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第二篇詩較短,稱為大 末了的話。這不是說這首詩是他最后寫成的,而是說這是他留給以色列和他繼承者的『遺產』;這遺產不是權力和財富,乃是屬靈的遺產。這裡包括兩件事︰他的詩篇和他的國度。沒有基督徒否認,耶和華的靈在大 及以色列的其他詩人的作品中積極工作,這些作品由他們的時代起將安慰和靈感帶給所有的世代。故此詩篇較其他舊約,更多使用在基督徒的崇拜中。
另外的遺產是王權。大 雖不是第一位以色列王,但是他在兩方面使以色列的王權達到顛 。在屬世方面,由他提供領導,使他的百姓自從定居在應許之地以來,首次得到穩定和強盛。他所建立的這個被視為上帝賜給國家的禮物的王朝,已經開始並且伸展到無限的將來。這同樣是重要的。故此出現政治和宗教的力量和穩定──給以色列一份美好的遺產。
在這首詩中,值得注意的是沒有消極的暗示;第六節的匪類,無疑是大 的仇敵,像押沙龍和示巴一樣必會滅亡。事實上大 已經是公正的治理者(3節),他除了有軍事成就外,也關心社會。雖然如此,第三節有一種條件性的提示︰大 的繼承者會否成為匪類,而不是公義的統治者?事實上,在撒母耳記完成很久之前,這樣的時代確實已來到。那么我們不禁會問,聖經作者加入這篇詩在他的敘述裡,有甚么意義?可以肯定,他是在盼望彌賽亞君王,即是大 的后裔──正如上帝曾應許── 有一天要登上王位,引導他們進入永恆的公義、和平、繁榮、強盛和穩定(特別看賽十一章)。這樣大 的遺產,乃是指向未來,瞥見那位完美的領袖將達到的成就。
完美的領袖,在第四節中從兩方面描述──像早晨的陽光和雨點──這是兩種普遍的現象,作者思想 陽光和雨水,有溫和和賜福的效果──不是熱帶國家的熾熱,也不是許多地方遭受的狂風驟雨。陽光和雨水,一起創造自然生長的奇跡,也是上帝給以色列的禮物。上帝所賜的君王,也好象這兩種雙重的福氣,安靜地但恆常地為他所有的百姓工作。在人類社會每一個階層中,這是我們需要的一種領袖。
(注意︰有關廿三章八至卅九節的注釋,請看廿一章十五至廿二節一段──大 和他的軍兵(廿一15-22;廿三8-39)。)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