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淪陷的長篇解釋及其重要性將列王紀中的散亂部分連系起來。但是這個包裝並不是太容易處理,因為是重新打結,而且作過好幾次補充。
這一章的開始部分,簡潔的重述以色列最后一位王何細亞在位九年的情況(1-6節)。這名字的發音,帶 『拯救者』的意思,有點開玩笑性質,與先知何西阿的英文名拼法不同。這位王室拯救者不但喪失了他王國的心臟地帶,他的名字(正如民十三8及16清楚指出)實際上是『約書亞』的另一寫法。不僅是因他冀望埃及人助他對抗他的統治者亞述人,也極具諷刺的成為與那位帶領以色列人安居在他們新國土的第一位約書亞相似的人物。即使是亞述行動的簡短報導也重複了兩次(3-4及\cs165-6),而第二次敘述且預用了猶大的報導(十八9-12)。是為了他的名字,或為了他的命運,抑或為了他嘗試去結束那對以色列與猶大均含有宗教意味的亞述統治,而令我們的作者指他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2節)?
接下的一段(7-23節)從較為遙遠的角度去重溫以色列人的宗教歷史,解釋以色列國淪陷是因為百姓惹動上帝的怒氣。故事的敘述大多數都是直截了當。申訴用的語言和方式與申命記及約書亞記所用的相同。耶羅波安最大的罪狀保留到故事進入最高 時提出(21節及以下)。
部分控訴摘用了耶利米的嚴厲辯論法。至少很可能是他在第十五節所說隨從假神的罪狀時加上嘲諷。這諷辭有雙關語的成分,在希伯來文的含意是『虛假』或『假神』,從字音和字面看都有點像『巴力』。這字真正的意思是『空洞』或『不實』,而不是『虛假』。耶利米譏笑說巴力太卑微無能,根本不值得追隨(耶二5),他指出百姓犯了雙重錯誤的嚴酷描述恰當地表達了這譏諷(耶二13)。
因為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
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
為自己鑿出池子,
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
耶利米分析的另一面當然是指我們與所交接的人認同──在此情況之下,以色列就成為與巴力一樣的虛無。
即使有不少忠心執行任務的先知『仆人』(13,23節),他們維護及解釋已往的優良傳統,且警告以色列人若不聽從勸戒的話會有甚么后果,所發生的一切事都成為過去。第十八及十九節論及猶大的說法是加插的。但我們應該記得這些后期的歷史學家,像事情發生幾百年后負起教導責任的耶利米一樣,對于影響以色列的這些事件不是那樣的深感興趣。他們針對以色列的命運,作為一種警告,但猶大卻沒有聽取這警告。在當時,猶大竟以為自己已經避過了歹運。
談過宗教的成因之后,我們的作者轉而談及宗教性的后果。而其中令猶大歷史學家感興趣的含意,與以色列百姓有關的事比較少,而多與他們被趕出的以色列地北部有關。亞述人的政策是『分化與統治』。以色列人被趕到亞述國的偏遠地區安置,他們顯然地完全被同化了。有關以色列『流失支派』的許多傳說中的唯一事實──他們確實消失了。
遠地的居民被遷移,安置在以色列人住過的地方。廿四至四十一節經文的其中一個用意,是把耶和華宗教的變質歸咎于他們。這種在撒瑪利亞鄰省出現的變質宗教形式也是后期猶大所厭棄的。這裡的評論並不十分一致,但至少有兩種不同的意見說明這些北方人到底敬畏或不敬畏上帝。
這段主要經文(24-34節)報導他們開始時不敬畏耶和華,等到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人(這事令我們聯想到王上十三章來自猶大神人被獅子咬死的另一件事)及被擄祭司指點他們怎樣敬畏耶和華之后,態度才有了改變。據知耶羅波安在伯特利與但所拜的是異端,而在被擄的祭司中竟有人能夠改善這情況﹗他們聽了祭司的教訓之后,真的敬畏上帝(28,32-33)但又繼續事奉自己的神(29-31節)。
第卅四節下至四十節的記載認為這種詮釋絕對無稽。他們與十誡的立場一樣,堅持不能敬畏上帝又同時事奉其他的偶像。結束的一段經文企圖作出他們敬畏上帝又事奉其他偶像的逃避式妥協,這種同時接受與敬畏上帝及其他偶像的妥協是不可能的。
可悲的是激發教會間沖突的似乎就是這一致性思想,而令聖經與普世神學思想緊系在一起的正是一種虛構的妥協。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