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上文既勸告信徒要認罪,好保持自己常在光明中行,在這裡就開始對那些因自己的罪而過于灰心的人說話。但使徒似乎恐怕有人會利用或誤解赦罪之恩,而放膽犯罪(羅6:1 -2;11:22上;猶4)。按羅6:1看來,使徒時代的教會確有這種人。因此老約翰特先聲明他寫這些話的目的,是要叫人不犯罪。但萬一犯了罪,也不要灰心,因我們的中保耶穌基督,曾為我們作了挽同祭。這祭的功效是永遠的(來9:12)。不論是未信主之前,站在罪人的地位上所犯的罪,或是信主之后所犯的罪, 都能潔淨。
主耶穌曾回答彼得的問題,若有弟兄得罪他該饒恕到幾次?「七次可以么?」主的回答是七十個七次,那意思就是不斷的饒恕。這樣如果我們得罪主是否只到七次,或七十個七次。當然不是,每一次我們誠心認罪主都赦免。但注意太18:15-17的話,這種無數次的饒恕完全不適合用在不認罪的人身上;對于不誠實認罪的人,連一次也得不到饒恕。
本節「中保」原文parakleetos共用過五次。在K.J.V.只有這裡譯作advocate(辯護者)。其他(約14:16,26;15:26;16:7)都譯作comforter(安慰師),中文和合本這四次都譯作「保惠師」,只有本節譯作「中保」。按Arndt & Gingrich新約希英匯編,這字的原意是指「被請時就來幫助的一位」,在W. E. Vine新約字解則解作「被請到身邊的」,是指在法庭上依據法律代人辯護的人。(但「中保」原文有另一個字mesitees在新約也用過五次,即加3:19,20;提前2:5;來8:6;9:15;12:24。英譯都作mediator即中保。)和合本在這裡將parakleetos譯作「中保」是根據上下文的意思。中文何賡詩譯本作「代求者」。世上為罪人辯護的律師,本身並不完全,他們的辯護,縱使能替他的當事人洗脫罪名,卻不一定能洗除他良心中的不安。惟有基督,是為人贖罪的義者, 在神前為我們所作的辯護與代求,是真正能叫我們的良心得安慰的。
注意parakleetos在約翰福音中(約14:16,26;15:26;16:7)都是指聖靈受差到地上,與教會同在,而作我們的安慰師說的。只有這裡譯作「中保」是指基督在天上為我們代求說的。可見聖靈與基督在工作上的合一。
按約\cs314:16原文應作「我要求父就賜給你們『另外』一位保惠師」。「另外」是連在保惠師之前,意味著主也是保惠師,而聖靈則為另外一位保惠師,繼續前一位之工作而已。在K.J.V., N.A.S.B., Williams, Beck, R.S.V.等英文譯本的another(另外),都是緊連在保惠師之前的。
在本段中,使徒列舉行在光明中的人應有的幾種表現,作為信徒有否行在光中的測驗。
1 遵守主命(2:3-6)
遵守主的命令,被看作是行在光中的第一次測驗。這是從上文︰「我們若說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1:6)的意思引申出來。說而不行,就是在黑暗裡。這樣,人如果在光明中,當然就是切實遵行主的命令的了。在這裡按經文的意思可分為三點︰
A 遵守主命令的就是認識神(2:3-4)
3-4 在這裡「誡命」並非指十誡,而是普遍地指主的命令。這是很明顯的,「誡命」的原文是entolas,跟下文第7節的命令,和約13:34的新命令都是同根字。若引用本節作為謹守十誡的根據,因而也該守安息日,是牽強的解釋。
按本書的3:23指出︰「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 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 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可見一切信靠基督的人,認識基督是救主的人,起碼都己經遵行了神所要求的最重要的命令。反之,還未遵行這命令的,就還沒有認識主。
遵守主的命令就是認識主的明証。認識主是遵行主的命令的力量。就如我們若認識誰是我們國家的元首,就尊重他的地位,毫不猶疑地遵行他的命令。
「認識」在這裡的意義不只是相識,也包括因遵行主的命令的經驗而更加認識。更深認識主的結果必更忠誠遵行 的命令。
細讀這兩節,可見人若自以為認識主而不遵守主的話,就是在黑暗裡(1:6)。反之,若真實地遵行主的話,就是在光明中。所以行在光明中,也就是行在主話語的亮光中。這樣行在光中的人,就是正在遵守主的話的人。
B 遵守主命的就是實行「愛」(2:5)
5 本節和4節相似,卻是從另一方面來討論。上節似乎注重對神的聖潔、榮耀、權能的認識,因而遵行主的命令。本節卻注重對神愛的體會,因愛神而遵行 的道。正加我們若真愛一個人,凡他所求的必定趕快又自動地去作。若有猶疑就是愛心不夠的表現。我們會愛主,是因「基督的愛」在我們裡面激勵我們(林后5:14),而愛 的最先表現,就是遵守 的命令。
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中文新舊庫譯本與N.A.S.B.「愛神的心」都譯作「神的愛」更合原文的意思。神的愛若只在我們心裡沒有表現出來,就還沒有「完全」。因為還沒有把神的愛的完美表明出來。而遵行主道,就是把神在我們裡面的愛表現到最高境界的途徑。
