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看見羅波安在處理耶羅波安合理要求的愚昧做法上,並未構成他被定罪的理由。事實上,羅波安的事業經過三個明確的階段,其中那不幸的遭遇代表第一個階段。當前這些經節是關于第二個階段,是屬于一個虔敬和繁榮的時期。這個時期列王紀根本沒有記載,在那裡只為了北部江山的分裂,和為了『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王上十四22)的事實,而提及羅波安的朝代,歷代志作者現在還未有這種判斷,那是與他所記羅波安的第三部分相似(十二章)。然而,就是在它與列王紀差異的這一點上,正是最為有趣的。他所作羅波安虔敬時期的報導,包括他小心製定治國策略,顯示虔敬蒙福,背道受禍。所以,這可能就是在許多君王的例子中,他比列王紀提供了更加苛求和更加顯示區別的記載──雖然在大 和所羅門的情形適得其反。
既指出了這一點,故必須承認的是︰他對羅波安的敬虔並不過分堅持。猶大在他治下所享受三年的穩固時期(17節),顯然大部分要歸功于祭司和利未人從以色列各地來到猶大,他們甚至要撇下他們的產業(13,14節);而且確實有其他敬虔人士,他們決心抗拒耶羅波安現在所走的那條路,還有從南部來的人──不論是永久地在南部居住,或祗是定時地為了敬拜的目的而來的(16節)。羅波安,與耶羅波安對比起來,至少前者維持了合法的體製;而后者則莫視這些體製,並驅逐真正的祭司(14,15節)。羅波安的政府『辦事精明』(23節),這是超過我們初遇見時對他的期望的。也許他的敬虔並沒有超越這種情形很多。
雖然如此,十三至十七節是重要的,因為這些節顯示︰從此以后羅波安和耶羅波安二人對所記錄的那些事件都得負責了。耶羅波安,在他不肯服從羅波安暴戾的措施時,便露出他本來的面目,因為他的自我肯定也棄絕那些真正由上帝所定規的事情。(另外請參閱十三8及以下各節。)就是為了這個理由,耶羅波安的名字在列王紀裡面多少已變成拜偶像的同義詞。他分受若干掃羅的悲劇;他有極大的潛能,但至終都不能把它導入正當的渠道。耶羅波安永遠代表了矯枉過正的危險,被狂熱蒙蔽到一種程度,以致認為采取一切抵抗措施都似乎視為對了。在發生這種情形時要辨別正誤,不可避免地幾乎總是失敗的。除此以外,當人自己的判斷成了最終的裁決時,結果也必然引致錯誤。許多有能力的人物,像耶羅波安一樣,起初的義憤具有真正的正義感,而到末了卻讓義憤化為成見或恐懼,而熱情則與自榮混淆了。相反,在羅波安治下,猶大『遵行大 和所羅門的道』(17節)。上帝賜福的記號主要地是在建築工作上,羅波安藉此加強猶大的防御工事──在歷代志裡面,自從所羅門以來建築工作多少已成了一種典型的福氣。類似地,王的許多子孫也是福氣的一種記號。
最后,要注意的是︰歷代志並不是『不費分文便把北部人士一筆勾銷。』『以色列』一詞仍然應用于他們(13節),暗示在原則上十個叛離的支派對于聖約仍然關心。『住猶大便雅憫的以色列眾人』(十一3)這措辭是暗示同一意思,由于它不像指兩個支派境內的以色列人。相反地,在這裡對以色列有一種屬靈的含意;用十六節的話說,就是『凡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以色列上帝的』。歷代志作者無論如何強調體製的正確性,他決不落入把體製與宗教實際視為同一的陷阱中。后者是決定個人內心的方向的。而且意味 不論是體製的瓦解,長久珍惜的關系的斷絕,與一種特殊身分的喪失,都不能影響尋求上帝之人在 面前的地位。那尋求是真實的記號。它不是不想尋見和無意尋求之『尋求』;它是尋見他們的上帝之人的尋求,而且因為他們一直都認識 ,就必然再回到 那裡去。歷代志作者這樣分享與詩篇的作者的認識相一致︰真宗教是有渴想為其特性的(詩四十二1-2)。也許是這種知識引致他認為北國的地位不是失喪的。甚至那些附從耶羅波安的人,仍然可以回到真理的路上來。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