中之光 (一)教會所需要寬容、饒恕的,乃是彼此間的「嫌隙」,並不是罪惡和異端教訓;教會決不可寬容對待罪惡和異端教訓。
(二)我們說饒恕人,但往往不能忘記別人的虧欠,而主饒恕我們,卻是完全忘記,不留痕跡,不再追究既往,不翻舊賬。
【西三14】「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
原文字義 「存著」(原文無此字);「愛心」聖潔的愛(agape);「聯絡」腰帶,捆住,關節;「全德」完全,全部。
背景注解 古時人穿的衣服都是寬大或松弛的,身上的衣服都穿好了以后,要束上一條腰帶,才算裝束齊備,也才能夠自由的行動或工作;如果沒有把腰帶束起來,則他身上所穿的衣服,可能反而造成他行動上的不便與妨礙。
文意注解 「在這一切之外,」或譯『在這一切之上』。
「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指愛心有如使全套衣服束得妥貼的腰帶,能貫串並推動其他的美德,並賦予意義,使人際關系趨于和諧美好。
話中之光 (一)信徒的各種美德,是以愛心為根基和聯系的。
(二)愛心將基督徒聯系在一起,使他們漸漸走上完全的地步。
(三)愛心使我們不但不嫉妒別人所表現的美德,甚至能將別人所表現的美德聯系起來,成為教會有力的見証。
【西三15】「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
原文字義 「作主」仲裁,判斷;「一體」一個身體;「存」知道,認識;「感謝的心」感恩,祝謝,覺得可喜的。
文意注解 「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裡作主,」意即在一切行事上讓基督的平安作主宰,作裁判,並以保持這種平安作為人際間行事的準則。『基督的平安』指在基督裡面而有的一種平和、安祥的心境。
「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指基督徒蒙召進入基督身體的裡面,是為著顯出基督是全體的主;身體(教會)生活上的一切難處,都是由于肢體不聽頭的指揮與支配,以致肢體彼此間顯出不協調來。
「要存感謝的心,」就是感恩;人感恩是承認神的恩典,承認一切好處都是從神來的。
話中之光 (一)人若能活在基督裡,自然就有平安存在心裡了。
(二)真正的安息乃是︰讓基督的平安在心裡掌權管理。
(三)在個人或教會生活中判定事物,不是憑是非,而是憑平安與否。
(四)信徒待人處事,要有平安的感覺,才可一往直前;一旦稍覺不平安,便須不顧一切的停止。
(五)「叫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裡作主,」這『叫』字表示我們有責任『讓』基督的平安在我們裡面運行作工;我們若不『讓』,就沒有平安。
(六)信徒蒙召是為著「歸為一體」,若是肢體各自為政,互不協調,身體必受苦難,故在教會中不可我行我素,應當凡事聽從基督的指引。
(七)教會身體的生活首在合一,而保持合一之路在于肢體都聽元首基督的仲裁──凡事不求得遂自己的心意,只求心存平安與感謝。
(八)道理叫人分,基督叫人合──教會的合一,不在道理、名目的辯正,乃在基督在各人心中作主。
(九)在教會生活中,我們的心向著人應當『和睦』(「平安」的原文另意),向著神應當滿了「感謝」。
【西三16】「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或譯︰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以各樣的智慧),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
原文字義 「各樣」一切;「道理」話,道,發表;「存」居住,占住,作管家;「詩章」詩篇(psalms);「頌詞」詩歌(hymns);「靈歌」由靈產生的,屬靈的生產(原文無『歌』字);「教導」教訓;「勸戒」警誡,提醒;「歌頌」唱。
文意注解 「基督的道理,」指基督的話和教訓,就是現今的聖經。
「詩章,」指舊約聖經中的詩篇,當時用樂器伴奏演唱。
「頌詞,」指信徒贊美稱頌神的詩歌。
「靈歌,」指指信徒在聖靈的感動中,發出即興而有節奏音韻的歌。
「心被恩感,」指帶著感恩的心情,從心底由衷地。
話中之光 (一)基督的豐富是在 的話裡,因此信徒心裡越多有主的話,也就越多擁有主的豐富。
(二)基督的話乃是生命(約六63),只要人的心田能讓它自由居住發展,自然能夠結出豐富的果子來(太十三8,23)。
