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記下提要

列王記下 屬靈的領袖


以利亞的名意︰耶和華是我的神

(接王上卷)

G.以利亞求神從天降火,燒滅五十夫長一隊,顯明獨一真神打擊蒼蠅神。 第一章

H.以利亞升天以前經過約但河,模成基督的死。從吉甲除肉體,下到伯特利神的家,去耶利哥經歷得勝,分開約但河,成為宇宙中第二個活著被提的人,得著與以利沙共有的名「以色列的戰車馬兵」。

在變化山上與耶穌同站,又再現在施洗約翰身上,身穿毛衣,腰 皮帶。在大災難中二個見証人中再現他所行的神跡,是神忌邪的靈打擊假神的強烈見証。 二章(啟十一章;瑪四5;太十七11)

以利沙的名意︰神拯救

(11)從以利沙看見神手中複活生命的兵器,在荒涼墮落的光景中供應死而複活的生命,加強屬靈的實際,使民歸回真神。

A.以利沙在殷勤耕地時蒙召服侍以利亞 (王上十九章)

求以利亞的靈加倍感動他,在神跡上比以利亞多一倍,經過約但河死而複活,用以利亞的外衣能力繼續前面的事奉。 二章

B.新瓶裝鹽治水源,看見莫大能力的複活生命裝在新造的人裡面,倒在舊生命源頭上使之死亡,換了一個屬天的生命源頭。(林后四7)

C.母熊撕童子,看見先知運用神的名,毀滅罪惡。

D.谷中滿水打敗仇敵,看見被聖靈充滿的原則,是唯被神挖空舊生命,神的生命內住擴大得能力,藉這生命打敗仇敵。

E.瓶油充滿看見舊人被神挖空多少,新生命長大多少。長成的律是藉虛空而充滿,藉死亡得複活,藉拆毀而建造,若沒有人肯接受神這樣的工作,沒有空器皿,神就不作工。

F.書念婦人得子,子又死而複活,看見複活生命裂開墳墓點活死人。伏在孩子身上口對口傾注生命,眼對眼開啟撒但弄瞎的心眼,得以看見神 手對手賜事奉能力,能遵行神旨,有生命內住活過來。 四章(太廿七51~52)

G.面撒鍋中除毒,看見屬天生命除滅魔鬼在全人類全宇宙的一切毒害人的惡行。

H.二十個新餅吃飽一百個人,屬天生命之糧無窮盡的供應,如同五餅二魚,經交主手中擘開供應五千男丁。生命釋放的律是借著拆毀,打碎而釋放出去(太十四16~21)。

I.乃縵大麻瘋得愈,看見重生的真義,在約但河沐浴七次,與基督同釘死,同埋葬,舊人之死除罪的舊生命,同複活得著新生命。 五章

J.基哈西染大麻瘋,看見審判罪惡的能力。

K.木頭拋水,鐵斧浮上來,看見十字架的工作使剛硬如鐵的心悔改。 六章

L.火車火馬的解救,看見神的全能,在我們裡面的神比那世界的王撒但更大。 六章(約壹四4)

(詩卅四7)敬畏神的人,神差使者安營搭救他們。

M.飢荒得糧看見有信心的罪人,得著主的生命之糧。 七章

N.囑約阿施射神得勝的箭,看見禱告不恆切的半途得勝。 十三章

O.先知死骨使死人複活,看見屬天生命勝過死亡的權勢。(太廿七52)

