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暫查考列王紀上六至八章的一些細節,先思想一下六章一節對聖殿較廣泛的資料所作的提示。
所羅門的聲望在聖經傳統 是雙重性的。后人紀念他是因他的智慧與他所建的耶路撒冷聖殿。列王紀上二至十一章敘述他的統治事跡很巧妙而合理地處理了這雙重聲譽。故事以他智慧的實例做起始(二至四章),然后回到結尾時則描述示巴女王對他的睿智作傳奇式的訪問(十章)。如果在開始與終結都用同一個『智慧』的主題,那么故事的中心部分就談及聖殿的建造了(五至八章)。
這樣蓄意對大 之子的介紹是成功的,也是令他廣為世人紀念的原因。宣傳手法奏效,但是描述的花巧也並非難以洞察。這些中間部分幾章的副題是談及所羅門的一系列建築,其中有一部分的建造工程規模較聖殿龐大,花費的時間較建『聖殿』更長。這些是不容置疑的,在這數章中卻幾乎只是聖殿及其陳設品詳盡報導的一篇旁白。
列王紀上六章的開頭一節對所羅門建殿的重要性作另一種聲明。除了指出大工程的正常及實際開工日期,即國王統治后第四年二月(與歷代志下三1-2的記載相符),這一章開頭的幾個字便提及建殿是在出埃及地四百八十年開始的。
這個四百八十年是一個整數,不是而且也不必是歷史年代。我們有理由相信所羅門統治的初期大約是在主前第十世紀的中葉,即距離主前九百五十年不太遠。但是,藉此記錄去推算逃出埃及的事發生于主前第十五世紀的后期,就等于對此記錄的誤解及誤用。這一點要有不同根據去辯論。
對筆者來說,這記錄表達了相當不同的兩點。一點是正面的,即是建造聖殿容許以色列人提高他們的生活質素。在新的層面看,可以更充分享受在擺脫了法老的奴役所喻示及創始的希望。但是另外的一點卻不易作評價。四百八十年是一段冗長的時間﹗其中是否含負面意思,表示這承諾被拖延了?或我們應該明白這個由兩個整數相乘(12乘40)的數字標明使上帝的計畫實現需要一段長時間,也知道在上帝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詩九十4)?
從約書亞記至列王紀,猶大傳統稱為『前先知書』的各卷裡,整篇講辭的結構是對我們所讀的記錄作回應。王上八章所羅門在獻殿時的長禱文,結束了一連串的談話,其中包括約書亞的遺言(書廿三至廿四章),撒母耳的自白(撒上十二章)及拿單的神諭(撒下七章)。我們拿這些談話與摩西在申命記的長篇講辭比較(律法書妥拉〔Torah〕乃由他傳諭),可以看到在這些書卷裡的每一篇主要講辭與上帝的另一個祝福有關︰以色列的土地(約書亞);王權製度(撒母耳);對大 與其家室的確認(拿單),及最后的耶路撒冷聖殿(所羅門)。這些這多變化的製度,連同律法書中摩西所表達的上帝旨意,為以色列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創出豐裕生活的條件。
談夠了申命記歷史的文字結構,出埃及記與所羅門的成就兩者之間的連系可以用另一方法去描述。出埃及記記述了以色列人逃出埃及之后,立刻表達上帝對他子民顯露的旨意︰首先談的是,在上帝面前及會眾之間的行為基本法則(出十九至廿四章),繼而談聖所、崇拜的細節及 的榮光充盈會幕(出廿五章及以下)。
列王紀和歷代志所描述的所羅門建築物與及摩西所說及出埃及記廿五章以下所仔細訂製的小型殿堂,二者之間的連系早已有人留意。似乎前者是后者的完美化身。即使如出埃及記卅一章以下所指,手藝精湛的工匠如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的角色明顯地令人聯想到王上七章的戶蘭。逃出埃及十二乘四十年的悠長時間,令摩西的崇拜理想成為事實。
以上所談的當然是對王上五至八章有關所羅門的成就最有力的說法,但我們也能覺察到有關四百八十年的說法互相矛盾之處。它令筆者想起阿摩司反對依賴祭禮來包庇罪惡──『以色列家阿,你們在曠野四十年,豈是將祭物和供物獻給我呢?』(摩五25)。以色列人在四十年間用不 任何宗教形式而能夠敬拜上帝──有些先知甚至形容這段期間為與上帝的蜜月期。十二倍于四十年的期間,以色列人沒有耶路撒冷聖殿仍能生存。它只是一段焦急等待的時期嗎?筆者懷疑,這段記載是否后來加上,作為這假設──聖殿只是令祝福實現的地方──的無聲抗議(為甚么后來在歷代志作者的譯本中從代下三1刪掉?)。我們會從這幾章中看到有幾種不同意見的明証。
建造聖殿(六2-38)
想對這章作細密的研究並不容易。本章的作者(或各作者)曾經費盡心機去為他們自己及后世確定有關此聖殿在結構上的細節。只是他們用的希伯來技術性的字匯,我們讀起來覺得陌生;因此用上面的英譯文只屬權宜之計及選一個較為合適的做法。這樣說法並不是為這裡的問題作毫無根據的解釋,其中確有幾個較為客觀的証明。