(三)信徒的思想必須受「基督的道理」(神的話)所支配,才能有正常的行事為人;因此我們應當把神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
(四)信徒的智慧,用來存記主的話,比用在任何其他事上更有價值。
(五)基督徒應當彼此教導、互相勸戒,但要有「智慧」;教導和勸戒雖然出于善意,但如果不夠智慧,可能會收到相反的效果。
(六)信徒之間不單要藉著話,也要藉著詩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
(七)口裡的歌頌要與心裡的感恩相配;贊美若不出自衷心,在神面前就毫無價值。
(八)信徒歌頌的對象是神,只有神自己配得我們的歌頌;信徒若去歌頌任何偉人、任何豐功偉跡,就是不把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神。
【西三17】「無論做甚么,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 感謝父神。」
文意注解 「無論做甚么,」意指基督徒的全部生活,包括順境與逆境、快樂或憂苦。
「或說話或行事,」基督徒的生活表現,全在于說話和行事。
「奉主耶穌的名,」原文是『在主耶穌的名裡』,有幾方面的意義︰
1.表示倚靠主的能力,因主的名裡有能力。
2.表示靠著主的權柄,主的名就是權柄。
3.表示代表主的旨意。
4.表示代表主自己,因為活在主裡面,意即與主聯合為一。
本節的意思是勸告信徒無論作甚么事,像是作在神的面前,存感謝神的心,都要聽主、靠主而作,並且是為主作。
話中之光 (一)凡不能奉主的名而說的話,就不要說;凡不能奉主的名而作的事,就不要作。
(二)信徒的生活原則,不是依據理由與是非,而是依據能否奉主的名說話行事,並且感謝神。
(三)沒有一個人,能不認識主耶穌的名而得救;也沒有一個信徒,能不認識這名的權柄和能力,而能有效地被神使用。
(四)主耶穌這名如今是『賜給人的』(徒四12);主已經將 自己在這名裡托付給我們,所以我們應當凡事在這名裡而為。
(五)人人都討厭不知感恩的人,卻忽略了自己也常常不知感恩。
【西三18】「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
原文字義 「順服」服,受轄管;「相宜的」合適的,便當的。
文意注解 「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不是說妻子與丈夫的地位不平等,因為︰
1.在基督裡並無男女之分(加三28)。
2.主並不偏待人(25節)。
這裡是說主對妻子和丈夫的安排有所不同︰
1.就功用而言,丈夫豫表基督,妻子豫表教會(弗五23~24),教會應當順服基督。
2.就天賦而言,一般人的天性是︰男較果斷,女較優柔;男傾向理智,女傾向情感;男體壯,喜歡承擔一家保護和供應之責,女細心,喜歡承擔照顧並安慰兒女之責;故仍以妻子順服丈夫為宜。
「順服,」的原文是重在裡面的心『服』,不重在外面『順』的行動。
話中之光 (一)「順服」是中性語態,表示樂意並自愿的順服;妻子對丈夫的順服,並不是被蠻橫的丈夫逼令所致的。
(二)許多作妻子的,能順服別人的丈夫,常說別人的丈夫好,但對她「自己的丈夫」卻服不來。
【西三19】「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
原文字義 「愛」神聖的愛(agapao);「苦待」使之苦痛。
文意注解 「要愛你們的妻子,」注意這裡是說要『愛』,不是說要『管轄』(創三16);愛是使人心服的秘訣。
「不可苦待她們,」愛是不自私,愛是為對方著想;真實有愛的人,必然不會苦待對方。
話中之光 (一)丈夫對妻子的愛,不是占有的愛,而是舍己的愛。
(二)舍己的愛,絕不講求從對方有所得,而是講求自己有所付出。
(三)丈夫不自私的愛,就是激勵妻子順服的保証;真正愛妻子的丈夫,甚至會犧牲自己以求妻子的幸福。
(四)妻子的順服和丈夫的愛,表面看似不同,根源卻相同──舍己;只有能舍己的人,才能有真正的順服和真正的愛。
【西三20】「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原文字義 「聽從」服從,聽話;「所喜悅的」悅納的,贊賞的。
文意注解 「凡事,」指在不違背神之原則下的一切事(徒五29)。
「聽從父母,」『聽從』含有站在下方,注意傾聽和服從命令的意思。
「這是主所喜悅的,」因為父母象徵神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故聽從父母,就是尊重並聽從神的間接表示。