(12)從耶戶的歷史,看見不忠心遵守神命令的王,陷在耶羅波安的罪中,又殺害神沒有命令他殺的猶大王亞哈謝,限製神的祝福到四代(何一4)。

(13)從約阿施,看見受祭司教導遵行神旨意的人,堵教會破口,除教會內部的罪惡,恢複事奉。教導者死后,他流祭司兒子撒迦利亞的血,違背神的命令。 十二章,代下廿四章

(14)約約哈斯,看見違背神命的王,使國家遭仇敵殘踏,如禾場塵沙。

(15)從亞瑪謝,看見內戰的損害。 十三章

(16)從耶羅波安第二,看見神的憐憫與寬容,藉約拿先知與王拯救百姓,存留余種。 十四章

(17)從烏西雅王,看見強盛帶來驕傲,越神權進殿作祭司的事奉,生大麻瘋而死。 十五章

(18)從米拿現看見,殘暴與投靠亞述仇敵,不依靠耶和華。

(19)從比加王看見,留在約但河東的二支派半首先被擄。

(20)從亞哈斯看見,不服神的管教越發犯罪,投靠仇敵,照異教風俗事奉耶和華。 十六章

(21)從何細亞看見,以色列最后一個王,被擄開始神的判語臨到。 十七章

(22)從希西家王,看見依靠敬畏神的王,除盡偶像,引回神的同在︰廢去丘壇,回到十字架的根基,祭壇事奉;毀壞柱像,除去教會中撒但,世界與人的地位;砍下木偶,除去神以外占有心的偶像,唯主占有心;打碎銅蛇,表記成為偶像,必須除去,進入靈意。

(代下廿九章)開神殿的門,恢複敬拜事奉面見神,重新修理堵破口,除去神以外的從世界,人意來的東西。

潔淨自己,對付罪惡,認罪悔改,除去教會中一切世俗的規定,承認離棄神的罪。

封鎖廊門,攔阻人歸向神。吹滅燈火沒有見証,行在黑暗中。

恢複逾越節,記念主的代死,激勵愛主的心,回轉歸向神。

希西家二個失敗︰

一是強求15年壽數,落在神許可的旨意中,產生邪惡的瑪拿西。

二是虛榮性驕傲,神離開他試試他的內心如何,他就把神的物顯給仇敵看,弦耀自己的富足。

(23)從瑪拿西看見,邪惡之極,不能熄滅神的怒火︰樹立已經毀滅的丘壇,回到異教的事奉方法;為巴力築壇,帶領教會拜偶像,與神敵對;作亞舍拉,樹立魔鬼的地位,引誘人敬拜魔鬼;敬拜事奉天上萬象,與魔鬼合一。

在教會中築壇,敬拜鬼魔,褻瀆神的名,殘踏神的聖潔;兒子經火,獻給魔鬼;觀兆,法術,交鬼,行巫術,成為神的仇敵。神決定把他們交于敵手,不再返悔。

(24)亞捫王,生了極好的約西亞︰從約西亞王,看見神恢複了大衛的事奉,催促大祭司數算奉獻修理聖殿破壞處。徹底除去撒但在教會內的破壞工作。

讀律法書,因神話光照,撕裂衣服悔改認罪轉回神,遲延神降怒的日子,遵照律法命令除殿中偶像與器皿。清除教會內代替神地位的事與人。

除去丘壇外邦人事奉的方法。

除去事奉偶像的人,不遵神命令的教會領袖。

除去孌童的屋子,除去教會內淫亂的事。

拆毀耶羅波安設立的金牛犢,根除犯罪的傳統根源。

守逾越節,回到十字架的根基。

約西亞死于不屬于他管治的事情中,越過神給他的范圍。(林后十13)

(25)從約哈斯看見,因敵擋神作惡被囚于敵手。

(26)從約雅敬看見,猶大被擄于巴比倫,瑪拿西的罪惡使猶大長期被擄。

世界征服了教會。約雅斤王,無悔改之意,繼續被擄。西底家是最后一個王,神趕出他們,離開神的面。教會被擄,是因罪惡,違抗神的命,不以基督為元首,任意妄為,靈裡黑暗,以魔鬼與老我代替聖靈的地位。猶大國的君王歷史,可以與歷代志同讀。 張向晨《聖經六十六卷》


作者簡介

列王紀注釋的作者歐爾德在亞伯丁和愛丁堡大學受過教育,隨后曾在耶路撒冷的英國考古學校任助理校監一個時期。他現在是愛丁堡大學希伯來文和舊約的講師兼神學院的教務主任。相信他所撰寫的能提供一般神學生、教牧人員及平信徒以應時的幫助。

列王紀緒論

(一)

本注釋所處理的聖經故事包括了幾乎達四世紀時間的以色列與猶天歷史,即是自主前第十世紀中葉之前,大 王去世及所羅門繼承王位開始,以至耶路撒冷及猶大王國在主前五八七或五八六年不敵巴比倫勢力而最終淪亡的這段期間。此故事畫分為讀者所熟知的列王紀上下兩卷並不是原有的做法,而是為了方便而將一個較長的故事分為兩部分,就像撒母耳記與歷代志分為上下卷一樣。