C 遵守主命的就是住在主裡(2:5下-6)
5下-6 住在主裡的必遵行主的命令,正如住在主裡的必然結果子一樣(約15:4,7)。住在主裡的人,就是住在主的話語的權威上,也是住在光明中(約8:12)。在光明中的人與在黑暗中的人兩者的分別在于在光明中的人是照主所行的去行,在黑暗裡的人卻只是「說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1:6;2:4)。
「住在主裡」,按字面的意思就是隱藏在主裡面,讓主顯露,讓主為我們擋住從世界來的榮耀、辱罵、各種虛偽的稱許和各種情欲和試探。另一方面,常跟主親近,與主合一,主的各種美好德性也都成為我們生命中的德性,就在不知不覺中,使人從我們身上所看見的,都是主耶穌榮美生命的各種表露。
2 親愛弟兄(2:7-11)
行在光明中的第二項測驗,是從肢體的關系方面求証。基督徒的屬靈情形必須在教會的公共關系中受過考驗才靠得住。如果有人自以為行在光中,卻不能跟弟兄彼此相愛,就是對于基督所賜給教會的相愛命令並不能遵守,這樣的人,很可能只是自以為行在光中,其實還在黑暗裡。所以是否愛弟兄,是我們是否行在光中的測驗。
A 舊命令和新命令(2:7-8)
7-8 上文既論到遵行主命是認識神、愛神、和住在主裡的憑據,又是行在光中的表現,使徒就在這裡指出主的命令是甚么。這命令就是「愛」,「愛」是一切命令的總綱。
「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很明顯地是指約13:34彼此相愛的命令,因為這是新約中唯一要遵守的「律法」(命令)。
「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聽」原文是過去式,「道」是單數的,不是指一切的道,是專指約13:34的話。
這裡所謂的「新命令」就是把主的命令重新頒給他們,當作新命令。使徒的意思要信徒對主「愛的命令」應該重新有新鮮的感覺,恢複起初的熱誠來遵行。本來約13:34就是「一條新命令」,代替了舊約的律法;可是那些信徒的愛心似已漸漸冷淡,對主的新命令,在觀念和熱誠方面已漸漸舊了,他們相愛的心也漸趨于只有外表,跟舊約儀文的舊樣沒有分別了﹗所以使徒約翰要重申前令,喚起信徒下沉的心靈。
「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在此「黑暗」指整個黑暗的世代和黑暗的權勢,真光當然指基督和基督所要帶來的新世代。注意「漸漸過去」這句話本身已表明,並非完全過去,而是開始過去,所以下句「已經照耀」也不是已經完全照明,而是已經在照耀中的意思。使徒約翰是按屬靈的眼光來看這物質的世界,雖然充滿黑暗勢力,但神的審判很快就會到。這屬黑暗的世代很快就要完結,而且基督福音的光已經在世上照耀,正是這黑暗世代快受審判的明証。「真光」快要普照全地了,這樣,我們豈不是更應該切實彼此相愛,準備世界的光(約8:12)的再臨么?
B 愛弟兄和恨弟兄(2:9-11)
9 這裡約翰將愛弟兄與恨弟兄的人互相比較,作為在光明中與在黑暗中的分別,是總括上文各點要義的小結論。這兩節顯明上文所討論的事,並未離題,而且都是行在光中的人該有的表現。
從3節起,其敘述的層次是這樣︰我們若認識 愛 ,並住在主裡,就必遵守主命令,而主的命令就是愛,愛就是住在光中的記號。
本節也解釋了「在黑暗裡」的意思,就是不認識自己,看不見所行的危險,在屬靈方面瞎了眼睛。而「恨弟兄」就是這種心靈眼睛黑暗了的証明。人是在光明中還是在黑暗裡,不在乎他的口怎樣說,乃在乎他這個人在甚么光景裡。心裡在恨弟兄的人,口中可能說愛心的大道理,他可能憑想象而以為自己行在光明中,其實他整個人還在黑暗裡。
10-11 為甚么住在光明中的人沒有絆跌的緣由?因為在光明中的人,常看見自己的虧欠。真愛弟兄的人不會讓過于人。許多人自己跌倒卻怪別人不好。但人心行在光中就有愛心,就不去編造怪責別人的理由。「愛弟兄的」既是住在光明中,這樣那些只愛自己不愛弟兄的,就是「在黑暗裡」。
有愛心的基督徒與沒有愛心的基督徒,最明顯的分別是︰有愛心的信徒「凡事都不虧欠人」,且「常以為虧欠」(羅13:8);他們不會去怪別人輕看自己,沒有顧念自己的困難……而是想到自己沒有體會別人的艱難,沒有盡力扶助需要的人,沒有幫助主的工作,而「常以為虧欠」。這種信徒「沒有絆跌的緣由」,不論是被人絆跌或叫人絆跌,都沒有推卸責任的借口。但那些沒有愛心的人,剛剛相反;他們怨天尤人,不省察自己,反而把自己的失敗都歸罪于人。這種人必然「恨」弟兄,而落在黑暗裡。所以使徒緊接著說︰「惟獨恨弟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那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2:11下)。