話中之光 (一)信徒作事和對待別人的原則,乃是看主是否喜悅;主所喜悅的,我們就作;主所不喜悅的,我們就不作。
(二)除非父母的要求不討主的喜悅(例如要求兒女不要信主,要求兒女去作壞事等),作兒女的人,總是要「凡事」聽從父母。
(三)凡是不聽從父母的基督徒,就是主所不喜悅的基督徒。
【西三21】「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原文字義 「惹...氣」激動,觸怒;「失了志氣」灰心,喪志。
文意注解 「惹兒女的氣,」指過度的使用尊長的地位,致兒女反感,觸動他們的怨怒。
「失了志氣,」指因灰心喪膽而失去進取心。
話中之光 (一)溫和的態度會使兒女尊敬他們的父母,並使他們樂意聽從;而苛刻和嚴厲的態度,則反會惹兒女的氣,甚至使他們墮落。
(二)作長輩的無理責打或動輒斥責,會使兒女對自己的判斷力失去信心,無所適從,甚至灰心喪志,長大以后就會有很深的自卑感。
【西三22】「你們作仆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
原文字義 「仆人」奴仆;「聽從」聽話;「眼前事奉」在監看下服役;「存心」在心懷裡;「誠實」純一,寬大的;「敬畏」害怕。
文意注解 「肉身的主人,」指因著肉身的生存而產生的關系,古代的主人對奴仆操有生殺大權,現代雖無此種主人,但可以轉用來指僱主或上司。
「只在眼前事奉,」只在主人眼睛看得見的時候,才作事;他的眼睛一離開,就停工偷懶。
「像是討人喜歡的,」意即只顧肉身主人的歡心,不顧天上之主是否喜悅。
「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是說天上之主的眼目無所不在,甚至能鑒察人的肺腑心腸,因此為了怕主會不喜歡,作事不只是絕不表面敷衍,並且是發自內心的真誠,而沒有欺詐和虛偽。
話中之光 (一)信徒對僱主或上級要守住該站的地位,該恭敬的要恭敬他,該聽從要聽從他。
(二)信徒作事不可得過且過,應當凡事為著敬畏主的緣故盡力而為。
【西三23】「無論作甚么,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
文意注解 「無論作甚么,」指凡與罪惡無關的事。
「都要從心裡作,」不但是要『存心誠實』的作(22節),並且還要盡心盡力的作。
「像是給主作的,」信徒的工作,要看成是主的安排,凡事為主而作。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的工作,並無俗世的(secular)和聖的(sacred)之區別;信徒若是存著為主而作的心去作,就都變成給主作的了。
(二)基督徒作事不盡職,敷衍塞責,會叫我們的主蒙羞。
【西三24】「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原文字義 「得著」得回,收回;「基業」產業,承受之分;「賞賜」報酬,補償;「事奉」服事,伺候。
背景注解 按羅馬法律,奴仆無資格承繼任何產業;保羅有意凸顯基督徒仆人與一般仆人的不同處。
話中之光 (一)信徒作地上的事,不但今日得工錢,將來還會得基業的賞賜,我們怎能不努力以赴呢?
(二)信徒所作的事,表面上可能是為著別人而作,實際上「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認清了這個,手中的每一件事就都變得非常有意義。
(三)信徒作屬世的事,尚可從主得賞賜,更何況在教會中服事神呢﹗
(四)我們所事奉的既然是主基督,那就要凡事尋求主的心意,不可單憑天然的熱心、頭腦的判斷、屬人的情面等而為了。
【西三25】「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原文直譯 「那行不義的必得回他所行的不義;主不看人外貌。」
原文字義 「不義」錯誤,惡,不公正,傷害;「報應」接得取得;「偏待人」看人外貌,差別待遇。
文意注解 「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指凡觸犯神公義法則的人,必會受神公義的刑罰。
「主並不偏待人,」指主的判斷不是看人的情面,而是依照事實的真相。
話中之光 (一)人有所『行』就必有所『得』,問題是『得』的是懲罰報應呢?或是得獎賞呢?這要看我們所『行』的是義或是不義。
(二)義或不義的判定,不在你我,乃在『主』;而主的判定,不是根據人的外貌,乃是根據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