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記上第廿一章

拿伯的葡萄園(廿一1-29)

(一)

我們現在才明白為甚么以利亞離開迦密山,奔在亞哈前頭,直到耶斯列(十八46)︰王在那裡有的宮殿也有一個難以應付的鄰居,這人是個堅持原則的人。

繼續保有先人留下的產業是極為重要的事。這也是在以色列地的生活中,猶太人繼續強調的重要部分。家族的土地與國家的土地,家族命運與國家命運在阿摩司對亞瑪謝的可怕咒詛中是分不開的︰

你的妻子必在作中作妓女,
你的兒女必倒在刀下,
你的地必有人用繩子量了分取;
你自己必死在污穢之地,
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摩七17)

贖回習俗的部分目的(見姐妹經卷路得記中的討論)是在家庭成員減少的情況下,阻止財產被割讓。自己的土地當然希望繼續擁有,但不排除購買或交換土地的可能︰亞哈對拿伯所提的辦法並不算是不合情理。

拿伯可能是一個郁郁寡歡只顧自己的人──他之所以那么輕易被消滅,說明他在耶斯列是個不受歡迎的人物。但他拒絕了亞哈的投標卻顯示了一些重要的感情。葡萄園像橄欖園一樣,並不僅僅是家族長期以來擁有的一塊土地,它代表了多年來不問收獲而終于得到成果的努力。但亞哈為了種植蔬菜而罔顧這一切──今天目下的一切,明天即將消失﹗更重要的是亞哈與耶洗別促使長久以來所培養的民族傳統壽終正寢。可能也只有這么一個以利亞有勇氣或不受拘束地率直指控亞哈『使以色列遭殃』(十八18)。但是拿伯的回答,『先人留下的產業』的語意(3節)隱晦不明,似乎暗示亞哈企圖向拿伯所索取的並不止于他的土地。

筆者認為還有兩點強調這件事實。一是亞哈在悶悶不樂的時候對自己覆述拿伯所說的話(4節),但他告訴妻子時卻抑製 語氣(6節)說他的鄰居拒絕這一件簡單的轉讓。另一點是『憂悶』或『悶悶不樂』也正是上一章末了用來形容以色列王感受的字眼(見二十43),那時候他作了判定之后才認出對方是先知。亞哈也知道拿伯所說的話所包含的細節。他知道自己被擊敗了。

(二)

耶洗別就不同了。通常妻子與丈夫對他們配偶名氣的嫉妒,比決斗者更甚。有時夫妻竟是敵對的雙方﹗耶洗別的行動比她說話的聲音更響。她說的是︰『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7節),她 手進行的是︰托亞哈的名發信,蓋上王的印(8節)。而在這當兒,亞哈只需開開心心的作王。拿伯必須在他城裡的民眾大會中接受莫須有的死刑,他必須『坐在民間高位上,在眾目睽睽之下有翅難展,還有長老而不是從犯者陪伴以增添光采。這還不夠,還有男性擔任訴訟團,有兩個匪徒出面檢控。長老們知道王室對他們城裡經濟的重要性。地方團體會留意到葡萄園事件造成的緊張局面。而且,通過嚴肅的禁食及在禁食期間當眾控告罪狀,民眾便會相信拿伯犯了謗瀆罪。難怪會有人說魔鬼最勤讀聖經……其中竟有這種窮凶惡極的詭計﹗

禁食行動進入高潮時,拿伯很快就被處決了。耶洗別向亞哈報告這不勞而獲的消息。他買不到的東西現在不用花錢買了,被殺死的可憐人失去地產,任何他的家人也一同遭受懲罰。

(三)

以利亞現在進入現場來証明犯罪受審判的原則。拿伯面對雙重的控罪,他謗瀆與咒詛以色列民的統治者(10節,另見出廿二28)。亞哈面對雙重的控罪(19節),即是謀殺與偷竊。耶斯列的狗在何處 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 亞哈的血。不僅是拿伯受苦,亞哈家的男丁也一樣的遭受消滅的命運,這裡用的毫無保留的說法(21節)與前面十四章十節有關的討論中所用的相同。耶洗別也會在耶斯列城外遭遇相同的命運;『上帝播種』的方式很多,不僅是降下大雨(十八41-46)。

以色列諸王中,亞哈遭受最嚴厲的批評(25節上半)。出賣己身的字面意思是成為某人的奴婢──申命記廿八章六十八節令我們想起這是暗示藉 自由及法律,也藉 法律下的自由,使以色列回複被拯救出埃及以前的情況。但是亞哈的故事並不在他受審判后告一段落。他受了以利亞責難之后的謙卑態度(27節)使降禍于家人的事押后了。耶洗別共謀串通的權力也顯得減輕了(25節下半)。這是否暗示在婚姻關系中他出賣自己做對方的奴隸?總之,筆者寫的是偶像崇拜者及背教者的墓志銘(26節)。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