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西亞,無論從那方面看都是猶大君主政體成功的人物之一。列王紀作者視他在敬虔上是無出其右的(王下廿三25)。在先知耶利米──他初期的事奉與約西亞統治的時間相吻合,他是個模范,他的忠實譴責了耶路撒冷那些不配的繼任者(耶廿二15-16)。歷代志描述他有希西家的一切質素,除了他死于非命特異情況之外,毫無迷失隱諱;他表現出約阿施初期的期望,一直沒有令人失望。
約西亞的改革(Ⅱ)(卅四1-33)(續)
考慮到約西亞的聲望,也許不會驚異他所堅決進行的宗教改革,這改革已廣泛地被歷史家視為是這個君主國整個存留時期意義最重大的事。
這種觀點,主要地是從列王紀下廿二至廿三章引伸的,在那裡約西亞明顯地占了一個極高的地位,他的改革,與他那些前任從事的任何改革都不相同。他的改革的特點在歷代志裡面有幾分被掩蓋了,部分地因為歷代志作者記錄這個君主國數量較多的改革嘗試,部分地因為他特別 重希西家的重要性。約西亞的工作,在某些方面能視為恢複他傑出的祖先的成就。然而,在別的方面,他的工作卻超越了他們。約西亞對那敬拜假神的地點所做的摧毀工作,似乎做得更加徹底(4,6-7節),甚至把那些在那裡敬拜和執行職務的人都處決了(4-5節)。他也把他的措施伸展至『更大以色列』,比希西家所作的范圍更大,連拿弗他利和西緬地區都與以法蓮和瑪拿西地區一同提到,作為他活動的領域(比對一下卅一1)。這是暗示進行到極北地帶,那就是深入亞述的領土。約西亞的這種行動是值得注意的,不過這一點被人認為與亞述剛開始的衰落並非無關。甚至有人暗示,在衰落中的亞述把從前以色列人的領土附庸國的地位還給約西亞(邁爾士的見解)。在歷代志作者看來,根據以色列有十二個支派的理想,真正的改革必須伸展至歷史上的整個國土,即使現在只有少數余剩的以色列民居住在那裡也然。
約西亞值得注意的地方,是他年紀尚輕時便開始發熱心,要重建敬拜耶和華的工作。在他十六歲時(3節)已開始『尋求他祖大 的上帝。』(與大 之連系,不但藉 提到他的名,也藉 用『尋求』,這個表示正確的敬拜與順服的動詞建立起來。)當改革開始時,他是二十歲──那年是主前六二八年。
這裡的詳情與列王紀的記載形成對比。列王紀下廿二章讀起來好象暗示︰引發這次改革是由于主前六二一年『律法書』的發現(王下廿二8;請比較我們這一章的14節)。在歷代志裡面,發現律法書的時候,改革至少已進行多時,或許已經完成了(7節)。有不少理由認為歷代志保存了更準確的傳述實際發生了之事的記載。列王紀的作者明顯地把他的資料加以簡縮並撮其要義,因為他要 重約西亞讀了那書之后的悔悟,和為他的統治造成的那些結果。歷代志所強調的則是發現的情形──或者失落那書的情況,在物質方面並沒有影響到約西亞按公義行事的機會,並且指明那些事件實際發生的年代先后。
這便引起關注律法書的辨認以及它的失落及重新發現的問題。學者們大都一致認為那書便是我們現在所知道的申命記。
這一點,有時人立論的根據是以約西亞的措施與申命記的中心要求,特別是申命記十二章,就是他摧毀那些敬拜巴力的地點相應。然而,這樣的見解有點與歷代志所記那些事件年代的先后相抵觸,由于那些措施是在發現律法者以前采取的。也許是戶勒大的預言中所提及的耶和華的聲明(我們這一章的24節),就是 必定會把『那書上的一切咒詛』臨到耶路撒冷。這便使人強烈地聯想到申命記廿七章十五節至廿八章,那些章節警告人違背上帝的約必引致可怕的刑罰(連同順服蒙福的應許)。約西亞慶祝逾越節(代下卅五章),也可能是由申命記十六章引起的。諸如此類的觀點,都可能使申命記──或其中的一部分──看起來好象是屬于所發現的那卷書。雖然如此,說所發現的是較大部分的妥拉或摩西五經也決不是不可能的。(該書當時存在的部分有多少,是學者之間爭論的問題,這個問題在這裡無須加以論列。)
沒有記錄涉及那書失落的情況。照申命記卅一章廿四節及以下各節所說,『律法書』(這詞所指又可能是單指申命記或全部摩西五經)自從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日子起,除了那在約柜旁的約書以外有其合法的地位,所以,可能在所羅門的日子裡已經與約柜一同置于聖殿。它的失落可能發生在以后的任何時候,可能是在聖殿被忽視或被褻瀆作俗用的時期,這可能距約西亞時代很近,例如在瑪拿西治下時,這就可以說明歷代志生動地描述的這個時期,所有的那些王都知道妥拉所製定的標準,而且偶然產生類似約西亞的改革。憶起它主要的要求,在那比較短暫的間歇時間,特別是在那些忠實的祭司與先知們中間也會繼續存在的。例如西番雅,他大概在約西亞在位初期就已經作先知,而且還可能影響了他。
這件事情是有其本身的意義的。在歷代志裡面,往往記載先知對王講話的事。這可能是典型的方式把上帝的話向王講明。(它不是唯一的媒介──聖殿的禮拜儀式,在我們的聖經中由詩篇代表,是另一種媒介。)然而,約西亞實際尋找出那些事件的預言之解釋不是典型的。屬靈的人看上帝的一般標準和要求,與在今日此時此地急迫的尋求 的話之間,是有不同的。這種急迫的心情通常都有堅強的信心、堅定的目的和基督徒生活中明晰的異象所隨伴本丟彼拉多向革老丟 安。
戶勒大的話的要旨(23及以下各節)指出︰上帝的刑罰必定會因猶大長期犯罪而臨到。然而,因為約西亞切望聽從上帝,刑罰于他在位時便不會臨到(27節以下)。約西亞對這話的回應絕非洋洋自得。(與記載在王下二十16-19希西家對類似預言的反應有明顯的差異。)相反地,他招聚猶大眾人,鄭重其事更新聖約,決心要使百姓配受所得的憐憫。這樣的一種精神是珍貴的,就是新約也視為真正屬靈的(請比較羅五18-六4)。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