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記下第十五章

以色列的末路臨近(十五1-十六20)

(一)

第十五章所包括的年數比經文節數長。乍看起來像是主要記載又稱烏西雅的猶大王亞撒利雅。只是我們對他所知極有限。他正式統治年期超過半個世紀的事實,使他的名字在記載鄰國以色列策立五王時提了五次。

至于這位王為甚么有兩個名字就不得而知了。歷代志作者只用烏西雅,當然他的子孫也在此名下接續下去,以賽亞看見異象也在烏西雅王崩那一年(賽六1)。兩個字的拼法(不是字意)在希伯來文上較英文更為類似。亞撒利雅的意思是『耶和華所幫助的』;而烏西雅是『上帝的力量』。作者在這兩個名字上都透露了一件帶諷刺意味的資料,說王長了大麻瘋,他的兒子約坦代他管理家事,治理國民(5節)。

當然,歷代志下廿六章一至廿三節有關于這位王更詳盡的記載,多少把他的統治來闡明『驕者必敗』的箴言。它報導的幾乎全是軍事上的勝利。這故事的最后部分(代下廿六15)說『烏西雅的名聲傳到遠方,因為他得了非常的幫助,甚是強盛』。這說法就像是兩個名字的解釋。

最后一點要說的是在標準修訂本裡的『住在別的宮裡』(十五5)的說法不詳。希伯來文是指『獨立』或『自由』,像獲釋了的奴隸或解開繩索的『野驢』(伯卅九5)。這是否說明亞撒利雅的病令他獲自由不受公務所牽製?或是我們應該記得古代迦南的烏加利(Ugarit)詩歌用『地上自由之居』作為地獄的委婉說法?事實上,從這一點看,我們或應將詩篇八十八篇五節有同一個字的句子翻譯為『被隨意丟在死人中的人一樣』。在那情形之下,這位王的『自由之居』可能是描繪他是處于活死人的狀態。

(二)

以色列的獨立自主日子接近尾聲時,她的政治局勢就越顯得不安定了。在烏西雅的后期開始,以色列經過了五王的統治,其中有三位的統治年期不到三年。耶羅波安二世的兒子撒迦利雅的統治期只不過六個月。他的篡奪者沙龍自己只能掌握王權一個月便被米拿現推翻了。

米拿現的意思是『安慰者』。有人會認為這種說法在那些看到他從得撒到他普亞地區的『鎮壓』行動上產生了一些反面批評(16節)。他用的方法包括野蠻行為,正如阿摩司冀望聽眾會放棄這種即使是用來對付異族人也嫌難以忍受的野蠻行為(摩一13),我們的作者並沒有把報導夸大。是他認為他的幾句話就能令我們戰抖而產生激變?抑或他是那么心無二念的只用持續性的標準罪狀──『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那罪』(十五18)來標明米拿現,便認為滿足。

米拿現雖是殘酷橫蠻,也許正因為如此,他要向亞述王進貢巨款以求堅定國位。他作王十年,便由兒子比加轄承繼,而比加轄在位只有兩年,便被背叛他的將軍比加所殺,兩個名字很相同,只少一個字,令人感到混亂。他以刀劍奪取政權,二十年后自己也死于刀劍之下,還在喪命之前被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奪去他的大部分土地(29節)。何細亞擊殺他篡了王位,成為最后一位以色列王。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