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記下第廿三章

立約改革及決定性戰役(廿三1-30)

(一)

約西亞王得了女先知戶勒大的指示,說耶和華必照所讀的書上的話去做,便招聚一些有代表性的人物,公開把所得的約書念給他們聽(1-2節)。他站在柱旁的情形令我們想起亞她利雅篡位后約阿施王的就職禮(王下十一14),但當然也令我們記得約書亞所說石頭可作見証的話(書廿四27),這塊石頭『聽見』上一次同樣關鍵性的全國大會報告。

描述約西亞嚴肅保証的一段文字,為申命記的精彩部分提供含意深遠的摘要。『他的誡命、法度、律例』令我們想起申命記十二章一節所說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雖然句法上有了修改,在前面的幾章已多次提及)。這裡的『盡心盡性』也令人聯想到申命記六章四至六節的經文──『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而『這書上所記的約言』是指申命記對十誡的說法(申五6-21)。申命記將上帝在何烈山對以色列作口頭傳授(申五2-4)及寫在石頭上所立的約(申九9)以及他藉 摩西傳達的律法與教訓加以劃分。第一句清楚的反映了大 在本卷開始(王上二3)對所羅門的囑咐,也提醒我們很少聽到在他以后出現的諸王有類似的關懷。

(二)

隨 約西亞的實際改革事件后的敘述(4-20節),令這一論調更具積極性與明確性。有一個特別的例外是,我們在列王紀中所讀到的每一個新祭禮在這裡又仔細列出;對每一個被整肅的錯誤革新都有報導。其中有一些還作了扼要的複述,例如四至五,十至十二上及十九節。犯了罪的名字──亞哈斯與瑪拿西(12節下),所羅門(13節)與耶羅波安(15節),便受到指責。約西亞為以色列與猶大四百年來宗教上積聚的惡行提供了可行的解決方法。令人驚奇的一個例外是王下十六章十至十八節所報導的亞哈斯改革,雖然這位君王是犯了罪的名字之一。或者,這個屬于大馬色靈感所啟發的祭壇,並不是主要的歷史學家為這些書卷所預備的原有部分。

留下最大篇幅去改正耶羅波安在伯特利的錯誤行為(15-20節)並不值得驚奇。我們的歷史學家將分裂的以色列全部歷史形容成生氣盡失,且蓄意把猶大較為近期的錯誤事件歸咎于以色列引進的歪曲敗壞傳統。但是這高潮在所羅門受辱 及指責之中達成了,而所羅門的奢侈生活也加速了耶羅波安的反叛,還有耶洗別在撒瑪利亞助長腓尼基宗教傳播之前,所羅門已在耶路撒冷敬拜西頓女神。提及書中的人物時,倒沒有人對王朝建立者大 加以批評。書中除了敘述大 帶約柜進耶路撒冷一事之外,就沒有記載其他的宗教改革。但是列王紀上下二卷對于所提及的諸王在宗教上的職責,大多給予負面的批評。

(三)

列王紀中對大部分保持表面緘默,卻引起歷史學家關注的問題,從逾越節這件事恰當及明確地顯示了(21-23節)。雖說逾越節是被擄后期間猶太人一個一年一度最重要的節期,在約西亞以前絕少提及。事實上,聖經只提及第一次逾越節(那是離開埃及的時候──出十二章),第二次(離開西奈的時候──民九章)及后來以色列人在約書亞領導下越過約但進入應許地舉行的一次(書五章)。我們的作者認為這個慶典以后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寫在『兩者之間』的約西亞故事似乎像是在追溯以往之惡習而將其改正過來。但是字裡行間暗示,這件事實際上是為百姓將來的宗教生活奠定基本條規。成功的歷史,像成功的喪禮一樣,不是為死了的人而是為活 的人安排的。祭司希勒家在列王紀下廿二至廿三章的『背后』扮演了重要角色,雖不加以詳細描述,卻是重複提及,含意 將來猶大不再是由一個失勢的國王統治的國家,而是一個以宗教著稱的省分,擁有一位令人矚目的大祭司。

(四)

約西亞自己的收場來得突然。他死于與埃及王法老之戰(29-30節),使戶勒大神諭的后面部分無法實現(廿二18-20);這一點經文中不加解釋。實際上必須說明的是即使戶勒大的部分神諭實現了(猶大傾覆),它的實現方式也一樣令人驚奇。因為如果上帝的決定是由瑪拿西所惹動(26-27節),有人會期望約西亞逐一解開他自己及他祖先糾纏不清的邪惡,讓天秤傾向另一邊。

理想的公正政績與米吉多戰役令人沮喪的敗亡所形成的矛盾,在以后數百年中挑起宗教方面的推測。(歷代志下卅五章二十至廿五節所作的擴大敘述,增加了約西亞周圍的氣氛,且對于耶利米為他寫哀歌加以稱贊)。這難題甚至提供原有的『刺激性』,產生啟示錄十六章十六節所說的哈米吉多頓(米吉多平原),善惡二軍的最后決定性之戰就在這裡進行。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