「不知道往那裡去」,這句話是指一個人在信仰生活,行事為人,或人生觀方面,失丟目標,不知怎樣選擇的意思。注意第11和10節有一正一反之比較作用。10節說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沒有絆跌的緣由。人若心地不光明,不認識自己,不但別人的惡意含叫他伴跌,就是別人的善意善行,也可能叫他伴跌。這樣地在黑暗中,必然對真理產生更多誤解和懷疑,他們對于依照主的命令作為行事為人的準則這種人生觀,必然不完全信賴。那么,這等人究竟要照著甚么原則做人呢?照著世人只顧跟前利益,不顧道義呢?還是按照聖經的教訓用愛心待人呢?是盡情享樂呢?還是敬虔度日呢?……他們因著自暴自棄,就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知道往那裡去」了﹗
3 生命長進(2:12-14)
這幾節中使徒用三種不同的稱呼,以顯明三種不同靈性程度的信徒。暗示在光中的信徒,他們的靈性生命,必定循序漸進。靈性生命也像肉身的生命一樣,是自然會長進的,否則就是病態的,反常的。並且這種長進也是生命的必然表現。除非沒有生命,否則是必然不會停止不動的。信徒既屬光明之子(參弗5:8),接受了生命的光在裡頭(約1:4),若在光明中行,就沒有不長進的理由。雖然長進的快慢不同,靈命的程度不同;但它決不會靜止而沒有表現的。
本章3-17節的中心信息,是勸戒信徒要愛神而不愛世界。這是行在光明中的人的表現。但使徒突然插入這幾節的話,並將信徒分為三類,然后分別說出他寫信給他們的原因,可見使徒不但有意叫信徒知道,行在光明中的人所有的這幾種不同的生命程度,並且要信徒知道本書的信息,特別是這一段愛神與不愛世界的信息,是任何一種靈命程度的信徒所共同需要的。不論是靈性軟弱的人,或是靈性剛強的人,都同樣可能因貪愛世界而失去愛神的心。要是失去愛神的心,當然就不會愛弟兄,這樣就可能不行在光明中了。所以他們都需要這樣的提醒。
12 注意第12節「小子們」原文(teknia)與13節下半之「小子們」(paidia)不同字。前者是本書常用的稱呼(參2:1 ,12,28;3:7,18;4:4;5:21),是著者特用以稱呼一切受書人的;后者卻是這幾節中特別用來代表那些靈性幼稚的信徒的。這樣,這三種信徒的分法,應從13節開始,先提「父老」后提「少年人」,最后才是「小子們」,順序以下。而12節的「小子們」是對全體受書人的稱呼。12節下半的「你們的罪借著主名得了赦免」是總括下文三種信徒而說的。事實上,罪得赦免,乃是一切信徒應有的起碼經歷。(本節一再地顯示本書的信息是以信徒為對象的。)並且這罪得赦免的經歷,也是一切信徒應當愛神而不愛世界的共同理由。
在這裡使徒提到三種信徒的特點如下︰
A 父老──認識那起初原有的(2:13-14)
13~14 這句話與1:1比較,使徒曾以「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指主那穌。在這裡只提「起初原有的」,是對三位一體的神的通稱,並非特別指三位一體之神的那一位。但使徒為甚么要用「從起初原有的」稱呼神?為甚么不簡單地說「因為你們認識神」而說「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顯然,使徒是要強調神是「從起初原有」的神。意思就是,我們的神是從亙古到永遠的神,是從起初到如今沒有改變的神。 本性的美善與無上的權能,都是無可侵犯的。這些話似乎提醒信徒,不要輕易被新奇怪異的道理吸引,應當重視那「從起初」不變的生命之道。父老們既然在人生的經歷上比一般人有更多的閱歷,對于那些經不起時間考驗的事物,有更深切認識。這樣他們對于這位「從起初」不改變的神的認識當然比一般人有更深切的體驗,而對于這變幻無常的世代之歪風邪說,也就有更大的責任堅守真道,勇拒狂潮了。
B 少年人──勝了那惡者(2:13-14)
13-14 注意使徒寫信的次序,先提父老,然后提到少年人(青年人),最后才提到「小子們」。使徒顯然是按著長幼的次序提醒信徒們。少年人故在中間更具特別意義。他們看到那些比他們更幼稚的人時,可以想到自己所蒙的恩典,應該受激發;但當他們看到那些遠遠走在他們前頭的父老時,他們該知道怎樣加緊腳步,百尺竽頭更進一步。這對于現在這個一味高抬青年人的時代,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提醒。在這個時代,不論政治家,教育家,甚至所謂宗教家,似乎都十分重視青年。其實他們最重視的還是他們自己在政治、社會、宗教方面的地位。這是一個出賣青年的時代。大多數人高呼尊重青年,其實是想利用青年,並不真正為他們求益處。無論是知識、學問、技能都可以縮短學習的時間。惟有人生與靈性的經歷,只能按著年歲而增長,輕率地抹煞老年人的經歷是青年人最大的損失。
在這兩節提到少年人的特點有三︰
「勝了那惡者」
表示是經過戰爭的(13,14節提到兩次)。沒有戰爭就沒有勝利。青年人的特點是能力和勇敢。青年人的光榮是不怕為真理打仗,不怕艱苦試煉。經過戰爭的勝利才是光榮。青年人應以不勞而獲為羞恥。惟有經過屬靈的「戰爭」才能有父老們的經歷──認識不改變之神和 的權能。
「剛強」
