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記下第十章

耶戶、殺戮與獻祭(十1-36)

耶戶在這幾章裡是以冷酷又頗出色的政治家身分出現。這故事新穎而且直截了當,其中且帶 領袖實際生活中那種厚顏無恥的味道。

(一)

他首先向以色列首都的當權人物提出挑戰,要他們在亞哈的眾子中選一個合宜坐王位的,而他們也可以為他們的主人家爭戰。他們鑒于約蘭與亞哈謝二王的歹運,決定不另立國王,且毫無條件的向耶戶投誠。惟有在此情況之下,這時耶戶才向他們指示第一個任務,即是將他們主人眾子的首級送上。就像人生的許多際遇一樣,他們不敢拒絕的提議現在成為他們逃避不了的陷阱。

一般眾民所受的對待沒有那么殘酷,卻受到適當的處置。耶戶向他們公開承認他背叛自己的『主人』(十9),宣布他們無罪。于是這些如釋重負的眾民被邀對 有了亞哈印記的頭顱作陪審團。整個撒瑪利亞的當權人物被証實有罪,受到法律製裁。

聖經中,消滅以色列前領袖的七十子以取得政權的事件,與士師記九章所記的亞比米勒用類似手法去消滅基甸(或稱耶路巴力)的事件相同。可能那個故事反映了耶戶篡位的事件(參考士師記九1-22注釋──亞比米勒與約坦{\LinkToBook:BookID=137,TopicID=149,Name=亞比米勒與約坦(九1-22)}。)

耶戶消滅亞哈眾子的表親──亞哈謝的弟兄,做為帶血腥的『紅利』。他們到北方探望他們的親戚,給耶戶有機可乘。希伯來文的字面意思是說他們來向王和太后的眾子問安。當然,這也可能只是為了向已死的兄弟約蘭致敬。但是耶戶可能懷疑他們對他們的王室親屬的利益有更進一步的興趣。

(二)

夾在本章兩個主要故事之間的是一則重要的短報導,提及耶戶與約拿達的會面。我們對利甲族感到陌生,他們像許多聖經人物一樣,在比較近代中有很好的組織。耶利米(見卅五章)恭敬地以利甲族熱心遵行約拿達所訂下的原則的情況,與一般以色列人遺棄祖宗傳統的情況作一比較。約拿達的名字是拿達(Nadab)與耶和華的結合,與高尚、慷慨、自愿奉獻或超過某一程度的犧牲等字眼有連系。篡奪者耶戶顯然是冀望自己的熱心獲得這位熱心者的保証。

(三)

任何讀者讀了列王紀最后十六章都會奇怪為甚么耶洗別的丈夫剛去世而無人哀悼,還要說他事奉巴力『冷淡』(18節),卻沒有人懷疑耶戶不誠實。但我們在這幾頁裡所讀到及研究過的卻是一個意味深長的故事。我們不要忘記亞哈的家宰俄巴底亞是耶和華的忠心仆人,而承繼王位的約蘭名字是從耶和華一辭組成。熱心事奉巴力的人會冀望在亞哈的政策中有好幾方面是依照他們自己的意思去『改善』。耶戶所針對的正是這些熱心人。國家對于他們在事奉上的支持給了甚么好處完全看不出來。對于耶戶專心一意的心態倒是知道得多──不是指他對約蘭說及他母親的淫行(九22)──祭禮中排除耶和華的仆人這件事,倒沒有引起太大的懷疑。

筆者對幾種標準現代譯本第十章十八至廿七節的譯文有所批評。希伯來文用同一個普通字眼『仆人』代表拜巴力與拜耶和華的人,而伊北特(ebed)卻是俄巴底亞名字的一部分。沒有必要用巴力的『敬拜者』(R.S.V.)及耶和華的『仆人』(R.S.V.與N.E.B.)二辭去加以區別。而另一英譯本(J.B.)用『獻身者』去稱呼這不同的兩 人也是不必要的。原作者可以但沒有加以區別的地方,譯者並不需要加以區別。還有,作這種區別對耶戶的策略可能有了反效果。

殘酷的流血收場(25節)可能是出自猶大神人的手筆(王上十三2),他看到伯特利丘壇的祭司被殺。總之,為了配合列王紀的原則,即使耶戶為了補償亞哈家及拜巴力所用的頌辭也減弱了,只因為耶羅波安為耶和華建的丘壇仍發揮效用(29-31節)。以色列本身就開始瓦解了(32-33節)。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