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記下第十四章

以色列與猶大諸王(十三1-十四29)

(三)

猶大的亞瑪謝得到同樣的有限度認可(十四3-4),像他父親約阿施一樣(十二2-3);他也以遭遇橫禍收場(十四19-20)像他父親一樣(十二20-21)。但是大 王朝並不因宮廷叛亂而產生問題。提及他遵守『摩西律法書』(十四3-4),語調不尋常,卻是有趣。筆者懷疑書中暗示如果他不是不夠審慎,便不致于被他留下來不殺的家人所殺。

以色列王約阿施對亞瑪謝索戰(9-10節)的反應,是在外交場合中采用『寓言』或『比喻』的好例子。約坦的宣喻是聖經中最詳細的例子(士九7-20)。這件事已在列王紀上四章談論所羅門的箴言時提及。保留這類智慧之言是許多較 重傳統的社會在教育方面的重要部分。西方人士常喜歡應用或甚至製造『中國古代箴言』當開玩笑以談及任何情況。約阿施的軍事才能可以與他的口才媲美。

耶羅波安二世是約阿施的兒子,他作王長達四十一年,收回以色列東與北邊界之地,重整了國勢(十四23-29)。這極為簡短的報導令人驚奇,因為何西阿書與阿摩司書的第一章開頭幾句都把這些政績歸于他的任期。有些釋經家察覺到在第廿七節對阿摩司得默示論以色列的歹運發出無聲的指責。但我們的作者只提及亞米太的兒子先知約拿的名字(25節),而約拿在這裡的角色與約拿書所扮演的截然不同。雖然我們即將在十八至二十章看到有例外的情況証實此法則,一般來說,關于先知的書卷與列王紀的連系很少。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