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再沒有在撒母耳記下出現;他的故事複現在列王紀上。我們的注意力被移到大 年長的兒子暗 和押沙龍身上。如果按照通常的繼承習慣,長子暗 應該可以繼承大 ,接續作王。押沙龍是第三兒子,可能第二兒子在此之前已逝世──至少我們從沒有聽見有關的任何事(看三2以下)。如果這樣,押沙龍是第二位有權可以繼承王位的人,至少這是他的估計。故此有許多人自然將興趣環繞在這位年青人身上。暗 很快顯出他有很討厭的性格,如果這個人作王的話,相信任何以色列的讀者,都會感到失望。
事實上,這一段記述是整本聖經最污穢的故事之一,並且相當詳盡地敘述。我們會這樣問,是否聖經值得花這么多的篇幅來描述這件事?這個情節有甚么屬靈的價值呢?要回答這個最后的問題,我們先問另一個問題︰在這個故事中,敘述者的目的是甚么?我們對這個問題,可以提供四個獨立的答案︰
(一)這故事敘述對大 的部分刑罰。正如拿單所豫言,上帝對大 的刑罰將會是公開的,並且這事詳細的記載,甚至經過許多世紀后,公開傳給我們。我們不難想象,暗 的行為帶給他父親的沮喪和不快樂的程度;但大 自己是如此,故在色情與暴力方面已經教會他的兒子了。
(二)它解釋后來發生的事。這個污穢的情節並不是處于真空中發生的;不單有因(大 以前的行為),也有果臨到押沙龍。如果大 不是樹立一個壞榜樣,暗 便不會強奸他瑪;這樣押沙龍便不會憎恨他的長兄,他也不會先是對付暗 ,后來背叛他的父親。大 奸污拔示巴,及暗 強奸他瑪,有同一教訓,顯示色迷不是個人的罪、不會對別人帶來后果,這只是我們現代人的想法。這種行為會挑起所有人的最基本和最不能控製的情緒,根本沒有人能豫見它們整個的后果。
(三)它提供一個警告。這種仔細的角色研究,給讀者一個教訓,盡力避免效法這種榜樣。特別是它讓我們看見王朝的另一幅畫像︰暗 被按王子撫育成長,可能他看自己乃以色列下一任的君王,在這種情況下,這故事警告社會上位高的人,注意道德的危機。這些人太容易因眼中無人,而一時興起自負地濫用權力作事。暗 的冷血計畫,他無情地不理會他妹妹的感受(不理會她將來的羞恥),他的殘暴行為,全部顯露他驕傲的以自我為中心,及缺乏自製。幸而很少領袖會像暗 這樣極端;但那裡有權力,那裡便有一種自由──使用這權力直到濫用之地步。
(四)它顯示上帝對 百姓的良善。這是一個顯明人性複雜的好例子,並且這些事情能成就上帝的目的。暗 邪惡的行為是給大 的部分刑罰,但另一方面,這一連串事件,也使以色列排除一個不合適的領袖。所羅門才是上帝定意繼承大 作王的人選;暗 ,這個王位的危險對手,事實上是消除他自己,正如不久接踵即將顯示出來的。日后的以色列讀者,讀這個故事時會感謝上帝沒有使暗 這種人作他們的王。引用他瑪的話(13節),他是一個愚妄人。舊約認為愚拙人,是包括他們嚴重的過失,正如他們的愚蠢一樣。
在這故事中有一點不太肯定,就是這種婚姻究竟可不可以在暗 及他瑪之間存在。他瑪暗示可以(13節),但也可能她在極危急時,提出一個非常渺茫的可能。同父異母兄妹之間的婚姻,通常被以色列法律所禁止(利十八11),無論如何,看來暗 沒有打算結婚,只是滿足他的情欲。真正的愛本身顯示溫柔和體貼;而強烈和性欲卻只是滿足欲望。
