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提要

歷代志上下 建造神的家


歷代志記載猶太國的歷史,著重「生命」方面,建造神的家。

從大衛王開始王國的裡面敗落與恢複。大衛時代擴展神的國度,奪回仇敵占領之地,如同教會得救人數的增加。所羅門在大衛的基礎上,得著屬天的智慧,建造神的殿,讓神有安息之所與人相交。智慧是能聽神的心,神借著他建造百姓內在的生命,認識神、經歷神。

列王記著重各個君王的興衰史,可以與歷代志同讀,列出每個君王時代二方面的記載,有全面的概念。


第一~九章 從家譜看見神對十二支派的應許與預言,對照雅各的遺言 創四十九章;摩西的遺言 申三十三章

四9~10︰ 猶大后裔雅比斯是苦難之子,比眾弟兄更尊貴,神應允他擴展他的境界,與他同在,保佑他。

預示主耶穌藉十字架的死亡帶來複活與五旬節的聖靈澆灌。

四23︰預示神與人同工的原則是與主同在,為主作工。

「尼他應」是人的所是,「基低拉」是人的所作,要與王同處親近神,生命長大,為王作工,生命流露。

生命是事奉的基礎。事奉是生命的發表(可三14)。

六22~28︰ 撒母耳是叛黨可拉的第十代子孫,無份為祭司,因著全然奉獻,作拿細耳人,神破例選中他成為創造時代的器皿。

十六37︰ 大衛時代在約柜前事奉神的人,一日盡一日的職分。每天照聖靈活的引導,忠心盡職,明天又有新的帶領(哀三23)。

代下廿九34︰ 利未人誠心自潔勝過祭司,神選中的器皿是甘心追求聖潔,聖別單單屬于神,脫離卑賤的事,逃避私欲,破碎己的欲望,與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心,德行,仁愛,和平(提后二21)。


本卷有五次恢複的工作︰

一、亞撒王,向神心誠實完全的王  代下十四~十六章

二、約沙法王,靠神得勝而站住,消滅仇敵的王 十七~廿章

三、約阿施王,幼小靠大祭司扶持的王 廿四章

四、希西家王,掃蕩清除殿內污穢的王 廿九~卅二章

五、約西亞王,年幼行主道的王 卅四~卅五章 張向晨《聖經六十六卷》


作者簡介

歷代志注釋的作者麥康威博士,在愛爾蘭出生並受教育。曾在劍橋大學研究現代語言學,特別精通舊約。其后來又在貝爾發斯特的皇后大學取得博士學位;現任布裡斯托的聖三一學院的舊約講師。


聯合王國和猶大國諸王登基年代

掃羅 約主前一○五○年
大 主前一○一一年
所羅門?主前九七一年
羅波安?主前九三一年
亞比雅?主前九一三年
亞撒 主前九一一年
約沙法?主前八七○年
約蘭 主前八四八年
亞哈謝?主前八四一年
亞他利雅 主前八四一年
約阿施?主前八三五年
亞瑪謝?主前七九六年
烏西雅?主前七六七年(從七九一年起共同攝政)
約坦 主前七四○年(從七五○年起共同攝政)
亞哈斯?主前七三二年(從七三五年起共同攝政)
希西家?主前七一六年(從七二九年起共同攝政)
瑪拿西?主前六八七年(從六九六年起共同攝政)
亞們 主前六四二年
約西亞?主前六四○年
約哈斯?主前六○九年
約雅敬?主前六○九年
約雅斤?主前五九七年
西底家?主前五九七年

歷代志緒論

著作年代與作者

歷代志上下,其實是一卷書;分為兩卷,乃出于人為。因作者不詳,所以我們不得不稱其為『歷代志作者』。著作年代我們只知其大概,不知其確期。歷代志下最后兩節回顧這整卷書時,顯示是晚于被擄于巴比倫之時,即主前五三九年后的一個時期。這意思就是說,著作年代大概在那一年,與主前三三一年之間的那段時期。當時波斯帝國統治 那個幅員頗少、政治勢力柔弱的猶大省,就是以色列僅有的余民以及其昔日曾名噪一時的王室。有可能歷代志的著作日期,處于主前第四世紀的某一時期;它在英文的舊約聖經中,大約置于中央的部分(譯按︰中文聖經中也是這樣)隱匿了這個事實。雖然如此,希伯來文聖經則把它置于最后部分。

