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第一章

【撒上一1~8】哈拿不能生育的原因︰(1)尚未蒙受到神命定的祝福;(2)她生命不夠豐盛;(3)給仇敵有攻擊的機會;(4)陷于深處傷痛的苦境。

哈拿不能生育,乃是耶和華主宰的管理。神要在她心中創造一個真實禱告的負擔,並借著她的禱告,讓 的旨意有豐滿的出路。 陳則信


【撒上一10~11】哈拿的禱告︰(1)從心中有需要的感覺而發出來的;(2)不是為自己祈求,乃是為要歸與耶和華。 陳則信


【撒上一11】在聖經中有一個特別寶貴的點,就是神特別寶貴人向著 的那一個心愿。哈拿祈禱耶和華,許愿說︰『你若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因為撒母耳的母親向神有這個心愿,后來神就得著了撒母耳,成功了神在那一個時代中的計劃。神只要看見有人向著 有心愿,神就寶貴那一個心愿。


【撒上一12~18】負擔禱告的表顯︰(1)不住的禱告;(2)心中默禱;(3)傾心吐意的禱告;(4)到如今的禱告;(5)禱告到負擔卸下。 陳則信


撒母耳記上

哈拿在示羅(一1-18)

我們在撒母耳記遇見的第一個人,名叫以利加拿,他與家人住在以色列的中部,他的家鄉是拉瑪瑣非(Ramathaim-zophim),簡稱拉瑪,是在以法蓮支派的境內。我們不知道他是甚么時候的人,但從希伯來經卷的編排,撒母耳記是緊隨 士師記的,從這點可以看見當時的環境。『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當時以色列沒有君主,只有地方的領袖,好象城鎮的長老和在祭壇服事的祭司。以利是當時重要的祭司,因為祭壇在示羅,離拉瑪北部不遠。這為威脅以色列人的非利士人埋下伏筆,只是他們在第四章才開始出現。此時代約為主前一千零二十五年。

以利加拿看來相當富有,因為他可以供養兩個妻子。多妻製在當時的以色列不太流行,但 是合法的。但是我們看到在這個家庭中的不和睦,這就是為甚么一夫一妻製是新約的基督徒的理想。當然每個家庭都會有爭吵,只是大小不同而已。但有多個妻子,嫉妒是最常見的事。哈拿,便容易成為攻擊的對象。對已婚婦女而言,沒有兒女是一件不快樂的事,尤其是在醫藥不大昌明、和孩子為地位象征的社會。以利加拿似乎想除去她的不快,但這更加導致毗尼拿的嫉妒和苦待她。故事發生在一個節期,當這個家庭在示羅的時候。每年獻祭的節期(很可能是每年秋天的住棚節),他們會獻上牲畜作祭,祭祀后,他們將一起吃祭牲畜的肉;祭司保留一部分的祭肉,而大部分歸還給獻祭者。祭肉通常很少會吃掉,故要處理這些祭肉也不容易。從這些食物中,以利加拿給哈拿的是特別的分量(譯者注︰標準修訂本譯作特別的一分,但新國際與中文和合本,皆譯作『雙分』);五節的希伯來文頗困難,但『雙分』比只有一分容易明白得多。

毗尼拿很憤怒和懷恨,所以哈拿感到公開受辱。如果這場爭吵不是發生在示羅,結果可能不同;但因為在示羅,哈拿知道她必須到耶和華的家去親近上帝,因聖殿在那裡。現代大多數的人不會認為不育是宗教的原因──而只會去看專科醫生,但作者及哈拿皆相信這關系到上帝的旨意的事情。這兩種思想並不彼此否定,哈拿與她同時代的人沒有辦法可以征詢醫生,但今天我們可以自由地征詢醫生,也可求問治理世事的上帝,如果我們忽視后一方面,便是十分愚拙的。耶穌指出,在人所不能的,可以彰顯上帝的榮耀(約九1-3)。

哈拿誠懇的祈禱帶 許愿。通常這種許愿是為了討上帝喜悅,但她的許愿真是不自私的,因為她要獻上她的兒子;這孩子要終身服侍上帝,並且住在聖殿裡。

不剃頭發(11節)是每一個許愿奉獻自己的人的象征,這個習慣在撒母耳時代已流傳很久,並且非限于以色列人。有關這種製度最主要的經文記載民數記第六章,指出按照規例,一個男人(或女人)如何作這種誓愿。但這段經文是對自己而不是為其孩子的許愿。士師記十三章三節以下舉出另一個例子,一個孩子可以在出生前特別奉獻給上帝,用這種方法奉獻的人,有一特別名詞叫『拿細耳人』。在古希伯來文抄本死海古卷中,在廿二節末,稱呼尚未出生的撒母耳為拿細耳人。通常這種許愿有時間的限製,但對撒母耳 是例外,他要一生奉獻服事上帝。一個強烈的對比是參孫的例子,可見拿細耳人並不一定能維持其奉獻的狀況。

