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第十章

扫罗的膏立(十1-16)

经过第九章的缓慢发展,叙述者突然带我们进到整个事件的高潮︰撒母耳膏立扫罗为王。在目前阶段事实上只是个人及秘密的行动;撒母耳谨慎地不让其他人知道(九27),而且扫罗连他最亲密的亲戚也没有告诉所发生的事(16节)。换言之,这是象征的行动,叫他在上帝面前,但尚未到国家面前作王(1节的王子,可以译『候任的君』king-designate或『未来的王』king-to-be)。

膏立为王的仪式,以后在以色列人的思想意识上非常重要。正如第一节指出,君王是上帝自己所膏立的;透过这个可以看见和不能废除的记号,上帝使他就任聖职,叫他接受一项特别的职事。同样祭司也在膏油仪式中就任聖职,因此可以清楚看见王权不单是世俗和政治的职事,它也是神聖的和聖潔的。值得留意在埃及的文化,有膏立诸侯(vassal kings)的习惯,即较小的王向埃及伟大的王效忠;在这亮光中,我们可以看见以色列的王不单是自己作王,而是作耶和华的奴仆(vassal), 才是以色列真正的王。然而,为应付 的子民,以色列的王站在上帝位置──被上帝拣选及分别出来,执行上帝在他们中间的统治。

对扫罗而言,从未想到在以色列中扮演这样的角色︰首先,君主政权本身是新的製度;第二方面,他从没有期望要成为士师或者支派的长老,更遑论会作王。这是为甚么撒母耳要给他幾个支持他作王之证據的原因。最重要的记号是内在的,一次个人的经验,使他改变成为新人。

这个经验象征作先知多过象征作王;扫罗发现他自己在受感说话,因为在上帝的灵催逼下,这段经文表示他受感动说豫言和跳舞;无论如何,他的行动使每个看见他的人都吃驚,旁观者的评论(11节)看来不单懷疑,也有些嘲讽。这经验乃是给扫罗的一个记号,但对其他人却没有甚么启发作用。

第八节的介绍颇令人意外;它成为第十三章所描述事件的基础,但在这裡可作备忘录,扫罗虽已準备担任这个崇高的职事,但他仍然要顺服上帝透过撒母耳而来的教训,撒母耳祭司的功用没有转移到扫罗身上。

正当扫罗开始作王的时候,他得到从上帝而来的一分礼物,和他向上帝的责任。从上帝那裡,他得到内在个人的更新,否则没有人能够事奉上帝;向上帝方面,他有谨慎顺从的责任。这两種要求对任何基督徒也是同样重要,对那些有领导责任的基督徒更加重要。

百姓迎接他们的王(十17-27)

故事发展到现在,只有撒母耳和扫罗知道,在神性的引导下(九15-16),只决定谁可作以色列的第一位王。其他人只知道撒母耳勉强同意去安排一个王;然而普罗大众却十分关注这件事,故此,第十章的下半部其实是第八章的直接结果(在撒母耳记的作者和编者使用的文献资料中,可能是立即相连的)。撒母耳在米斯巴召集全国性集会,提醒他们要求一个王的罪过,並且指出时候现在已到,他们的请求将应允。我们可能期望他会引荐扫罗给百姓,宣布上帝已拣选他作他们的王;但事实上,扫罗却完全隐藏在幕后──其实是他将自己隐藏起来──而那位王是在掣签中找到的。

对我们来说,这似乎完全是任选法,没有使用豫谋来寻找作这工作的最佳人选。然而,整體旧约聖经认为掣签是排除人意,因此上帝可以自由地实行选择和管理。根據廿四节撒母耳说的话,上帝使用这方法拣选扫罗,而且百姓除了少数例外,一般都很高兴地同意这个抉择。

在某種程度上,这肯定是一件驚奇巧合的事。这个撒母耳曾经膏立的人,却从成千上萬的以色列人掣签中发现。许多学者懷疑这段经文的历史性;也有人以为可能撒母耳操纵 这次掣签。无论我们拣选的解释是甚么,撒母耳记的作者,完全相信上帝拣选扫罗作王;上帝不单在以前先向撒母耳启示,现在更加在掣签中证实。这種相信是很明显的,尤其是当我们思想扫罗在一段很短的时间被上帝弃绝(十三14)。可以肯定所有被作者使用关于扫罗的传说,乃是完全一致的,上帝拣选他,使他作王。

由最初开始,正如廿五节显示,君主政體是一種製度︰王将拥有权利和责任。我们在这裡也看见有些给百姓权利的文件,在最安全的丘坛处保存(也即指在耶和华面前的意思)。对绝对权力的发展,这起 很重要的製衡作用。严格来说,权利和责任都是被用来译出希伯来文的一个字mishpat,这字在其他地方可能译作『习俗』或者『方法』,正如八章十一节(编者按︰八章十一节英文标準修正本直译为『管辖你们的王必用这些方法︰……。』)。这些文献一定带有法律的约束,不单是描述君王作事的方法;故此『规则』regulations(新国际本译法),可能较接近mishpat的意思。

不论个别王的自然倾向和意愿是甚么,他已经有既定的责任和权利。甚至在基督徒的领袖中,给予传道人、聖职人员或牧师清楚的权利和责任,如果有弹性的解释的话,也不算是壞事;提摩太前书第三章在这方面是值得参考的。――《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