更合適的做法是將此二卷分成幾乎完全相等的三部分,頭兩部各以列王紀上十六章、列王紀下十章為終結,即是將列王紀上十七章開始的以利亞及以利沙這段長故事構成中間部分。故事成為三分形式也可能受政治觀點的影響︰聯合君主政製在列王紀上十二章以色列背叛羅波安的故事結束;以色列和猶大在列王紀下十七章之前分開處理;而在最后八章(列王紀下十八至廿五章),猶大是耶和華子民中有名無實的唯一生還者。

(二)

這些記載中的資料夠豐富,卻也出現許多漏洞,用短短的四十七章急速交待了四百年的事件,有這種情形出現是在所難免的。對猶大諸王如希西家、約西亞甚至羅波安倒有詳盡的描述。記 建造匠和大智之人所羅門的故事就更為詳盡了。至于有關北以色列大多數君王的資料就只字不提了,對于北國以利亞和以利沙的描述卻是非常詳細。與其用列王紀之名稱,倒不如用以色列諸王及眾先知為書名更為合適。

處理上出現的不平均,顯示了在猶大敗潰及被擄之后那些是歷史學家們可得及不可得的參考資料。但這一來,我們知道更多的,是他們的興趣、目的──以及偏見。書中主要的敘述,記載以色列在耶羅波安一世控製下,脫離大 家族的統治及在所羅門時建立屬上帝聖殿的崇拜,真是一件不幸的事。(值得注意的是,本書中間部分講述以利亞和以利沙故事的人,並不受此決定所限)。

但是,即使有種種批評性論點,列王紀(歷代志也包括在內)仍然被公認為是了解古代以色列與猶大歷史的主要來源。我們的資料經過了辯証,偶然也予以修正,且利用碑銘翻譯所得及對出土物所作評估來決定新觀點。總之,這幾卷聖經成為我們研究時出發及回歸的據點。

(三)

一個更嚴重、有關列王紀開頭的文字結構問題必須提出。為甚么大 故事的結尾與撒母耳記上及下所談他的興起及統治的長篇敘述分開呢?這可能只是篇幅的大小及取其方便的問題,因為我們留意到約書亞記、士師記及路得記的引言較為詳盡,而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及列王紀本身都成為同一個故事的有關部分。自從一九四○年代諾馬丁(Martin Noth)的先驅工作開始,列王紀的故事即被公認為申命記式歷史書。事實上,它可能以申命記中的摩西故事做開始。撒母耳書與列王紀之間的分界線是否像列王紀上與下的界線那樣隨便?形成此觀點的事實是,希臘文與拉丁文聖經中所保存的古代傳統,所處理的不是撒母耳記上下及列王紀上下各二卷,而是他們所稱為『王朝』或『王國』四卷。

因此,許多學者建議我們以申命記作品的更廣闊角度去閱讀列王紀的開頭,拿它當做是大 故事的結尾。事實上,他們提出列王紀上一至二章包括了『大 宮廷史』或『繼承權之敘述』在內,即是我們在撒母耳記下九至二十章所讀到顯著地坦誠、親切、記述精采的故事中兩個常見的題目,把這個結尾從主體中畫分出來,加進撒母耳記下廿一至廿四章的混雜資料中。我認為這種廣傳的觀點難以接受,這一點在轉入經文討論時將作解釋。在這裡只提出一點──

撒母耳記及列王紀不是証實君主政製時期的唯一聖經資料。在歷代志裡,我們也幸能找到相同的敘述。大多數人都認為后期的歷代志作者熟悉而且廣泛地引用我們所共知的撒母耳記和列王紀的形式︰例如在甚么地方描述詳盡或描述簡潔,他也從所得的資料中作增多或減少,而這些資料也都在我們手中,可作比較。

歷代志的作者有處理所得資料的自由,這一點也應在考慮之中。筆者懷疑這件事較為複雜;也認為歷代志作者用的撒母耳記和列王紀屬于現有經卷的早期版本。在討論列王紀的幾個部分時,我們應該想到另一個可能性,即是撒母耳記或列王紀及歷代志都按各自熟悉的傳統向不同的方向發展。

我們的前言在主題開始時結束,因為歷代志作者並不報導列王紀開頭兩章的大部分資料。這兩章是不是在資料范圍內,只因某種原因而抑製不用 抑或它們在列王紀的故事中成為新的和加以詳述的前言呢?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