就是有能力的。屬靈經歷中有時要有「硬」的對付。信徒向罪惡,世界沒有硬勁,就沒有屬靈的前途。要有愿為主拚上一切,不顧一切,不妥協的態度,像先知以西結那樣有像金剛鑽那么硬的額(結3:7-8),任人怎樣碰也不會傷的。可惜今日的青年信徒常錯用了他們的「剛強」,只為私情,為個人欲望,不是為福音真理而剛強。
「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
這句話說出青年信徒能「剛強」的原因。神的話常在心中成了他們的能力,因神的話而剛強,就不是血氣之勇了。青年人記憶力強,應當趁著青年的好時光,把神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裡。
本小段可與1:4比較,可更明白本書之宗旨。作者與信徒之間完全憑著在主內的關系相交;否則,就沒有甚么可以相交的了。老約翰給我們看見,他看重信徒屬靈的關系過于一切。
注意︰使徒不是因他們還未有這些經歷而指導他們得著,乃是因他們已經有了,所以勉勵他們保持這些特點。
4 不要愛世界(2:15-17)
為甚么許多基督徒冷淡退后,沒有力量愛主?因為貪愛世界。主那穌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蠶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瑪門就是錢財。錢財是世界的代表。錢財和神是對立的。作錢財的奴仆的人,就不能作神的奴仆。要事奉神就不能事奉瑪門。照樣「世界」與「父」也是對立的。要愛世界就不能愛天父;若要愛天上的父,就不要愛世界。在我們那一顆細小的心裹面,不可能同時愛兩樣。
在這裹讓我們分三層的意思來思想這3節聖經︰
A 不要愛世界──甚么是世界(2:15)
15 當我們說不要愛世界的時候,聖經中「世界」這個名詞所代表的是甚么意義呢?這是必須先弄明白的。許多時候我們聽見人家說不要愛世界,但我們對于甚么是「世界」還弄不清楚,這樣,等于說我們簡直就不知道不要愛的是甚么。
有人說不要穿高跟鞋,穿高跟鞋是愛世界,那么「世界」是否就是高跟鞋?有人說不要燙頭發,燙頭發是愛「世界」,那么「世界」是否就是燙頭發?有人看見別人的房間裝了冷氛機,又有舒適的彈簧床,于是批評這個人愛世界,那么「世界」就是冷氨機、彈簧床嗎?這都說明了吁多人對于甚么是「世界」的觀念是模糊不清的。他們所說似乎有些對,又不完全對。使徒約翰在十二使徒中是愛主最深的使徒,有「主所愛的門徒」的雅號。而在他的著作中提及「世界」也最多。按楊氏經文匯編「世界」原文kosmos,在約翰福音中提到八十多次,約翰書信中也有二十多次。約翰對「世界」的用法有這四方面的意思︰
1. 指宇宙,
2. 指地球,
3. 指地球上的人,
4. 指地上敵擋神的黑暗權勢。
在約17章中可以同時看到這四種用法。如︰
約17:5︰「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沒有世界之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這「世界」指宇宙萬物(參約1:1 -3,10)。
約17:6:「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這「世上」指地球(參約17:11,13)。
約17:14-15︰「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在此「世界」指世界上的人和敵擋神的罪惡勢力,所以「世界」會「恨」他們;而主那穌則為門徒祈求,求神使他們雖活在世界,卻脫離罪惡的引誘。
在這裡約翰叫我們不要愛的「世界」是末后的一種用法。就是不要愛世界上敵擋神的罪惡勢力,這等罪惡的勢力包括各種背叛神、高舉人的活動;各種宗教上異端的信仰;各種夸耀人的武力、財富、智慧、學問、主義和學說;各種供人放縱私欲的不正當的娛樂;各種激發人的驕傲、仇恨、自私、貪心的試探……。都是我們所不應當愛的「世界」,是我們心中與父爭奪地位的「世界」。
B 不要愛世界上的事──甚么是世界上的事(2:16)
16 在上節中使徒提醒我們三件事︰
1. 不要愛世界,
2. 不要愛世界上的事,
3. 為甚么不要愛世界。
本節約翰把上節的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更具體的說明出來。所謂「世界上的事」指甚么事?就是他以下所提的三樣︰
1. 肉體的情欲,
2. 眼目的情欲,
3. 今生的驕做。
這三樣可以總括世上一切敵擋神的罪惡的事在內。亞當、夏娃失敗,就是失敗在這三件事上,基督得勝魔鬼的試探,也是在這三件事上。可見魔鬼自始至終都是從這三方面引誘人背叛神的(參創3:1 -6與路4:1 -11)。
「肉體的情欲」
情欲在這裡的意思並非僅指男女方面的情欲,也包括人的一切私欲。人類在未犯罪之前並非沒有欲望,但那時人的欲望是順著神的旨意。人類犯罪之后,人的欲望卻隨從肉體的喜好,不是在正常的軌道中,所以稱為肉體的情欲。一個人應當吃就吃,這不算是私欲。應當吃得好些就吃得好些,也不算私欲。但一個人整天要吃,不當吃的也吃。偷吃、貪吃、沒有節製的吃,就是私欲了。貪吃是這樣,貪穿、貪名、貪募虛榮也是這樣。
「眼目的情欲」