本章開頭及結尾的有關日期記錄(除了四百八十年之外)同時指向不同的方向。『西弗』與『布勒』是古代迦南人與以色列人的月分名稱,意即『花 』(春季)及『潮濕』(秋雨);這些名稱也可能正式列入所羅門的檔案裡。但是根據第一及卅八節的解釋是指第二及第八月,猶大流亡巴比倫期間,列王紀的撰作也在這時候開始。只是從這時候開始,聖經中的人物才采用巴比倫日歷,一年的開始也從夏末或秋天改為春天,就像在羅馬時代,一年的開始從三月移到一月,令『九月』(第七月)至『十二月』(第十月)的月分名稱顯得古怪。
這傳統顯得複雜的另一証明是因我們擁有不同的聖經版本。首先是歷代志下三章一至十三節只提供這裡一至廿八節詳細資料的一半。是歷代志作者擁有的版本較短,或是他只保留未曾增訂之版本?不同點大多數是關于以下兩件事︰聖殿內部的裝修以至聖所(內殿,16節)以及圍繞主殿和連接之建築物的裝修不同。是歷代志作者削減版本只留有關至聖所的主要部分?抑或有人在耶路撒冷淪陷及聖殿毀滅之后對這事件作補充,以產生列王紀現有版本,免得人人熟悉的細節在記憶中褪了色?從古希臘本這一章裡沒有十一至十三及十八節的事實,令筆者認為資料的補充是漸漸加插的。這一點可以解釋為甚么部分細節不像所期望的清楚。
細節中關于建殿用的石頭這一點(7節)只在列王紀裡出現。標準修訂本不像希伯來文版本那么清楚的指定是用『整塊』石頭。如果我們花時間繼續談這個主題,我們將獲得聖經本身對經文詮釋的有啟發性之例子。
摩西在申命記廿七章五至六節的囑咐顯然引起了所羅門二人的注意︰
……在那裡要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一座石壇,在石頭上不可動鐵器,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你上帝的壇,在壇上要將燔祭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
約書亞記八章卅一節報導約書亞建的早期祭壇有『用沒有動過鐵器的整塊石頭築的』的記載。
申命記廿七章及約書亞記八章都保留 出埃及記二十章廿五節的規定──『你若為我築一座石壇,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因你在上頭一動家具,就把壇污穢了』。他們都重視蘇格蘭人所稱為的『干石』建築,那是不經雕篆的天然石塊。筆者認為這不是以用外地輸入的鐵製成工具為禁忌那么簡單。第七節的『符合良知』是較為字面的說法。它解釋上面引用的申命記廿七章五至六節,不用鑿過的石頭築壇,因為那是在聖所喧鬧的褻瀆(第十八節加進的記載很有意思,說所有的木板鋪蓋好之后,殿裡一點石頭都不顯露。)
這種有彈性的詮釋是好是壞,乃視乎一個人的觀點認為所羅門聖殿的建成代表了等待已久的期望終得實現,或是象征完成了一個經歷四百八十多年而並非不帶惡果的製度。
歷代志作者把注意力集中在聖殿的至聖所裡(本章到19節才提及)。這部分占去聖殿中心建築后面第三部分,即是距離進口最遠的部分。它有個完全正方體的空間,一邊有十公尺。裡面用的家具當然不是常見的一種,是香柏木壇,外面包精金。壇上面有兩個 。雖然我們是從意大利畫家包提柴裡或從巴羅克教堂的各不同建築師學到有關『 』名字的資料也有不少,但這些有翅膀互相連接的雕像是有翼的神怪,占去立體空間的上一半(見代下三11-13及本章23節以下)。
他們的名字(『 』)是米索波大米文,指『神怪』──神的參謀及信徒的擁護者。有幾處經文認定看不見的上帝騎 或坐在上面登基王位(如詩九十九1)。我們研究第十二章時,就會看到這『聖像』或『神像』的形式顯然獲得耶路撒冷人所接納,而上帝騎在牛背上的構想卻不受接納。
根據王上六章十三節,這裡清楚地指出耶和華選定了『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每日研經叢書》
【王上六1】這裡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起,到所羅門初建聖殿的時候共有四百八十年,但是根據行傳十三18~22,曠野四十年,加士師四百五十年,加掃羅作王四十年,加大衛作王四十年,加所羅門建殿前的三年,共有五百七十三年,兩者相差了九十三年。這九十三年恰是以色列人被異族壓迫的總年數(參士三8,14;四2~3;六1;十三1)。在使徒行傳裡,保羅是在那裡講歷史,所以把那九十三年算在內;列王記上是注重以色列人在神面前的情形,就把那九十三年不算在內,所以說是四百八十年。這些年乃是遺失的年數。甚么時候,以色列人失去自由,服事外邦,自己沒有士師,甚么時候,他們就沒有年日可計。我們作基督徒,隨著人意過的年日,遠離神、失敗、墮落,被仇敵轄製、捆綁,不能自由事奉神的那些時日,都是被神看為不能算數的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