一般認為,歷代志作者也是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的作者。這種看法,部分地是由于后者似乎是歷代志的續篇;因為歷代志最后兩節,實際上和以斯拉記頭三節差不多完全相同。假如歷代志既導致我們問及那些被擄而得以返回故土的人后來的遭遇怎樣,那么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便會開始答複這個問題。關于歷代志與尼希米記之作者為誰的問題,學者們的意見並不一致;有人認為這一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承認它們以某種方式彼此相屬,重點指出被擄的起因與回顧歷代的王朝。歷代志是為返回故土的民眾而寫的,這個事實是解釋這卷書的一個重要因素。

內容與文字種類

歷代志有時被人當作撒母耳記和列王紀交迭或補漏的著作。希臘文舊約稱它為遺事篇(the Book of Things Left Out),因此祗看它是附加資料來源,那些資料在某處是可得到的。這種看法,對它造成極大的損害。最重要的,是因為它嘗試比舊約其他任何一卷我們可以稱為神聖歷史的,提供更加廣泛的報導;不但與撒母耳記\列王紀看齊,且與創世記\列王紀並列,因為它所記家譜(代上一至九章)是從亞當直到掃羅。

進一步講,它非但不只是填補空隙(無論如何都不宜把它當作是複述從別處得來的大量具體資料),它還依據歷史提供了一種十分獨特的透視。這種透視,如上所述,是針對 被擄后某一時期的背景而作的。雖然列王紀讓讀者覺得被擄有一種一切都完了的意味(不過這種印象是表面的),但歷代志給人的印象則恰巧相反(請參閱下面代上一至九章和代下卅六章)。『舊約為甚么有兩部以色列史?』這個問題是誤導的,因為這個問題假定聖經記載的歷史,祗屬事實且純粹是客觀。其實並沒有這一回事,無論經內或經外都是一樣。所有歷史著作,都是反映並解釋歷史的作品。每一位撰寫歷史的人,都在自己對事實了解的范圍內工作。聖經歷史家是歷史家,正像現代的歷史家一樣。他們與現代歷史家不同的地方,乃由于他們知識的骨架不同,他們知識骨架的中心是相信︰歷史的意義都是由上帝的本性和旨意所賦與的。歷代志作者和撒母耳記\列王紀作者之間,假使他們對以色列歷史的反映有所不同的話,那是因為每一位都必須問問如下這個明確的問題︰『上帝對于 的子民此時此地的目的是甚么?』他們是從不同的歷史情況發言的。

然而,上述的含意是︰『歷代志作者』並非祗是個編年史學家﹗他是一位神學家,與一切聖經作者分擔解釋上帝對待人類所用的方法之責任。這就是為甚么他寫的東西有閱讀的價值。然而,為了同樣的理由,歷代志作者的作品,與撒母耳記\列王紀,在許多要點上似乎成了強烈的對比,以致會使有些讀者有幾分不安的感覺。但是,在兩種作品總的解釋的關聯之外,嘗試解答二者之間詳細的不同點,那是沒有必要的。那樣做,我們便掉進處理『純』史實的思想陷阱中。在歷代志裡面經常出撒母耳記\列王紀經文的變體,勢必引致如下的結論︰即各卷書之寫作,乃著者隨其興趣而成。這意思就是說,歷代志與撒母耳記\列王紀的分岐點,正成了令人最感興趣的地方,使我們開始了解作者的不同心意。這種分岐的出現,不但不是時有時無的,而是自始至終以具決定性的方式出現的,使人閱讀歷代志,與閱讀其他各卷書,在運用心智時,有非常明確的分別。