眼目的情欲和肉體的情欲,都是用在屬于背叛神的旨意的私欲。但肉體的情欲注意身體方面的享受,眼目的情欲注重心理方面的享受。魔鬼叫人對于已獲得的一切好處,毫無節製地自私地享用;對于還沒有獲得的好處,先求心理上的滿足。「眼目的情欲」就是使人在心理上得著欲念的滿足。
人的內心有時有許多邪淫的惡念,怎樣發泄呢?社會的道德觀念,輿論的批評,使人不敢輕舉妄動,那么怎樣滿足這種欲望?于是魔鬼給人聰明,製造許多色情電影;電影演的是假事,不是真的,既不致陷于罪中,又替人發泄了內心的苦悶,使人的淫欲,雖然不能真正的發泄出來,卻在心理上得著滿足。
每一種心理上滿足的欲念,實際上就是在預備那個人照著他心中所想的去犯罪的前奏。這就是今日社會愈來愈狂放,愈故膽作惡的緣故。魔鬼一方面鼓勵人一味貪求物質的享樂,另一方面又藉眼目的情欲,激發人貪求更多的享樂,以不斷地增加罪惡和痛苦。今日的基督徒若不曉得怎樣小心自己的眼睛,必難免落在試探中。
「今生的驕傲」
就是一切屬今生的詩耀。有些人夸耀自己的美色,有些人夸耀他的財富,有些人夸耀他的名譽,有些人夸耀他們的學問。這一切人所以為值得驕傲的事,都局限于今生。魔鬼更厲害的欺騙是叫人藉宗教上虛偽的虔誠夸耀。其實那還是「今生的驕傲」的另一面表現罷了。
肉體的情欲和眼目的情欲都是注重于肉欲的享受方面;但「今生的驕傲」卻不只是榮華富貴方面的夸耀,也包括人為的「善」和刻苦修煉的功德方面。魔鬼對于那些在物質的享受上有所覺悟的人,便引誘他們走向人為的宗教,以自己行善、刻苦、修養、道德……為夸口。事實上這不過是虛榮的另一方面,同樣的只限于「今生」,杲轉眼成空的一片浮雲罷了。有不少基督徒,不敢以今生的財富、地位、學問為夸口,並非真正不愛世界,而是怕教會中的「輿論」。因此他們的夸耀改換了包裝,他們以在教會中的名譽,地位和熱心捐獻為驕傲,結果還是落在魔鬼的圈套裡面,依然是屬于今世的虛榮,帶不到永生裡去。這樣的人根本不是愛主,他們不過在教會的事工方面尋求虛榮的滿足,實際上還是愛世界。讓我們把今生一切的夸耀都釘在十字架上,正如保羅所說的︰
「但我斷不以別的夸口,只夸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
C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的理由(2:17)
17 為甚么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呢?在這裡使徒提出兩項簡單的理由,就是︰
1.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
2. 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許多不信耶穌的青年人,批評基督徒對世界的態度消極和逃避現實。其實他們完全不明白「逃避現實」這句話是甚么意思。逃避現實就是對面臨的實際難題不敢應付,不求切實的解決,卻另去尋求一些可以欺騙自己的安慰。但聖經的教訓,從來都是要人面對現實,確切地解決問題,而不是自欺地解決問題。那些說基督徒是逃避現實的人,是不相信「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而「遵行神旨意的卻要永遠常存」的聖經真理的。誠然人們很容易會辯說,誰知道遵行神旨意是否永遠長存呢?但人們卻無法否認「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過去」這個事實。擺在每個人眼前的許多世界名人︰史太林、赫魯曉夫、甘乃迪、劉少奇、尼克森,……他們或死亡,或被革職,或被暗殺,或面臨審判……。就在我們眼前所能見到的數十年中,已經有那么大的變化。不論他們怎樣轟轟烈烈的創立偉大的事業,但一切世界榮華都會過去,是無可否認的事實。
聖經中教導信徒對付世界之法有︰
1. 不愛(15節)──心不要被世界擄去。
2. 不效法(羅12:2)──思想上不要佩服世界,一味跟它走。
3. 不屬……(約15:19)──不要被世界同化,求「世界」的笑臉。
4. 向世界死(加6:14)。
5. 看作糞土(腓3:7-8)。
6. 從世界出來(林后6:17)。
7. 用信心勝過它(5:4-5)。
問題討論
神就是光,是否表示神是抽象沒有位格的?這句話有甚么屬靈的教訓?
甚么叫做「在黑暗中」?黑暗跟罪有甚么分別?為甚么人會落在黑暗裡?從第6節看,要怎樣離開黑暗?
在光明中行是甚么意思?有甚么結果?在光明中跟寶血洗淨有甚么關聯?
怎樣才可以保守自己常在光明中?留心1:8-10;為甚么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以神為說謊的?我們得赦罪,是根據神的慈愛,還是根據神的公義?
若犯罪之后悔改了,又再犯罪,還有希望得赦免嗎?2:1 -2的話是對甚么人說的?信徒多次犯罪,求赦還得赦免,是否會叫人放縱,更放膽犯罪?
2:2的「中保」原文是甚么意思?
按2:4是否要遵守十誡才可以得救了?遵守主的命令跟愛主有甚凌關系?
住在主裡是甚么意思?為甚么說遵守主命就是住在主裡面?
甚么是約翰所謂的新舊命令?在新約中基督曾給教會甚么命令?
