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以色列大敵非利士的土地成為避難所(2-3節),可能會感到意想不到,這出現于許多聖經故事中。如果情形確是如此,這地方可令我們記起多少世紀以來舊約故事怎樣獲得解釋。較為近代的歷史中有不少政治關系也確實在短期間有了改變。同樣的情形,現在的以色列與非利士也不再是不共戴天的仇敵。總之本章裡所指的是一次飢荒,而且正如我們說的是『遭受風暴的任何港口』。
這故事的開頭部分令我們想起其他的故事,例如以利米勒和拿俄米從伯利恆越過約但河移居摩押(得一1-5),還有族長雅各往埃及糴糧及終于移居埃及(創四十二至四十七)。以色列或巴勒斯坦都不是資源豐富的地區,中部的山區尤其磽瘠,一到不穩定的雨季,社會經濟便容易出現波動。
基哈西的事也令我們驚奇。基哈西雖因貪婪向乃縵索酬而遭受重罰(五19-27)卻仍然出現(或再次出現?)于畫面──在國王面前稱頌以利沙的作為(4-5節)。事實上在這幾章中的各種事件可能不嚴格地按 時間表次序去報導,這故事開頭用的措辭與前面事件並沒有關連。
但是,那婦人住了七年之后,房屋田地主權出了問題倒不太值得驚奇。我們只能假定這難民案是怎樣根據事實遞交宮廷。但是,正當基哈西向王稟告有關以利沙所行的一切大事時,幸而那兒子獲救活的婦人來到現場。她有朋友在宮廷上,知名度自然立刻提高,而她的案件也得了勝訴。無論王的慷慨是出于虛偽或只是隨口而出,他實際上關照部屬把屬于那婦人的東西都還給她──七年飢荒蹂躪下的進益是很有限的。
以利沙的名聲在大馬色宮廷中頗為人所熟知。如果下一個事件的報導(7-15節)確是跟在乃縵的病得以醫治(五章)以及亞蘭軍在大馬色陷于困境(六至七章)之后,那是完全不足為奇的。但是,標準修訂本的譯文未能像希伯來原文一樣捕捉到那種驚奇,應該說『神人老遠的趕來』。
出現于列王紀前面部分的兩個主題再次出現且交織在一起。一個是要以利亞回何烈山膏哈薛作亞蘭王(王上十九15),另一個是故意使用謊言以達到耶和華的目的(王上廿二22-23)。當日對以利亞所囑咐的事現在加以執行了,但有兩處作了修改。以利沙已成為上帝的發言人而不是他的主人。但是膏立國王的公開行為便含有私下和政治暗示的意義。至于耶和華的欺騙,不是由宮廷的先知組織階層傳出,而是出自以利沙本身(10節)。
以利沙對哈薛作的殘酷知會,令筆者想起大 臨終前對所羅門的吩咐(王上二1-9)。那裡的重大指示並沒有明確說明。但是對于那將會做的事我們卻是無可置疑的。我們很難肯定作者要我們怎樣去衡量這種行為。即使我們認為作者支持這種做法,身為基督徒讀者仍然能夠從新約聖經中找出控製性的道德律去做決定。但是舊約聖經談及民族生活、政治家與政治事件比新約多了很多。或者基督徒應該記取的是,在那個環境中,墨守道德成規並不是美德。或者情況是這樣。筆者自己就未能肯定。
總之,以利沙哭了並不是為了他對來求他醫病的病人提供錯誤的解答,而是為了他知道這個哈薛對以色列人將做的事(12節)。這種對待孕婦和嬰孩的殘酷行為不僅發生于戰爭期間,也成為先知的批評主題(例如摩一13的記載)。哈薛的即時反應証實了以利沙所說的話,他將神人說病得治療的好消息傳給便哈達,然后又在第二天用浸了水的被窩蒙住王的臉,令他『意外的』窒息而死(14-15節)。
約蘭(16-24節)與他兒子猶大王亞哈謝(25-29節)的簡短記敘有許多相似之處。兩人都有暗利家族的特點。列王紀上廿二章的開頭並未提及約沙法與亞哈家聯婚的事,雖然與它類似的歷代志下十八章一節卻提及了。結果發生的邪惡試驗了上帝對大 所承諾的力量(18-19節)。上帝的應許沒有落空,但是以東人背叛猶大,在約蘭統治下宣布獨立,亞哈謝與亞哈的兒子約蘭聯合去對亞蘭王哈薛作戰,約蘭受了傷。亞哈謝到耶斯列去探望他(29節),他的過訪為下一章的著名事件安排了序幕。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