起初以利誤會她的情緒激動為醉酒,一旦他知道她的心愿后,便在她的禱告上加上祝福,肯定禱告會蒙應允。撒母耳在未出生前,他的一生早已有計劃,如果他的母親不是在結婚的早期不育,他的前途可能完全不同,說不定他可能成為以法蓮山地富有的農民,而他永遠不能成為以色列一位偉大的領袖。同樣,如果哈拿心灰意冷,引致她信奉偶像、邪術,或者僅僅忍受痛苦,即使撒母耳被生出來,他的一生也會非常不同。上帝治理一切,但 尋找這位虔誠婦人的合作。

撒母耳的出生(一19-28)

當耶和華顧念她的時候,哈拿早期婚姻生活的不愉快事情便被忘記了──而她的對頭人毗尼拿再不被提及了。她覺察到上帝的直接介入,改變了她的生命。對我們而言,『記念』的相反就是忘記;在希伯來的思想中,忘記有疏忽之意,就是實際上疏忽了。好象上帝在過去疏忽了她的困難;但現在 立即回應她的禱告,在日期滿足的時候(可能指妊娠期至生產期的九個月)便賜給她一個兒子作禮物。故此對哈拿及聖經作者而言,撒母耳的出生就是一件神跡。聖經告訴我們不少前生的神跡︰創世記的以撒和約瑟,新約的施洗約翰。每一例子都清楚告訴我們,上帝的百姓所達到的如此成就,都完全是從上帝而來的禮物。撒母耳后來對以色列的貢獻,不是因為他的才干或訓練,而是上帝賜給他的 ──出現在以色列歷史的分水嶺和危機的時刻。

斷奶(22節)在東方社會比現代的西方社會需要較長的時間(有些國家仍然如此),哈拿至少要等一至兩年才能實現她的許愿,雖然如此,當撒母耳被帶到示羅留在以利那裡服事上帝的時候,他仍然是個年幼的孩子。整章聖經強調以利加拿的家庭,怎樣小心地按照他們宗教的要求實行。這與基督徒的習慣大不相同──每年一次上去耶和華的地方, 同一只或兩只祭牲或其他獻品。我們一定要記得以色列乃是農業社會,聖所很少而又遙遠,而且旅行既緩慢且費人力,農民們根本不可能每周都上聖殿。所以,虔誠的百姓會選擇適當的時間去敬拜。請注意哈拿向丈夫解釋留在家中,而不一起上聖殿的原因(22節)。無論如何,撒母耳最后終于住在示羅的聖殿裡。

就身體實際方面,這章聖經以年幼的撒母耳住在聖殿裡作結束。選出同一個希伯來文動詞sha-al,它很接近撒母耳的名字(希伯來文Shemu-el),這個字及它的各種形式在三節經文中表達了它的神學意義。特別要留意這字的最后一個形式乃Sha-ul在廿八節譯作歸與(Lent),這個字與撒母耳同時代的年青人掃羅王Sha-ul的名字完全一樣,很明顯這不是巧合。經過好的開始后,掃羅証明失敗,被上帝棄絕;作者盼望讀者能夠看見,因此撒母耳可以說是真正的掃羅,由始至終是上帝所揀選的國家領袖。

這樣希伯來文的雙關詞(Wordplays)可以概括起來如下︰

(一)這是我從耶和華那裡求來的(20節)

(二)我祈求為要得這孩子(27節)

(三)我將這孩子歸與耶和華……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28節)。

哈拿的第一及第二句話與撒母耳的出生有關;如果沒有她的禱告和上帝恩典的回應,便不會有撒母耳了。第三句話與撒母耳的整個將來有關;他雖然是哈拿的孩子,但她永遠將他『借貸』給上帝。上帝賜下他,哈拿獻回他,故此撒母耳的名字乃是這些事情的備忘錄。我們不可忽視哈拿所作出的犧牲;但她的損失,使以色列能得 ,這使她的損失可以得到補償。無論如何,父母最終的責任乃是使孩子適合服事人,為此而讓他們獨立。如果操縱支配他們,便會妨礙他們的發展,就像剝奪他們及社會一般。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