按2:8「黑暗」已經過去了,真光已經照耀,是否表示世界會越變越好。
第三段 認識敵基督者(2:18-29)
使徒在勸勉信徒遵守主道,要愛神,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情欲之后,隨即提醒信徒要防備敵基督者。從下文看來,可知那些敵基督者的言行教訓,都是誘使信徒偏離正道的。信徒若在真道上失去信心,當然也就在靈性上負愛世界,隨從情欲,不遵行主的道了。
本段論敵基督者的出現,與4:1 -6的信息配合,都是本書的重要論題。
一 對敵基督者該有的認識(2:18-23)
使徒約翰很清楚地指明,有一位「那敵基督者」,將要在世代的末了出現;並且在那真正的敵基督者出現之前,會有好些類似的敵基督者先出現在教會之中。主耶穌曾預言有假基督出現(太24:5,24),使徒保羅也預言有「大罪人」「沉淪之子」「不法的人」要顯露出來(帖后2:3,9),並且在保羅所設立的教會中,早已有假弟兄(加2:4),假使徒(林后11:13)出現。彼得的書信也同樣預言有假師傅出現(林后2:1 -3)。這些經文跟老約翰所說的都非常吻合。那敵基督者就是最后要出現的大罪人。而好些敵基督者,卻跟假弟兄,假使徒同屬一類。在此我們先注意︰
1 「那敵基督的」跟「好些敵基督的」(2:18)
18 「那敵基督的」是指災難中要出現的那一位敵基督者,也就是帖后2:3-4,7-10的「大罪人」,「沉淪之子」。他最大的特點是「高抬自己,自稱為神」和「不法」(賽14:13-15;結28:15)跟魔鬼的性格相同。
「好些敵基督的」,卻是指歷代以來那些類似敵基督者的人。他們仿佛是那敵基督者的先鋒,預備他的來到。歷代以來都有好些可以預表敵基督者的人物,具有敵基督之性格,而且曾經強烈的反抗神。但他們都不是「那敵基督的」,而只是「像」他而已﹗但這一類的人將會越來越多,而且越來越像。直到那真正之敵基督者出現的時候,他是集合歷代敵擋神之人的一切特性和方法,盡量的運用在敵擋神的方面。
注意︰敵基督者的一切,都假冒及仿照基督的出現。基督如何預先有許多預表 的人,敵基督也照樣有類似他的人預先出現。
按啟13章可知當敵基督者出現時,不但只在宗教的道理方面對教會進行誘惑對敵行為,且要利用其軍事政治的力量壓迫一切信基督的人。
「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這「末時」與太24:14「末期」不同。(原文也不同字)。這末時指靠近災的末時,即基督教會時代之末后一段時間。太24:14的「末期」卻特指大災期。
「末期」原文telos,在羅6:21翻作「結局」,太17:25翻作「稅」。含有到最后要來算賬的意思。
好些敵基督的出現,是末時兆頭。但這兆頭只使我們知道時日更近,卻不能確知是甚么日子。
集合歷代「好些敵基督」的特點(像敵基督之點),才是將來的敵基督的真像。正如集合一切古今信徒生命上的長處,才足以表明基督的真像。
2 他們是混在教會中的(2:19)
19 「這裡」所講的敵基督者,跟4:1 -6所述的稍為不同。因為后者沒有說明那些敵基督者是否混在教會中,只說他們已出現在「世上」。他們可能是附于人身之邪靈,使人迷信各種假神或邪術,或運行在世人心思中(4:5),叫他們跟教會作對。而本節經文所講的卻是那些混在教會中,挑起爭端和分裂的敵基督者。他們按外不像4:1 -6所述的那么容易辨認,他們本身也不會承認自己是敵基督者。但他們卻有相當高深的屬靈知識,甚至初期教會的信徒也分別不出,直到發現他們的叛教行為時才認出來(19節──「出去……」)。注意︰雖然他們沒有生命,但也可能因學習而得著屬靈的知識,像學習其他學問那樣。但比較20節首句,就可知這等人實際上沒有「恩膏」(聖靈)住在心裡,所以他們還沒有得救的經驗。
這些敵基督者,好象魔鬼派出的奸細,目的是要破壞教會的見証,阻礙教會救靈魂的工作。另一方面預備世人的心,製造各樣叫人以為偶像或邪術,甚至鬼靈也同樣可信的意念,並叫這種錯誤的意念成為人的傳統觀念。所以這些敵基督者的靈的出現,可以說是魔鬼為著預備將來基督降臨時的大戰爭預作的布置(啟19:19-21),似乎魔鬼對它自己悲慘的結局還存著最后掙扎的妄想。
在此,我們倒可以略得安慰,而不用對教會當前的情形過于悲觀。因為,就算在使徒時代,教會也難免有反叛者出現,好象徒15:1 ;提后3:8的人,何況今日?但毫無疑問的,這些現象更加提醒我們,對教會聖工要十分謹慎,不要把聖工放在假信徒手中。那些只有教友資格,而實際上沒有生命的人,常是教會工作的攔阻。所以今日神的工人,應該學習分別誰是真信徒。雖然這是相當困難的,但還是應當盡力防止聖工落在沒有生命的人手中。不過照今日教會情形看,這種流弊,勢必每下愈況,而教會也必日漸腐敗,教會內部不法的事會不斷增加,直到基督再來。這正合乎聖經對這世界的預言(太24:12;提后3:13;啟9:20)。
