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十七章

約沙法(十七1-19)

歷代志現在用四章書敘述約沙法,使他成了歷代志下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宗教改革和兩次重要戰事的記載,是超越了列王紀而作了重要的擴展。在列王紀那裡,約沙法的故事,遠遜于他同時代之北國的亞哈。在那裡提到他行正道,只記載對他的公義的判語;見列王紀上廿二章四十三節。與亞哈的關系,在歷代志的記載中繼續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不過歷代志之興趣的重點,是在約沙法身上。

十七章給他的朝代作一般性的概述,按至今已為我們所熟悉的措辭,描述他是個忠于上帝的人。他『尋求他父親的上帝』,不尋求巴力(3-4節);他遵守上帝的誡命,不隨從北國走拜偶像的道路(4節);他的心是勇敢地(按字義是『高舉』)行耶和華的道,而不是『高舉』驕傲和自恃(6節)。這一切使他像他父親亞撒初期的情形(3節)。因為他的義,他已得到現在已熟知的那些方面的報賞,即貲財(5節),和外國人的進貢(11節,非利士人的進貢,特別使人聯想到這是一位像大 的王,而不是像掃羅的王),與繁榮和軍事力量,這些都是一個強國的表征(12節及以下各節)。于此可見,約沙法的這幅概括的圖畫是頗合傳統風格的。它主要地是作為他的王朝后來那些事件的背景,對此在適當的過程中我們會加以探討的。

然而,在研讀十七章時,值得特別提及的是︰對約沙法的描繪有兩方面對對其他公義的王的描繪不同。

(一)

他為律法發熱心明顯地是超越了羅波安、亞比雅、和亞撒(在他們最佳表現之時)。他不能容忍偶像崇拜(這大抵是亞撒走下坡年間而造成的故態複萌),見第六節,確保公眾的宗教實施正確並且純潔;他還在百姓中間宣傳使他們了解所承受的信仰。歷代志特別提及這樣的事,這是第一次。這一點在大 、所羅門以及以后那些改革者的情形中都很清楚表明出來︰他們的措施是要對全體人民都發生沖擊力。然而,他們行動的范圍勢必成為宗教上的特別時機,他們的禱告和傳給百姓的宣告,我們推測是有代表性(例如請比較代上廿八1)。約沙法明顯地有一種牧師的本能。他知道人不能從上頭強加改變去影響百姓的心。不論對拜巴力的設施加以怎樣的污辱,不論從此以后對耶威的敬拜要嚴格到怎樣的程度,都不能阻止猶大人渴想外邦神的心,自從約沙法以前幾個世紀的人占領那地以來,那些神明對于他們就一直是一種難于抗拒的試探。我們在適當的過程中,將會研究全猶大最偉大的改革者約西亞(卅四至卅五章),然而,他的改革並不能免除他同時代的人、先知耶利米對猶大慢性的背道發出舊約最厲害的抨擊。約西亞的改革並沒有感動百姓的心。約沙法也許比猶大或以色列任何其他的王都更接近作理想的領袖,他自己服從律法,並且愿意使律法在他的國中作為統治的原理。

具有非常重大意義的事實是︰他的臣子受命去做教導的工作,不過他們當然由祭司和利未人陪同,這些人可以被視作技術專家。但那些臣子的角色,他們並沒有代表朝廷的意思,乃是約沙法自己任命的官員,表明這個王準備以宣傳律法把他的整個國家組織起來。以色列的領袖們往往被先知們譴責,指他們擅取應當用于這種目的之權利。的確,取得權柄為履行責任所必須,而對于軟弱的人則有一種膺蝕的作用。然而在這裡的一幅圖畫,是把權力大公無私而且完全負責地加以使用。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自問,是把這種影響用于利己或者用于利人──有價值地用于傳揚關于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真理。

(二)

第二畫面以顯著的對比描述約沙法與其他的王不同的地方,這些對比是在他與他的北鄰之間引伸的。我們讀到關于他的第一件事是『(他)奮勇自強,防備以色列人』(1節)。他特別在以法蓮地區,就是亞撒從以色列奪取過來的城邑中這樣做(2節)。那奮勇自強,就是我們在前面已見過,上帝為保護一個信實國度所賜的;在約沙法的情形,仿佛是針對和以色列的對抗。他的信實──尤其是在『(他)不尋求巴力』(3節),和在他那可作為模范的統治者──可以定義為︰與他北部背道弟兄的對比,保持凡是正義的事。順應北國拜偶像的壓力,是時常都存在的,因為與北國有血統的關系,這種壓力無疑比從以色列境外而來的壓力更加強烈。在此我們又再次有機會注意到,使我們離開作門徒這條道路的壓力,特別來自與我們最接近者,特別是分享一個信仰背景,和保持某種程度的委身關系的人。從約沙法朝代一般的情形來判斷,他是抗拒這種影響的。然而在這種評估中,從后來所發生的真相來看,會有諷刺的意味。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