這段敘述告訴我們,暗 強奸他同父異母妹妹后的結果,並且將讀者的注意力,由暗 轉移到押沙龍,他是他瑪的親兄,自然對暗 所作所為極其憤怒。故此,現在作者不但告訴我們這些事情的記錄,也同時描述大 這個兒子的性格。他比暗 更加複雜和更有趣味。起初我們相當同情他,他對妹妹的仁慈和關心,他對暗 的仇視,而當他父親不采取行動時,他便感覺不耐煩。他對暗 有兩方面,是不值得贊揚的。他恨他而沒有向他說一句話。要明白廿二節有兩個方法,希伯來文諺語說好說歹,可以當他把暗 送去『考文垂』(譯者注︰Coventry,英國城市,曾遭遇法國空襲並被毀滅,這裡指把某人逐出社交圈子外)。拒絕與他有任何來往;或者(很有可能)是他永遠不與暗 討論這次奸淫。如果他直接地發怒,可能會好一點;新約沒有譴責公義的憤怒,但它要求我們,不應『含怒到日落』(弗四26),這是很有智慧的。但押沙龍這樣做,結果不單對暗 是致命的打擊,並對押沙龍的個性有非常大的損害,毀壞了他的一生。
這樣押沙龍培養他憎恨和複仇的意念,耐心等候他的機會來到。他與暗 都顯出有耐性、冷酷和欺詐,為達成他們的目標不擇手段;他們是兄弟,因此証實有相同的氣質。他們均欺騙大 ,暗 詐病,而押沙龍卻要求他的兄弟,能否代表大 參加一次宴會。
報複是人性一種強有力的動機,在東方比其他地方為甚。這是為甚么『以眼還眼』(參見出廿一24)是重要的原則。這個原則不是像被很廣泛,但也是相當錯誤的解釋為,堅持失去眼睛求以眼睛補償。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該喪失多過一只眼睛。強奸是嚴重的罪行,但謀殺是更加嚴重。在任何的標準下,押沙龍的行為都不能寬恕。這故事同時也說明,為甚么刑罰時常由第三者去執行,因為這些人沒有牽連在個案中。當人類的法院不能或者不忍心處理時,那么『聽憑主怒』,正如保羅的建議,參見羅馬書十二章十九節。
押沙龍就這樣表明他好象暗 一樣不適合治理以色列。他一點也沒有父親的寬宏大量;他能夠向對方懷恨一段非常長的時間。相反,一位國家的領袖,應該保持冷靜,並且斷事客觀,樂意寬恕,或者至少忘記別人對他的過失。他一定要堅持維護公義,不像押沙龍那樣嘲弄。
押沙龍不是治理以色列的適當人選;但他殺死暗 后以為自己會是下任的王,肯定在他的心裡,也可能在當時許多百姓的心裡會這樣想。當他決定殺死他的長兄、而不是用其他的方法去傷害他時,他可能想及自己的地位。無論如何,他犯了謀殺后,馬上不敢逗留在以色列,他逃到外祖父的宮廷(三3)亞蘭國的鄰居基述一段短時期。
大 的角色在這一章聖經較為被動,極少提及他對暗 和押沙龍的反應,這是研究他的性格的一種有趣的側寫。作者告訴我們,他對他瑪被奸污很憤怒,很自然又很恰當,但卻讓讀者猜測大 采取些甚么行動;如果他對暗 有所懲罰,也許押沙龍會滿意。古希臘文譯本在廿一節加上一些資料︰『但他(大 )沒有傷害暗 ,因為他是他的長子,他愛他。』(見新英文聖經)這可能是真的。愛猶如恨會引致不智及錯誤的行為。大 沒有懲罰暗 ,可能因為他太過溺愛他的兒子;也許現在他已年老了,不像以前那么決斷;或者他自己最近的錯誤行為,減弱他在家庭中的道德地位。無論那一點原因,我們可以看見這位強盛的君王內心,發展一個軟弱的趨勢。雖然他有所成就,但他不是理想的統治者,聖經也沒有過分將他美化。
在這一章的結束時,我們發現他開始溺愛押沙龍,而讀者也開始懷疑,押沙龍會否像暗 一樣不會受懲罰。這裡再次暗示他的軟弱;而這種情況下,軟弱等于不義。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