3 他們的行事與信仰(2:20-23)
20-23 「恩膏」明顯是根據舊約的背景。舊約時代,所有分別為聖歸神的,或蒙神揀選而特別受神托付的,都要接受特別配製專為神使用的有油膏抹(出30:22-33;參撒上10:1 ;16:13;王下9:1 -10)。但使徒未加上任何解釋,直接把恩膏用作聖靈的象征。因為新約時代,神不是用屬物質的聖膏把人分別為聖,而是用 所賜給信的人的聖靈,住在人的心中作為印記(弗1:13-14),把屬 的人跟世人分別出來,凡是信的人就是受了聖靈的人,也就是受恩膏而分別為聖的人。
當時的信徒雖然已經受了聖靈的恩膏,並且知道有好些敵基督的要出來,但使徒還是要提醒他們,因他們還沒有足夠的經歷怎樣去運用他們的真理知識,怎樣按聖靈的指教去辨別異端。按這幾節經文可見那些敵基督者的行事信仰大約可分為下列幾點︰
A 他們沒有聖靈(20節)
行事只好用屬世手段,他們對屬靈的事常領會錯了,就像猴子學習人的動作,一定有許多錯誤的領會。
B 虛謊
不單指他們外表的舉動,也包括他們的「愛心」,「善行」,都是虛偽而另有用意的。他們很會投機取巧,見人說話,但不難從他們的行事為人中,發現他們對罪沒有感覺,對主沒有真正的情感,對神家的利益並不關切。
C 否認耶穌是基督
即不認耶穌是道成肉身的救主,是神而人的基督。他們信仰與「那敵基督的」相同。直到現在雖然許多異端出現的背景不同,但他們的來源是相同的,都是出于敵基督者的靈。他們的道理多半都是直接間接地否認基督是道成肉身來的。
這些敵基督者既然沒有生活,又是「虛謊」的。那么這裡所說的「否認」,應該不會只限于口頭上的否認對這些人應該留心他們實際上的信仰是不是「否認」基督道成肉身。現在教會中也有好些不信神的傳道人,他們實際上並不相信基督道成肉身,但他們既無所謂信仰立場,自然可以看風轉舵,隨機應變,隨和那些跟他們的信仰相反的道理,使人難以辨認。但雖然這樣,所有「不信派」的新神學者,在處理有關教會的事上,必然趨向于迎合社會潮流。在信仰的見解,靈性問題上,也必然避免提到罪的問題。他們強調愛,不提審判,似乎是很對的,但對于根本上不信基督的救贖和將來審判的人來說,這種論調,只不過是一種掩飾和巧辯而已﹗因為沒有審判,根本就不需要救贖。
1 要持守起初所聽見的(2:24)
24 「起初」archee是本書常用字(1:1 ;2:7,13,14,24;3:8,11……)。使徒指示堅持起初所領受之真道是應付敵基督的要訣,也暗示主的道沒有忽是忽非的(林后1:17)。
「從起初聽見的」。在這裡所指的是偏重于使徒們原先所領受的福音真道,沒有被人曲解的純淨真理。而不是指聽道的人最先聽到的道理。否則,若先聽到的是異端之道,若是堅持豈不是無可救藥?這裡的話跟猶大書3節;林前15:2-4相近,就是指使徒初期所傳純正福音真道。使徒從起初所領受的既然是完全正確的,所以信徒該持守從起初所聽見的道,就像保羅對加拉太人說「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1:8)。在此原理上,約翰跟保羅的意思思很接近。
但老約翰曾一而再地用「從起初」指主所頒給門徒彼此相愛的命令。所以這裡的話也很可能指主耶穌要信徒彼此相愛的命令。
「常存在心裡」。使徒進一步指示我們怎樣持守真理,就是「常存在心裡」,不可隨流失去(來2:1 ),聽了就忘(雅1:25)。許多信徒的心是一個「是非的倉庫」,對別人的故事,別人的虧欠,病苦的遭遇……都能牢記不忘,而對真道卻裝不進,留不住﹗
神的道怎能常存在心裡?要先打開心門,讓神的話感動、作工、運行在心裡,然后才能常存在心裡(參弗3:17-18;比較弗3:20)。
2 持守真理有甚么好處(2:24-26)
24-26 使徒也指出持守真理的好處,有︰
與神聯合(24節)
「……你們就必住在主裡面」。主就是真理,住在真理裡,就是住在主裡。神就是愛,若持守主的命令而住在愛中,就是住在神裡面而與神聯合相親。
不致受誘惑
常住在主裡,就是常行在真理中,當然就不致受誘惑了。而且常住在主裡,與主親近,是勝過試探之基本方法。且必須對主所說的話有信心︰常聽誰的話必然更信他的話,常聽主的教訓,也必對主的話更有信心。使徒要求信徒常存所聽的真道,與拒絕異端的誘惑,有密切的關系。單單聽過或明白真理,還不一定能勝過誘惑,必須常常存記,深刻明了,熟習善用,才可能應付異端。
「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2:25-26)。似乎當時有人引誘信徒,使他們懷疑主所應許的「永生」(參5:13),所以約翰特別加以証明這永生之道,也就是使徒起初所傳給他們的。他們既然從心裡承認主的道,又認識了神,就該持定主的應許,不要因人的「引誘」而搖動。
