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拿西給邪惡與歸正提供了兩種最突出的例証。就作惡來說,瑪拿西在舊約或多或少已成了邪惡的別名(請比較王下廿三26;在那裡追溯猶大最后的覆亡,說是由于他。)甚至亞哈斯的惡行,在這個決意沉緬于耶和華所禁止一切事之瑪拿西面前也相形見拙。六節臚列的罪行,是要顯示他罪惡昭彰的違抗申命記十八章十至十二節的那些禁令。(這些都是靠惡魔力量行的各種魔術,旨在使上帝的能力任由人支配。)申命記那裡說,行這些事的人是『耶和華所憎惡』的,這是舊約表達神聖忿怒最強烈的措辭。
瑪拿西的罪的劇烈程度,由重複提及(4,7-8節)耶和華的應許,以及在申命記(申十二5等等)又說 會永遠『立 名』在耶路撒冷,來加以強調。 立 的名在那裡,間接說明 對那個地方有專權,鏟除其他的神明(申十二3)。所以,瑪拿西所作所為,是有預謀的,企圖擺脫耶威的統治,要離棄聖約而獨立,要驅逐 離開 賜給以色列的國土。作這種申述的大意是︰瑪拿西是把自己置于被逐離本土的極大危險之中。除了重複提及主名以外,也重複提及 把以色列人的列祖逐離本土是因為他們依附瑪拿西,現在耽溺于其中的那些行徑(2,9節)。這又再次反映了與申命記十八章的關聯,在那裡我們讀到這樣的話(12節),說那些國民被驅逐出去,是因為他們占卜,觀兆,以及行邪術等等。于此可見,第九章已給讀者作了暗示,瑪拿西之被逐,乃是他的罪行自然而又公平的結果。
然而,開頭幾節(1-9節),也在不同的方面指向將來。那幾節不但是他罪行的目錄或命運的預示,那幾節更把各種可能性全部都呈現出來。重複提及立耶和華的名在耶路撒冷直到永遠(4,7節),不但用來指摘瑪拿西,也用來重申那應許,並強調它永遠的有效性。兩種可能性──因邪惡而被驅逐,因公義而享有地土──在下文中都有出現。
瑪拿西的悔改(13節),比他邪惡的行徑甚至更加值得注意。在一定程度上,正因為他的邪惡,所以在列王紀下廿一章一至十八節他在位的記載未暗示有這次悔改(在巴比倫也沒有『被斥責』的事)。列王紀把這些都省略了,並非意味 歷代志所記這些事不是真實。他對資料的選擇可能像歷代志作者一樣,是受他神學上的目的支配的;或者他可能是不知道那件事。無法証明是那種情形。盡管如此,總可以說︰像歷代志所報導與亞述的對抗,是不乏史實之可信性的,而且由皇帝以撒哈頓于主前六七二年所加之附庸條約可能已有所關聯了(邁爾士〔Myers〕的見解)。附帶提一提,巴比倫就其本身而言,當時還不是一個強國。不過,提到它,就確實有預示被擄往巴比倫之伏筆的果效。
瑪拿西的悔改,明顯有更深值得注意的層面,一是因為他在悔改以前那些可恥的行為的程度;二是他拒絕從耶和華而來的警戒(10節──與先知經常所作警戒的模式相應),及至最后受懲罰。值得指出的是︰先前拒絕先知一切警戒的結果,已招來深重的災禍(例如廿六17以下所記)。于此可見,瑪拿西的事例顯示︰人在道德方面無論墮落多么深,都可以藉 悔改的途徑歸向主。在十二、十三節描述的悔改,像在以往的情形一樣,使人強烈地想起七章十四節那些話語(請參看那一節)。瑪拿西對『急難』的反應(12節),與亞哈斯的反應成了具有教導性的對比,后者祗加劇了他對上帝的抗拒(廿八22)。對受苦的這兩種相反的反應,在人生經驗中是常見的。有人在他們已經忍受的痛苦上加上痛苦;有人則因此而更加確信上帝的愛,在他們受的苦愈增加時,顯明可見其最佳質素也愈增加(請比較羅五3-5;彼前一3-9)。
瑪拿西歸向耶和華,結果使他得以歸回耶路撒冷,重坐國位(13節),對他從前褻瀆神聖的所作所為作了一些補償(15-16),不過從下面的廿二節來看,所作的補償大概是不完全的),並且增強他軍事的力量(14節),在耶和華的眼中有一個安全的記號在他的國土上。
在這個階段最好是再次記得我們現在處在被擄故事的陰影下。歷代志的讀者們在瑪拿西身上碰到的很可能是強烈的對他們說的。在他們被擄之后所過的平庸生活也許已經變成了習慣,可能使他們不免會以為過去的罪惡已摧毀了那些將來的希望。歷代志在這裡卻顯示︰耶和華時常準備本丟彼拉多向革老丟 安恢複 子民與 的相交,並且以新的、而且是出乎料想的方式賜福與他們。 已經立 的名在耶路撒冷『直到永遠』。
亞們的故事(21-25節),簡直就是瑪拿西的故事的附注,或許也反映他在位的短暫。雖然如此,由于亞們故事複萌,回複瑪拿西初期邪惡的原狀,廢棄他父親的改革,他的統治便說明了約西亞后來為甚么要從事更進一步的改革。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