當前這本注釋書,由于它的篇幅所限,必然要集中力量把歷代志那些主要的內容舉出來。這樣,在經文須要與撒母耳記\列王紀的不同點對比時,才加以解釋(這是常有的情形),而不是為解釋而解釋。這意思就是說,例如,歷代志裡面大量的數字,我們不去作逐一嘗試的解釋。只注意它與撒母耳記\列王紀在數字上差異的原因,尋求其中所包含的理由;而不對每種數字作解釋。歷代志的數字取其整數有時祗為了方便,有時則作為象征。在經文損毀的情形,則會出現似不可信的數字。有很多數字也可能被誤解了,似乎不會像所說的那么大(在這方面會令人特別感到興趣的是︰有人認為譯作『一千』的那個字'eleph,應時常視為是指一個軍隊的單位,實際上遠較一千人為少)。

雖然有這些情形,我們卻不應當把歷代志作者視為不負責任的歷史家。雖然他往往少受人尊重,但是現在廣泛地相信他接觸到的資料來源,顯然是撒母耳記\列王紀的作者們得不到的,而且他也非常謹慎的使用那些資料。這種情形在經文中常有提到,例如,歷代志下卅三章十九節。那些資料來源當然不同于現存的任何一卷書。

信息

歷代志作者以這個王國的歷史為基礎,對他同時代的人傳悔改得救的信息。讀者會立即注意到︰大 和所羅門王朝,在整卷書中占了極不成比例的篇幅(代上十一至代下九章)。這是因為要把他們作為后來那些繼位者效法的模范,以及與掃羅那反面的典型作對比(代上十章)。這樣,忠心並順服主便帶來祝福,其形式見于國泰民安,強盛過列國,而且富足,正如大 和所羅門所代表的;而背道則引致相反結果,正如掃羅的情形。然后這個肯定命題在猶大歷史中從頭到尾,從直接承繼所羅門的羅波安,直到被擄于巴比倫,都詳盡加以說明。(羅波安在位時,這個大 \所羅門王國分裂為北國和南國;北國由十個支派組成,往往簡稱為以色列;南國則稱為猶大,只不過合並了便雅憫支派。歷代志作者並沒有把北國分別處理,因為他視之為『背叛大 家』的行為(代下十19)。在歷史上,被擄到巴比倫對于猶大來說,雖然是無與倫比的災禍,但作者看這次被擄與從前猶大多次因背逆主(通常是背道歸向外邦神)的『被擄』並無不同。他傳的道的大意,是給他同時代的人指明︰成為貧困或蒙福,這兩方面的可能性,乃視乎每一代的人對耶和華的新反應而定。

歷代志標榜的賞罰教義,往往以『立即報應』為其特色的。這與撒母耳記\列王紀的模式不同,那裡那些為王者之成功或失敗所帶來的祝福或刑罰,通常都在他們有生之年顯明出來。不錯,一個王的命運,往往會有戲劇性的變化。然而,『立即報應』的概念並不怎么中肯。作者所真關注的,乃是要証明上帝的子民不論墮落多么深,他們的本原決不會全然喪失;而且只要悔改,總是有重獲上帝恩寵的機會。同樣地,由于背棄忠誠,那恩寵也極容易被揮霍掉。他的神學認為急切呼召人們要悔改是最重要的,而且不應引伸出犯罪便受苦,行義便蒙福這種機械性的恆等式;這也是聖經在別處清楚加以反對的(請比較約伯的經驗,與約九2-3)。

最后,關于歷代志作者之宗教,某些方面有一些事是必須說明的。正確的敬拜,在歷代志裡面給予適當的注意,認為它是宗教的外在表現。作者對大 與所羅門的稱贊,大都因他們計劃並建造聖殿,並根據摩西法規,正式設立祭司主理組織敬拜。進一步講,在他看來有一個祝福帶來的強烈的物質層面,正如所羅門的大有財富所見証的。現代的讀者會想把這種祝福,翻譯成新約所教導的屬靈辭語(例如,弗一3),這種想法是對的。不過,若以為歷代志作者對宗教的見解不屬靈,便不得要領了,因為縱使他對聖殿等等深表關注,他知道只有誠心『尋求』耶和華的,才在耶和華面前得蒙悅納。耶和華對所羅門說的話(代下七14),對今日的人,與對歷代志作者那一代的人一樣,是同等迫切的︰

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的罪,醫治他們的地。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