三 對「恩膏」的教訓應有的順從(2:27-29)
1 「恩膏」是甚么?(2:27)
27 「恩膏」指聖靈說的(參上文20節注解{\LinkToBook:TopicID=141,Name=3 他們的行事與信仰 (2:20-23)})。舊約膏油是用以膏抹神所選用來承接聖職的人(包括君王和祭司)。「受膏」表示是經神所特選,並分別為聖的。在新約裡,神卻賜聖靈當作「恩膏」涂抹每一個信徒(弗1:13-14),以表示他們是分別為聖對神的人。這聖靈的恩膏只要有真誠的信心就可以接受(加3:14;弗1:13-14),且永遠與信徒同在,又在一切事上作我們的訓慰師。
新約聖經記載聖靈的工作有多方面,如︰
A 賜給新生能力(羅8:2;加5:25),
B 住在我們心中作憑據(林后1:22;羅8:9),
C 幫助祈禱(羅8:26;弗6:18;猶20),
D 引導我們明白真理(約14:26;16:23),
E 便我們能為主作工並結果(徒1:8;7:55;加5:22),
F 引導我們當行之路,教我們明白神的旨意(徒8:25-39;10:19;13:2;16:6,7),
G 把聖靈的恩賜給我們(林前12:4-11;28-31)……等。
2 「恩膏」怎樣凡事教訓我們?(2:27)
27 「……恩膏,常存……」(27節),應與24節首句比較。「恩膏」是藉一次的相信,就常存在我們心中,在此所謂要「常存」的,其責是指出于聖靈所啟示的教訓(見24節),而不是指聖靈本身;因為不是我們把聖靈存在心中,乃是 自己進來與我們永遠同在的。但真理卻需要我們殷勤地追求,才能常存在心裡。恩膏(聖靈)一方面幫助我們「常存」真理在心裡,一方面借著真理在凡事上教訓我們。
聖靈要在「凡事上教訓我們」。這是最重要的屬靈教育。信徒要留心聖靈怎樣在我們每日的生活工作上藉一切大小、好壞、別人作的、自己作的……事上,教育,造就我們,使我們更認識神。這是聖靈在一個常與主交通,而行在光明中的信徒心裡必有的工作。若我們敬愛神,那么在生活的每一件事上都能被聖靈利用來教訓我們。因為「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並不用人教訓你們」,中文新舊庫譯本作「以致你們並不用誰來教訓」。不是說所有信徒都斷然拒絕別人的教訓,否則使徒和許多神仆也不該教訓人,又叫人聽從他們的教訓;而是說信徒理當常常聽從聖靈的教導,以致用不著別人來教導了。留心聖靈的教訓使我們可以脫離「從人領受」的程度,而學會如何跟神行走,對屬靈的事能自己領會,就如︰
馬利亞膏主。並沒有人教訓她,她卻打破玉瓶,預先為主的安葬而膏了耶穌。當主耶穌把母親托于約翰時,也只叫他「看」你的母親,約翰就明白主的意思,奉養主的母親了。
「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這意思就是聖靈的工作和教導是真實的,不是虛假的,聖靈絕不會教導或指引人作虛假的事,例如︰掩飾自己軟弱所編造的理由,為求取人的稱許的假熱心或夸大的假見証,或像上文所提的「好些敵基督者」的各種假虔誠……等。真正順從「恩膏」教訓的人,必然脫離各種虛謊,活在真實的光景中。
3 順從恩膏教訓的益處(2:28-29)
28-29 住在主裡──與主合一
聖經一方面告訴我們要讓基督住在我們心裡(弗3:17),另一方面又告訴我們要住在主裡面,這些都是表明信徒與基督在屬靈生命方面的合一。本章論到住在主裡有三種途徑︰
A 遵守相愛的命令(2:5-8)。
B 常存起初所聽之真道(2:24)。
C 順從聖靈的引導(2:27)。
這三樣都是互相關聯,互為因果的。也都有同樣的益處,叫我們與主更親密聯合,使仇敵無法加害。
我們能為主發光、熱心,能有主那樣的溫柔良善,都因住在主裡面,就像鐵在火中,自然就有熱力,有光輝,又變得柔軟。
坦然無懼
與主親密的結果,自然向主坦然無懼。「坦然無懼」含有放心而無慚愧的意思。因為︰
A 住在主裡的必能為主結果子(約15:4-5;路13:6-9)。既能結果子,自然不會慚愧了。
B 住在主裡的必行事公義(2:29)。既無私心,也沒有不義,當然可以坦然見主了。
「公義」是神的性情之一。行公義是神兒女屬神之性情的表現。不過神的公義是與愛心相輔的。絕對沒有被泄怨恨之成分。
問題討論
本段的主要信息包括甚么要點?
「那敵基督者」與「好些敵基督者」有甚么分別?
按本段的記載,當時的那些敵基督者是教內的還是教外的?怎樣分辨敵基督者?
為甚么老約翰要信徒持「起初所聽見的」道?這句話到底是甚么意思?
「恩膏」有甚么舊約背景?為甚么使徒不解釋就直接用以指聖靈?
基督徒要怎樣在生活上接受聖靈的教訓?順從聖靈的結果把我們引進怎樣的屬靈生活?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